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剖析古巴比伦首任国王汉谟拉比的功绩

前言

汉谟拉比是古代巴比伦第六代王,在他执政期间(公元前1792—1750年),进行统一战争,建立和加强中央集权,积极推动、发展生产,制定法典以法治国,注重文化,使古巴比伦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方面达到最高峰。汉谟拉比是世界上古帝王中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立法者,在两河流域历史上有巨大的功绩。

统一两河流域

巴比伦域位于两河流域的中心,土地肥沃,农业生产发达,扼西亚商路的要冲,具有极为有利的战略地位和经济地位。汉谟拉比利用这一有利地位,先使古巴比伦强大起来,成为与埃什努那、玛里三足鼎立的大国之一,为征服和统一两河流域奠定了坚实基础。

汉谟拉比能够统一两河流域,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有胆有识,具有卓越的军事才能。他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以巴比伦为根据地,采取正确的战略战术,抓住有利时机,远交近攻,先弱后强,各个击破。远在巴比伦西北的玛里,为两河南部各邦与北方、西北方、西方的交通枢纽,是巴比伦尼亚与小亚往来的中心,有车兵,重装和轻装步兵,国势比较强大。

汉谟拉比先与玛里结盟,集中兵力征服南方日益衰落的伊新和乌鲁克;经济和军事实力进一步强大之后,又出兵征服埃什努那和南方的拉尔萨。他执政第三十年时,征服了全部苏美尔和阿卡德地区。在这种形势下,玛里畏惧巴比伦的强大,双方矛盾激化,在公元前1757年,即他执政第三十五年时,攻陷玛里,结束了长期分裂混战局面,完成了两河流域的统一大业。

在几十年的艰苦复杂的战斗中,汉谟拉比有智有谋,象“冲击敌人的勇猛的金牛”,,以强大的武器和威力,驱逐和俘获了两河流域上下之敌,摧毁了原各城邦分裂割据的政权,解放和保护了大小二十多个处于灾难之中的城市的人民和财产,统治范围南到苏美尔,北到达哈拉布在两河流域建立了空前强大统一的古巴比伦王国。

建立中央集权君主专制

两河流域统一之后,被推翻的旧贵族阴谋“废除”汉谟拉比颁布的法令,磨灭汉谟拉比的功绩,企图夺回失去的政权,阶级斗争非常尖锐,社会秩序混乱。刚刚实现的统一又面临危机,亟需巩固,奴隶制经济需要恢复与发展,新兴奴隶主的政治统治需要加强。两河流域百废待兴。

面临这种复杂的政治局面,汉谟拉比是懂得怎样治理国家的。他把两河流域分裂割据的历史教训引为前车之鉴,沿袭阿卡德诸王的旧称号——“四方之王”,旨在强调珍惜和巩固已经开拓和确立的统一,并适时地建立和加强了中央集汉君主专制

汉谟拉比十分重视军队,给士兵以种种优待。国家发给士兵每人一份服役份地和家舍。平时务农,战时出征。士兵的田宅和牲畜不得自由买卖,自由民购买者必须如数归还,并且不得索回买时花去的银子。任何人无权剥夺士兵的土地和财产,否则处以死刑。 富商或军官都不能迫使士兵为其做工。赎回被俘士兵不得把其田室作为赎金。汉谟拉比建立的是以军事奴隶主贵族和商人高利贷者奴隶主联盟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他是国家一切行政机构的首脑,国家机器庞大但比较有效能,使新兴奴隶主的统治走上轨道,从而完成了从阿卡德王朝开始的由奴隶制城邦向奴隶制帝国的过渡。使奴隶制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建设富强的古巴比伦

两河流域的统一,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建立,扫除了社会发展的一些障碍,为两河流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汉谟拉比要把古巴比伦建设成为“其根基与天地共始终”的“万方最强大者”。

汉谟拉比的经济改革,主要是恢复和发展小生产经济,把私人财产和家庭财产看作国家经济资源的首要因素,奖励个人为国家作贡献

鼓励垦殖,发展园艺,保护农田和耕牛。法律规定,任田地荒芜的佃农,除依邻人例交付谷物外,还得将田地犁翻耙平,交还原主。租处女地而怠情不耕者,第四年将田犁翻掘松耙平,交还田主,并交付谷物。牧人饲羊于田者赔偿谷物。打死租来之牛或折断牛足,割断牛颈血管者,以牛还牛。擅自砍伐园林者赔偿.租地培植果园至第五年与园主均分;将地抛荒者,按邻区赔金,并整修田地交还原主。这些政策都比较有利于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园艺业发展成为独立的经济部门。

