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什么让人不寒而栗的审讯方式?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刑讯逼供的招数是非常多的。

普通老百姓不要说被打,只要看到别人被打,基本立即吓得屁滚尿流,让你说自己杀了人,你也会承认。

云南的那个绿帽老公杜培武案件中,杜培武就被刑讯逼供整的很惨。

杜培武是昆明戒毒所的一个民警,老婆也是警察,在市局上班,两人有一个孩子。

杜培武有个好兄弟叫做王俊波,是警校的好友,也是当时警校训练尖子之一,当时在昆明下属一个县公安局当副局长。

王俊波经常来昆明办事,杜培武就让他住在自己家。因为杜培武的工作需要值班,所以晚上不在加上的时候,就让妻子招呼王俊波住宿,他们两人也很熟悉,认识很多年。

没想到,这一来二去,两人就好上了,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期间杜培武老婆做过一次人流,后来怀疑是王俊波的。

但杜培武根本就没发现这种事,也没有怀疑过人流有什么问题,甚至还找王俊波去诉苦。

然而,1998年4月22日,出了一件大事。

杜培武当晚在戒毒所值班,拨打妻子电话并没有回答,他也没有多想。

实际上,当年发现了王俊波和杜培武老婆的尸体。这两人都被拷在一辆面包车上(王俊波所在单位的车),被人近距离开枪射中要害而死。其中杜培武老婆死后,还被钝器打砸面部,导致血肉模糊。

两人的警官证被丢在车上,车上也没有明显的财物丢失。

经过尸检表明,杀死两人的手枪,就是王俊波佩戴的77式手枪,此时枪支不知去向。

另外,在杜培武老婆身上检测出男性精液,经过比对是王俊波的,也就是说两人死前应该发生过关系。

死了两个警察这可不是小事,这就是震惊昆明的422大案。

当时有人就认为,是因为王俊波不讲义气,搞了兄弟的老婆,杜培武一怒之下将奸夫淫妇一起杀死。

为什么这么推测?

主要在于一些常识性推论。

正常盗贼不可能去抢劫配枪警察,王俊波是当时警校赫赫有名的技术尖子,拔枪速度极快。

就算是有盗贼抢劫,王俊波可以迅速拔枪抵抗,怎么可能被人拷在车上活活打死。

况且,盗贼就算误抢了警察,再制服两人以后似乎应该直接逃走,根本没有必要去开枪杀人,为自己惹上死罪。

还有,车上财物没有明显丢失,车辆也没有被抢走,杜培武老婆没有遭到强暴,总之不像是劫财劫色案件,像是报复杀人。

而王俊波和杜培武的老婆都没有什么大仇人,所以杜培武的嫌疑就增加了。

于是,当时就有刑警将杜培武诱捕,进行了审讯。

杜培武是个山东大汉,从警也有10年时间,自己搞过很多审讯,照常理来说不但有经验,也有对抗的方法。

可惜,杜培武也就只坚持了5天而已。

当时负责案件的小头头明确说:你不说,就把你打到半死,只留你一口气,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杜培武坚持说没杀人。

结果,审讯他的警察被分为三班,不分昼夜开始刑讯。

杜培武回忆,先是将他铐在窗户上,审讯者用拳头、用皮鞋不断地猛打。

后来杜培武被发现双额叶轻度脑萎缩,就是被皮鞋反复重踢头部,导致脑部出血受损。

这种打并没有取得预想的效果,就又用电警棍,用高压电逐一电击杜培武的脚趾和手指。

这种电击可以导致十级疼痛,也就是仅次于女人生孩子那种疼痛,尤其电手指更是厉害。

但杜培武也很硬,怎么电都不说,把电警棍的电池都用完了。

审讯他的警察,就当着他的面换电池,然后接着电。

杜培武被电时发出尖利的惨叫声,因为这里是刑侦三大队的办公室,楼里面还有其他民警办公,唯恐影响不好,就将杜的嘴巴用毛巾塞住。

因为电击,导致杜培武手指出现后遗症,始终无法恢复。

眼见这些招数没用,警察又用了新招数:把他的双手铐在门框上,整个人呈「大」字型悬空吊着。过一段时间后在他的脚下塞一张凳子,好让他「老实交代」。要是杜培武不说,他们就把凳子抽掉,如此反复。

