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所有证据指向你,而你却没有犯罪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面对所有证据指向你却没有犯罪的情况,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1. 保持冷静:面对这种情况,保持冷静是至关重要的。不要恐慌或过于激动,理性地面对问题。

2. 不要自行辩解:在没有律师的陪同下,避免自行与执法机关辩解,以免在言辞中产生误解。要求律师的协助是一个更为明智的选择。

3.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你被指控或受到怀疑,寻求合格的律师帮助是至关重要的。律师将能够为你提供法律意见,并在法庭上代表你的利益。

4. 保留证据:如果你有任何能够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确保保留它们。这可能包括通讯记录、收据、证人陈述等。

5. 不要同意自白: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不要随便同意或签署任何可能对你不利的文件,尤其是自白文件。

6. 合作但保持权益: 尽管要与执法机关合作,但要明确表明你的权益,包括对律师的要求和维护个人隐私。

7. 尊重法庭程序:遵循法庭程序,听从律师的建议,确保在法庭上表现得合适。

8. 申请证人: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你的无罪,确保他们能够配合并提供证词。

总体而言,与律师合作,遵循法律程序,保持冷静和理性,是在这种情况下最佳的策略。在法律体系中,有专业人士能够为你提供适当的法律建议和援助。




说实话,你现在可能面临着极其严峻的考验。很可能,你已经身陷囹圄,饱受牢狱之苦。

侦查人员是凭证据办案的,如果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你,而你却在喊冤叫屈。估计,没有几个人会相信你。所以,为了防止你逃跑或者行凶或者自杀,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拘、逮捕)是大概率事件。

你为什么会陷入这种困境?

估计,有两种可能。

一个是凑巧了。你可能正好碰上了你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

二是有人故意陷害你,精心设计了一张大网,把你罩进去了。就像小说《基督山伯爵》里的主人公爱德蒙·邓蒂斯。爱德蒙·邓蒂斯曾经是一名精明能干的年轻水手,然而在他结婚前夕、即将升任船长时,却受到仇人诬陷,冠上“莫须有”的罪名被送进了监狱。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遭到别人的故意陷害。

故意陷害别人的案件,历朝历代都有。就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此类案件也从未断绝过。不然的话,我国《刑法》也没有必要设置“诬陷罪”。

过去,老百姓有句俗语,叫哪个庙里都有冤死的鬼。也就是说,冤假错案什么时候都有可能产生。

遇到这种情况,头脑要冷静。千万不要鲁莽行事。

不是自己的事情,不能无中生有的揽在身上。压力再大,也要顶住。

就是上了法庭,也要对所谓的证据进行质证,提出合理的怀疑。

尽一切可能为自己辩护。有条件的,应该聘请律师。律师有责任有义务为你做无罪辩护。

即使法庭作出了有罪判决,也不要放弃上诉。

即使判决已经生效,你已经入狱服刑。也不要灰心丧气。乌云遮不住太阳,坚持下去,冤狱总有昭雪的那天。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你,而你,却的确没有犯罪。这说明两点,一是证据是伪造的,二是情节是设计的。

1、伪造证据,诬陷他人犯罪。1998年,昆明民警“刘培武杀妻案“”,就是一起由伪造的证据所证明的杀人案。当年的起诉书称:被告人杜培武因怀疑其妻王晓湘与王俊波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而对二人怀恨在心,1998年4月20日晚8时许,被告人杜培武与王晓湘、王俊波相约见面后,杜培武骗得王俊波随身携带的“七七”式手枪,用此枪先后将王俊波、王晓湘枪杀于王俊波从路南(现为石林彝族自治县)驾驶到昆明的云O?A0455昌河微型车中排座位上。作案后,杜培武将微型车及两被害人尸体抛置于本市园通北路四十号一公司门外人行道上,并将作案时使用手枪及二人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物品丢弃。以上犯罪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尸检报告,枪弹痕迹检验鉴定书、查获的杜培武所穿长袖警服衬衣、及衬衣手袖射击残留物和附着泥土、作案车上泥土的鉴定和分析报告、有关的技术鉴定结论和证人证言等证据为证,被告人亦有供述在卷。

