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之际的蒙古色目遗民

中国史上,每当朝代鼎革之际,都有不少胜国遗士,宁愿老死丘壑,为故主贞介自守,而不肯屈尊降志,改事新朝。“遗民”可说是世变时代不可或缺的政治、社会与文化现象。

近世以来的中国史,原是一个“夷夏”更迭的局面,既有汉族建立的宋、明二朝,亦有北方游牧民族或半游牧民族所创建的辽、金、元、清等朝。

除去辽、金、元三代的更易是以“夷”代“夷”外,其他几次变革都牵涉统治族群的变换,不是“由夏入夷”,便是“由夷人夏”。

遗民不仅存在于“由夏人夷”的宋元及明清鼎革之际,元亡明兴及满清覆灭、民国肇建的时代亦有不少。

但是,由于传统“夷夏之辨”及近代民族主义观念的影响,各朝遗民所受重视的大小与评价的正负却是有大有轩轻。

一、元明之际遗民的特点

宋、明遗民向来被视为民族气节之象征,备受颂赞,相关论著因而较多。元、清遣民不仅不受学者重视,而且受到不少呵责与诋嗤。

元朝为一多元族群之社会。在元廷采行的族群等级制之下,共有四大族群,即蒙古、色目、汉人、南人,汉人、南人同属汉族,构成被统治的多数族群,而蒙古、色目则为少数统治族群。

各族群身份之高下,权利义务之大小,颇有差异,其与朝廷之关系及其对元朝覆亡之反应自然有所不同。

关于明初汉族遗民,至今尚无直接而较为全面之研究。但是,钱穆、劳延煊、郑克晟等先生探讨元明之际文士之思想与动向的大作都触及遗民问题。

钱穆《读明初开国诸臣诗文集》正续二篇指出,元末文士,不论仕明与否,皆不忘故主,对元室依回思念,并无重光中华的欢欣之情。

钱先生认为,明初文士“拘君臣之小节,昧民族之大义,距孔子春秋之义尚远”。

劳延煊《元明之际诗中的评论》指出,元明之际的文士皆尊奉元朝为正统王朝,元亡以后对元朝皆有故国之思,对于张士诚则有深厚的同情,而对于朱元璋则多表厌恶。

郑克晟《元末的江南士人与社会》则认为元末江南士人,不论是否参加张吴政权,或参加朱明政权,乃至独立人士,都相当怀念元朝,而与明政权格格不入。

上述三位先生似皆同意:元明之际汉族文士的夷夏之辨观念极为淡薄,而又不满朱明所作所为,因而呈现强烈遗民情结。

至于当时蒙古、色目人之动向与汉族文士有无异同,至今尚无研究。本文主旨即在考述元明之际蒙古、色目人对当时国变之反应,而以元亡后蒙古、色目遗民的行为与思想为重点。

为求了解蒙古、色目遗民现象发生的原因,拟先对元朝及明初若干制度与文化背景略作探讨。

二、元明之际的“夷夏”观念

元代蒙古、色目人系来自漠北与域外的一个“命运共同体”,与蒙元政权休或与共。蒙古与色目人的处境固然有所不同,却是大同小异。

元朝时代,蒙古各部逐渐凝聚为一个民族共同体,皆被视为“国族”,大多数蒙古人编为军户,捍卫宗邦,与清朝八旗子弟相似。

色目人族类复杂,有文化、语言与蒙古相似的突厥种各族如畏兀儿、哈剌鲁、康里、钦察,亦有文化、语言与蒙古迥异的回回、吐蕃、唐古、也里可温等。

但是不论族属为何,色目人协助蒙古人统治汉地、江南,亦因而分享蒙古人之种种特权。而其特权之维系端赖蒙元政权之存续。蒙古、色目遗民之出现与这两族群之汉化具有密切之关联。

蒙古、色目文化与中原文化原本不同。各族进入中原之前,皆未受到汉文化之熏染,亦不会受到中原儒家伦理之影响。

但在元朝立国中原后,蒙古、色目人大量徙居中原与江南,与汉族杂居共处,通婚共事,以致蒙古、色目子弟因受汉文化之熏染,“合弓马而事诗书”者与日俱增。

及至科举制度恢复后,由于政治诱因,研习汉学更在蒙古、色目族群中形成一股新风潮。

元朝中期以后,熟谙汉族士大夫文化之蒙古、色目文士不再是零星的个体,而已形成一个人数日益庞大之群体。

汉化蒙古、色目文士不仅熟谙汉族之经术与文学,而其立身与出处进退之道亦往往受到儒学伦理之规范,以致下述蒙古、色目遗民大多来自文士阶层。

元朝士人出处观念中,“夷夏之辨”的影响远不及“君臣大义”之重要。

大儒许衡有诗云:“光景千载都是我,华夷千载亦皆人。”可见他认为区分夷夏并不重要。郝经则说:“能行中国之道,则中国主也”,即是认为“夷”人能行汉法,即为“正统王朝”。

