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4月,红军长征经过藏区时,毛泽东小舅子,也就是贺子珍的弟弟贺敏仁,还是一个年仅17岁的“红小鬼”,在一个团里当司号员。由于饿得受不了,他听说山上有座喇嘛庙,于是一个人悄悄上山,偷偷进到一座喇嘛寺,想找点吃的。吃的没找到,他倒发现了一些铜板。贺敏仁违反纪律,擅自拿了一些铜板想换粮食吃。
事情暴露后,贺敏仁便成了严重违反群众纪律的典型,被处以死刑。贺敏仁是贺子珍最疼爱的小弟弟。贺子珍心在滴血,但没有求情,因为她知道,红军的纪律是钢铁,碰不得。对这件事,毛泽东只说了一句话:“红军就应该有铁的纪律,我们应该用红军铁的纪律,来要求自己的亲人。”
纪律是军队的命脉,法纪面前没有例外。只要违反了纪律,指挥官和普通士兵一样会受到惩处,甚至会更为严格和苛刻。刘邓大军千里挺进大别山,一个刚立了战功、被提拔的副连长,因为工作的需要,从没人的店铺拿了两匹布、一捆粉条、一沓白纸和几支毛笔,而被公审枪毙。
长征途中,一个连队指导员在分炒面时,自己多抓了一把被降为战士;一位师领导因为下馆子庆祝打了胜仗,被撤职下放后勤部门劳动。
朱德回忆长征时说:长征时我们是靠制度吃饭的。毛泽东主席在党的“七大”上总结说,“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
历史的细节,往往预示着未来的走向。1935年,蒋介石的爱将张灵甫因生活原因,射杀妻子吴海蓝。1937年,革命功臣黄克功因恋爱不成,枪杀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
同样的案件,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历史的影响自然大相径庭。面对自己的爱将,蒋介石百般纠结,先是把张灵甫判了10年投进监狱,但没两年就特赦并加官晋爵,最后出任蒋系王牌一一整编第74师师长。
与此相反,在权力、感情、法律的纠缠中,毛泽东顶住黄克功和战友的求情,“挥泪斩马”(黄克功是长征走过来的老红军,是立过大功的团职干部,他愿意上战场战死。毛主席说:如为赦免,更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
蒋介石赦一张灵甫,毒瘤暗生,法乱而后功溃;毛泽东惩一黄克功,三军整肃,法立而后功成。
历史昭示我们:厉行法治,必须公开严明,这是治军带兵的铁律,也是最后赢得胜利的保证。相反,只能品尝失败溃逃的苦果。
页面更新: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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