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未有之大变局


所谓“五十年未有之大变局”是指美国正经历一次“改朝换代”。①之所以用“改朝换代”来形容,是因为这不是一次单纯的总统换届和政党轮替,而是美国政体和宪制层面的根本转变。根据斯蒂芬·斯克罗内克(Stephen Skowronek)的分期,美国自建国以来共经历了六个政体(“朝代”),它们分别是 :联邦党人政体、杰弗逊政体、杰克逊政体、第一共和党政体、新政-民权政体和里根政体。②与斯克罗内克异曲同工,马克·里拉(Mark Lilla)使用的概念是“时期”(dispensation)。这是一个基督教神学意味很浓的词,指上帝对世间事务所分配或施与的秩序。在马克·里拉看来,20 世纪的美国同样分为两段“时期”:新政-民权时期和里根时期。③

斯克罗内克和里拉的分析框架有两点是相同的。第一,今天的美国仍处于里根政体之下 ;第二,也是更重要的,里根政体已进入末期。用里拉的话说,“一个毫无原则的民粹主义投机分子正在给它送终。”从时间上看,进入现代以来,美国一个政体 / 时期的寿命差不多就是 50 年。第一共和党政体维持了 70 年,新政-民权政体存续了 48 年,而里根政体到今天也已有 42 年(从罗伊案判决算起则已经有 49 年)。在亨廷顿看来,每当现实和理想的鸿沟过大时,美国总能奋自我拯救和革故鼎新——这种“改朝换代”,被亨廷顿称为“信条激情时期”。为了帮助读者识别和判断,亨廷顿总结了信条激情时期的 14 个特征 :(1)普遍的不满情绪 ;(2)严肃对待政治理念 ;(3)重视传统美国价值 ;(4)对理想和制度间鸿沟感到愤怒 ;(5)社会动荡超出一般水平 ;(6)强烈敌视权力 ;(7)曝光和揭露理想和制度间鸿沟 ;(8)针对某些特定议题的改革和运动十分活跃 ;(9)新媒体形式出现 ;(10)政治参与扩大 ;(11)政治分歧跨越原有阶层 ;(12)尝试对政治机构进行重大改革 ;(13)社会和政治力量重组 ;(14)流行思潮以传统理想之名推进改革。④拿“亨廷顿十四条”和现实一一对照,几乎每一条都能得到印证。今天的美国,大到其所处国际环境的诡谲和国内政治的撕裂,小到多布斯案判决提前泄露所反映的政治规矩和职业伦理的崩坏,都给人以十足的“末世”之感。


理解多布斯案的第三重维度,就应基于里根政体已进入末期这一大背景。1980 年代,里根之所以能以摧枯拉朽之势赢得大选并建立属于共和党的政体,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看到并利用了民众对新政-民权政体的不满,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相当一部分民众对罗伊案的不满。正是在罗伊案之后,堕胎问题开始压倒其他议题上升为美国社会的头号议题,是否支持罗伊案也成了政治上站队的首要标准。反对罗伊案和堕胎因此成为里根动员民众最重要的一面旗帜,所有反对罗伊案和堕胎的力量开始集结在共和党旗下。在里根之后,共和党就是反对罗伊案和堕胎的政党。

新政-民权政体作为里根政体的“前朝”,最重要的两笔宪法遗产就是布朗案和罗伊案。虽然里根政体已经取代了新政-民权政体,但政体变迁传递到最高法院要远滞后于白宫和国会。⑤而且,推翻罗伊案这个级别的“超级先例”的困难也要大得多。除去凑够法院内的五票,还至少需要保守派内部具有高度共识,白宫、国会和各州中相当一部分力量的支持,以及较为强大的民意基础。虽然里根政体创立之初就打着反堕胎的旗号,但一直到半个世纪后才真正推翻了罗伊案,而此时里根政体已“病入膏肓”。因此,真正值得思考的其实是多布斯案与新政体的关系。这些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新的政体将会由哪个政党主导?新政体与里根政体最显著的区别何在?多布斯案会对新政体产生什么影响?新政体又会如何处理多布斯案和堕胎问题?


