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不小心撞死了一头牛,牛主人要我赔一万五,结果我反倒赚了六千。

前年夏天,我和朋友开着他的车去拉砂石,在一个拐弯带下坡的路段突然窜出了一头牛,朋友踩了刹车,可是来不及了,由于砂石太重,惯性作用下牛被当场撞死了。

将车停稳后我俩赶紧去查看,这时候牛的主人也气喘吁吁的赶来了。

牛主人是个六十多岁的老汉,看着躺在公路边一动不动的牛,老汉急得捶胸顿足,甚至流下了眼泪。

我们安慰老汉别着急,我们的车有保险,我们联系保险公司和交警,到时候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

接通电话后,保险公司说他们在别的地方出现场,让我们保护好现场多等一会儿。

交警那边问有没有人员伤亡,车损大不大?

我说没有人员伤亡,只是死了一头牛,牛主人也在现场,车倒是没事。然后交警告诉我们这种事可以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实在处理不下去的话他们再过来处理。

我说行,我们先试着自己解决,解决不了的话再联系你们。

在等待保险公司期间,我们和牛主人聊了一些他的家事。

牛主人是个敦厚老实的农民,他知道牛跑上公路他有很大的责任,保险公司来了后会划分责任,他担心不给赔偿。

我们安慰他说没有关系,虽然他有看护的责任,但是该赔还得赔,我们自己给保险公司说是我们的车速太快才撞上牛的。

老汉说,这头牛是他家里的主劳力,每年的庄稼活全靠它,现在牛没了,庄稼活就不好做了。

从老汉的话语中,看得出他对那头牛很有感情,跟我们聊天的时候,他一直蹲在牛身边,一边跟抚摸着牛的身体,一边流眼泪。

大概等了一个多小时,保险公司出现场的人才到。

他们勘察完现场后,果然像我们猜测的那样把主要责任推给了老汉,说这是省道,是不允许家畜上路的,所以要酌情赔偿,意思就是说,牛值一万五,老汉最多能拿到五千。

牛是受惊后才跑到路上的,而且路的两边也没有防护栏,庄稼人的牛羊从来都是穿过公路通行的,附近没有供牲畜通行,也没有禁止牲畜穿行的禁行标志,是公路阻断了当地农民的交通,过往的农民不走公路走哪里?牛是上了公路,但是我们的车速过快才导致事故的,我们要是开慢一点就有可能会避免这起事故的发生……

经过我和朋友的辩解,保险公司的小伙子这才笑了笑,改口说他那样说只不过是例行公事走程序。

老汉没有讹人的意思,他说按市场价,这头牛值一万五,不管拿到多少赔偿款,他回头还得买一头牛回来,不然干不成庄稼活。

保险公司的小伙子这种事经历得多了,于是老汉很快就得到了一万四的赔偿承诺,开了票据后让老汉第二天去保险公司领钱。

我问保险公司的小伙子,牛怎么处理?

那小伙说,我们是赔偿不是交易,如果是交易,牛应该属于保险公司,现在只是赔偿,牛还是属于老汉的,你们可别打牛的主意。

我说怎么会呢?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保险公司的人走后,老汉还是止不住伤心,一是少拿了一千块钱,再一个是他不忍心将陪伴了自己多年的老牛拉回去吃肉。

我有心将牛买下来,于是试探着问老汉能否将牛卖给我,多少钱合适?

老汉说,市场价,新鲜牛肉现在卖37一斤,这头牛是撞死的,肉的价格肯定会低一点。这牛少说也有350斤,我是不想带着它回去了,给多少钱,你俩凭良心吧。

简单的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我打电话让朋友送来五千块现金,同时让他找一辆皮卡车过来拉牛。

