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领导干部提拔使用需要进行任职公示?在什么范围公示?

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的规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应当依据公开、竞争、择优、重用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的人选,确保干部队伍与党的科学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好干部标准相适应。在执行该条例时,需要进行以下三种情况的任职公示:

  1. 一般干部岗位的选拔任用应当在所在机关、单位内进行公示;
  2. 部门级领导岗位的选拔任用应当在所在机关、单位内和上级机关公示;
  3. 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岗位的选拔任用应当在所在机关、单位内和中央组织部公示。

公示内容应包括拟任职人选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岗位以及公示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公示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公示栏、网站、报纸等方式进行公示,并应当保证公示期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能有虚假信息或者误导公众的情况出现。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和建议,相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你好,提拔担任正厅级以下领导职务的,一般都要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的范围与干部所在的机构类型、机构层级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也要按照规定进行任前公示。

首先,介绍一下“提拔任用”任前公示的有关情况。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简单来说,从科员提拔副科,从副科提拔正科,从正科提拔副处,从副处提拔正处,从正处提拔副厅,从副厅提拔正厅,都要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如果干部、群众认为某人不适合提拔的,可以按规定进行反映,核查后情况属实的会终止提拔程序;如果公示结果没有问题的,才能办理任职手续。

但是,某些特殊岗位的干部提拔是不会公示的,主要是指涉密岗位和安全岗位。例如,国安系统干部提拔就不会对社会公开。

另外,关于公示范围,与干部所在的机构类型、机构层级有关:

1、如果是县管干部,也就是县里的科级干部,会由县委组织部通过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发布任前公示的公告,其渠道包括政府官网、公众号、电视新闻、报纸等等。

2、同理,如果是市管干部,会由市委组织部向全社会公告;如果是省管干部,会由省委组织部向全社会公告。

3、但是,如果是局管干部,一般只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告,较少对社会公开。

例如,某个市局要提拔一位科长,市局人事部门一般只在市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下属社会组织内进行公告。

然后,介绍一下“进一步使用”任前公示的有关情况。

“进一步使用”是指一位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调整后,职务层次(行政级别)保持不变,但是岗位更加重要,也叫“平级转任重要职务”,俗称“同级重用”。

由于“进一步使用”与“提拔任用”都属于选拔干部的范畴,因此,也要走选拔流程,也要进行任前公示。

目前,要进行任前公示的“进一步使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6种:

1、行政级别不变,但从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班子转任党委的领导班子

例如,副县长升任县委常委、镇长升任镇党委书记,都属于进一步使用,我们会在公示中看到这样的表述:“现任**县副县长,拟任县委常委”。

2、行政级别不变,但从群团机关、事业单位转到党政机关任职

例如,本科高校副校长是事业管理岗4级(对应副厅级),如果转任地级市副市长,也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3、行政级别不变,但党内职务得到了提升

例如,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转任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后,党内地位提高了,变成了省厅的二把手,也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4、行政级别不变,但管理权限上移了。

例如,县委书记都是省管干部,而市局的局长属于市管干部,从市局局长转任县委书记就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5、行政级别不变,但担任的职务有明确的先后排名

例如,市交警支队有两位正职,分别是党委书记、支队长和党委副书记、政委,前者是明确的一把手,后者是明确的二把手,从政委转任支队长也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6、行政级别不变,但担任的职务晋升了,主要指从个人高配转任对应的实职

例如,市委党校中有些普通副校长会加括号明确正处级,如果转任常务副校长,职务得到了晋升,也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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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前公示是各级各地组织人事部门提拔使用干部的规定动作,关于其公示对象、公示范围在相关文件条款中中都有明文规定。

一、公示对象

对于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任职公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该条款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干部任职前公示仅限于提拔厅级以下领导职务。结合目前各地对干部进一步使用的处理方式,现在实际上有两类干部在提拔使用中要求进行任职前公示:

1、提拔。简单来说,从科员提副科、从副科提正科、从正科提副处、从副处提正处、从正处提副厅、从副厅提正厅,包括厅级以下职级的晋升,都要进行任前公示;

2、进一步使用。干部如果是进一步使用,也需要进行任前公示。

所谓进一步使用,即平级重用,级别不变,使用到的岗位更重要,按照干部选用流程现在也需要走考察程序,进行任职公示。具体有七种情形:

一是改变干部管理权限的平级重用,比如从省市两级部门处级干部调任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从市管干部、厅管干部变为省管干部,管理权限上移。

二是由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岗位转任党委班子成员,比如政府副县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转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或者其他常委职务。

三是由同级党委职务使用到副书记岗位,比如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或统战部长、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调任县区委副书记。

四是由上级部门副职调任下级党委班子成员,比如市直部门副职调任县区委常委或者副书记。

五是由事业到行政任职,比如市公共资源中心主任调任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前者是事业副处,后者是行政副处,视为重用。

六是党内职务得到提升,比如由部门党组成员转党组副书记,党内地位提高了,岗位更重要了。

七是由职级转实职,比如二级调研员转正处实职。

以上几种情形属于进一步使用,都需要进行任前公示。

二、公示范围

干部提拔使用公示的范围主要把握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不论提拔还是进一步使用,原则上都需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反之只是单位管理、部门管理的干部则在单位范围内公示。

二是公示的范围与所在地区层级有关。省管干部,原则上要在全省范围内公示;市管干部,则要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县管干部,则在全县范围内公示。




我们的干部制度采取选拔+选举制。担任人大、政协领导职务的,是一种政治侍遇,履行推荐考核程序,一般不需要公示;担任副科级至正厅级的非领导职务,按照有关政策职级并行,只需要申报审查批复,也无需公示;凡是公务员三大系列(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类),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除了推荐考核程序严格,全部需要公示,但公示的方式方法不同。一般会选择在原任职单位公告公示,拟在县级以上行政辖区担任党政主官的,需要媒体公示。比起任职公示,选拔任用必须符合程序和审查实质,例如家庭成员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年度工资、财产状况(包括金融资产、不动产)非常详细,而且需要相关部门审查。如果有藏匿或瞒报,立即一票否决,不能提名任命。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是指提拔担任地(厅)级、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的制度。

公示时间: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

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

公示范围: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应向社会公示;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原则上在其所在单位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更大范围内公示;异地交流提拔的干部在原工作所在地或单位公示。需要向社会公示的,一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部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的,可采取发公示通知,或召开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组织(人事)部门受理调查核实后,要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并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办理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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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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