这个招数,将杜培武手腕拉的血肉模糊。

另外还有很多其他刑讯逼供的招数,而且是不分昼夜的搞他。

这样搞下来,就算铁打的人也守不住。

山东大汉杜培武苦苦支撑了5天,最终精神几乎崩溃,被迫承认杀人。

杜培武回到看守所时,其他犯人看到:目光呆滞、步履蹒跚,浑身上下伤痕累累。他手腕和脚踝上的皮肉,都因为长期戴着手铐和脚镣,被磨得血肉模糊,甚至腐烂、发脓。

正常来说,这种刑讯逼供的东西,只有一些漏洞百出的口供,并没有任何可靠证据,应该是无法定罪的。

然而,杜培武却被认定报复杀人。

审讯的时候,还出现了颇有喜感的一幕:

「这是我被他们刑讯逼供时穿的衣服,我是被他们打得受不了,才被迫认罪的!」杜培武举着刑讯逼供时穿的血衣,在法庭上哭诉着。

「衣服放下吧,不要再纠缠这些问题了。」审判长对杜培武的控诉,却是熟视无睹。

「我没有杀人!我无罪!我是被冤枉的!」面对审判长的无动于衷,杜培武禁不住高声大呼。

审判长也有些火了,他提高声量说:

「你说你没有杀人,拿出证据来!」

听到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杜培武一下子瘫软在地,再也无力喊冤。

1999年2月5日,杜培武被昆明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杜培武不服,上诉说自己无罪。

云南省高院审讯期间,发现案件存在问题。尤其重要的是,作案凶器那支手枪,一直不知去向。而且现有证据,难以证明杜培武却有作案时间。

同年10月20日,云南省高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杜培武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

没有对杜培武斩立决,等于救了他的命。

大概1年后,著名的杨天勇杀人团伙被破获:团伙先后作案25起,抢劫枪支2支,盗抢奔驰、三菱等各型机动车24辆,总价值人民币370多万元,杀死无辜公民19人,杀伤1人。

车站派出所民警杨天勇被捕后,承认曾经杀死了王俊波和杜培武的老婆。

当时他们团伙成员,准备寻找猎物绑架抢劫,正好选中了正在偷情的王俊波和杜培武老婆。

杨天勇谎称是抓卖淫嫖娼,由于他穿着警服,王俊波两人没有怀疑,但说自己也是警察。

杨天勇看了两人的警官证以后,知道这次玩砸了,想恐吓他们几句就离开。

没想到,杜培武老婆很强势,反而质问杨天勇是哪个派出所的?还说自己同局里领导都很熟。

当时杨天勇这伙人已经杀了不少人,听到女人不知天高地厚的这种话,立即认为必须杀人灭口,不能留活口。

于是,杨天勇就转身回来,说怀疑两人伪装警察,要打电话去市局查实。然而杨天勇就问王俊波:你身上有没有携带武器?有的话先交给我保存。

王俊波因为搞人家老婆,本来就比较心虚,加上没有怀疑穿警服的杨天勇有什么问题,就拔出自己的77式手枪交给他。

杨天勇拿过枪就对着两人射击,将他们全部打死,随后又在杜培武老婆尸体的脸上砸了几下,伪装成抢劫或者报复杀人。

最关键的是,在杨天勇的保险柜里面,找到了王俊波的77式配枪。

2000年7月6日,云南省高院对杜培武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告杜培武无罪并予释放。

经过这番折腾,杜培武留下严重的心理和生理阴影。首先是经过残酷刑讯逼供,杜培武全身留下多处残疾。其次是心理阴影,杜培武被释放后很久,看到穿警服的就浑身发抖。他的同事和警校朋友来看望他,都被要求穿便服。

杜培武被整成这样,害人者也没有受到什么严惩:2001年8月3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以刑讯逼供罪,一审分别判处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秦联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队长宁华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看清楚了吗?两人都是缓刑,也就是不需要坐牢。

杜培武的案件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什么?

倒也不是什么刑讯逼供,而是整套流程的形同虚设。

按照这种办案方式,全中国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说你是杀人犯,还能让你认罪。




89年,在矿上子弟校上学,附近村里的小流氓,总是劫道抢男生钱,不给就打,还总调戏女生。矿山保卫科认识这几个流氓,总是批评教育,但只能收敛几天。

后来保卫科新分来一个副科长,对越反击战回来的退伍军官,他女儿回家告诉他了,就组织人抓了六个小流氓。冬天,放学后抓的,女老师和女学生都被他撵回家了,男生都在操场集合。两个年龄大的,被铐在操场旗杆上,棉裤脱到脚腕,光屁股冻着。四个年龄小点的,用电棍招呼几遍。电的哭爹喊娘,有跪下磕头的,有满地爬的。等挨电棍的缓和过来点,副科长拿盆凉水,让那四个往两个年龄大的下身掸水,不掸水就挨电棍,掸的少也挨电棍。真的是鬼哭狼嚎。大冬天的,最少零下15度,我们站着看都冻的直蹦,那两家伙可想而知。两个小时后,天黑了,才给他们解开手铐。告诉他们,再敢有一次,加一小时。六个家伙互相扶着走了。