1999年2月5日昆明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杜培武死刑。  

2000年6月中旬,昆明公安机关破获杨天勇等抢劫杀人团伙案,缴获王某波被抢手枪等赃物,犯罪嫌疑人供认1998年4月20日杀害“二王”系他们所为。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办案人员发现所谓“杜培武报复故意杀人”纯属子虚乌有,于是经上级同意,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宣告杜培武无罪释放。

2、精心设计,陷害他人犯罪。这种情形,在电影和电视里看过。每一个证据都是真实的,但是,事情却的确不是你做的。如果你真的遇到这个冤案,那么,唯一能做的,就是聘请一位真正的刑事辩护律师,运用所有的合法的手段,为你提供洗去冤情。

——至于能否如你所愿,被宣判无罪,上帝保佑,阿门!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当所有证据都指向你,而你却真的没有犯罪时,你首先要保持冷静,只有头脑清醒,才有可能把真像弄清楚; 第二,要坚挺,千万不能怂不能认,要坚信法律,相信事实,相信人民警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毕竟通过这几年的司法改革,公丶检、法、司都吸取了过往一些冤假错案的血的教训,一定会谨慎行事,不敢怠慢了;第三、如果已暂时失去自由,叫家里一边申诉,一边请个好律师,因为那些所谓的证据要么是有人作假证,要么是警察在取证环节出了问题,通过努力一定可以拔开谜雾见到光明,还你清白。

总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嫌疑人只要真的触碰了法律,不管使出什么手段,他最终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现在已经不存在有严刑逼供这一说了,什么案件都是以证据为准绳,如果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你时,即便在你不肯认罪得情况下也肯定会被判刑。但是你又没有犯罪,你只能在接到判决书以后提出上诉,如果上诉无果,还可以在服刑期间或者出狱以后进行申诉。

如果你不认罪,就不能签认罪认罚具结书,那样的话可能会被判得重一点。

因为只有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才能证明你有积极认罪的态度,检察院跟法院在量刑跟宣判的时候,会考虑从轻,如果不签的话会认为你没有悔罪的态度会从重。

有的嫌疑人刚开始进入看守所的时候认为自己是冤枉的,不认罪,检察院提讯让他签认罪认罚的时候他也拒绝,等到开庭的时候才认罪,这种情况法官也会考虑从轻。

这种情况我就见过一个,他是河北人在北京上班,住的合租房,里面住了两三户,有一天他跟旁边的女住户喝酒。喝多了以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两个人打起来了,女住户告他强奸,最后女住户告他强奸,结果他因为强奸未遂进来了,开始他不认罪,认为他喝酒喝多了,只是打架根本没有强奸,但是所有的证据却都指向他,检察院让他签认罪认罚的时候他不签,一直认为他没罪,号里所有人都劝他,签了吧,证据确凿签不签都会判你,不签会判的更重,结果在开庭的时候他认罪了,被判了一年半,如果不签可能会多一点。

还有的一直不认罪,等开完庭接到判决书以后开始上诉,上诉无果,等下了监狱又开始申诉。

刚到监狱的时候队长也会提讯会问每个人的情况,有没有认罪,不过如果不认罪的话,服刑期间是会影响到减刑的。

所以大部分嫌疑人都会选择认罪认罚,因为现在是讲究证据的,既然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你,再狡辩也没有用,只能加重你的刑期,会让你在看守所里面多待些日子,里面的日子可不是那么好熬的,可以说度日如年。

警察在送人到看守所之前,会先带着嫌疑人去医院体检,看看有没有传染病,还有其他重大疾病,比如心脏病,高血压,如果有都会提前跟看守所打好招呼,他们也会对你格外的注意,以免发生意外,然后再脱光检查下身上有没有外伤,纹身等等。