最后,我找了一个卖肉的,花了三百块钱将牛收拾干净,最后把它以30块一斤的价格卖给了肉贩子,总共卖了一万零九百五十块钱,抹去零头,肉贩子给了我们一万零九百。

肉贩子还想把牛杂以八百块钱的价格想一起带走,说一副牛杂他还能赚两百。

牛杂我们没卖给他,打算我们三个朋友自己分了吃。

撞死了一头牛,除去给老汉买牛的五千块钱,我俩赚了将近六千,额外还分了不少牛杂。

这事,也算了有了个比较圆满的皆大欢喜的结局。

写在最后

发生这样的事故后,不管司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了多少钱,牛是不能带走的。

因为这种处理方式属于是赔偿性质的,就跟撞伤了牛后做出赔偿损失一个道理。

撞了牛后,经过双方协商,如果牛主人愿意参照市场价格将牛卖给司机,司机才有权把牛带走处理。

因此,赔偿和买卖是两种性质的处理方式,不能混淆,不可以因为觉得赔了钱,牛的归属权就属于出钱的一方。

这类交通事故如果让交警处理,依照法律,交警处理的方式也是一样的。




一位工作了十年的警察告诉我:如果开车撞死了牛,就算你赔了农户15000,也别想将牛带走 ,这绝对是白日做梦,就算你报警也没有用。

真实案例回顾:

2017年8月29日的上午,挂车司机李师傅,要将一车货物运送到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当时行走的是203国道。

因为路上的车比较少,再加上货主催得比较急,所以车速比平时要快很多。

当时本地有一个养牛大户,每天都会赶着牛群去203国道附近的牧场放牧。

没想到挂车司机李师傅在行驶一个转角的时候,因为没有减速导致车辆失控,直接冲向了牛群,当场撞死了5头牛。

幸好牛的主人躲避及时,否则后果不敢想象,当看到现场一片狼藉时,牛主人放声大哭。

知道是自己责任的李师傅,非常抱歉地告诉牛主人:损失多少,自己会全部承担。

听到对方赔偿自己全部的损失,所以牛主任并没有报警,于是双方开始计算的价钱。

经过漫长的讨价还价,最后以每头牛15000的价格来赔偿,5头牛总价在75000元。

因为挂车买了保险,所以当时李师傅就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

等保险公司理赔员来了以后,同意以这个价格来赔偿,但是有一个要求,被撞死的五头牛,全部归保险公司所有。

但是牛的主人却觉得:这75000元是赔偿我的损失,并不是购买牛的钱,就像车祸一样,如果人被撞死了,司机赔偿了100万,是不是要将尸体带走?

因为牛的归属权,双方争执不休,所以选择报警处理这件事情。

等警察来了以后,知道事情的缘由,所以与双方进行协商,才达成一致意见:挂车司机李师傅,赔偿7万元,但是被撞死的五头牛,归牛的主人所有,挂车司机与保险公司不能带走。

一、像这种情况,被撞死的牛,到底该归谁呢?

很多人看完这个案件之后,都非常不理解,虽然李师傅开车撞死了五头牛,但是已经按市场价赔偿了七万元给牛的主人,相当于买下了这5头牛,按道理来讲,这5头牛就归李师傅所有,凭什么牛的主人拿了钱之后,又拿牛,这种做法根本不合理。

刚开始我也不理解,所以特意咨询了一个律师朋友,没想到律师朋友的一句话,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

他所说的原话是这一句:就算你赔偿了3万块,被撞死的牛也只能归牛的主人所有,除非你们之间协商好了,只要赔偿了钱,就让司机带走牛,否则就是白日做梦。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的话,司机要想带走牛,得看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解决这件事情的,一般有两种方法:

1、以商业购买的形式来解决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如果李师傅在撞死五头牛之后,与牛的主人协商,按照市场上的价格,以七万元的价格来购买这五头牛,不是赔偿,等牛主人拿到钱以后,这五头牛归李师傅所有。

如果牛的主人同意,这就属于正常的商品买卖行为,必须要满足一方要卖,一方要买,而且双方都是自愿的行为。

所以像这种解决方法,在法律上就属于商业购买,只要司机付了钱,就有权利将羊给拿走,因为这是一种正常的消费民事行为,并不属于赔偿行为。

2、以损害赔偿形式来解决

再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五头牛被撞死以后,开挂车的李师傅找到牛的主人想协商,自己用市场的价格以七万元将这五头牛给买来不是赔偿,所以这五头牛归自己所有。

