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机司机撞死一老头,按交通规则赔了三十万,请问这老头归谁?




一位工作了十年的警察告诉我:如果开车撞死了牛,就算你赔了农户15000,也别想将牛带走 ,这绝对是白日做梦,就算你报警也没有用。

真实案例回顾:

2017年8月29日的上午,挂车司机李师傅,要将一车货物运送到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当时行走的是203国道。

因为路上的车比较少,再加上货主催得比较急,所以车速比平时要快很多。

当时本地有一个养牛大户,每天都会赶着牛群去203国道附近的牧场放牧。

没想到挂车司机李师傅在行驶一个转角的时候,因为没有减速导致车辆失控,直接冲向了牛群,当场撞死了5头牛。

幸好牛的主人躲避及时,否则后果不敢想象,当看到现场一片狼藉时,牛主人放声大哭。

知道是自己责任的李师傅,非常抱歉地告诉牛主人:损失多少,自己会全部承担。

听到对方赔偿自己全部的损失,所以牛主任并没有报警,于是双方开始计算的价钱。

经过漫长的讨价还价,最后以每头牛15000的价格来赔偿,5头牛总价在75000元。

因为挂车买了保险,所以当时李师傅就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

等保险公司理赔员来了以后,同意以这个价格来赔偿,但是有一个要求,被撞死的五头牛,全部归保险公司所有。

但是牛的主人却觉得:这75000元是赔偿我的损失,并不是购买牛的钱,就像车祸一样,如果人被撞死了,司机赔偿了100万,是不是要将尸体带走?

因为牛的归属权,双方争执不休,所以选择报警处理这件事情。

等警察来了以后,知道事情的缘由,所以与双方进行协商,才达成一致意见:挂车司机李师傅,赔偿7万元,但是被撞死的五头牛,归牛的主人所有,挂车司机与保险公司不能带走。

一、像这种情况,被撞死的牛,到底该归谁呢?

很多人看完这个案件之后,都非常不理解,虽然李师傅开车撞死了五头牛,但是已经按市场价赔偿了七万元给牛的主人,相当于买下了这5头牛,按道理来讲,这5头牛就归李师傅所有,凭什么牛的主人拿了钱之后,又拿牛,这种做法根本不合理。

刚开始我也不理解,所以特意咨询了一个律师朋友,没想到律师朋友的一句话,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

他所说的原话是这一句:就算你赔偿了3万块,被撞死的牛也只能归牛的主人所有,除非你们之间协商好了,只要赔偿了钱,就让司机带走牛,否则就是白日做梦。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的话,司机要想带走牛,得看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解决这件事情的,一般有两种方法:

1、以商业购买的形式来解决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如果李师傅在撞死五头牛之后,与牛的主人协商,按照市场上的价格,以七万元的价格来购买这五头牛,不是赔偿,等牛主人拿到钱以后,这五头牛归李师傅所有。

如果牛的主人同意,这就属于正常的商品买卖行为,必须要满足一方要卖,一方要买,而且双方都是自愿的行为。

所以像这种解决方法,在法律上就属于商业购买,只要司机付了钱,就有权利将羊给拿走,因为这是一种正常的消费民事行为,并不属于赔偿行为。

2、以损害赔偿形式来解决

再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五头牛被撞死以后,开挂车的李师傅找到牛的主人想协商,自己用市场的价格以七万元将这五头牛给买来不是赔偿,所以这五头牛归自己所有。

如果牛的主人不同意这个方法并且拒绝,而且要求开挂车的李师傅以损害赔偿形式来解决的话,牛只能归牛的主人所有。

因为在法律上,牛的主人没有主观出售的意图货物时的赔偿,就属于损害赔偿。

而且损害赔偿的金额,不是根据市场价为标准的,而是根据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在本次案件当中,牛的主人根本不同意以商业购买的方式来解决,只是要求开挂车的李师傅已损害赔偿来解决。

