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清水河》里卖大烟的宋老三,为什么不成全大莲与六哥哥?

[探清水河]原词,本来是一首,藉助于民间小调,叙述了一段男女奸情,被爹撞破,姑娘羞愧难当,无脸于世,跳河自尽。小伙自知奸情致死人命,罪责难逃,也自寻死路了结一生的故事。其中对偷情细节的描述,被用来满足低级趣味的民间小曲!当时的封建社会环境,民间把男女偷情视为“通奸”“苟且”,一旦败露,无颜于世,并不存在宋老三成全女儿的可能!大家的美好想象,只是小说上写的而矣!五十年代初,因女儿与人奸情,父亲无脸见人上吊自尽的也有!

过去这种民间淫秽小调不少,比如,东北小调[送情郎]。[小寡妇上坟],[光棍哭妻],[十八摸],[照花台]等等!各地寄调不同,曲调也不一样!广泛流传民间。在文革中如此严历的环境中,我也听上辈人喝酒时唱过。我父亲的一个徒弟,在文革期间,干活时吟唱[探清水河],被人举报,被革委会一打三反小组抓去揍的不轻,差点丢了小命!

1967年,我初中二年级16岁,因父亲不许我去参加运动去造反,学校停了课,就不去学校了,去建筑工地当小工,一来没事干,二来给我娘挣几个钱!

工地上不少瓦匠师付们都会唱这种淫秽小调,讲荤段子,鬼段子,或与女工调笑,一边干活一边耍贫嘴,胡侃。用来逗乐,消闲,解压,还闹过许多笑话!大家都喜欢这种调笑,不知不觉,热热闹热就是一天!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郭德纲的原因吧!

当然这都是些小范围,上不了台面的事。正式场合,大家也都会一本正经,该说啥说啥!

我们这一带把这种喜欢用男女性事来搞笑的人,称作“耍穷腚”。把经常“耍穷腚”的男人称为[相根],女人称为[浪拼]。

[探清水河]四更以后的歌词,五花八门,许多版本,曲调相同,但淫词程度不一样。一个人一个唱法。大概是唱这玩艺儿的师付们现挂现编顺口胡溜的吧!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原因如下:

第一,清代女孩子发生婚前性行为,法律上是非常严重的事情。

清代虽然是满族人统治,但汉化非常严重,完全接受了宋明的礼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清代对于通奸,不但民间深恶痛绝,法律上也是重判。

如果是婚内通奸,法律判刑极重,而且鼓励当场杀死奸夫淫妇!

《大清律例·刑律·人命》规定:

凡妻妾与人奸通,而[本夫]于奸所亲获奸妇奸夫,登时杀死者,勿论;若止杀死奸夫者,奸夫以(和奸)律断罪,當官嫁卖身价內官。其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凌迟处死;奸夫处斩(监侯)。若奸夫自杀者,夫者奸妇虽不知情绞(监侯)。

看到了吗?

如果老婆偷人,被老公捉奸在床,可以直接杀死,不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潘金莲这种通奸又杀死亲夫,淫妇判处最严厉的凌迟处死,也就是民间说的杀千刀。奸夫也要斩首!

即便不是婚内通奸,而是大莲与六哥哥这种两情相悦的合奸,判决也很重。

《大清律例·刑律》明确规定: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刁奸者(无夫有夫))杖一百。

也就是说,大莲与六哥哥被宋老三送到官府去,都要打80大板。


大家不要小瞧这80大板,如果不花重金去行贿,绝对能够将你打死或者打残。

对于妇女来说,打板子必须公开行刑。也就是在众人围观下,脱下裤子打屁股,臀部会被一大堆陌生男人看到。

对于清代的女孩,尤其是未婚女孩来说,这比杀了她还严重,之后基本只有自尽这一条路了。


第二,清代女孩子发生婚前性行为,在民间来说也非常严重。

且不谈大莲与六哥哥发生了性关系,就算只是私定终身连手都没握过,在当时也是大事。

那个时候强调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七岁不同席,也就是小学一二年级就要男女分隔开,不能互相接触了。

大莲想要结婚,必须是宋老三夫妻来选择女婿,必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压根不存在自由恋爱一说。

当年的自由恋爱,同淫荡无耻没什么大的区别,会被社会上取笑的。

自由恋爱尚且不行,更别说两人偷偷摸摸发生了关系。

所以歌词说:

无廉耻这个丫头喂,败坏我门庭啊

今日里一定要将你打啊

皮鞭子沾凉水,定打不容情!

