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提拔为乡镇行政副科,并且通过了选举,还有试用期吗?

干部试用期制度由来已久,也是我党干部管理培养的重要一环。从事业单位身份,到乡镇副科的转换,大概率是通过乡镇换届选举完成的。也就是乡镇5类人员中的一种,借助换届机会完成身份转变,成为乡镇副职,且完成了人大选举。可以明确地说,不需要试用期。

在体制内工作,干部有没有试用期,理论上判断的原则很简单,就看干部的任职是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如果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就没有试用期,反之通过正常的考察提拔的就会有试用期。在干部试用期方面,目前体制内的文件都有明确规定。

需要有试用期的干部分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明确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司厅局级以下(含司厅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要落实试用期制度。

  • (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
  • (二)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
  •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 (四)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适用本规定。

1.比如组织部副部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统计局人事处处长;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副主任等。2.纪委内设机构当中的办公室主任、信访室主任、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等。3.法院、检察院下设的办公室、政治部等正副领导职务。4.虚职转实职领导职务的,二级调研员转任处长,或者二级主任科员转任科长的。

没有试用期的干部分类:

  • 1.首先试用期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司厅局级以下(含司厅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副省部级及以上的干部是没有试用期的。因为副省部级干部属于党的高级干部,干部管理权限和提拔考察权限都在中组部。作为党的高级别干部,又经过中组部的考察已经没有必要再设置试用期。
  • 2.由本级人大发布任命的。比如地市级政府副市长,代市长;政府单位各个局长;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法检两院的副院长、副检察长、审判员等。
  • 3.人大选举产生的领导。比如地市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政府领导班子,地市级党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委常委领导班子市人大选举产生的纪委常委领导班子,以及人大选举产生的法检两院院长,以及市政治协商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市政协领导班子等等。

对照干部有无试用期的分类,事业单位提拔为乡镇行政副科的,并且通过了选举,说明乡镇人大的程序已经走完,既然是选举产生的乡镇行政副职,那就没有任何试用期。




都有试用期




记得有一年,镇里空缺了两个领导岗位,一个党委委员,一个副镇长。

组织从其他乡镇调来一名公务员担任党委委员,姓张,然后在本单位考察提拔一名副镇长,姓陈。

我在调整某项工作领导小组的时候,把两人都写进了领导小组里面。

结果党政办主任给我上了一课。

张委员的职务可以直接写党委委员,陈副镇长的职务只能写副镇长人选。

我搞不明白这其中的差别,因为两个人都已经有工作分管领域了,都参加领导班子会议了。

党政办主任告诉我,张委员已经是党委委员了,组织上可以直接任命,有试用期,但试用期内也已经是党委委员职务。

而陈副镇长必须经过人大选举才正式成为副镇长,选举之前都只是副镇长人选,但一旦选举过后,就没有试用期了。

后来,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时候,张委员又经过了党代表会议的选举。

我又搞不明白了,张委员已经是党委委员了,为什么还要经过选举?

党建办的康主任又告诉我,张委员在选举之前是中共XX镇第十四届党委委员,换届是变成第十五届党委委员。

换届的时候,不仅党委领导班子要经过党代表选举产生,人大领导班子和政府领导班子也需要人大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而党委领导班子里面,先由党代表选举产生整个党委领导班子,一般是6-7人,再由这6-7人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并在新产生的书记主持下,对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初步分工,比如哪个党委委员是组织委员,哪个党委委员是宣传委员,哪个党委委员是武装部部长人选,哪个党委委员是纪委书记人选。

回答问题。

一.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没有试用期,选举通过并发布就成为领导了。

二.非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如果是厅级以上,没有试用期,如果厅级以下,有一年试用期。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

(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二)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职务;

(三)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由此可见,依法选举任命的干部没有试用期,而乡镇副乡镇长,需要通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因此,只要你的副乡镇长已经履行完毕选举程序, 并由乡镇主席团对外发布公告,就具备了法律效力,没有试用期。




事业单位人员经选举任副镇长,没有试用期。

经过法定程序选举为领导班子成员的,没有试用期。

组织直接任命为领导班子成员的,有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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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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