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毒杀亲夫,贾氏谋财害命,潘巧云离间兄弟感情,阎婆惜顶天算敲诈勒索。
她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通奸,从道德层面上,当然要谴责她们,但从法律层面上,潘巧云和阎婆惜都罪不至死。
特别是阎婆惜,其他三个女人都是正儿八经的合法妻子,放哪个朝代都违反了婚姻法,只有她是连妾都不如的外室。
就像现在的小三,虽然和男人同吃同住如同夫妻,但法律层面上她还是未婚女性。
古代,外室不仅不能登堂入室,她们生的孩子也不能入族谱,外室子没有遗产继承权,如果男人死得匆忙未另做安排,外室和外室子啥都得不到。
因为外室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因此,阎婆惜和宋江属于自由的未婚男女朋友关系,因此哪怕她给宋江送了一套绿帽大礼包,也完全不违法。
在法律层面上,阎婆惜属于“未婚女性”,她与其他男人好,顶天算“劈腿”,连“通奸”都不构成。
更重要的是,原著中宋江听说阎婆惜与张文远的事后,他的反应是并不在意,这完全是默许了阎婆惜和张文远在一起了:
说白了,阎婆惜在宋江心目中就是一个被阎婆纠缠到没办法,只能被强迫包养的妓女。
一开始宋江没被她的美貌慑服,相处后阎婆惜也没让宋江迷上她。两人都是阎婆强买强卖的受害者。
更惨的是,宋江身为金主,居然还要忍受阎婆惜的语言暴力。(这娘们实在拎不清。)
阎婆惜和宋江两人早已离心,分开是必然的事情。从两人的相遇来看,宋江就是个大冤种,花大价钱买了个自己不喜欢还吃里扒外的宠物。
按照古代妾通买卖的规矩,宋江又有阎婆惜“典身文书”这点来看,哪怕阎婆惜不偷人,她大概率也是像扈三娘一样,被宋江拿来做人情送人的命运。如果阎婆惜不那么贪和狠,说不定宋江真可能成全她,把她送给张文远做老婆,可惜世上没那么多如果。
总之,阎婆惜于宋江只是一件随时可以扔弃的物件。
彼此就是嫖客和妓女的关系,自然就没有道德压力了。
所以,阎婆惜偷人和潘金莲、贾氏、潘巧云偷人是有本质区别的,武大郎卢俊义杨雄是受婚姻法保护的,但阎婆惜偷人,属于没有职业道德,但不犯法,因为她和宋江自始至终都是“未婚”的男女朋友关系。
从这点来看,阎婆惜最不该死。
偷情不是阎婆惜的死因,她其实是死于敲诈勒索。
宋江私放了晁盖,晁盖派刘唐给宋江送了一份书信和一百两黄金,宋江体恤晁盖创业艰难,只肯要一条金子。结果,宋江和刘唐分手后,却因为被阎婆强迫留宿在阎婆惜处,不仅被阎婆惜臭脸奚落怠慢一顿还把装有信件和金子的招文袋落在了阎婆惜那,憋了一肚子气还被阎婆惜抓住了把柄,借机敲诈勒索。这个事件中,宋江实属倒霉蛋。
那敲诈勒索该死吗?敲诈勒索也罪不至死。但阎婆惜错就错在她错在不该欺负老实人,想黑吃黑也不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
阎婆惜敲诈勒索宋江的目的,是为了和小情人张文远长长久久,她提出的三个要求:
1.宋江把典身文书送给她,并且写下文书允许她再嫁。
2.宋江给她花过的钱,立字据不准再要回去。
3.宋江把晁盖信中提到的一百两金子全部给她。