这次过后,他们再没敢欺负学生,反倒是他们互相总打架,因为他们同伙掸的水。




说点温柔的吧,大冬天,用手铐把人吊住,脚半虚挨地,鞋带扎紧,然后往里面倒温水,很实用,而且好找借口,基本无伤。用拇指铐反手铐,头顶着墙,脚离墙四十公分,不出几分钟,那滋味,屎尿都给你解决了。太多了,不说了,顺便说一下,这是旧社会的事。




清末,河北冀州枣强小的方知县,审讯案犯的方式让人不寒而栗。在他任职期间,县衙很安静,很少有人上门击鼓告状。

这不是方知县断案厉害,吓跑了案犯,而是他的审讯方式吓坏了百姓,无人敢来报案。

一个小地方都知县,当然不可能经常接到大案,大多数时候,都是邻里纠纷,鸡鸣狗盗之类的小案件。方知县审理了几个案件后,枣强县的百姓彻底安静了,能自己解决的绝不报官。

讲几个方知县断案的故事。


一次,一个惯偷到当地大户人家盗窃,被当场抓住。富人绑着窃贼到县衙,要求方知县严惩。

方知县问:“你家少了什么东西吗?”

富人答:“幸好没丢东西,我在隔壁房间听到窃贼的声音,全家合伙抓住他了。”

方知县说:“窃贼也是人家的儿子,一他定是迫于饥寒才到你家偷东西。本县不德,不能感化子民,深感惭愧啊!”

窃贼听了,心中暗喜。

方知县继续说:“人非草木,哪有不会被感化的呢。本县命你将此人领回家去,善待他,晓以大义,让他知道廉耻。你就代本县供他饮食,教育他,千万不能当他是贼来苛待。本县将每隔五日或者十日检查一下是不是被感化了。”

富人呆愣住了,在方知县的催促下,不得不把贼领回家。

贼人洋洋得意,到了富人家,以宾客自居,稍微有不满意的,就威胁富人:“你敢违抗官命?”

一个窃贼被抓,倒霉的却是被偷的人家。

富人恨得要死,又怕知县查验,不敢将贼人赶出去。

后来实在没有办法,富人给知县送去重金,他才不再过问贼人之事。

这下,枣强的百姓,就算家里被人偷了,只能自认倒霉,也不敢去找方知县断案。


又一次,一个年轻男子状告其大嫂不贞。

原来男子的大哥去世,没有子女,留下大嫂一个寡妇,还有家里几千两银子。

男子觊觎哥哥的遗产,就逼大嫂嫁人,想将银子占为己有。可是大嫂宁死不从,男子于是到县衙告状,称大嫂与其他男人有染,要赶她出夫家。

方知县派人绑来寡妇,和颜悦色地说:“我看你也不像不贞的人,看来是你小叔子说谎。但你每天与小叔子生活在一起,防不胜防啊!不如想想其他方法?”

寡妇立即叩头,求知县保护。

方知县又继续说:“你年轻有没有子女,按律法应该再嫁。”

寡妇说:“再嫁,遗产就全部归小叔子了。”

方知县说:“不然,本官判你亡夫的所有遗产归你所有,小叔子不得争夺。”

寡妇叩头道谢:“感谢大人为民女做主,民女愿意再嫁。”

方知县思索了一会,对手下的人说:“把府上的缝工叫来。”

不一会,缝工匆匆赶到。

方知县指着寡妇问缝工:“此女子做你的妻子,如何?”

