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人数排名前三的帮信罪,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前言

根据最高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数最多的排名前三的刑事案件类型分别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检察机关起诉人数排在前三位的罪名,在此之前多年来一直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和诈骗罪,最近这两年,排在起诉人数第三位的诈骗罪,被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取代。

为引起人们更多关注和重视,避免因为不懂法而误碰了法律底线,本文今天来介绍一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一、什么是帮信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帮信罪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 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特点?

据最高检数据显示,自2020年10月“断卡”行为以来,被以帮信罪起诉的人数直线上升,2021年该罪的起诉数量是2020年的9.5倍。不过,自2021年第四季度以来,情况有所缓解,2022年第一季度环比2021年第四季度下降33%;第二季度环比第一季度下降6%。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三类人员涉案问题值得高度关注:

第一类是在校学生。一些在校学生由于涉世未深,受同学、老乡、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为“卡商”的。

第二类是科技公司从业人员。这类人员抱着“赚快钱”“炫耀能力”的想法,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实则沦为犯罪的“技术助攻”。

第三类是通信、金融等行业内部人员。他们违反“实名制”等规定大量办理“两卡”并非法出售、提供,成为电信网络犯罪主要的工具输送渠道。

三、用几个真实案例加深对帮信罪的理解

我们律师团队,在最近几年接受委托担任过不少此类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为加深读者对这个罪名的印象,现将几个印象深刻的案件简单整理,希望能给读者们一些警示:

【案例一】

一名刚刚大学一年级的新生,应高中同学的要求,出借身份和自己的实名电话卡给该同学的哥哥,并以自己的实名注册了一家公司交给同学哥哥控制。结果就因为这位同学的哥哥涉嫌诈骗,而这家公司为诈骗起到了帮助的作用,最后我们广西桂林的一名被害人报案,通过资金流水找到该公司,再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找到了这名刚刚上大学一年级的新生。就这样,这名大一学生,被从北方的大学校园押到桂林,从此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案例二】

某家庭妇女,2020年初疫情期间在家无聊,有一天见RK RK 上有人发来一条链接,于是点开,对方说是可以兼职赚点生活费,其具体内容就是按自己的某宝账户和密码提供给对方使用,可以根据转账金额的一定比例得到提成。于是,她便按照对方的提示进行操作,并且还用乡下的父母实名注册了新的某宝账户一起提供给对方使用。给对方大概使用了一个星期左右,一共只获得百余元,她觉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所以就停止给对方使用,因为获得百余元钱并不多,加上后来疫情缓解她的了一份工作,很快就将这件事给忘记了。结果有一天下班回家,却有警察在门口等着她便将她带走,之后被以帮信罪追究刑事责任,付出了几个月的人身自由代价。

【案例三】

某男有一天“无意中”加了一名陌生人,该人告诉他有一份轻松且来钱快的兼职,只需要在朋友圈、扣扣等软件上帮助推广老板提供的链接即可按点击量和发展的客户量收取提成获取回报。某男觉得这是一个爽工,欣然接受。最初是自己在朋友圈和扣扣转发链接,确定可以有提成,于是想着“反事业做大”,开始发动身边的朋友一直加入,当然,他发动的亲朋好友也成为了他的客户,他也可以从这些发展的客户这里获取提成收益。最后,因为所转发的链接涉嫌诈骗,这位男子及发展的骨干客户涉嫌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被以帮信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后记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罪与非罪的界限并不是非黑即白这么明显,有时候罪与非罪也许就在一念之间一瞬间发生。有些涉嫌犯罪的人,其品质并不坏,仅仅只是因为对法律知识欠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比如前述案例中那些家庭妇女,在律师会见她跟她解释法律规定以后,她追悔莫及地对律师说道:“我就小学文化,根本不知道这是犯法的,如果早知道,我打死也不会去碰”。

所以,这些鲜活的案例再一次警示世人:一方面,我们平时还是要多学习法律,懂法才能更好地用法、守法,对法律有所敬畏;另、一方面,平时不要有贪小便宜和侥幸的心理。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头条法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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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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