这三个要求,宋江几乎都是一口答应了,仅因为他实际并没有收下晁盖的一百两黄金,因此商议,给他三天时间把家产变卖后凑齐一百两黄金再给阎婆惜,不可谓不配合了。
可谁让阎婆惜嚣张惯了,平日里就拿话刺宋江也就罢了,反正宋江也不喜欢她,可那封信关系到宋江乃至整个宋家的身家性命,利益太大,宋江本来就气了一夜强忍着,又被她连番要挟搞得精神更加紧绷。
宋江本没有杀心,这货倒好,宋江刚抢到压衣刀,她就不嫌事大的喊了一句“黑三郎杀人也”,简直是瞌睡送枕头,给宋江送了个完美掩盖事实的办法,勾起了宋江的杀心。
有人以此嘲讽宋江假孝义,可这事真的不怪宋江:老实人硬气起来,通常都以“匹夫之怒血溅三步收场”。
首先,阎婆惜是有典身文书在宋江手上的,这个典身文书,要么是典当合同,
要么是阎婆惜的卖身契,即阎婆惜实际上不过是宋江买的一个临时妓女或奴婢,虽然绫罗绸缎供着,实际上宋江把她当猪牛狗一样转卖了,她也没办法。
从身份上来说,她不仅受过宋江的恩惠(帮忙葬父),还是他的奴仆,无论是出于感恩还是其他原因,她都该帮宋江瞒下这件事,至少不该让宋江知道她看过了信。
其次,阎婆惜非常没有职业道德素养,拿人钱财不提供服务不止,自从和张文远好上后,居然还日常语言霸凌自个儿的金主:“只把言语伤他,全不兜揽他些个”。
妥妥是让宋江更厌恶她,彼此积怨已深,埋下祸根。
最后,出事那天,宋江本来就被阎婆惜怠慢奚落得忍了一肚子气,她偏得寸进尺,把宋江挤压的情绪全都惹爆。泥人还有三分泥性,更何况是宋江这个注定要走上黑道的煞星。
从整个事件来看,宋江杀阎婆惜属于激情杀人,阎婆惜自己作,把一再服软的宋江逼到情绪崩溃,才导致的悲剧。
她原本可以不死的,例如像阎婆那样先稳住宋江,不贪那一百两金子,哄他写下文书。哪怕最后和张文远、阎婆联手都无法害宋江定罪,她至少满足了第一第二点的要求。
不过,阎婆惜的死,也是剧情需要,如果不是她发现了那封信,宋江也不至于亲自动手杀人,在平民百姓中坏了一贯的名声。
如果阎婆惜活着,跟同在县衙工作的张文远联起手来,宋江私放贼寇的罪名成立,宋江可能就嘎了。
宋江嘎了,《水浒传》也差不多全剧终了,毕竟以晁盖的魄力和智商,无法支棱起整个梁山泊,更无法召集到武松鲁智深柴进史进等等主力军,梁山泊最终极可能沦为三流山寨,成为被官兵围剿成功的大大小小的山寨之一。
总之,作者要一个角色死,角色不得不死。
但仅就阎婆惜的个人行为来看,无论是偷人还是敲诈勒索,其实都罪不至死。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阎婆惜虽然不该死,但她的所作所为是作死。
打个比方,我知道面前是一个杀人犯,我还故意主动挥拳打他、羞辱他,结果被一刀杀了。这就是我作死,虽然我似乎不该死。
阎婆惜就是这种人。
说起来,宋江对阎婆惜还是可以的。
当年阎婆惜一家流落郓城县,穷困潦倒,阎公病死了连棺材都没有钱买,生活也完全维持不下去。
宋江当时并没有见到阎婆惜,只是乐善好施,给了阎婆10两银子用于安葬。
要知道,古代10两银子可相当不少了,卖油郎秦钟天天卖油,省吃俭用,存了1年多才凑齐10两银子。
这里要说一个细节。
书中写:阎婆道“便是重生的父母,再长的爹娘。做驴做马报答押司。”宋江道“休要如此说。”随即取出一锭银子,递与阎婆,自回下处去了。且说这婆子将了帖子,径来县东街陈三郎家,取了一具棺材,回家发送了当,兀自剩下五六两银子。娘儿两个把来盘缠,不在话下。