缝工二十来岁,家里穷,娶不上妻子,就靠给人做缝纫混口饭吃。

缝工看了寡妇一眼,见她有姿色,哪会不同意。

寡妇见缝工年龄相仿,虽然穷,但自己手上有几千两银子,想来不会受苦,于是也点头了。

方知县说:“那本县今天就做一回媒人。”当即命两人拜堂成亲,让缝工把寡妇带回家去。

两人一离开,方知县就命人到寡妇家中,将她所有财产取到衙门。

第二天,缝工到衙门叩头谢恩,并提到了寡妇的财产。

方知县呵斥:“你都得到人了,还想要财产?真是不知足,财产已经充公了!”说完,命人将缝工赶了出去。

就这样,方知县将寡妇的几千两银子占为己有,几个人都敢怒不敢言。


只要来了衙门的,都要被敲诈一笔,谁还敢来告状。

每人来衙门,方知县的收入就变少了。他就得想办法找事。

一日,省里专员到枣强巡查,方知县宴请专员。席间,喝到的酒水寡淡无味。

方知县立即让人把酒家逮来,训斥他:“做人要以诚信为本,你以水冲入酒中,是欺诈行为,按照律法要严惩!”

方知县让侍卫进入酒家店里,将所有酒全部拉走。

酒家认罪,甘愿受罚。

方知县又和颜悦色地说:“就罚你捐些给书院吧!”

酒家花了一大笔钱,终于免去牢狱之灾。

当然,所有的酒和膏火钱又被方知县私吞了。

实在没有来钱的时候,方知县还出书卖书。

这天,他召集六七十岁的老者到府上喝酒,并分给每人一本册子。

方知县对大家说:“这是我平日的心得体会,大家都拿去看看,想必你们看了都会有所感悟。”

大家对于方知县免费送书非常感谢。

谁知道第二天,方知县就派人到每家每户收钱,这样又收入一大笔银子。


让人不寒而栗的审讯方式不一定是严刑逼供,屈打成招的狠辣手段,也可能是轻言细语的说教。

像方知县这种,他审讯时就喜欢和颜悦色,可说出口了话却让人不寒而栗。

百姓就算遇到麻烦,有冤情也不敢去县衙门告状。因为每次告状都要被方知县狠狠捞去一笔。

这样的审讯方式能不让人害怕吗?


参考资料:《清代野史》




听一位胡同里的老人讲,她早先有个邻居曾经是日伪的一名负责辅助审讯的工作人员。解放后经过改造,恢复了正常生活。据她回忆,在她的陪审经历中,曾有一种刑具连她一个旁观者都会感到恐惧。

据她所说,当时抓到的是一名饭店的女服务员,年纪大概在25岁左右,长相很清秀,身材也很清瘦,应该是南方姑娘。据内线掌握的信息,她是中统的,平时主要负责收集被监视者的相关信息。

据当时的抓捕人员说,女服务员(中统人员)是在住所里被抓的。抓捕的时候还发生了较为激烈的搏斗,当时抓捕人员重伤一人、多人受伤。在将女服务员制服后,便带到了我们审讯室这边。

等她到了,第一项任务就是由我负责再次搜身(抓捕人员已经粗略地搜查过一次了),当时屋里还有两名身强力壮的男性人员,主要是防止意外发生。一看她就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丝毫没有恐惧感,也没有女人的羞涩感,当着众人的面直接去除了所有衣物,表现得非常冷静和自然,视其他人为空气一样。

在仔细搜查(包括身体)过后,便把衣物还给她重新穿好。不得不承认,当时她的穿着还是很时髦的,上身一件花洋纺面料带蕾丝领的乳白色上衣,下身是一件粉色镶银边的百褶裙。

后来经过很长时间的问讯无果后,便将她带到了刑讯室。经过皮鞭、老虎凳、辣椒水、钢针等一通折腾后,她还是不招。于是,便给她上一道令人不寒而栗的刑具。

只见两个用刑的男人走过来,一个男人很粗暴地将她脸朝下按在一张铁床上,另一个男人则直接把她下半身的裙子连带短裤、长袜都扒了下来,然后把只着上衣的她坐姿被绑在一把固定的铁椅上。

那把铁椅是镂空的,中间有一个圆洞,类似于现在的坐便器。正对圆洞的底下有一个酷似小铁炉子模样的东西,铁炉子上端有一个火眼,可以喷出火苗来,火苗的大小也是可以调节的。说到这里,想必我们都应该清楚这种刑具了吧?有人管它叫“欲火中烧”。

这种刑具真的很残忍,起初她还很坚强,咬牙挺着,后来随着火苗的不断增大以及热度的不断上升,她的嘶喊声和惨叫声简直就是歇斯底里。

在经过几轮的折腾后,她最终还是招了。不过对一个女人来说,她也就此永远失去了一个做母亲的权利。

面对残酷的刑讯,意志再坚强的人恐怕也很难挺过去,毕竟都是肉体之躯。所以我们应该向那些为了保守机密而忍受酷刑,不惜牺牲生命的人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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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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