围绕这些问题,从自由派和保守派的立场都可以各自发展出一套答案。对自由派来说,新政体当然是由民主党主导。按照过去五次政体更迭的规律,新政体的主导政党均来自旧政体主导政党的对立面。既然共和党是里根政体的主导政党,在里根政体解体后,新政体当然应由民主党主导。至于民主党主导的新政体与里根政体的区别何在,民主党同样已经有了自己的愿景。在民主党眼中,今天的美国已经沦为第二个“镀金时代”,与 20 世纪初马克·吐温笔下的“镀金时代”一样,里根政体末期的美国同样深陷金钱政治、贫富悬殊、环境污染、移民问题、行业垄断、反智主义的泥沼(这些问题在当代只不过披上了新的外衣)。就像当年的进步主义运动一定程度上终结了镀金时代并为后来的新政打下基础一样,自由派(其中很多人在今天已经喜欢以“进步派”自居)将通过第二次进步主义运动来开创属于自己的政体——“第二进步时代”。

“第二进步时代”会如何看待多布斯案?毫无疑问,多布斯案会是一个反动透顶的“反经典”(anti-canon)。①但这还远远不够,在自由派眼中,多布斯案或许会成为一个“宪法时刻”的催化剂。按照布鲁斯·阿克曼的定义,“宪法时刻”是美国宪法上的主权者“我们人民”(We thePeople)直接出场,以宪法第五条规定的常规修宪方式之外的方式改变美国宪制。②新政和民权运动就是两次典型的“宪法时刻”,二者均没有按照宪法第五条规定的方式通过宪法修正案,而是以“我们人民”直接出场的非常方式重塑了美国。就像很多重大变革一样,“宪法时刻”也需要被某些具体甚至随机事件触发——多布斯案就是触发“宪法时刻”的催化剂。按照最粗线条的勾勒,多布斯案的“反动”会唤醒沉睡的“我们人民”,

他们会通过选举或社会运动组织起来反抗共和党的“倒行逆施”。这种叙事的优点在于它解决了政体更迭的发生学难题。自特朗普上台后,自由派就一直在宣讲“里根政体已死,新政体当立”的故事,而特朗普本人和同时期美国政治的很多表现也非常符合“断裂型总统”和“改朝换代”的特征。但接替特朗普出任总统的拜登在各个方面看起来都不像一个可以开创新政体的“重建型总统”。③多布斯案的出现恰恰补上了政体更迭“第一推动力”的缺失——虽然拜登无法动员“我们人民”,但多布斯案可以。如果多布斯案真的成为新政体的催化剂,那么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新政时期罗斯福和最高法院“四骑士”间激烈的冲突很可能在“第二进步时代”首先围绕堕胎问题上演。

保守派又会如何认识多布斯案呢?他们的叙事会有两个大同小异的版本。在第一个版本里,里根政体不仅没有终结,其高潮反而尚未到来。在自由派眼中,多布斯案是保守派失败前的垂死挣扎。但在保守派这里,从里根上台到多布斯案是一段“励精图治”、不断上升的叙事。里根政体从建立初期就致力于推翻罗伊案,历经包括凯西案在内的失败后,终于在多布斯案中成功。阿克曼等自由派学者一直嘲笑保守派在里根时期并没有迎来属于自己的“宪法时刻”。④对此,保守派或许会承认之前罗伯特·鲍克提名失败和凯西案功亏一篑的确说明时机尚未成熟,但多布斯案证明了属于保守派的“宪法时刻”才刚刚到来。如果给里根政体的寿命画一条曲线,这条曲线绝非像自由派所说的已从顶峰跌至谷底,而是经过前 50 年艰难的爬坡后,现在才开始向顶峰发起冲击。与第一种叙事相比,保守派的第二种叙事承认里根政体即将终结而新政体呼之欲出。在这一点上,保守派的第二种叙事与自由派的叙事是一致的。但两者的根本不同在于,在保守派的第二种叙事下,新政体仍旧由保守派而非自由派主导。如果新旧政体都由保守派主导,它们的区别何在?从近年共和党和保守派内部演变中,我们或许可以看出些许端倪。按照目前的轨迹发展下去,新政体不同于里根政体的最大特点将是它会更加极端、保守和民粹。如果说里根政体下的主流共和党人还是老布什和小布什这样的“乡村俱乐部共和党”(country club republican), 新政体下共和党人的代表就是特朗普和罗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把目光投向最高法院,如果罗伯茨、卡瓦诺甚至阿利托都还可归入里根政体下保守派法官的话,托马斯在多布斯案中的异议可能代表了新一代保守派法官的样子。但不管是保守派的第一种还是第二种叙事,其核心都是“属于我们的时代才刚刚到来”。对自由派来说,则无异于更“黑暗”的日子还在后面。如果说美国过去政体更迭还属于左右平衡的钟摆,这次保守派的理想若成真,则意味着美国政治钟摆向右摆动的幅度很可能超过以往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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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标签:罗伊   民主党   自由派   保守派   共和党   政体   里根   民权   美国   变局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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