手工业方面,以前主要经营大的手工作坊。汉谟拉比时,除国王和神庙开办的手工作坊外分散的民间手工业迅速发展。鼓励青年学技艺,手工业者教养子技艺,养子不得请求归还父家,未教以技艺者,才得以归还父家。也有私人作坊,雇工进行生产,

畜牧方面,以前主要经营大牧场。汉谟拉比则支持私人雇牧工。法律规定受雇的牧人,丧失了牛或羊,要以牛还牛,以羊还羊;增殖率减低者,应按数交付增殖数额以及收入。汉谟拉比关心畜牧业,为牧民确立牧场及饮水场,每逢春季剪羊毛的季节,将地方官召到京城,开会庆祝,象过节日一般。小的牧民经济因而得到发展。

随着商业的繁盛,租赁,借贷、赔偿及雇佣等关系也迅速发展起来。对于这些,汉谟拉比采取了一种既支持又限制的双重政策。他允许个人土地买卖、出租、抵押、赠与,使土地租佃相当流行,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但又规定了地租的限额,佃租为收成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园租为收成的三分之二,以防止土地财产过分集中。

汉谟拉比支持高利贷者,使高利贷十分盛行,许多自由民因借贷而论为债奴,使奴隶制得到发展。而债奴的增多,又威助着国家的税源,兵源和社会的安定。

通过上述各项政策的实施,部分调整和改善了奴隶制生产关系,消除了防碍生产发展的一些阻力,少数豪强受到一定的抑制,农牧工商小生产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他们一般都有三、五个至十多个奴隶,形成广大的中小奴隶主阶层,这是汉谟拉比时代奴隶制发展的重要特征,对古巴比伦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缓和了阶级矛盾、扩大了汉谟拉比政权的社会基础,也使奴隶制经济趋于繁荣,国库收入不断增加;因战乱和贫困而离散的人民又回来各安其业;一些城市复兴了,一些城市富起来了。巴比伦也由一个弱小城邦发展成为两河流域最大最富裕的文明城市、两河流域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

制定《汉谟拉比法典》以法治国

汉谟拉比的一个重大历史功绩,是制定了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统一前的两河流域,只有各城邦的成文法和习惯法,没有统一的法律。他继承和发展了苏美尔和阿卡德时代一些城市的成文法或习惯法,以《乌尔纳姆法典》为范例,结合阿摩利人的氏族部落习惯法,制定了一部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统一了两河流域的法令。

法典的基本思想,是以新兴奴隶主阶级之法治理古巴比伦国家。奴隶不受法律保护,却严格保护奴隶占有制和私有制,保护租佃和高利贷者的利益

汉谟拉比非常重视法律建设,从继位就立志以法治国。他把在位的第二年定为制定国法即“在国中确立公道”之年,并经过三十年的检验和修订,法典制定工作才告完成,说明他对制定法典之认真和慎重。

法典原文刻在一个玄武岩的高大石柱上,石柱上端饰浮雕图象,汉谟拉比在正义之神沙马什面前祈祷,沙马什将法典授予他,浮雕下面是法典全文,石柱矗立在马都克神庙即最高法庭所在地,说明他把公布法律看作全国的头等大事,采取十分庄重的态度,以使法典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神圣不可侵犯。

汉谟拉比要求自由民尊重法律,服从法律,维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尊严。有涉诉讼的受害的自由民,“务必诵读”石柱法,让石柱法“为彼阐释案件,使彼得到公正的审判”。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司法机关。有公社法院,寺庙法院和最高法院,其法官都由国王委派,必须严格的依法判决,对法典不准曲解和更改。对判决不服者,可以上诉国王。国王是最高法官

在一个君主神权专制的社会里,制定出这样一个具有法制精神的法典是非常可贵的,古巴比伦社会发展、经济繁荣,是与法典的制定和实施分不开的。法典的制定是历史发展的一大进步。

