蒙元之前,质子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分别是什么呢

质子是华夏的一种人质, 由于作质押的人多为王子或世子等出身贵族的人, 因此称为 “质子 ”

随着古代社会的不断发展, 质子适用范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最初的以物相抵押, 延伸到以人身为质押, 成为一种以 “纳质 ” 换取信誉和诚意的方式或行为。

纳子为质作为一种制度, 在我国历史上由来已久, 这种制度主要是指中原王朝为与周边国家或少数民族之间确立宗藩关系, 由藩属国家或少数民族的某一类人或某个个体作为质押 以换取信誉的一种方式或行为 。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 郑武公、姬寤生为平王卿士, 执掌周朝大权 。姬宜咎为削弱姬寤生的权力, “王贰于虢 ”, 使得姬寤生怨恨周王 。姬宜咎为了缓和与姬寤生之间的信任危机, 派王子狐为质于郑, 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故周郑交质 ”。 这是见于史料的关于王侯子弟为质的最早记载 。

战国时代, 燕国 、赵国 、秦国三 国与北方游牧民族相邻 , 燕北为东胡 。时东胡强, 燕国弱, 燕国要送有身份的人 “为质于胡 ”, 以换取边疆 的安宁 。质子在我国的民族关系中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 。作为一种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取信对方而以人身做为质押, “取质以邀信”。

由于质子往往以王侯的子弟作为抵押从而达到某种政事目的, 因此, 质子制度往往在国与国 、一国与其藩属国 、乃至国内部族与部族之间的社会政事、经济交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质子制度经过先秦时期的不断衍变,发展, 至两汉时期初步形成 , 及至唐朝, 已发展的相当完善。元朝作为蒙古民族肇建的大一统王朝 , 由于其特殊的民族性, 更是将质子制度推行到了极致 。

以子弟作质押, “取质以邀信 ”的质子现象虽在我国历史上由来已久, 但却始终未形成一种明确的规定及做法。与前朝相比, 两汉时期进一步密切了与周边少数民族的关系, 对外宣谕德泽, 使得周边各少数民族纷纷向汉朝遣子纳质, 率众归附。因此, 两汉时期的质子现象也就有了不同以往的内容。

两汉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统一 、昌盛时期 。汉族统治者为加强中央集权, 稳定统治秩序,维护边疆安定, 进一步加强了同周边各少数 民族的联系与交往, 并将纳质款附作为各少数民族诚心服膺的标志。

两汉时期的质子关系主要表现为汉中央王朝对周边各少数民族的征质。“汉人把质子作为解决少数民族问题的重 要手段, 汉朝的政事家对这种手段给予了高度重视 。” 两汉通过 “宜以厚德怀抚四夷, 举明义博示远方 ”的政事策略, 对周边少数民族宣谕威德, 使他们诚心款服, 依附汉朝 。

各少数民族为了取得汉朝的保护和帮助, 亦多主动纳子为质, 以示与汉朝结好 。汉朝通过对所纳质子的教化、笼络、扶立, 使他们倾心于汉, 忠心接受汉族中央王朝的统治。这一时期由于征取的少数民族质子较多, 为了便于对质子的管理 、宣化 、抚养, 两汉还设立了专门供质子居住的 “质馆 ”。各族质子, 还被纳入汉朝律法的管辖范围, 受到两汉律法的严格监管。两汉时期针对质子的这些做法, 比前代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 并对后世各代各朝产生了深远的影 响。

西汉时期的质子现象是随着汉武帝强力推进统一边疆的过程中出现的 。西汉武帝时期, 国势强盛、社会经济繁荣 、人民生活安定。为开拓疆域、击败胡人, 汉武帝主动出击, 经过一系列战争最终使胡人“远遁, 而漠南无王庭。”