虽然元朝族群鸿沟并未消失,大多数儒士却已尊奉元朝为正统王朝。以致元明之际士人笔下出现“父老歌延祐,君臣忆至元”的诗句,并承认元朝为“百年礼乐华夷主”。

三、元明之际遗民的类型

“忠君”的观念原不是中原或儒家的专利,而为多数社会所共有。在蒙古原有之游牧封建社会中,“忠”即是一种最高道德原则。

成吉思汗特别要求臣属(伴当)对“正主”的绝对忠诚。游牧骑士之忠君观与宋儒所强调之人臣必须“奉君忘家,徇国忘身,……临难死节”颇有吻合之处,两者可能具有相互增强之功。

元末拜住(字明善)的故事或有助阐明此点。拜住出身于康里名族,康里为突厥种而非蒙古,但两者皆为游牧民族,伦理相近。

拜住为大德贤相不忽木之孙、元朝中期名臣回回之子、大书法家崾崾之侄,累官太子司经。明兵入大都,拜住投井自杀前对家人说:

吾始祖海蓝伯封河东公者,与太祖同事王可汗,太祖取王可汗,收诸部落,吾祖引数十骑驰西北方,太祖使人追问之,曰:

“昔者与皇帝同事王可汗,王可汗今已灭,他为之报仇,则帝乃天命,欲改事帝,则吾心不忍,故避之于远地,以没吾生耳。”此吾祖言也。

且吾祖生朔汉,其言尚如此,今吾生长中原,读书国学,而可不知大义乎!况吾上世受国厚恩,至晋又食禄,今其国破,尚忍见之?与其苟生,不如死。

海蓝伯于其主王可汗覆亡后,原不肯归顺成吉思汗,宁愿“避之于远地,以没吾生”,作一个“草原式遗民”。

其五世孙拜住,除受其言行启发及感激元朝累世厚恩,更因曾在国子学读圣贤书,不能“不知大义”,遂自决殉国。

元末蒙古、色目遗民虽未能以死报国,其思想应与拜住相似。

明太祖开国前后的政策对遗民之动向亦有不小影响。第一,民族政策之疏离:太祖初起,并无民族意识,以后却刻意将社会革命转化为种族革命。

至正廿七年(1367)遣军北伐,明白宣示“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目标。明朝建立后,更强力推行同化政策,禁止胡语、胡服、胡姓、辫发椎髻及本族自相婚姻等。

虽然太祖又屡次宣示“华夷无间”、“一视同仁”、“蒙古、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体擢用”,并且屡次诏用故官,招抚蒙古将士。

但是,明太祖所推行的实际上是一种“内中华而外夷狄”的大汉族主义之民族政策,对当时滞留中原的蒙古、色目人而言,其震撼尤大。

第二,杀戮政治之震慑:明太祖出身卑微,猜忌士人。一方面求才若渴,另一方面却倚靠暴力建立君主权威,完全否定士人“有道则见,无道则隐”的自主权。

《大诰》中甚至规定:“寰中士夫,不为君用,罪至抄割”,士人出仕压力之大,远超过清初。但是,出仕士人,动辄得咎,荣辱生死,系乎君主一念,有如太祖诗云:“金樽相共饮,白刃不相饶。”甚多汉族士人最后皆白刃加颈,死于非命,即从龙功臣,亦所不免。

以致士人多不乐仕进,而在其诗文中多蕴追怀故元之情。汉族士人如此,蒙古、色目士人自然更是如此。

蒙古、色目人——尤其是士人——对当时世变之反应有以下四种形态:

1.忠义:“忠义”乃指为捍卫朝廷而致杀身之士。赵翼曾指出“元季殉国多进士”。蒙古、色目进士(如泰不华、余阙)及著名人士(如理学家伯颜师圣、画家伯颜不花的斤、曲家全普庵撒里)等多人皆殉于国难。

2.北还:明军北伐,元顺帝仓皇辞庙,撤回塞北,随驾而去之蒙古、色目文士当有不少。金哈剌可以为例。哈剌,汪古人,为进士出身之诗人,官至中政院使,“后随驾北去,不知所终”。后明廷又陆续放返若干元臣归于北方。

3.贰臣:贰臣乃指改仕异代之元臣。蒙古、色目人改仕新朝者人数不少,现知者以将士占多数拿,文士仕明者以畏兀儿人惧斯及蒙古乃蛮氏答禄与权为最著。二人皆出身世家并登进士第。懊斯仕明官至礼部尚书,而与权则累官翰林应奉。

元明之际,与历史上任何重大变革时代相似,不免泥沙俱下,鱼龙同现。面对外在环境不可抗拒的改变,各人根据其政治信念、族群背景与实际利益的轻重权衡而作出迥然不同的反应,自是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1. 孙克宽《元初南宋逵民初述》,《东海学报》第十五期(1974)。
  2. 何宏創《论明途民之出处》,收入何氏《明末清初学者思想研究》,台北:学生书局,1991。
  3. 周清澍《蒙古和蒙古族的形成》,《文史知识》,198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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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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