看看,明明剩下了五六两银子,照常理来说阎婆应该还给宋江,她却自己留着用。
人家给钱是让你安葬阎公的,你却直接拿着花销,这说明阎婆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随后阎婆做主,将阎婆惜嫁给宋江为妾。
大家注意,阎婆惜嫁给宋江可不是明媚正确,而是类似于金翠莲这种出钱纳妾。
宋江手上有阎婆惜的卖身文书,那么阎婆应该得到宋江不少银子。
宋江除了出一大笔钱给阎婆以外,还给她们母女花了很多钱:就县西巷内,讨了一所楼房,置办些家火什物,安顿了阎婆惜娘儿两个在那里居住。没半月之间,打扮得阎婆惜满头珠翠,遍体金玉。宋江又过几日,连那婆子也有若干头面衣服,端的养的婆惜丰衣足食。
看看,并不是宋江主动要求纳妾阎婆惜,而是阎婆想捞一张长期饭票。而当时阎婆肯定也征求了阎婆惜的意见,得到女儿认可以后才这么做。
那么,不管怎么说,宋江一来对阎婆惜一家有恩,二来给阎婆惜身上砸了很多钱,并没有任何吝啬,三来两人毕竟算是夫妻,应该多少有些恩情,四来宋江对阎婆惜还是宽厚的。
阎婆惜看上了张文远以后,几乎公开和他通奸。
而阎婆惜可是宋江花了大价钱买的妾,阎婆惜此举不但给宋江戴了绿帽。
那个年代,老婆也好,妾也罢,给自己戴绿帽可是大事。
大家看看杨雄杀妻,再看看懦弱的武大郎都来捉奸,就知道厉害。
然而,宋江并没有大闹:那张三和这婆惜,如胶如漆,夜去明来。街坊上人也都知了,却有些风声吹在宋江耳朵里。宋江半信不信,自肚里寻思道“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他若无心恋我,我没来由惹气做甚么。我只不上门便了。”自此有个月不去。阎婆累使人来请,宋江只推事故,不上门去。
看看,宋江已经是非常留有余地了,换别人早就闹翻天甚至打人杀人了。
这里就要说一说阎婆惜的行为。
阎婆惜同宋江是有夫妻之实的,在当年来看就是夫妻。然而阎婆惜却偷人,按照宋代道德观是无法原谅的,一旦宋江去告状,阎婆惜就要坐牢。
或者宋江可以将阎婆惜转卖给他人,将所有花销都夺回来,再赚回之前买阎婆惜的钱。
但宋江也没这么做,仍然让阎婆惜维持富裕生活,算得上对得起她。
可以看出,宋江对阎婆惜多少有几分情谊,但阎婆惜就完全不同。
阎婆惜一味对宋江冷淡甚至羞辱,目的是不让宋江来她这里。
要知道,阎婆惜如果想要离开宋江,也不是没有办法。
她只要同奸夫张文远商量,让张文远出面为其赎身改嫁即可。张文远好歹是宋江的同事,家里不会很穷,宋江多少会给些面子。就算张文远没这么么多钱,也可以先打白条欠着,以宋江来说恐怕也不会太计较。
只要张文远同宋江说要娶阎婆惜,阎婆惜应该就可以改嫁。
那么,为什么阎婆惜不这么做?
很简单,她很贪心。
阎婆惜知道一旦离开宋江,最低程度就要失去现在的房子、首饰、衣服和不劳而获富裕的生活。
张文远家里肯定没有宋江富裕,嫁给他恐怕日子会紧巴巴的。
所以,阎婆惜希望花着宋江的钱、住着宋江的房,同张文远睡觉。而阎婆惜做的很绝,叫做只求索取不求回报,她只是花宋江的钱,却连陪宋江喝酒都不愿意,更别说陪睡了。
相比起来,阎婆就更为老辣。阎婆应该看出张文远不可靠,所以一直拉着宋江。
但问题来了,阎婆整天同女儿在一起,阎婆惜同张文远通奸,阎婆能不知道?