根据这一条规定,开卡车的李师傅是没有权利将牛给带走的。

二、除了法律规定以外,就算牛的主人同意以商业购买的方式来解决,牛的归属权根本不属于开挂车的李师傅。

当时牛被撞死了之后,因为赔偿的价格过高,所以李师傅直接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准备让保险公司来理赔,这次事故带来的损失。

如果双方协定的基础是购买行为,保险公司赔偿了7万元给牛的主任,那么这五头牛就归保险公司所有。

因为开挂车的李师傅一分钱都没有出,全部都是由保险公司出的,从法律上来看的话,保险公司花钱买下了牛的所有权,那么牛死了之后,该如何处理,也是由保险公司来决定的。

三、如果发生这种事情,作为车主,第一时间该怎么办呢?

1:下车以后,如果发现有人员伤亡,不管责任在于谁,第一时间要立马拨打急救电话,然后再拨打保险公司,来处理这件事情。

等待救护车的时候,要拍照,录视频,保存事故现场的证据,打开车辆的双闪,在150米以外的地方摆放危险警示牌,防止后方车辆出现追尾造成二次交通事故。

2: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只是撞死了牛,又是自己的责任,首先要深表歉意,与牛的主人协商赔偿的问题,所以这个时候要拨打保险公司电话 ,三方协商好了以后,要去交警出具完责任书,保险公司拍完定损照片以后,才可以将车开去维修,否则会很麻烦。

3:如果是选择私了,一定要把赔偿的金额谈好,在付款的时候,最好要签订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就是为了避免后续牛的主人,不满足赔偿的金额接着找你麻烦,只要有了这个协议书,就算彻底解决了这件事情。

写在最后:

在公路和国道上,经常会有一些牲畜出没,所以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是经过转角的地方,要放慢车速。

因为有些地方,会有农户故意把自家的牛羊赶到路上,一旦被撞死之后,就会趁着这个机会来敲诈过路的司机。

所以当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最好不要私了,而是选择报警通知保险公司来处理,这样就能避免后续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的事情。

对此,你觉得牛被撞死以后,司机该不该把牛带走呢?




货车一头扎进牛群,当场撞死13头牛,牛主人现场卖牛,原价35元/斤,现价25元/斤,“肉质新鲜,物美价廉”,13头牛一售而空。

司机撞死一头牛,赔偿1.5万元,撞死的牛归谁所有?与其纠结于这个问题,还不如及早“开卖”、弥补损失。

说一个真实发生的事例,看完你就知道死牛该归谁所有了:

事发地在松原市长岭县新安镇,2019年6月某天,一养牛大户赶牛出门放牧,他家住在国道203的北边,而经常放牧的牧场恰好在国道南边,中间一条国道贯穿其中。

这天,养牛大户赶着80头牛出门了,刚把牛赶到国道上,一辆大货车急驶而来,一不小心不偏不倚地冲进了牛群,当场造成13头牛死亡,另有多头牛不同程度的受伤。

事故已经发生了,谁也别怪谁了,接下来谈谈赔偿问题吧:

在谈赔偿问题的时候,养牛户和大车司机起了分歧,养牛户坚持司机全责,应当按照2万元/头的市场价赔偿;

司机一听不答应了,一头牛2万,13头牛26万,这不是“讹人”吗?双方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不得已报了警。

交警在赶到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事后认定养牛户赶牛上国道有不妥之处,也未尽到观察往来车辆、安全通过的义务;而大车司机有超速驾驶、注意力不集中之嫌疑,最终判定双方都有过错,各承担50%的责任。

既然已经责任已经划分明确了,那么到底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赔偿呢?2万/头还是1万/头?

最终在交警的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8000元/头的赔偿价格,但是死牛依然归养牛户所有,大车司机不得带走。

司机在电话中征得保险公司的认可后,拍了现场照片,代为支付了10余万的赔偿款后便驾车离开了。

司机离开后,养牛户现场卖牛,因为肉质新鲜,本来市场价是35元/斤,现在只卖25元/斤,很快就被附近的村民一购而空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自己的损失。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死牛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呢?

