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随女方的子女,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吗?

你好,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然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离异后随女方的子女,当然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实践中部分人认为父母离婚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可以不管孩子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更奇葩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父母在离婚时都不愿意要孩子,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如果双方缘分已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选择离婚对双方都是一种解脱。无论是否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不会变的。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依然负有扶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在父母年老后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死亡后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妈当初和我爸父亲的离婚,导致了我的现在的生活跌入了底层。”

很多事情理论上是一个结果,但具体操作层面又是另一个结果。这也是许多家庭婚姻问题,没有准确答案的一个原因。

就像是这个问题。

如果离婚后孩子随母亲生活,那么他还能继承父亲的财产吗?答案有两种。

第一是从法律层面上。

孩子自然有继承其父亲财产的资格,与父亲其他的孩子一样,比如说父亲二婚,又生了一个孩子,那么所有的孩子拥有同等的继承权。

第二是从实操层面上,说实话,我周围的人许多,上中产家庭,甚至是比较富有的有产家庭,离异后被母亲带走的孩子,往往就失去了父亲这边的财产继承权。

因为要知道孩子的竞争对手也是孩子!

这话听起来有点残酷,但是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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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一个叫小东的男孩,遇到的就是这个问题。如今他要结婚了,一套40平米的房子,在北京按说也还算可以的条件。毕竟他还有套婚房。许多北漂的人士还没有婚房呢!

但是小东却愤愤不平地说:“我和父亲的其他孩子差的太多了。”他满腹委屈的向我倾诉着,当初我妈妈一个冲动的决定,就把我打入了底层。

许多时候,我们习惯用阳光励志的话来激励孩子。

比如说:“你要自己奋斗!你要白手起家!你要逆袭成功!”但是不得不说,如果从人口比例上来看,这样的孩子很少。

就像是在像小东的同龄人中,大学毕业后五年,就在北京,凭借着自己的努力买上一套婚房,这样的情况全市有几个?

大学生,我说的都是名校,985211的平均就业工资,也就是将将一万元。晓东在一家大国企工作,挣着一份很不错的薪水,对此他非常知足,就连他的师兄弟们也都非常羡慕。那也只是年薪20万。面对动辄十万八万一平的房价,你说他得干多少年,才能够娶妻生子呢?

逆袭的有。白手起家挣大钱的也有,但毕竟是少数。像小东这种孩子,能够考上北京的985大学已经算是很努力了。但是在买房这一块,他还是不敢去做那个虚无缥缈的白日梦。所以,与很多北京土著孩子一样,他们需要父母的迭代辅助,也就是继承房产。

小东结婚的时候,母亲给他出了200万,算是对孩子的结婚启动基金。父亲呢?也给了他200万,加在一起。这点钱在北京的三环一个学片区买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房龄不算太长,小两口就在这儿安家了,父母的统一口径是:我们给你帮到这儿,剩下的你自己奋斗!

这让小东和小东的媳妇儿觉得很委屈。因为母亲这么说,情有可原。母亲本身就是住的姥姥家的房子,即便是姥姥百年之后,那还得和舅舅他们一大堆人参与分割。母亲早年做生意攒了点钱,但是不多,基本都给他了。

而父亲呢,他只是本着:“你妈出多少,我就出多少的原则。”严可严的给了200万。就这样,小东也只是在北京浅浅的安了一个小窝,还算有地方住吧。媳妇儿是外地的,家里也给不了什么大支持。婚礼,汽车那边包了,但毕竟都是小钱,大钱也掏不出来了。

……………………………………

小东的父亲我也认识,早年间的时候和 小东妈因性格不合离异了。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儿。就是男女双方都是那种很强势的人,脾气倔。这种人不适合找自己的同类,适合找互补型的配偶。否则就像是铁铲子和铁锅,过起日子来,叮叮当当的天天得发出噪音。