说明阎婆也不是好东西,坐视女儿乱搞男人。阎婆可能认为,女儿多钓一个凯子,可以为家里多争取好处。
可见,阎婆也是一个毫无羞耻的女人,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如果没有宋江的私通梁山书信,被阎婆惜发现这件事,恐怕未来就是宋江被挤兑的离开阎婆惜。而阎婆惜则想方设法改嫁张文远或者其他男人,尽量赖掉典身钱不还给宋江。
但宋江也不是傻子,一来他在决裂期间不可能再在阎婆惜身上花钱,维持她的富裕生活,二来最终宋江肯定要追回住房和贵重首饰、衣服,毕竟不要你全额支付典身钱就够不错了。
换句话说,宋江这次是吃亏了,花了这么大价钱只睡了几晚而已,真不如逛窑子了。
没想到,私通梁山书信改变了这一切。
大家注意,阎婆惜看到书信以后竟然不感到害怕,而是立即想要敲诈宋江。
谁都知道,梁山好汉是杀人不眨眼的,宋江同他们称兄道弟,无论如何也是危险人物。
普通女人发现宋江是强盗的同伙,恐怕第一时间吓得魂不附体,阎婆惜却认为这是绝佳的机会。
这说明什么?
阎婆惜非常贪财自私,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大家注意,阎婆惜敲诈宋江可是一点点升级的:阎婆惜道“第一件,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宋江道“这个依得。”婆惜道“第二件,我头上带的,我身上穿的,家里使用的,虽都是你办的,也委一纸文书,不许你日后来讨。”宋江道“这个也依得。”阎婆惜道“只怕你第三件依不得。”宋江道“我已两件都依你,缘何这件依不得?”婆惜道“有那梁山泊晁盖送与你的一百两金子,快把来与我,我便饶你这一场天字第一号官司,还你这招文袋里的款状。”
看看,阎婆惜的敲诈越来越多,最初只是要回典身文书,这是宋江可以轻易办到的。毕竟阎婆惜同张文远通奸,宋江也不可能再要这个女人,可以做个顺水人情。
发现宋江同意后,阎婆惜立即加码,索要宋江在他身上花费的所有财物。这就比较困难了,宋江不要这个脏女人,但财物不可能随便舍去。
在发现宋江也同意以后,阎婆惜第三次升级加码,要求给100两金子,也就是一两千两银子。这可不是小数字,她老爸阎公一辈子未必赚得到1000两银子。
而且阎婆惜的要求很高,让宋江必须立即给金子,宋江要宽限3日都不行。
试问,宋江给了阎婆惜100两金子后,阎婆惜能够把书信还给宋江吗?
