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咨二人谈:河南卢氏甘肃永昌案中的受害人家属能得到赔偿吗?

曹保印:我们今天,和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苏明明律师,一起来谈一谈河南卢氏和甘肃永昌的未成年人杀人案。我是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


苏明明律师:大家好,我是国咨律师事务所——苏明明律师。


曹保印:你看最近几天,连续发生了两起未成年人杀人案件,特别的恶劣。其中河南卢氏县,5个未成年人将1个一米八五的孩子(也是未成年人)活活打死,抛尸在路边。其实我看到新闻报道中,双脚被打断,肋骨被打断,脊椎被打断,非常的残忍。


而甘肃永昌,更是7个未成年人,将1个21岁的青年活活打死。另外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在一边拿着手机拍照。人打死之后,居然挖坑给埋了。


所以这两起案件,引发社会激烈讨论。我现在特别关心的是,被打死的这两个孩子,他们的家人以后该怎么过呢?我们中国人讲究老有所养,他们的养谁来养?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关于被害人他的家属的经济赔偿问题,其实我今天特别想和苏律师聊一聊。



苏明明律师:曹老师,最近我也关注了这两起案子。说实话,对于这个事情,我对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家属,都表示非常的同情。但是这个事情,发生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未成年人现在确实犯罪的概率,好像比之前确实多了。


也可能是媒体的原因,我们知道得也多了。所以对这个事情,被害人的家属父母,他们之后怎么老有所养这个问题,我觉得也是有法律人应该去思考以及考虑的问题。


曹保印:你看,我们都说人死不能复生。这两个孩子都已经去世了,而他们的父母的年龄,也应该过了生育的最佳年龄,可能很难说再生二胎。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犯罪嫌疑人,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不是应该承担起赔偿的义务?也就是说,拿出一笔钱来,让被害人的父母实现老有所养。


苏明明律师:是这样的,曹老师。根据我们现在法律的规定,它确实会有一部分赔偿。但是这部分赔偿,仅限于物质上的赔偿。物质上包括什么?包括住院费、医疗费、交通费,或者是为了治疗所花费的一些合理的支出。然后如果造成残疾的话,可能还有残疾补助金。然后造成死亡的是丧葬费。


但是像我们之前,就是如果在交通事故上,可能会有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抚慰金。但是这些是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支持的。这块确实是一个法律冰冷的地方。



曹保印: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中,赔偿的只能是案件中的物质损失。


苏明明律师:对。


曹保印:而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被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在现行的这个刑法和相关的刑法的解释中,是不予支持的!


苏明明律师:对,现在是不予受理,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曹保印:法院连受理都不受理。那既然是这样子的话,如果被害人家属,确实因为孩子的去世,而存在经济困难。那么,他们该怎么办呢?


苏明明律师:是这样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能够和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因为毕竟犯罪的是几个未成年人。这几个未成年人,他们现在可能也处于年少青春期。


如果被害人的家属,能够对他们进行一个谅解啊,私下可能会有一些精神上的赔偿。如果这个谅解没有达成,他也可以求助国家。因为国家对于刑事犯罪的被害人,是有一定的救助的,具体也是我们法律明确有规定的。



曹保印:哦,你说的意思也就是说,被害人的家属和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他们之间可以达成一个调解。通过达成调解,由被害人的家属出具谅解书。


苏明明律师:对。


曹保印:那么这个在金额上,我记得是没有上限的。


苏明明律师:对。


曹保印:无论是说几十万也好,或者是几百万也好。只要双方同意,是可以通过达成谅解的这种方式。


苏明明律师:对。


曹保印:那么尽管说,我们知道这个事情,肯定人神共愤,对吧?可是我为什么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同时咱们今天,也讨论这个问题?


就是我希望的被害人的家属,在孩子去世之后,将来真的能够在生活上无忧。毕竟虽然说这个话题现在谈了,也许有些网友会觉得过早,或者是觉得残忍。但这毕竟是我们不可以回避的现实。


苏明明律师:对。


曹保印:虽然没有这个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死亡的这个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赔偿。但是通过国家的刑事被害人的救助也好,通过调解还是可以拿到一部分经济的补偿的。除此之外,还有没有第三条路呢?


苏明明律师:我们也是呼吁大家,既然在关注这个事情的同时,可以对被害人进行一个捐款。那这样的话,我觉得我们国咨律所,可以作为第一个捐款人,对他进行经济上的帮助。



曹保印:如果是做这种事情的话,我觉得我和苏律师,我们可以代表国咨律师事务所,我捐出第一笔钱。


苏明明律师:我捐出第二笔钱。


曹保印:实际上我们今天的这个表态,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民间的救助力量。


苏明明律师:对对对。


曹保印:也可以说,是民间的一个互助力量。既然我们现在的相关法律中,没有这样的可以支持的条款,那么大家又对这两个案件特别的关心。


所以说,如果我们能够激起民众的力量,通过大家实行捐款的方式,让被害人家属至少能够减少一些痛苦,至少也可以让被害人在九泉之下可以瞑目。


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这个管理规定,这个钱呢,不是说谁想发起就发起的。比如说今天我和苏律师,我们两个发起,这是不可以的。那么我们也在此呼吁,能够有相关的慈善救助机构,能够站出来,这样大家就可以把钱捐到这个慈善机构去。


然后通过慈善机构收款以及支出,将整个的募捐过程公开,达到一个透明化。通过民间的救助,通过民间的力量,这样也可以使我们对这个案件的关注,达到一个积极的、稳健的、有建设性的目标。



而不至于我们只是,在这里表达我们愤怒之后,可是被害人家属究竟该怎么办呢?恐怕这个现实的问题,特别需要大家思考。你说是不是?


苏明明律师:对,确实。我们也希望假以时日,法律可以更加健全,对被害人的一个经济上的帮助,能够多多地给予关注。


曹保印:元法堂二人谈,今天是我和苏明明律师,就河南卢氏、甘肃永昌未成年人打死人的事件,进行了一个小小的讨论。今后呢,我元法堂还会不断地推出二人谈。如果说大家对什么问题感兴趣,也不妨跟我留言点题。我是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


苏明明律师:我是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明明。


曹保印:谢谢大家。


苏明明律师:再见。


本期节目主讲人: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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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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