其实之所以有这样的矛盾,关键在于没有理解“损害赔偿”和“商业购买”两者之间的区别。

“损害赔偿”是过错一方因为过错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以经济方式给对方以弥补,这是建立在损害行为之上的,不以获得死牛的“处置权”为回报;而“商业购买”则是双方之间的“等价交换”,双方本身都没有过错,之所以发生经济往来,完全出于自愿,本质上是商业行为,购买一方同时获得了对物的“处置权”。

交通事故中,司机把养牛户的牛撞死了,如果司机全责,这是对农户利益的一种侵害,司机有义务有责任对农户作出经济赔偿,属于“损害赔偿”的范畴。

但是,对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事故来说,在司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本质上又属于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的赔偿又是可以双方自行协商的,协商结果只要双方都自愿、都满意即可。

也就是说,在这种案例中,司机一方给予的“经济补偿”,既可以认为是“损害赔偿”,又可以认为是变相的“商业购买”行为,关键看双方之间是如何协商的。

说到这里,“死牛该归谁所有”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1,如果照市场价赔偿了1.5万元是双方协商的“损害赔偿”,那么司机依然对死牛没有处置权,他就不能带走;

2,如果双方协商的基础是“购买行为”,那么司机给出1.5万的同时也获得了对死牛的处置权,此时带走、丢弃、送人都是他的权利,与养牛户不再有瓜葛。

当然,这里所说的“市场价1.5万元”也是相对的“市场价”,是当下活牛的市场价,而未来预期市场价有涨也有跌的可能性,并非一成不变,所以与其以“1.5万元的赔偿价格足不足值”来讨论死牛能不能带走,还不如以双方的“协商结果”为准来判断能不能把死牛带走。

说得更直白一点,双方之前协商的结果是“1.5万元并把牛带走”,那你就带走;如果协商结果是“1.5万元是损害赔偿,残值(死牛)不能带走”,那自然就不能带走。

产生这种矛盾的原因是双方前期理解上有分歧,一方理解成了“损害赔偿”,一方理解成了“变相购买”,这才导致在“处置权”的归属上争执不下。

其实在处置这类问题上,最简单省心的办法就是报保险,由保险公司出面协商解决,如此才能省去很多后续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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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开车把牧民的牛撞死了,要我们赔10000,我说赔钱可以,我们要把牛拿走,牧民不同意,双方都争执不下,我提了一个建议,不但我们没赔钱,牧民还赚了。

我和先生开车去草原上放风,走到国道路口,突然蹿出来一群牛,先生刹车时已经晚了,一头牛被撞飞,牧民坐地上伤心的哭喊。

我们下车一看,牛没气了,牧民老实巴交的说:我们养点牲畜容易吗?你开车看着点了哇,好好的一头牛没了,我还等着买个好价钱呢!牛没了,你们给我赔钱,至少10000块钱,不然我告你们!

一旁还有一只小牛犊子,脚撞跛了,我说:大叔你放牧没人说你,这是国道你肆意的赶着牲口像自己的路似的,你本身就错了,这条路不是为你开,是国道,禁止放牧的,你上哪告去?我还想有个说理的地方呢!

先生见牧民老实巴交的,我这样一说他结结巴巴的啥也说不出来,先生说:人家是老实人,不要为难人家,该多少钱我们赔就是了!

我说:行呢,给钱吧!但是这牛我们咋拿走唉?

牧民说:甚?要把牛拿走?凭甚?牛是我养的,凭甚拿走?