汉武帝与胡人之间的战争, 不仅极大削弱了胡人在北方的势力, 而且树立了汉朝的威信, 增强了西汉对周边四邻的影响力 。

此后, 西汉周边的一些少数民族国家开始向汉遣子纳质。最早向汉纳质称臣的西南小国是南粤。武帝建元四年, 西汉派兵帮助南粤击败闽越, 南粤王胡为感谢武帝出兵之恩, 故以世子为质, 纳送西汉 。史载, 南粤 “遣太子婴齐入宿卫。”

武帝时期, 西汉逐步加强了与西域各国的联系。在击败胡人之后, 国势大增,武力强盛。西域各国纷纷纳质为臣, 依附汉朝。史称西域 “思汉威德, 咸乐内属 。”

据《史记》、《汉书》所载, 向西汉纳质的少数民族就有鄯善国 、乌孙、莎车、康居 、大宛、危须等。西汉元封三年, 汉武帝派大将赵破奴和王恢攻打鄯善国, “破奴与轻骑七百人先至, 虏鄯善国王 。” 鄯善国王为求取信于汉, 只得纳子为质 。

征和元年年 , 鄯善国更立新王, “汉复责其质子 。向西汉王朝 “纳质 ” 的西域诸国, 每位新王的即位都必须向汉朝朝贡, 并遣纳 “质子 ” 以获得汉王室的认可 , 否则汉朝会废除其新王重新扶立国王 。

天凤四年, 鄯善国因其新王未按规定纳送 “质子 ”, 西汉遂遣傅介子刺杀鄯善国新王。

胡人为西汉所败之后, 自汉宣帝甘露元年始, 代代向西汉 遣子入侍, 称臣纳质 , 从未中断。同年, 胡人郅支单于又遣子右大将驹于利受入质于汉 。至天凤五年时为止 , 胡人先后十二次 向西汉遣纳质子, 足见胡人纳质次数之多。

东汉建立之后 , 进一步加强了与周边少数民族的交往与联系, 许多少数民族也因此与东汉继续往来 。其中, 有些少数民族还先后以世子入仕, 向东汉纳质臣服 。

建武二十五年,胡人分为南北两部。南胡人单于于建武二十六年“遣使诣阙奉献,奉藩称臣,献国珍宝,求使者监护,遣质子,修旧约。”同年,南胡人仍“遣子入侍,奉奏诣阙”,并“岁尽辄遣使奉奏,送侍子入朝。”

东汉建武年间,莎车曾强盛一时。莎车王延因曾在汉元帝时入朝充作质子,在胡人征略西域之时,莎车王延率众誓死抵抗,维护了东汉在西域的稳定。

明帝永平十六年,东汉大将窦孟孙以假司马班定远和从事郭恂使西域。超至鄯善,杀胡人使者,鄯善降汉纳质。和帝永元六年,班定远又发龟兹、鄯善等国兵讨杀不降者龟兹王和尉犁王,更立其王,“于是西域五十余国悉汉安帝刘祜“令止乌桓校尉所居宁城下,通胡市,因筑南北两部质馆,鲜卑邑部落百二十部,各遣入质”。由此可见,东汉时曾在鸟桓校尉驻地宁城修筑专门的机构—“质馆”用于容纳、安置东北的乌桓与鲜卑质子。

东汉时也扶立和支持了不少西域国王。质子无疑成为了东汉王朝统治边疆少数民族的便利工具,这也有利于汉王朝早日将边疆民族纳入封建王朝正式的统治范围。

负责两汉时期质子管理和安排的主要机构为大鸿肪。大鸿胪“主四方夷狄朝贡侍子”。两汉时在京城还设有专供质子居住的蛮夷邸,即质子馆。两汉王庭以遣纳质子当作与汉王朝建立藩属关系的一种标志,纳质也成为汉朝与少数民族保持一定联系的方式。

两汉时期,通过遣子纳质一方面,加强了两汉与周边少数民族的交往及联系。通过纳子为质,使得两汉王朝可以更为有效的控制、牵制少数民族政权,从而进一步维护、稳定边疆的统治秩序。

