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受贿把钱放在弟弟手上,弟弟该承担什么责任?

哥哥把受贿的钱放在弟弟手上,弟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我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帮你分析一下:

这个问题可能存在三种意见:一种认为属于受贿罪的共犯,另一种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第三种是无罪。我分别阐释一下。

第一种受贿罪的共犯认定比较难,因为受贿罪的共犯,不仅仅要明知该笔钱款为受贿钱款,还要在为行贿人提供帮助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就是要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可能还会有的认为,弟弟还应当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这个观点有点片面,即共犯不要求有身份的特征。

所以,要想认定为受贿罪的共犯,确实难度很大,难点在于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如果不能认定发挥作用,就不能认定受贿的共犯。

第二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能否认定的关键在于受贿钱款的明知上。如果弟弟明知钱款是哥哥的受贿款,并按照哥哥的要求,帮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当然就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否则就不能认定。

有的认为哥哥也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哥哥的确存在这种行为,但根据期待可能性的理论来理解,就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并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即认定其掩饰隐瞒的行为,但并不单独进行刑事处罚。

第三种意见就是无罪,关键还是对该笔钱款的性质是否明知。如果哥哥说这笔钱是做生意赚的,或者说是家庭存款,交由弟弟保管,就不能对弟弟进行处罚,弟弟当然也就无罪。

所以,弟弟能否受到刑事追求,关键看对钱款性质的明知上,也就是通常说的主观故意,有故意,实施客观行为,有侵害的客体,可能就构成犯罪了,否则就无罪。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




哥哥受贿把钱放在弟弟手上,弟弟该承担什么责任?

弟弟是否承担责任,有一个关键的因素是是否明知。

什么叫做明知?就是知道以及应当知道。

所谓知道,这个含义很明确,就是直接知道。例如,弟弟亲眼见到哥哥收了别人的贿赂,然后把一大箱现金拿到自己这里保存,这不用说就是知道的。

所谓应当知道,那就是凭一般的认知,足以认识到的事情。例如,弟弟知道哥哥每月工资不过七八千元,不吃不喝一年也攒不了十万,但是哥哥每年却拿四五十万放到弟弟这里保存,这些巨额现金,弟弟凭一般的认知,也明白来路不正,结合哥哥当领导,那来源更不用说了。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受贿

如果弟弟明知,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就是说,弟弟明知哥哥的钱属于受贿所得,帮助其隐藏、转移等等,一般情节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最多可以判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要是看弟弟对于这个事情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是否明知

一、明知=知道+应当知道

刑法上的明知包含知道和应当知道。

关于“知道”,这个还是很好理解。比如说哥哥明确告诉了弟弟,这个钱是我受贿得来的,你帮我存一下,那么这种情况下弟弟就是知道。再比如,弟弟就在哥哥受贿的现场,看到了行贿受贿的全过程,那么他也就是知道。

关于“应当知道”,这个属于刑法上的推定。这个理解起来相对难度大一点。主要是结合整体的情况,结合弟弟的认知理解等等客观实际的情况来推进。

比如弟弟明确的知道,哥哥每个月只有5000块钱的工资,然后他还一下拿出了100万元的现金让弟弟帮忙保存,然后还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推定弟弟应当知道哥哥的钱来路不明。

二、明知,则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所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其中的前提即在于明知。

另一个前提是它的上游必须构成犯罪。

三、不明知,则不构成什么违法犯罪

如果哥哥只是给了弟弟几千块钱或者几万块钱这种数额不大的行为,而且并没有告诉弟弟款项的来源,那这不能说弟弟构成什么违法犯罪。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被判刑的。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求必须是明知:

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

二是明知的程度。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能是一般违法所得。因而如果行为人只是知道该物品是他人违法所得,那么侵犯的将不再是司法秩序而是行政秩序,自然不应当构成本罪。




看哥哥和弟弟的笔录怎么做。决定弟弟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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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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