我说:牛是我花钱买的,为啥是你的?如果你不要我赔偿,牛就是你的。

牧民死活不同意我把牛拿走,先生说:你要这么个死牛干嘛?给人家,本来就是人家的牛,我们不要。

我说:你不要我要,我把剃了吃肉!我辗转一想,自己提醒了自己,为啥不把牛拿来卖肉,刚撞的牛是新鲜的,没有疾病啥的,完全可以吃。

我对牧民说:大叔,你会打整牛吗?你把剃下来,前面就服务区,我把肉拿前面卖去,我保证给你卖个好价钱,我保证只会超出10000,不会低于10000,低于10000我赔你,但是你不能让我赔牛行吗?不然这头牛你拿回去也是浪费,大不了每家亲戚送点。

牧民答应了,于是他回去找家伙,不一会儿不牛打整好,我们去到服务区,我把车上的垫子拿下来铺地上,然后把牛肉摆好。我大声的吆喝:买牛肉了买牛肉了,现杀新鲜的牧区牛肉,外面50一斤,我这卖40一斤。机会难得,仅此一头牛,卖完了想卖没了。

大家一听新鲜的牧区牛肉,大家都过来买,我记忆最深刻是一个货车司机,一下买了100斤,他带回去给家人各家分点,其他的最少是20斤,不一会儿,一头牛卖光了,还有人要卖牛肉,我把我的名片留给他们,需要牛肉给我打电话。

一头牛卖了12500多,牧民高兴得合不拢嘴,牧民说:你刚才为什么不留我的电话,你留你的电话,你没有肉咋办?

我笑笑不语,我凭啥留你的电话?我牧场几百头牛,我缺的就不是肉,我缺客户!后来接到好多要牛羊肉的客户的电话!牧民没有食言,没让我赔牛,他自己赚钱了,开开心心的数钱。

其实这种情况,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既然赔钱了,撞下的东西肯定是归赔偿者拥有,可是有时为了这些小事,难得去争论!当时的确不是我们的全责,让我赔10000我肯定不服气,但是撞死别人的牛是事实,对于养牧的人来说,的确不容易,只能理解。

我不能眼巴巴的掏出去10000吧!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我只能把损失降到最少,没想到这招果真好使。其实遇事不要认死理,随机应变,人是活得,重要的是不能让别人牵着鼻子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每个人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到不坑人不害人就行。




一位律师朋友说:如果开车撞死了牲畜,如果你说错一个字,哪怕你按按市场价赔了钱给主人家,撞死的牲畜你也不能带走,吃亏的还是自己,报警、打官司都没用,刚开始我不理解,但听了律师的一席话,终于明白隔行如隔山。

车友圈真实案例:开车撞死山羊,每只要赔2.5万

2019年国庆期间,陕西一位车友张某驾车经过村庄时,突然从拐弯处蹿出几只羊,张某立即重踩刹车,但也来不及了,还是和羊群相撞,事故造成农户家2只羊死亡,2只羊受重伤。

驾驶员张某深知自己车速有点快,于是赶紧下车向农户赔礼道歉,然后和对方商量这事该怎么解决,驾驶员张某问农户看看总共该赔多少钱,农户当时说他要问问行情,先打电话问问自己儿子和做生意的朋友。

农户打了几个电话过后,便和张某逐一算起了赔偿款项,农户说他养的都是产奶的羊,每年都靠出售羊奶挣钱,死亡的羊中有两只是成年奶羊,那只羊要赔2.5万,驾驶员听到一只羊赔2万,立马不淡定了,说怎么不去抢?

当时两人差点吵起来了,农户详细给张某算了一笔账:

他养的奶羊,一年至少有260天左右都产奶,一只奶羊一天大概产奶1.5公斤,每公斤卖10元,只算5年产奶周期,它产生的收益差不多就2万了,再算上买羊的成本4000元以及喂养的成本,2.5万元都算少了。

听到这儿,驾驶员张某开始有点慌了,他的车辆只买了交强险,没有三者险,如果另外两只也这样算,那岂不要赔七八万了,经过一一翻协商后,双方未达成一致,最后张某选择报交警,交警根据现场以及双方协商情况进行了责任划分。

驾驶员张某因为超速,经过村庄时未仔细观察,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而农户赶羊经过马路时,疏忽大意,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至于事故纠纷还需要双方自己协商。

