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无论是在性质上,还是在管理上存在的区别是很大的。从意义上来讲,行政拘留属于对那些严重违法人员采取的一种拘留措施。我们知道,违法并不等于犯罪,但犯罪必须是在违法的基础上。我们常见的行政拘留的时日为“五天,七天,十五天”,如果情节特别严重还会有所延长拘留时间,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执行。在被拘留期间,当事人的行动自由是受限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并在规定的区域内做一些简单的运动。在生活起居方面也是十分有规律的,比如说一日三餐以及起床与就寝休息也是非常规范的。在饮食方面,虽然说不能吃的太好但若想吃饱还是没有问题的。晚上就寝之前可以看一看电视或者是聊一聊天。

下面,我们再来聊一聊有关于刑事拘留的一些管理规定,虽然说是同为拘留,但行政与刑事虽然说只是在字面儿上有一些小的差别,但在性质的上区别却与行政拘留有着天壤之别。那么既然是刑事拘留,基本上就已经确定当事人已经涉及到违法犯罪了,我们通常也把这类人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关押场所为看守所,如果涉及到严重暴力犯罪,或者是背负有命案的还要被佩戴上一种戒具,就是我们再熟悉不过制约罪犯的“脚镣”。

看守所的看管与各项制度是非常严格的,在东北某看守所一个监号内可关押犯罪嫌疑人十五名左右。无论吃饭休息与就寝均在监号内进行,每天上午与下午各放风一次做一些简单的身体锻炼,放风的时间时间为一个小时。另外,监号内还制定有多项监规纪律,并要求每一个人做到倒背如流牢记于心,如违反此规定的任何一条是要受到严厉处罚的。

早在八九十年代,东北某看守所的伙食标准大多以粗粮为主,副食的主打是蔬菜汤并且是汤多菜少。在看守所发放任何食物都按人均分配,在分配方面相对较公平。任何多吃多占或者是抢夺他人食物的均被视为“牢头狱霸”,如经他人举报是要受到严厉打击的。在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大多都会面临被投入到监狱去接受劳动与思想改造。

悬崖勒马收缰晚,

船到江中补漏迟。

在我们这个充满和谐的法治社会里,只有充分的去学法,懂法,守法,才能够远离犯罪。

以上回答均为笔者个人观点,不知道是否能够帮助到题主?如有不同见解请评论区留言。




第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第四、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二种拘留一并使用,特别是当侦查机关为了获取充裕的侦查时间,所以对具体的违法行为一定要有准确的判断,如果一开始只是行政拘留也不能大意,后面不排除有一个转为刑事拘留的后着。我相信这一点是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刑事律师才能讲得出,也是这一点对你最有意义。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拘留共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后两种拘留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该人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应的行政法律应予以惩戒,其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而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其本身具有惩罚性;

(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一般最长15日,有多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不超过20日,其执行场所是拘留所。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是刑事强制措施,对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来不及逮捕的,可以先行刑事拘留,待证据收集齐全再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发现搞错或证据不足以逮捕,就必须立即释放,刑事拘留后必须24小时内送到看守所羁押,不叫关押,也不能留在公安的任何场所。有人要问,看守所不就是公安吗?其实不然,看守所里是警察,但是它有独立性质,从来不叫某公安局看守所,而叫某某市看守所。我法律学得糙,现学现卖,错了的地方下面指正。




回答这个问题前首先要了解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定义。

1、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办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了现行犯罪或者有犯罪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控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2、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也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形。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具体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对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行政拘留所针对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依据《刑事诉讼法》;行政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

4、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是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是惩罚一般的行政违者。

5、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行使。

6、羁押时间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为37日;行政拘留为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

7、法律后果: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行政拘留是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处罚。

简而言之,二者有性质不同、法律依据不同、适用对象不同和羁押期限不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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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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