但问题是,有的家庭无论噪音多高,铁铲和铁锅还是决定在一起厮守终生,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锅里还有一锅菜呢。为了那锅菜能够炒好,这二位也愿意精诚合作,息事宁人。

但是小东的父母可不这么想,他们觉得自己的生活质量最重要。于是家庭一分两半,小东妈带着孩子走了,小东爸爸净身出户,又成了光棍。

成了光棍的小东爸爸仿佛开了外挂,那是20年前,正是改革开放如火如荼的时候。 他把自己爷爷的两间小平房卖了,拿了点钱去搞电子贸易。在遍地有商机的时代里,小东爸爸白手起家,挣得了第一桶金。

第一件事就是买房,他在朝阳买了商品房。在这之后呢,晓东爸爸在商海几经沉浮,大财没发,但是要说殷实人家,倒是的确如此。

小东爸爸后来又娶媳妇儿了。

巧的是,他和后妻生的小儿子,居然和我弟弟的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念书。我们偶然间在接孩子时碰到的,一见面这才时候才想起来:“呦!这不是原来我姥姥 家,后院西屋的老街坊吗?”我和他这才算接上了头。

两鬓斑白的小东爸比我还大呢!快六十了。但他的小儿子和我弟弟的孩子一个班,这里外里差了将近20岁呢。小东爸爸算是老来得子。而且还是一儿一女,一对花。

据说他和后妻过的很和美。他们一起接孩子时的样子,我见过。两人牵着手,十指相扣,小东爸爸望着后妻满眼都是温存。

唉,想想小东妈含辛茹苦的拉扯孩子,而后妻呢,不知怎的,和小东爸爸特投缘。享受着丈夫给她带来的丰厚的物质资源,和舒适生活。俨然是一副全职阔太太的样子。

坐着那种宽大的阿尔法保姆车,送着自己的一对小宝贝,气质恬静,言语轻柔,像所有被优渥生活,和温情爱慕包裹的女人一样。

不但小东爸爸这位第二任妻子生活的很舒适,就连他们的幼子幼女女生活的,也很不错。每孩子都配有保姆,被精心呵护着。

而且小东爸爸砸重金,买了这一片的学区房。要知道这一片房价一直就没跌下过,每平米六数位数啊!不过小东爸爸微微一笑,很有气度的说:“哎呀,我那辈儿就是吃了学历不高的亏,跟单位也混不起来,这不,我现在对孩子的教育特别投入。”

砸下千万资产购买学区房,这是给小儿子教育投资的第一步。小东爸爸这一步走的很坚实,能迈出这条腿,当然也得有实力。

……………………………………

但是与此同时,他与前妻的儿子,却在面临着结婚这件人生大事!

面对前妻所生的儿子,小东爸爸仿佛一下子又恢复理性了。一扫那种无限宠溺的甜笑。

他望着那个比自己还高的大小子,一字一句地说:“你还是得靠自己奋斗,爸爸也是白手起家的。我如今也帮不上你什么忙,你结婚,你妈那边出多少?”

俨然是一副“你妈那边出多少,我就出多少,反正我不能吃亏”的锱铢必较。

父子关系还是得保持,面上的事得做,但是这里子,可就不同了。这让我想起了过去一个老故事。

入秋了,后妈给自己生的孩子做的是厚厚的棉花衣,而给前房留下的孩子,做的是一件芦花衣,芦花根本不保暖,大冬天冻的孩子瑟瑟发抖……

可小东爸爸是小东的亲爹呀!孩子只是当初离异时归了母亲抚养,与母亲一起生活,改了个姓氏,随了母亲的姓。难道就有这么大的差异吗?

具体到结婚这件事情上,就是小东只得到了两百万。而在另一边,小东爸爸的第二任妻子,正在咨询我弟媳妇。怎么在加拿大购买房产。万一孩子以后考不上高中,还可以转到去海外留学。要知道去海外上高中是非常昂贵的,而买房产往往是陪读的第一步,人家这是在为自己的孩子铺路呢!