之后张某打了保险公司电话, 咨询了相关事宜,得到的回复是,撞死的羊可以赔,但是撞伤的羊只能赔付治疗费用,但主人家又不同意,觉得撞伤的奶羊,医好后也可能影响收益,多次协商后,张某只能多退一步,撞伤的羊先医治,费用由保险公司赔付,额外张某还要赔偿损失2万元。

事情到这里还没解决,保险公司要驾驶员带走撞死的奶羊,而农户却不同意,还说难道开车撞死了人,还要把人带走?张某瞬间无言以对,张某只想走法律程序,但是当他咨询了相关律师,得到的答案让他悔不当初。协商无果,张某最后只能自己掏钱赔了2万。

律师说,按照当时双方协商的过程来看,即便打官司,张某也会输,原因很简单,事发后,双方协商时张某说错了话,张某当时问农户要赔多少钱,这就默认了张某是因为自己过失造成了农户损失,进而对农户进行赔偿,这属于“损害赔偿”的范畴,也就是“折价赔偿”

简单来说,“损害赔偿”是过错方给对方造成了一定损失,过错方从经济上给对方一定的补偿。在此次事故中,驾驶员张某负主要责任,和农户协商给农户一定的赔偿,虽然是按照市场价进行计算,但是这本身是建立在张某对农户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双方并不属于“买卖”行为,奶羊的“处置权”仍然是农户。

律师说,如果当初协商时,张某直接说,将死伤的奶羊按市场价买下来,那就没有那么多纠纷了,这种行为属于“商业购买”行为,双方自愿进行“等价交换”,那死伤的奶羊自然就属于张某。

如果保险公司进行赔付,那结果又不一样了,保险公司肯定要求获得羊的“处置权”,毕竟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死、伤的羊也可以卖出去,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损失。

这次事故中,如果从一开始处理妥当,驾驶员张某完全可以把自己损失降到最低,但就是因为不懂法,把“买”说成了“赔”,导致接下来一系列的麻烦事。

同样的道理,司机撞死了一头牛,按照市场价赔了1.5万,最终牛归谁所有,关键还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不同的协商方式,结果截然不同,对于司机来说,如何处理对自己才最有利?

遇到这类财产损失较大的交通事故,不要慌张,车辆有保险,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赔付,有人可能会问,没有三者险怎么办?

没有三者险那还有交强险,这是强制性必须购买的车险,新版交强险赔付标准:在事故中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最高赔付18万,无责任的情况下最高赔付1.8万,财产损失最高赔2000元。

只要在交强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由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赔付,如果没有购买商业险,那就只能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接下来司机首先要安抚好受害者一方,如果有人员受伤,需要及时救治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拨打120,然后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高速公路拨打12122),接着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

在此期间,司机要将车辆双闪灯打开,然后在车辆后方放置好三角警示牌。(常规道路在车辆后方50-100米放置,高速路上需要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放置)。

交警来了之后会根据双方的陈述与事故现场情况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事故责任明确,双方没有异议,交警当场会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签字生效。保险公司则会派专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等,同时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双方协商相关损失赔偿事宜。

作为肇事者一方,在能力范围内,可先行垫付赔偿,收集好相应票据,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交资料后等待保险公司赔付即可。

以司机撞死牛这件事来说,司机只要确认自己车辆有交强险、三者险,那就不用着急私下和对方协商具体赔偿事宜,首先应该报保险公司,具体赔偿事宜保险公司会和双方沟通,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来处理,这样就可以尽可能避免司机一方的损失。

如果司机车辆没有任何保险,那只能由司机自行承担,这时候和对方协商时就要说清楚,是“折价赔偿”还是“商业购买”方式,至于哪种方式更合理、更划算,其实还要看双方如何协商。如果选择“折价赔偿”,那就一定要商量好撞死的牛最后归谁所有。

总之,遵守交规,安全驾驶是第一位,其次,车辆一定要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三者险有条件的话尽量往高的档次买,比如200万、300万,假如遇到交通事故,根据情况,依次拨打120救护车、然后拨打122交警电话、接着拨打保险电话,最后在打给“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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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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