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拆分集体经济的潮流,刘庄为何没有转向小农经济?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国大多数农村都在推广家庭联产承包制,而且农村呈现一派生机勃勃的势头。对大集体时的资产,一般都采取分光、卖光的办法,转向了小农经济。而史来贺带领的刘庄,在认真领悟中央文件精神,认清本村实际的基础上,继续选择了走集体经济的道路,这才为后来刘庄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们是怎样选择的?

一、领悟中央政策

在全国普遍都在实行承包制的背景下,刘庄也面临着艰难且重大的抉择:刘庄的耕地、村办企业要不要分到各家各户?未来刘庄要往哪个方向走?

史来贺带领党支部反复学习、琢磨中央文件。学习琢磨之细,可以说得上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抠、一句话一句话地学。比如中央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允许有多种经营形式。既然有这句话,史来贺就领着支部思考,啥叫实事求是?怎么算是因地制宜?多种经营方式可以有哪些种?怎么叫结合实际?一年中,通过不断地研究思考,他们认清了政策,也找准了方向,那就是结合刘庄实际,继续坚持发展集体经济。

二、认清本村实际

党支部认清了刘庄的实际,认为刘庄适合搞集体经济。一是当时刘庄的农业机械化是先进水平。村里已经有了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已经形成了100亩的平整农田9块,还有与之配套的水渠。如果要承包到户就会造成地块分散,原来的机械派不上用场,势必影响刘庄的农业机械化进程。而周围的兄弟村在当时都采取一分了之的办法,很多大型农业机械不得不低价处理掉,反而退回到每家每户用牛耕田等落后的农业生产状态上。

第二是刘庄的劳动力已经成功转移到工副业,集体经济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如果也一分了之,已经办起来了工副业必然中途夭折,从而阻碍生产力的进步。

刘庄的机械厂

三、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史来贺征求群众的想法,先是故意试探地说:“咱分了吧,你看别的村都分了的,多自由,愿上工就上工,不愿上就不上。”群众说赶紧说:“那可不中。咱要是分了,咱的拖拉机咋办?那不还得用铁锨挖地?这不是倒退了吗?”

经过两年的研究、分析和讨论,刘庄的干部、群众认清了形势,作出了自己的决定。史来贺在群众会上提出:“谁愿意分,可以分给你土地。但是,工厂不能分,机械、车队不能分。”刘庄群众没有一个人愿意分,刘庄就这样保住了集体经济。

到1980年底,刘庄的总收入已达203.5万元,其中工业产值占60%以上,人均收入达1708元,已经成为河南省的第一个“小康村”。而且,刘庄在改革开放以后,大力发展工业副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集体收入大幅度增长,这才有为村民免费建起了四层别墅,提供较好的福利待遇。

事实证明,那些集体经济较强,尤其是工业有一定基础的村,带头人德才兼备、一心为公,党组织有号召力和战斗力,没有采取“一分了之”的办法,而是继续集体农工商多种经营,农业生产日益现代化,二产、三产都得到了繁荣和发展,农民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参考资料:赵智奎主编,《史来贺精神与刘庄村之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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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7

标签:集体经济   党支部   承包制   小农经济   中央文件   副业   多种经营   因地制宜   群众   潮流   办法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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