我弟媳妇非常感慨,她说:“有的时候命运对孩子来说是不公平的。小东离开了他父亲这棵大树的庇护,失去了多少资源呀?”

如今,小东爸和后妻过的热火朝天。一对儿女安排的妥妥当当,精致高端。孩子一个假期的海外游学就是好几万,保姆一年的工资二十万。各自的兴趣班……

现在就是如此,你能指望若干年以后,在小东爸爸的遗产受益人单子里,出现前妻所生的孩子的名字吗?要知道法律之上,遗嘱优先呀!

“唉,人心啊,有时就是这样。如炭火热,如冰水凉!”我弟媳妇这样感叹着!

想来,这也是她坚守当下这段婚姻的目的。她要为自己的孩子谋划呀!




继承主要有三种方: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上述情形均没有的,则按照法定进行继承。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如果其遗嘱表明遗产由他人继承,那么该子女则没有相应的继承权。

在其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则继承开始后会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那么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且该子女不存在丧失继承权的行为的情况下,即使其并未被其直接抚养,其仍然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首先要明确一点,问题中,继承父亲遗产,应该是指继承其亲生父亲的遗产。而非有些答题人所说的,继父的遗产。现在,我们就在这个基础上回答。继子女继承继父的遗产,也是有可能的。但是,我们暂时不是我们这个问题要涉及的。

我国《继承法》第11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而且,上述规定中,并未区分子女的情况,只要是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就永远是血亲关系,彼此之间就应当负养育和赡养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子女也有权在父母去世后,作为继承人继承他们的遗产。另外,只要是亲生父母,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具有同样的继承权。

问题中,因为父母离异而随女方生活的子女,他们和父亲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有任何变化,所以,他们仍然是父亲的孩子,自然有权继承父亲遗产。

在离婚纠纷中,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孩子。法律这样规定,也是为了督促父母双方不要因为自己的婚姻问题,而影响孩子的成长。即,即便是婚姻关系解除,那么,父母应该承担的抚养子女的义务仍然存在,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义务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给予生活扶助、情感付出和家庭教育。父母对孩子的这些责任不仅是人类的天然需求,而且也是《婚姻法》《继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项法律的规定,以保证孩子们能够健康成长,尽量减少父母离婚给孩子带来的负面影响。

如果一方再婚,带着孩子重组家庭,那么,对于继父或继母的遗产怎么继承,是另外一个专题。继子女并非完全不能继承继父或继母的遗产。要看情况而定。如果读者有兴趣,可以参加我去年在头条写的文章(《有多少财产给亲生儿子和继子分?有孩子的再婚家庭必看!》)。

我的头条号(颖想法律)经常会发布法律常识和理念的文章,希望大家关注,并树立法律思维方式,遇事冷静客观思考,让自己的生活平安快乐!感谢关注,欢迎分享!




父母离异后孩子跟随妈妈过,那么他还是爸爸的儿子或者女儿。所以说离婚了,对于妈妈和爸爸来说就是断了关系的两个陌生人,可对于孩子仍然是爸爸的亲生骨肉。所以将来爸爸的所有财产也会和继母或者是爸爸与继母生的孩子共同来继承。

这是不可否认的事情,除非是这个爸爸狠心,不想让这个孩子继承自己的财产。要不在一般的情况下,离异以后,虽然孩子跟了妈妈,但是爸爸财产,孩子还是有权利继承的。我有一个小朋友,他几岁的时候,妈妈就和父亲离婚了,她跟着妈妈来到了东北,嫁给了一个妈妈的同学。这个继父对他非常好,一直把她供到大学,而且还上了班。后来她老家来了一封律师函,是他父亲写给他的遗嘱。父亲把自己的财产分成了两份,一个是把钱才给了他的继母把房产给了他。后来他在单位请个假回到老家,把父亲给他的房子过了户。
这就是我在真实的生活中遇到的,所以我说,离婚的孩子只要是父亲想把财产给你,那么你就有权利继承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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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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