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女子在婚姻爱情上地位有多高?

“空前绝后女武皇,把持朝政韦皇后。惊世爱恨属高阳,旷世女相有上官。更有那一生传奇是太平,轰轰烈烈揽朝纲。”从李翰韬的诗中可以看出女子在唐代的地位之高,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不同,唐代女子在婚姻爱情上有着法律保障和社会认可。

图 | 源于敦煌研究院,莫高窟第130窟《盛唐的女供养人-段文杰临摹》

在彼时的封建时代女子是令人怜悯的,不少朝代遵循着夫权主导,女子社会地位极其低下,那些女子只能依靠男人而活,在婚姻爱情上更有着“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说法,没有自己的决定权,甚至到结婚晚上才知道对方的样子,称为盲婚哑嫁。在长期的男权压迫下洗脑,男人可以纳妾寻欢,女人不能嫉妒,否则就会认为是不贤惠。丈夫死后再嫁会被认为是不贞,更有家族为了好名声逼迫寡妇殉情以立贞节牌坊,家里的男女嫁娶也能更有好出路。

广东陆路提督蔡金章的小妾孙氏的贞节牌坊

唐朝信奉道教,道教是居于第一位的,所以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对女性的压迫趋于降低。再甚者,武则天统治的武周王朝是一个经济繁荣、思想活跃、多民族通婚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女子的社会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不少女子走出闺阁自由寻觅爱情。

未结婚时,虽然礼教和法律条文对男女婚姻之事亦要求有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但是也存在女性主动追求爱情,自由婚嫁的事情相较于其他朝代为多。当时女子与男子自由恋爱,继而结合之事在平民和上层阶级都时有出现。例如晚唐时期最著名的才女鱼玄机,她被自己的老师温庭筠的才华所吸引,主动示爱,虽然最后遭到了拒绝,但是她主动追求爱情的精神影响了众多的人。(主页有关于鱼玄机的资料扩展)

温庭筠与鱼玄机

在结婚时,普遍古时候的女子在婚姻上的地位很低,遵循着“从一而终”道德准则,那时候的女子可以说只是男子的一个附属品,男子一纸休书就可以抛弃女子,而女子则颇受礼教吃人的迫害,如“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可见女子在婚姻爱情的地位是极低的,同时这也反映出了那个时代女子的社会地位是很低的。然而在唐朝男女结婚官府不仅会颁发婚书保护双方的利益,而且唐朝明文规定夫妻双方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进一步提高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也是对女权的一种保障。

中国封建社会一直遵循的夫权主导的制度,正所谓“夫为妻纲”,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很难出现“离婚”,最多出现的是“休妻”。然而在唐朝,女子不仅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甚至可以改嫁再婚。例如唐朝方陵公主下嫁窦奉节,又嫁贺兰僧伽。又如著名元曲《西厢记》原型取材于唐代文学家元稹的《莺莺传》,《莺莺传》中贫寒书生张生对没落贵族女子崔莺莺始乱终弃,最终两人再嫁再娶。

种种有关唐朝女子婚姻爱情的法律条文、社会背景、历史实例都反映了唐朝女子社会地位空前提高,这是历史的不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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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标签:唐代   牌坊   道教   夫权   婚姻   女子   爱情   玄机   唐朝   主动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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