严格规定王位继承人必备的条件

汉谟拉比为了保证古巴比伦的繁荣昌盛,在组织上非常重视王位继承人问题。他认为这是关系到“此后千秋万世”的重大问题。因此对国家机关的职权范围和王位继承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作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上述原则,也适用于选择国家各级官吏。汉谟拉比认为国家的基本的政治、经济和司法制度,是天经地义,不可更改的,否则就会社稷倾覆,国破人亡。国家官吏只是执行王令维护国家基本制度的工具。如有变更汉谟拉比的“创制”,废除汉谟拉比决定的司法判决,唆使他人干违法之事等,“不论其为帝为王,为城邦之长,或为其他尊称之人”,都要做为誓不两立的政敌,加以诅咒,给予勇敢的谴责,甚至要用神权予以严惩。在这里,他把君权,法律和神权混为一体,用鬼神系统的权力,弥补世俗政权之不足,利用宗教维持社会秩序,为君主专制服务

注意文化教育

奴隶制经济的繁荣,国家政权的相对稳定,物质文明的提高,带来了奴隶制精神文明的发展。汉谟拉比认为,发展生产,服从君主,遵守法律和敬神者,就是具有“理智与才能”“荣耀昭然”的“智者”。否则,就失去理智与才能,“陷于昏聩之境”,“事善变成恶事”,如同白昼变为黑夜,成为徒劳无益的“愚著”。他以如此鲜明的是非界限,鼓励和促使臣民努力生产、学习文化,去做智者。

对各项生产建设,汉谟拉比都注重技术,要求质量。法律规定,建筑师新建房屋倒毁者得不到报酬,砸死房主者偿命,砸死房主之子者杀其子,砸杀奴隶者以奴还奴,还要赔偿财物,自己出资为房主重建新房。医生以青铜刀作手术,治死自由民或毁自由民之眼者,不给报酬、并断其指。船工“施工草率”所造之船当年漏水,应给船主重造新船。受雇用的船工,不慎使船沉没者,赔船及毁损的全部财物;使船“复起于水”者,赔偿船价一半。这些都促使建筑、医学、造船、航海及打捞技术的发展和提高

汉谟拉比法典把伦理道德和法律相结合,提倡好的社会风尚。子女应孝敬父母,欧共父者断其指。憎恶抚养父母的养子,应挖去一只眼。妻子应勤俭持家,而处事浪费,使其家破产者,丈夫可以离弃之。自由民要讲婚姻道德,男方交聘金聘礼订婚后,因“见其他妇女”而拒娶之,女方则占有其全部聘金聘礼;若女方因第三者而拒娶者,应加倍偿还聘金聘礼,第三者也不得娶其为妻。债权人贷出时以不足重之小秤计银,以不足量之器计谷,收取时以超重之秤计银,以愈量之器计谷者,应丧失其贷付之物。

汉谟拉比作为中央集权的专制君主,他的一切言行都是从奴隶主统治阶级利益出发的,发展奴隶制经济,建立和巩固中央集权专制国家,都是靠残酷压迫、剥削奴隶来进行的。但是,人们是在既定的条件下创造历史的,人类社会处在不断发展过程中,人类历史是一部社会发展史,历史上的昨天包含着今天的萌芽。我们应该历史地发展地看问题,既指出其局限性,又不能苛求于前人。列宁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足根据历史法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的新东西”。

古巴比伦第一王朝延续三百年,共十一个帝王。汉谟拉比统治的时间最长,有四十三年。他以前的五个帝王统治一百零二年,以后的五个帝王统治近二百年,比他以前的五个帝王的统治时间长约一倍。这主要是因为,汉谟拉比推行了一系列比较进步的政治、经济、司法和文化制度和政策,兴利除害,治国安邦,为国家统一和发展,做了许多他的前辈没有做到的大事,取得了继

往开来的巨大成就,文治武功达到空前的程度

结语

在古代帝王中,汉谟拉比不愧是武能定国文能安邦,“实行一切计划的贤明的统治者”。他的名字是和古巴比伦联系在一起的,是统一富强的古巴比伦的象征,是维系两河流域人民民族感情的纽带,没有他就没有古巴比伦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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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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