到了看守所门口警察去办理羁押手续,如果身上有现金,在得到你的允许后他们也会帮你冲到购物卡上,或者帮你寄存起来。

然后会让你把身上带拉链,带扣子的衣服脱掉,因为里面不允许穿这种衣服,他会给你一件马甲让你穿上,也不可以穿鞋子,只能穿拖鞋,最后扔给你一套没有被罩,而且不知道多少人盖过的破被子让你抱着等管教来领你。

阴暗的走廊里每隔几部就是一道铁门,一个通道大概有10个号,走在管教的前面用眼睛的余光透过号上的小窗户往里看,狭小的空间密密麻麻的坐满了人,这些人都是光头,满脸胡子拉碴,而且面黄肌瘦,看到这些你的内心是恐惧的。

管教会先把你带到过渡号,一般新进来的都要先在过渡号待几天,过渡号也是看守所里专门教规矩的地方,进去以后身后的铁门被管教从哐当一声就关上了。

这时候号里面会过来几个人,告诉你这里的规矩,比如看到管教该怎么问好,管教提讯该说些什么,谁是这个号里的头板,二板等等,然后就会让你去洗澡,或者洗脚,到现在我也弄不明白这有什么讲究?

在里面的日子是非常乏味的,里面的人每天盼着,自己的案子能早点有结果,盼着律师会见,盼着采购的物品早点到,也盼着能出现奇迹。

每天早晨6点,看守所音乐响马上起床,然后打背包(叠被子)要叠成豆腐块,要求面平,线直,棱角分明,叠完以后头板,二板会检查不合格的会被罚班。

6点半排队洗漱,一共一个龙头一次四个人,开始洗脸刷牙,加上放茅(上厕所里面叫放茅)四个人加一起5分钟时间,因为人太多,最多的时候一个号40人。所以必须要快,从你开始进去洗的那一刻外面的茅官(管厕所的)就开始催你,快点,快点,慢一点就会骂你。

7点吃早饭,一个鸡蛋(跟鹌鹑下的差不多)一碗稀饭(就是水一粒米没有)一个又黑又酸的馒头,一块指甲盖大小的咸菜

7点30开始洗碗,擦板(睡觉吃饭的地方),擦地,一般新去的都会被安排擦地,那里面擦地需要人蹲在地上用地布,一点一点用手来擦。

8点开始坐板学习,就是打坐,(屁股跟脚都会磨出老茧)

10点放风,10分钟时间也是一天唯一能见到太阳的时刻,那时候望着天空感觉天真的很蓝(每个号都有一个风场,只有20多平米的风场一帮人围着转圈)

11点30午饭,2个又黑又酸的馒头,一碗没油,没盐,没菜的菜汤,因为没有盐身上就没劲,就没力气闹事。

12点午睡,40多人,全部挤在板上,平躺是不可能的,只能侧着躺着,如果谁起来上个厕所,回来就没地方了。

13点30起床,叠背包,做卫生,擦板,擦地。

14点,坐板学习,背弟子规,监规监纪

16点30晚饭:2个又黑又酸的馒头,一碗没油,没盐,没菜的菜汤

17点30排队放茅(放大茅,一天只可以一次,在固定时间统一放)一个人3分钟,3格纸,茅官在外面掐时间,因为19点要集体看新闻联播,所以必须要在这一个半小时之内全部放完。

19点:统一看新闻联播,管教在监控室会看各个监室的情况。

19点30:新闻联播结束后,可以看两集电视剧,或者自由活动,一帮人聊聊天,或者看看书。

21点30:上板睡觉,会安排值班,每个人每天晚上要值班一两个小时(头板二板除外)

而且里面洗澡不管冬天还是夏天都是凉水,上厕所喝水都需要打报告,每个月可以购物一次或者两次大概可以花500块钱。

我说的只是大概情况,不过每个地区看守所都有一些差异,有的吃的稍微好点,有的比这里还差。

所以说,如果真犯了罪,狡辩是没有用的,如果你认为你是冤枉的,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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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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