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我国有哪些银行破产了,破产后用户的存款是怎么处理的?

根据我所获取的信息,中国历史上有一些银行破产的案例,以下是其中一些:

1. 南京农民银行:南京农民银行成立于1918年,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农民银行之一。该银行在1949年后逐渐衰落,最终于1951年破产。该银行的存款被政府“冻结”,不允许存款人取回。

2. 淮海银行:淮海银行成立于1929年,是一家地方性银行。该银行在1952年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倒闭。该银行的存款也被政府“冻结”,不允许存款人取回。

3. 北京城市信用合作社:北京城市信用合作社成立于1920年,是一家地方性银行。该银行在1949年以后因为资金紧缺而逐渐衰落,最终于1952年破产倒闭。该银行的存款也被政府“冻结”,不允许存款人取回。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均来自于历史资料,且这些银行的存款被政府“冻结”,不允许存款人取回,这是当时政府的政策措施,与现在的银行破产处理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如果现在的银行破产,用户的存款将会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得到保护。根据条例规定,合格的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您的存款在50万元以内,您的存款会得到全额赔付;如果您的存款超过50万元,超过部分不属于存款保险覆盖范围,可能无法得到赔付。




截止目前,提起国内破产的银行,能够想到的也就一家,即海南发展银行。这已经成为知名案例常常用来警醒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意识!

说实话,已经倒闭超过20多年的海南发展银行,至今为止仍旧有很多储户的钱没有兑换,扯皮说不清道不明的事一大堆,二十年后,海南发展银行的破产清算工作至今没有完成。因为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我国银行业尚没有实施存款保险,也使得很多储户不能得以赔付。

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但不足三年就宣告破产,速度之快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可很多人也许不知道,当时作为国内经济泡沫的中心,海南这一时期的房地产市场几近疯狂了。据统计,截止1993年底,在海南注册的房地产公司已经高达4830家,约占当时全国房地产企业总数的15%,注册资本高达500多亿。一句话,海南作为国内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其经济在当时已经热的一塌糊涂了!

正因为海南经济过热,尤其是房地产市场泡沫破裂,大量外来资金可能要撤出的情况下,在中国信托产业进行第四次调整的形势下,成立了“海南发展银行”,注册资本为16.77亿元(其中外币5000万美元)。而银行是由海南省政府控股,一共有43家股东,主要包括中国北方工业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北京首都机场等。

尽管看上去资产很优化,但最终却被挤兑风险而搞垮,甚至动用了存款准备金来应对挤兑。由于在1997年的金融危机影响下,整个国内的金融体系都面临着流动性风险,老百姓已经开始对银行体系的不信任达到历史最高,再加上海南发展银行并购当地信用社后,出现无法兑付的现象,引发储户大面积恐慌,最终纷纷挤提存款,危机爆发。




新中国成立至今,有且仅有两家银行有过破产的经历,一家是海南发展银行;另一家则是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另外还有一家挂了一半的汕头市商业银行,后来又重组成功。

海南发展银行

海南发展银行是1995年成立于海南省海口市的一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16.77亿元人民币,由海南省政府控股,一共有包括中国北方工业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在内的43个股东。

股东背景实力不可谓不强大,但是海南发展银行仅仅撑了不到3年,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公告:由于海南发展银行不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决定关闭海南发展银行。

其实海南发展银行一开始的势头是蛮好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两个原因,一个是97年海南发展银行接收了海南省5家破产的信用社的债权,并且并入了其他28家在营的农信社,这些农信社违规放贷的情况很严重,再加上海南省的房地产泡沫破灭,最终导致海发行账内不少的贷款难以收回,发生挤兑,导致破产。

海发行的破产,对于储户的影响倒是不大,最主要的影响是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因为当时人行指定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债权债务,对其境外债务和境内居民储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保证支付其余债务待组织清算后偿付。而海发行直到2015年有记者采访时,其清算组依然存在,整整过去了18年的时间了,当时的企事业单位即使能拿回存款,因为通胀的因素,资金的价值都已经大大贬值了。

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

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破产的时间则比较近在2012年,不过这家农信社的破产并没有引起市场上太大的反映,因为破产时,肃宁农信社的债权债务关系较为简单,它的债权人中已经不存在个人的储户了,而职工的劳动关系问题也已经妥善解决。仅仅剩下与农业银行吴桥县支行和北京银行绿港国际中心支行的债权关系尚未完全解决,所以基本上没有形成任何影响,甚至央行连指定托管行都没有。

汕头市商业银行

汕头市商业银行是1997年由汕头市13家农村信用社合并组成的。不过由于高息揽存、挪用资金和账外贷款等一系列经营问题,导致出现支付危机。成立仅4年左右,2001年的时候,汕头商由于坏账资金较高,无法向私人储户偿付的债务,被中国人民银行勒令于2001年8月起实施停业整顿至今。到2008年的时候汕头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13.98亿元,负债总额68.82亿元,净资产-54.84亿元。

但是汕头商业银行运气好,因为仅仅局限于一地,总规模较小,总的负资产仅为50几个亿,不像海南发展银行涉及全省,并且还有部分跨省及境外债务。所以最终在十年后,被侨鑫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接收并重组改制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结