实际上,宋老三给女儿一把菜刀、一根绳子、一把剪子叫她自尽,最后大莲被逼无奈,一狠心就跳了门口的清水河(清水河就是从颐和园出来的长河)。

现在看起来,这似乎太过分,但在以前也不算什么。

宋老三完全可以将女儿浸猪笼,亲手将她处死。


第三,宋老三夫妻也不是什么好人。

蓝靛厂火器营儿 有一个宋老三

提起那宋老三 两口子卖大烟

思想起二爹娘 爱抽鸦片烟呐

耽误了小奴我婚姻事啊

宋老三一家住在火器营,应该就是旗人了。众所周知,旗人是不允许公开吸食鸦片的。但宋老三自己吸鸦片,还卖大烟。

这贩卖大烟的生意,在当年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的,一定要同三教九流,上到官府,下到地痞流氓搞好关系。

这说明,宋老三绝非善类,恐怕也是街上的一霸,才做得了这种生意。

这种人是最要面子,遇到女儿偷男人这种事,自然是怒不可遏,不惜逼女儿去死。

退一步说,宋老三也看不上六哥哥这种青年农民,他们可是旗人,身份不一样,做鸦片烟生意肯定是家境还不错。六哥哥这种只有长相英俊,身上一文不名,还去偷别人家姑娘的小伙,宋老三肯定看不上的。如果六哥哥能够配得上大莲,就会找人上门提亲了,也不用偷偷摸摸。

以宋老三这种恶霸的性格,这个女儿就算亲手打死了,也不能便宜这种臭小子。


话说回来,大莲与六哥哥虽然两情相悦,但私下通奸当然是不可取的。我们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环境中,至少要符合当时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念,不能太过分。最低程度两人恋爱是一回事,至少不能发生性关系啊,这肯定是社会不能容忍的,也是犯法的。

其实,也不要说古代。

就算今天如果诸位有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女儿,偷偷摸摸和一个臭小子发生了关系,估计做爸妈的也会把嘴气歪。


最后推荐大家听听这首《探清水河》的小曲,唱得挺不错。




提起了宋老三,两口子买大烟

一辈子无有儿,生了个女婵娟

姑娘叫大莲,俊俏好容颜

似鲜花无人采琵琶断线无人弹

奴好比貂蝉思吕布,又好比阎婆惜高楼想张三

短短几句话,已经交代了大莲和六哥哥为啥不能走向幸福生活的原因

1.社会地位经济基础不般配

宋老三两口子卖大烟,收入应该是不错的,而且,抽大烟的虽然说有穷人,但是,毕竟属于贵族消费,所以老两口见过有钱人,中国历来将就嫁女要高攀,娶媳要低就,而六哥哥文中虽未多交代,“日思夜想的六哥哥来到了我的门前”一句,就可以看出,六哥哥因为要忙于解决温饱问题,所以不能时常过来看大莲,应该不是那种锦衣玉食的公子哥或者富商子弟

2.大莲本人容颜俏丽,有嫁有钱人的资本:除了直接说“俊俏好容颜”外,更是拿貂蝉阎婆惜做比喻,众所周知,貂蝉是三国第一美女,而阎婆惜更是风情万种,连宋三郎这样的豪杰都愿意出钱包养,为其租房装家挥金如土……闺女长得漂亮,父母经济基础不错,自然是要攀高枝钓金龟,一般家庭,肯定入不了宋老三两口子的法眼,更何况一个整日靠辛苦赚钱的穷小子?

3.婚前性行为,是传统文化不允许的:作为封建家长,认定子女婚配,肯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合理合规,私定终生就是藐视祖宗理法是离经叛道,不只是闺女一辈子的污点,连父母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更何况,大莲和六哥哥两个人公然行苟且之事呢?“没廉耻的这个丫头败坏了我的门风,今日里一定要将你打呀:皮鞭子沾凉水定打不容情…大莲没奈何,被逼就跳了河”在这样的情况下,大莲已经无法在父母的苛责和世俗的鄙视下苟且偷生,只能一死了之




清朝末期,国家已经很脆弱了,很多人都抽大烟,宋老三他们为了抽鸦片烟已经很穷了,再说那个时代是很封建的,儿女的终身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大莲自己怕父母为了抽大烟耽误她的终身大事,所以就跟六哥哥私定终身,在说他们都发生关系了,那个年代姑娘和男人发生关系是多么丢人的一件事,这样的姑娘叫不洁是没有人愿意要的,宋老三感觉自己闺女已经败坏了家风,有句歌词这么唱“皮鞭子那个沾凉水,我是定打不容情”,事情闹大了,街坊邻居都知道了,大莲更感觉没脸活在这个世上,就跳了清水河,一死了之!还有一些嫁了人的女人如果有奸情就要浸猪笼沉塘,这些都是封建社会女人社会地位底下的原因,通奸男人就没事,女人就要受这么大的惩罚,这些都是封建社会的人间悲剧!





不是宋老三,是松树的松,两口子都卖大烟了,日子肯定不太富裕,就想着把大莲嫁到大户人家去,自己也好多得点好处,大莲就喜欢小六哥哥,宁死不屈的她才被亲生父母被逼到跳河。

那时候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年代,根本就没有自由恋爱的说法,而且大莲还和小六哥哥发生关系了,贞洁没了,松老三脸面也挂不住,那就更不能成全他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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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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