针对汉与胡人的关系,董仲舒就明确提出了“与之厚利以没其意,与盟于天以坚其约,质其爱子以累其心,胡人虽欲展转,奈失重利何,奈欺上天何,奈杀爱子何”的策略。另一方面,

由于质子多为王位的继承者,故而可通过对质子的培养和利用来达到扩张势力范围的目的。

西汉时,鄯善世子尉屠耆曾入质汉庭,尉屠耆归国即位后,就积极扶持亲汉的西域国王。因此,两汉时期民族关系中的纳贡行为逐渐被纳为朝贡制度的一部分。两汉王朝还通过对质子进行汉化教育传播汉民族的先进文化,进一步从思想上笼络他们,使他们向汉王朝靠拢。

唐朝代隋而兴,是我国历史上空前强大统一的封建王朝。唐朝时期,国力强盛,经济繁荣,对外往来频繁。周边各少数民族鉴于唐王朝的强大实力,纷纷向唐朝靠拢,借以依附。为了取得唐王朝的支持及信任,这些的少数民族政权以子弟为质,遣纳于长安。

同时,李唐王朝为了巩固对周边地区的统治,也加大了对各地区少数民族质子的征取和管理。唐朝建立之后,为了更为有效的确立对西域各国的统治秩序一方面,加强了与西域各国的联系另一方面,在西域采取羁縻府州的统治制度。内属于唐朝的西域各国除了要承担朝贡、觐见等属国必尽的义务之外,还要向唐朝派遣质子。

于阗是较早与唐朝建立质子关系的西域国家之一。太宗贞观九年年,于阗即纳质归附,“遣子入侍”。随于阗之后,西域其它国家也开始向唐朝潜子纳质,以求依附结好。唐朝初期,居于我国北方的东、西突厥实力较为强大。太宗李世民为削弱突厥对北方边疆地区的严重威胁,遂出兵漠北。在臣服东突厥之后,于公元630年击败了西突厥。突厥投降唐朝之后,唐朝为保证突厥各部的驯服,“选各部首领入京宿卫,充当人质”。

太宗时期,东突厥突利可汗为取信于唐,遣纳其弟结社率及子贺逻鹘入唐觐见,入备太宗宿卫,结社率和贺逻鹘的身份即是质子。突厥默啜时,主动遣子杨我支特勒为质入宿卫。唐王朝为嘉其忠心,将蜀王之女南和县公主下稼默啜突厥为妻。太宗贞观十三年,一些西突厥内部的部落首领率部投降唐朝,这些部族首领随即被唐朝纳为宿卫。

《旧唐书》卷《突厥传》记载西突厥部落首领阿使那弥射“率所部处月、处密部落入朝”。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年,西突厥大首领何羯达“来朝……留宿卫”。开元二十四年,西突厥部落首领萨合朱亦率部降于唐朝。玄宗授予萨合朱“折冲员外置,借绯鱼带”,并“留宿卫。”

吐谷浑为唐时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政权。贞观九年,慕容顺立为吐谷浑可汗。慕容顺称汗之后,慕于唐朝国力之盛,遂率众依附于唐朝,称臣款服,并纳其子诺曷钵在唐为质。

唐朝时期仍设立鸿胪寺对质子进行管理,并建立专门的馆舍以供质子居住。唐王朝为加强对质子的管理,不仅要求质子遵守唐朝律法,而且制定了严格的客馆出入制度。

唐朝时期,在延续前代质子制度旧有内容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发展。唐代的质子,“基本上都是存在于周边少数民族和中央王朝之间,作为一种确立双方藩属关系的重要制度而被奉行不悖。”

自汉朝以来的质子教育制度至唐朝之时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和进一步的完备。来唐的质子在生活方面可以受到很好的礼遇,由鸿胪寺作为专门机构给予衣单口粮。不仅如此,对于质子的教育唐官府亦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还开办专门的学校让质子进行学习。

唐朝官府将对质子的这种教育方式作为一种宣化手段而加以长期运用。质子在深受大唐文化的熏陶,思想上慕化唐风,归国后,亦能在国家交往和文化交流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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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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