肯定不会。
宋江之所以杀人,除了为了灭口以外,就是发现阎婆惜是无底线的,又贪婪又愚蠢,不把宋江榨干是绝对不会停止勒索。
说难听的,阎婆惜也是一个恶人,只是她身为女子不能打打杀杀使用暴力,只能使用奸计。
而宋江自己就是大奸大恶之人,之所以同阎婆惜交涉,主要是想尽量用最小代价解决这件事。
发现阎婆惜贪得无厌后,宋江立即杀人灭口,毫不留情。
显然,阎婆惜的行为放在今天叫做敲诈勒索罪,当然罪不至死。
但她狂妄贪婪,淫荡绝情,选择敲诈宋江这种危险分子,完全是花样作死。
《水浒传》里的阎婆惜不该死。
唱曲儿为生的阎婆惜,随父母外出投亲未遇,流落在郓城县。
“婆惜”二字,宋代是指勾栏瓦舍的歌妓、妓女。阎婆惜既然名叫“婆惜”,即使是卖艺不卖身,但仍然逃脱不了一个“妓”字。
但宋代妓业繁荣,《东京梦华录》有明文记载:“凡京师酒店,……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 ……”
《清明上河图》里,有与男人勾肩搭背的女子,那女子无可讳言,就是妓女。
《东京梦华录》的记载和《清明上河图》可见,宋代妓女是一个公开的职业。
何况小说《水浒传》本身,就写了一个通天的“官妓”李师师。
所以,阎婆惜虽从事妓业,常常出没在勾栏瓦舍,但不违法,更不该死。
《水浒传》里,偷汉子的女人无一幸免地都被杀了。
偷了西门庆的潘金莲被武松割下了头颅;偷了和尚裴如海的潘巧云被杨雄把五脏六腑挂在树枝上;偷了管家李固的贾氏被卢俊义割腹剜心凌迟处死 ……
阎婆惜也偷汉子,但阎婆惜与潘金莲、潘巧云、贾氏不一样。
阎婆惜的父亲死了,没钱安葬。阎婆惜的母亲阎婆,通过王婆找到宋江,宋江资助一副棺材和十两银子给阎婆。阎婆把女儿“典”给了宋江。
阎婆惜虽然跟了宋江,但她不是宋江的妻子,也不是宋江的妾室。只是宋江包养的一个外室。
所谓外室,就是宋江没名没分的姘头。宋江无非给她安排了住处,置办了头面首饰,日用物品。阎婆惜的母亲也跟着沾光,过起了吃穿不愁的日子。
阎婆惜只是宋江泄欲的工具。宋江“初时夜夜与阎婆惜一起歇卧”,恨不得趴在阎婆惜肚皮上过日子。时间一长,新鲜劲过了,宋江有生理需要阎婆惜就是工具。没生理需要,宋江则成了“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的人。
在宋江“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时,阎婆惜“偷”了齿白唇红的小张三张文远。
阎婆惜偷了张文远。宋江“典”了阎婆惜,何尝不也是偷了阎婆惜?
阎婆惜偷了张文远,与宋江偷了阎婆惜类同。阎婆惜无罪!更不该死。
有异议者,请看下文。
《水浒传》里阎婆惜对宋江说:“你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 …… 并不再来争执……”
就是说,阎婆像典当物品一样,把女儿阎婆惜典当给了宋江,宋江手里拿着典当的契约。
但在当时,“典”来的外室,是不被宗法制度认可的。宋江家里不认可,法律也不认可。与宋江拿钱嫖娼差不多。阎婆惜与宋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即使阎婆惜偷了张文远,并不违法,宋江无权杀她。宋江也不应该杀她。
那么,“宋江怒杀阎婆惜”,他为何发怒?
那天晚上,宋江是打算与阎婆惜修好的。加上阎婆“央了几杯酒”。自古道,“酒是色媒人”,宋江“打熬不得夜深”,只等阎婆惜与他亲热。奈何“这贱人全不采我些个,她自睡了。”
“宋江心里气闷,如何睡得着?正所谓:‘欢娱嫌夜短,寂寞恨更长。’ ” 宋江好生气恼,骂道:“你这贼贱人好生无礼!”婆惜也不曾睡着,听得宋江骂时,扭过身回道:“你不羞这脸!”宋江不忿那口气。
此一可气可怒也!怒阎婆惜“这贱人”没有让他泄火。
宋江进了阎婆惜住处,阎婆说:“押司不要听信那些人放屁辣臊!” 宋江本对阎婆惜偷张文远将信将疑,但并未对阎婆说起,阎婆的“放屁辣臊”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宋江心里有了“五分不自在”。
阎婆离开后,“宋江坐在杌子上,只指望那婆娘似比先时,先来偎倚陪话。” 但阎婆惜冷言冷语,不肯移船就岸。“宋江那一肚皮气正没出处”。应该有八分怒火了!