从上述而言,历史上我国仅有两家破产倒闭的银行,且其对于个人储户的债务都是全部解决了,真正的受损伤的是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就像此次建行接管包商银行一年,对于储户的资金兑换不受影响,但对于企业事单位5000万元以上的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则要由接管组和债权人平等协商解决。

所以说对我们个人而言,商业银行的破产影响不大,虽然说目前出台的《存款保险条例》规定,仅在50万元的本息以内全额偿付,超过的必须按照等待清算,但一旦实际遇到,估计还是会全额偿付。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破产的银行如下:

第一,海南发展银行

1995年8月18日海南发展银行成立,注册资本高达17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海口市。

海南发展银行由海南省政府控股,一共有包括中国北方工业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在内的43个股东,股东背景资质过硬。

所以,当时社会对海南发展银行颇为看好,认为它实力很强。

然而,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之初,恰好赶上海南的投资大撤退,造成大量的烂尾工程和银行烂账。

当时国家和海南政府为了整顿本地金融市场,让该银行接管了因经营不善而被取消经营资格的4家信托公司(分别为蜀兴信托投资公司、海口浙琼信托投资公司、海口华夏金融公司、三亚吉亚信托投资公司)。

这4家公司都是负债累累,资不抵债的企业,负债数量还极为惊人。

接受4家公司以后,海南发展银行一举背负超过50亿的债务。


而银行注册资金才17亿,刚成立就变为严重负资产。

而银行行长还是颇有能力的人。1996年底全行资本营运规模便达到86亿元,比开业前增长94.3%,几乎翻了一倍;各项存款比开业前增长了152%,贷款比开业前增长了97.8%,成为海南省内存款最多的银行;偿还了59%的历史债务,全年实际利润1.25亿元。

就在海南发展银行刚有起色的时候,突然又让他接管了28家资不抵债、无法兑付到期存款的信用社。

在房地产泡沫时代,信用社为了筹集资金,以高达25%吸储的利率吸引储蓄。

结果泡沫破灭时,所有信用社全部陷入严重的资金困难,遭遇了所谓资本主义国家才有的储户挤兑风潮。


此举将海南发展银行彻底坑死。

于是,除了28家信用社的储户开始来挤兑,就连本来在银行存款的储户也敢来挤兑。

而这个世界上任何一家银行,如果赶上绝大部分储户来挤兑,都是要倒闭的,海南发展银行也不例外。

当时中央支援了34亿人民币后,宣布不再拨款。

1998年6月21日,央行发出公告:由于海发行不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央行决定关闭海发行,停止其一切业务活动。

由此,银行倒闭,储户的债务由工商行负责。

海南发展银行的成立,似乎就是为了解决这些烂账的,本来就没准备搞太久,结果3年就倒闭了。



第二,汕头市商业银行

汕头市商业银行是1997年由汕头市13家农村信用社合并组成的。

它同海发行大同小异,因高息揽存、挪用资金和账外贷款等严重问题,出现大量储户挤兑。

当时汕头市商业银行已经无力拿出钱,而中央也不愿意无底线的支持它,这等于便宜了其中一些股东。

于是,银行成立4年,2001年就因为坏账太高、无法应付储户挤兑,宣布停业。

自然,汕头市商业银行最大优势是,它仅仅是汕头市本地的影响,负债也只有55亿,影响只是局限于汕头市而已。

而海发行则影响了整个海南省。



第三,包头市商业银行。

包头市商业银行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

曾几何时,包商银行在本地很有名惊奇,曾多次获得各项殊荣,包括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一度成为包头市优良企业之典范。

可惜,这样一个优秀的企业,因为大股东的违规占用资金而最终导致走向破产。

在前几天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就宣布包商银行被提起破产申请了。


其实,类似的银行还有一些,只是有的濒于破产,有的则重组后私下解决了破产问题。

比如资产超过8000亿的锦州银行,到了2019年9月,不良贷款率急剧飙升,公司股价跌幅超过65%。好在央行和工行纷纷出手相助。除了资金注入外,高管层也进行了大换血,才化解了危机。




历史上面破产的银行就是海南发展银行这一家银行,没有其他的银行破产。海南银行破产之后,工商银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指派,要求承担起海南发展银行的所有的债务等,然后给用户的存款以及利息进行支付。

在海南发展银行破产的时候,《存款保险条例》还是没有出台的,直到2014年,相关的《存款保险条例》才正式出台。为了避免海南银行给用户的存款带来损失,国家也是要求工商银行来偿还存款和利息,也是为了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降低损失。

如今银行再破产,最高只能赔付50万元

假如现在的银行破产了,那么只能按照《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也就是单个人在同一银行的存款,最高本金和利息赔偿50万元,范围就是银行存款类,不包括银行销售的保险,基金等。如果用户在银行买入非存款类理财产品,不在银行的赔偿范围内。存款保险条例只包存款类。

实际情况

实际情况,现在的银行非常重视风险控制,越是专业的银行,越是加大对于风险的控制水平和力度,比如有专门的风控技术处理人员,还有专业的催收坏账人员,这些都是为了降低银行损失,降低风险对于银行的影响。

目前最安全的银行就是国内的六大银行,也就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银行。这六大银行是国内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地方的农商银行和城商银行在风险控制上面也加大了投入,但是在对于风险的控制管理水平上面还是不如大型的国有银行,也不如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但是倒闭的可能性不是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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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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