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创业税务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残疾人创业最重要的的两条优惠政策:

1.残疾人个人免征增值税

(1)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针对残疾人创业,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完成自己的成功梦。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下列事项免征增值税或给予优惠: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福利企业,安置“四残”(指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比例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四表一册”,持有合法有效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但从事商品批发、零售的民政福利企业不能享受。

安置“四残”人员比例不同,享受的优惠程度不同:“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总数50%以上的,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即企业先缴纳,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再全部返还。“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比例为35%~50%的,若企业发生亏损,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具体比例的掌握以不亏损为限。




如果开个体户的残疾人,先办工商营业执照是不收费,后办税务比如定期定额起征点的增值税(营业税已经取消了,因为地税和国税合并了)、个人所得税、经营场所的租房的房产税土地税一定要缴纳等等,但是税务部门没有义务告诉残疾人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还是靠自己去多看税法和有关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最好每月去一次申报查询税务,否则会产生有处罚和滞纳金!很多个体户的残疾人请不起专业的会计还是去当地的税务局的税政股询问,以免过多缴税和处罚!

今年定期定额起征点是每月十万以下的增值税免收,但是个税一定要交,残疾人的个税不一定能减免,要看什么经营范围!一定要和税务机关的专管员谈话最好把定期定额起征点每月3万以下的增值税,是免收的,个税还是免收的,不需要申报!

开公司的残疾人,可以招聘会计,因为会计对税法非常了解的,减少不必要的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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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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