到了阎婆惜用招文袋要挟,逼迫宋江“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以后不得争执。”。
想我宋江,虽然黑矮,但“刀笔敢欺萧相国,声名不让孟尝君”,岂是绣花枕头张文远可比?
郓城县籍籍无名的小张三占了我宋江的女人,我还得写文书转让给他,以后不得争执?
张文远骑在头上撒尿,我江湖上堂堂及时雨颜面何存?是可忍孰不可忍?!
此可气可怒之最!宋江终于怒气勃发,杀了阎婆惜。
可见,宋江杀惜,是因为阎婆惜不但未能满足的他的肉欲,反而明目张胆地送给他一顶绿帽子,还得他自己承认这顶绿帽子绿得好看!辱人太甚!
但无论如何,侮辱了宋江并不该死!
侮辱了为女人争风吃醋的宋江,不该死。于是,施耐庵给阎婆惜安了另外一个罪名。
晁盖带人劫了不义之财生辰纲,集中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斗争矛头直指蔡京、梁中书为代表的封建统治者,值得歌颂。
而宋江通风报讯,帮助晁盖脱险,没被官兵抓住。宋江也成了《水浒传》读者心目中的了不起的正面人物。
晁盖上了梁山,派刘唐送金子给宋江,以示感谢。
宋江那晚被阎婆惜冷落一晚,早上起身离开时,气急败坏地把晁盖写给他的书信,连同招文袋一起忘记带走。
宋江返身回去拿招文袋,那招文袋里的书信却被阎婆惜发现。
《水浒传》里,把宋江杀惜的原因写成了他为了夺回招文袋,杀了阎婆惜。
这样一来,之后江湖上行走的,就是一个搭救了梁山泊天王晁盖而获罪的宋江,而不是一个为歌女争风吃醋杀人的宋江!
阎婆惜,也就自然成了反派人物!
这也就是许多人认为阎婆惜该死的原因。
但是,宋江要从阎婆惜手里夺取一个招文袋,真的需要杀了阎婆惜么?不杀阎婆惜,曾指点孔明、孔亮武功的宋江依然可以轻松地夺取招文袋!
宋江夺取了招文袋,阎婆惜还能在官府里举报宋江私通梁山贼寇么?阎婆惜一个歌妓,他在郓城县衙,斗得过红极一时的宋押司么?
显然,宋江杀惜,与招文袋无关。封建社会里,普通妇女本就没有社会地位,作者借事为由,写死一个歌妓,更不奇怪。
但阎婆惜无罪!更不该死!
阎婆惜年方18,不但生得如花似玉,还唱得一手好小曲,自然心气颇高。但由于时运不济,投亲无靠又逢老父病亡,身边又无多余的银两,安葬老父都成了问题。幸有宋江仗义疏财,慷慨解囊为其解了燃眉之急。一来二去之间阎母见宋江未曾有女眷,于是看上了相貌一般却多金的宋江,一为报恩,二为母女找个依靠,遂将阎婆惜许配于宋江作了一房外室。
阎婆惜与宋江的结合,虽然不是明媒正娶,却也是应阎母之命,也算是光明正大的一门亲事。但坏在宋江不该迷恋枪棒,对女色又不太在意,冷落了阎婆惜。加上宋江其貌不扬,在男女上又无甚情趣,宋江自然不合阎婆惜之意,这为后来的悲剧打下了伏笔。因此受人之恩,以身相许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婚姻还是要以感觉为重,不然会害人害己。
宋江千不该万不该将生情风流又眉清目秀的张文远介绍给阎婆惜相识,两个人一见如干柴遇烈火,立马熊熊燃烧且一发不可收拾。这两人不但给名满天下的宋江戴了一顶大大的绿帽,阎婆惜还从此眼中没有了宋江只有张文远,并有了与张文远做长久夫妻的念头。因此,交友识人很重要,宋江无疑在交友不慎这个方面吃了大亏的同时又间接害了阎婆惜。
本来对女色不在意的宋江,见阎婆惜在与张文远乱搞,考虑阎婆惜仅是一个外室,又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心里有了放弃的打算。但也是合当命中注定有事,偏偏晁盖的书信与机密落在了阎婆惜的手里,而她又不肯归还,这样子宋江必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杀了阎婆惜才能一了百了地解决问题。因此做人一点要善良,为人处世要有余地,不可逼人太甚。
阎婆惜遇到宋江,必死无疑,而且,这个“玉皇大帝”的女儿确实也该死。
那么,阎婆惜为何遇见宋江必死,她为何又是玉皇大帝的女儿呢?
