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何时休?

医疗改革,打通最后一公里,解决乡镇卫生院差额财政,改为全额财政,与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相当。乡镇卫生院因为差额财政,工资待遇不保障,造成乡镇卫生院有技术,有能力,有关系的都去上级大医院或者私立医院。造成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差,逐利心重,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群众一点小病就往大医院跑,上级医院人满为患,乡镇医院看病人越来越少。目的乡镇卫生院全靠公共卫生经费免强艰难度日。只有乡镇卫生院施行全额财政,才能留住人材。才能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缓解医患关系。才能让乡镇卫生院回归就死扶伤本质,回归方便于民服务于民。也是医保改革重点。让乡镇卫生院回归就死扶伤便民就医为民服务的本质。(医患关系一直都存在,技术与文化相平衡只是医患矛盾少一点。)




医改共济→喝老人血→抢老人救命钱,设置门槛费→太高→老人迈不过去→害老人,损害国家信誉




主要原因是医院的性质改变了。医改前是纯粹的人民医院。医改后医院走了市场化经营。从上到下一切向钱看,由于思想路线的变化给医疗方面代来很多的不良因素,医疗纠纷由此而产生。如果医疗事业非公益性医疗纠纷很难休止。




有好多原因,有些是醫生原因,不应动手术的,小病当大医,有些是病人,本來病人就不能医治了,死亡了就推到醫生責任上,医者父母心。









医疗纠纷经常发生,比如,不该做的手术做了,结果手术失败了,或者把人治死了,医院该担责的不担责;患者及家属人财两空,医院推三阻四,一分钱的责任都不负,纠纷由此产生,并且有越演越烈之势。

2018年我做一个微创手术,手术失败了,如果手术成功的话,两三天就可出院,费用两三千元,可结果在医院待了二十天,费用花去几万元。到医院来看望我同事、朋友都认为是医疗事故,应当找医院负责。在我住院期间,还亲自所见一个女病友下午还在走廊里散步,手术后渗血不止,半夜便没有了命,家属大吵大闹……

医疗纠纷何时休?这个问题问得好,关系到每个人。

医疗事故的发生不可避免。关键的是发生了事故怎么办?从法律层面上,要有制度规定并得到切实执行。

现在的情况是:手术前得订立一个协议,但这个协议完全是对医院免责的协议,患者和家属看不懂,为了及时手术,为了不得罪医生,不得不签,结果到了诉讼时就不利;事故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得去做医疗鉴定、提供不了证据,还得请律师,走程序,诉讼周期长,维权成本高,个人对一个医院,官司可拖你数年,从一审可以和你打到二审、再审,并且还不一定胜诉,胜诉了还不一定能拿到钱。

这种情况不改变,医疗纠纷永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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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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