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孙中山在和日本友人宫崎寅藏等人谈话中,提出了“联邦共和”的设想。这是孙中山第一次提到“联邦共和”以及“共和宪法”。
1900年,在《至香港总督书》一文中,孙中山更清楚的表示:
“举民望所归之人为首,统辖水路各军,宰理交涉事务。唯其主权,仍在宪法权限范围之内。设立一会,由各省贡士若干名,以为议员。
各省设自治政府,由中央政府选派驻省总督一人,为一省之首。
设立省议会,由各县贡士若干名,以为议员,所有该省之一切政事、征收正供,皆由全权处理,不受中央政府遥制。”
1903年,孙中山又将兴中会时的革命誓词:
“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
改为:
“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
孙中山针对“去专制、行民主”,提出:
“既知民为邦本,一国之内人人平等,君主何复有存在之地?”
孙中山在《军政府宣言》一文中对“建立民国”也做了介绍:
“今者由平等革命,以建民国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而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由国民共举之议员构成。”
“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
“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孙中山幼年投奔檀香山的哥哥,成年后游历欧美各国。
最终还是认可了美国的联邦总统制。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为了限制即将成为中国民国总统袁世凯的权利,孙中山又改为赞成内阁制。
可惜,他终究未能阻止袁世凯成为一个皇帝的“皇帝梦”。
孙中山的一生都在为民主共和不停的奔走、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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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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