因为杀了阎婆惜,宋江被发配江州,在浔阳楼题写了反诗。闲居在江州对岸无为军的通判黄文炳,偶然见到了宋江的题诗,便怂恿蔡九知府捉拿宋江,这个捉人的任务恰好又交给了戴宗。
戴宗一心要救宋江,便先把公人们集中在自家隔壁的城隍庙里。这处细节,为何写到了城隍庙呢?
城隍,原本指的是护城河,宋元以后,便有国家级别的祭祀城隍大典。明初,城隍神被普及到民间,朱元璋“以鉴察民之善恶而祸福之,俾幽明举不得幸免”。从此,城隍变成了阴间监察善恶、掌管福禄寿之冥界之神。
戴宗在城隍庙集合队伍,其意就是在隐喻明朝的事。同时,又引出宋江装疯的下文故事。
却说戴宗稳住了牢子节级,便来到牢城营里,给宋江出主意,以装疯瞒过蔡九知府。宋江果然按照戴宗的计策,两番装疯说疯话。宋江的疯话是这样讲的:
我是玉皇大帝的女婿。丈人教我领十万天兵来杀你江州人,阎罗大王做先锋,五道将军做合后,与我一颗金印,重八百余斤,杀你这般鸟人。
宋江自称是玉皇大帝的女婿,而他只与阎婆惜做过名义上的夫妻,如此,阎婆惜岂不就是玉皇大帝的女儿吗?
这个隐喻,主要是针对宋徽宗的。赵佶曾经给玉帝上徽号:上太上开天执符御历含真体道昊天玉皇上帝,又自称是上帝的长子。因而,宋江装疯说疯话,宋徽宗就成了他的大舅哥。
但是,书中的阎婆惜却不信赵,而是姓阎。因而,宋江又说自己的前部先锋是阎罗大王,实际上就是“阎王”。《水浒传》中的阎王不是别人,就是燕王朱棣。城隍审察人间福禄善恶,当然要交给阎王去裁决。
为何这里的阎王就是燕王呢?仅仅只是谐音吗?肯定不是,宋江透露,他是朱重八派来杀江州人的——那颗金印“重八”百余斤。宋江的这颗金印,对应的是龙虎山伏魔之殿大门封皮上的朱印,这句话中,暗示的就是朱重八。
把宋江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做了太上皇的宋徽宗在镇江复辟,以及燕王朱棣“奉天靖难”,打着朱元璋“清君侧”的旗号,谋夺皇位。
那么,这些寓意,又与阎婆惜有什么关系呢?她只是姓阎,总不至于是“燕王”吧。
阎婆惜一家是从东京来到郓城县的,一家三口全凭她卖唱为生。岂料郓城县几乎人人都与宋江一样,不知风流,不喜欢听曲,这一家三口那就只有喝西北风了。屋漏偏遭连夜雨,阎婆惜的父亲阎公又染病故去。阎婆遇婆惜越发困窘,无钱葬夫。
正当阎婆母女十分无奈之际,郓城县来了一个热心的王婆。这个王婆出主意,找到了宋江。及时雨宋江康概解囊,帮助阎婆办了阎公的后事,还额外多送了几两银子。
阎婆十分感激宋江,便又央求王婆做媒,把阎婆惜典给了宋江做外宅。这是过去的典妻制,阎婆惜实际上就是宋江的合法妻子。当然,书中没有交代宋江是否立了契约,即便是没有契约,阎婆惜也算得上明媒正娶的外室。因此,宋江是玉皇大帝的女婿,阎婆惜岂不就是玉皇大帝的女儿吗?
讲完这一段故事,书中是不是隐藏着一个“阎王”呢?
阎婆惜号称《水浒传》中的四大淫妇,除了贾氏而外,潘金莲、潘巧云身边都有一个姓王的人。潘金莲是因为王婆而与西门庆偷情,潘巧云的前夫则是王押司。这两个姓潘的女子,加上姓王的,便是“藩王”,或者“番王”,隐喻的是建文帝削藩和梁山好汉杀番王。
阎婆加上王婆,那就是“燕王”。燕王就是藩王,明初九大塞王之一。所以,江州城中的蔡九知府,以及梁山好汉九尾龟陶宗旺,隐喻的就是九大塞王中的燕王朱棣。
宋江装疯说疯话,书中写的是“失心风”、“诈作风魔”。施耐庵的意思是,宋江本来就没有病,当然就用不着“病”字边。这样写,原本就是影射朱棣为躲过建文帝削藩,在北平城中装病装疯。
说到这里,再稍微梳理一番这其中所隐藏的历史线索:玉皇大帝就是“上帝”,朱棣手握“朱重八”大印,起兵谋反。这样的隐喻,早就伏藏在郓城县宋江怒杀阎婆惜的故事中了。
“郓城县月夜走刘唐”这段故事中,施耐庵悄悄地交代,这一夜就是八月十五。这样写,与书中其他明写中秋节的情节不一样,恐怕是担心隐喻得太明显的缘故吧。为何说这一处描写太过明显呢?
除了阎婆、王婆暗射了燕王,明月之夜宋江杀惜,重在写“明”这个字。尤其是刘唐,这个人物,更是突出了“明”。
晁盖安排刘唐给宋江下书,宋江又催促他乘着明月赶紧回梁山,是因为明月下的刘唐就是“朱明”王朝的一个代码。
在《宋江三十六人画赞》中,刘唐绰号是尺八腿,施耐庵取《大宋宣和遗事》中的“赤发鬼”塑造了刘唐这个形象。刘唐的长相很吓人,书中说他“紫黑阔脸,鬓边一搭朱砂记,上面生一片黑黄毛。”
刘唐的这副尊容,大概是按照朱棣的画像来描绘的,《明实录》中说朱棣“王貌甚伟,美紫髯”,因而,最后一个上梁山的好汉紫髯伯皇甫端,其实暗喻的也是朱棣。
施耐庵又以“朱砂记”点明了一个“朱”字,“月夜走刘唐”,这段故事应当发生在“朱明”王朝。
送走刘唐,宋江便在这一夜杀了阎婆惜。宋江杀惜,是不是杀掉了燕王呢?不是,因为王婆没死,阎婆惜的母亲阎婆也没有死,燕王依然还在郓城县。
但是,施耐庵却认为燕王奉天靖难,打着朱重八的旗号“清君侧”就是谋逆造反。如此,阎王就该死了。
阎婆、王婆合成燕王,阎婆惜是她们的下一辈,岂不就是建文帝吗?施耐庵在宋江杀惜,以及武松、石秀杀嫂、三打祝家庄等故事中,暗示了建文帝的下落,他并没有逃出南京城,而是被朱棣杀死了。
如此,阎婆惜便不该死。
写到这里,题主的问题也就基本上解读完毕了。不过,我在这里卖个关子:《水浒传》中的媒婆为何都叫“王婆”,王婆一出现,梁山好汉的老婆(嫂子)就要出轨,或者遭殃。除了阎婆惜、潘金莲、潘巧云而外,林冲的老婆林娘子也因为隔壁有个王婆,最终悲凄地自缢身亡了。
这是为什么呢?
页面更新: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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