如果牛的主人不同意这个方法并且拒绝,而且要求开挂车的李师傅以损害赔偿形式来解决的话,牛只能归牛的主人所有。

因为在法律上,牛的主人没有主观出售的意图货物时的赔偿,就属于损害赔偿。

而且损害赔偿的金额,不是根据市场价为标准的,而是根据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在本次案件当中,牛的主人根本不同意以商业购买的方式来解决,只是要求开挂车的李师傅已损害赔偿来解决。

根据这一条规定,开卡车的李师傅是没有权利将牛给带走的。

二、除了法律规定以外,就算牛的主人同意以商业购买的方式来解决,牛的归属权根本不属于开挂车的李师傅。

当时牛被撞死了之后,因为赔偿的价格过高,所以李师傅直接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准备让保险公司来理赔,这次事故带来的损失。

如果双方协定的基础是购买行为,保险公司赔偿了7万元给牛的主任,那么这五头牛就归保险公司所有。

因为开挂车的李师傅一分钱都没有出,全部都是由保险公司出的,从法律上来看的话,保险公司花钱买下了牛的所有权,那么牛死了之后,该如何处理,也是由保险公司来决定的。

三、如果发生这种事情,作为车主,第一时间该怎么办呢?

1:下车以后,如果发现有人员伤亡,不管责任在于谁,第一时间要立马拨打急救电话,然后再拨打保险公司,来处理这件事情。

等待救护车的时候,要拍照,录视频,保存事故现场的证据,打开车辆的双闪,在150米以外的地方摆放危险警示牌,防止后方车辆出现追尾造成二次交通事故。

2: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只是撞死了牛,又是自己的责任,首先要深表歉意,与牛的主人协商赔偿的问题,所以这个时候要拨打保险公司电话 ,三方协商好了以后,要去交警出具完责任书,保险公司拍完定损照片以后,才可以将车开去维修,否则会很麻烦。

3:如果是选择私了,一定要把赔偿的金额谈好,在付款的时候,最好要签订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就是为了避免后续牛的主人,不满足赔偿的金额接着找你麻烦,只要有了这个协议书,就算彻底解决了这件事情。

写在最后:

在公路和国道上,经常会有一些牲畜出没,所以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是经过转角的地方,要放慢车速。

因为有些地方,会有农户故意把自家的牛羊赶到路上,一旦被撞死之后,就会趁着这个机会来敲诈过路的司机。

所以当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最好不要私了,而是选择报警通知保险公司来处理,这样就能避免后续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的事情。

对此,你觉得牛被撞死以后,司机该不该把牛带走呢?




货车一头扎进牛群,当场撞死13头牛,牛主人现场卖牛,原价35元/斤,现价25元/斤,“肉质新鲜,物美价廉”,13头牛一售而空。

司机撞死一头牛,赔偿1.5万元,撞死的牛归谁所有?与其纠结于这个问题,还不如及早“开卖”、弥补损失。

说一个真实发生的事例,看完你就知道死牛该归谁所有了:

事发地在松原市长岭县新安镇,2019年6月某天,一养牛大户赶牛出门放牧,他家住在国道203的北边,而经常放牧的牧场恰好在国道南边,中间一条国道贯穿其中。

这天,养牛大户赶着80头牛出门了,刚把牛赶到国道上,一辆大货车急驶而来,一不小心不偏不倚地冲进了牛群,当场造成13头牛死亡,另有多头牛不同程度的受伤。

事故已经发生了,谁也别怪谁了,接下来谈谈赔偿问题吧:

在谈赔偿问题的时候,养牛户和大车司机起了分歧,养牛户坚持司机全责,应当按照2万元/头的市场价赔偿;

司机一听不答应了,一头牛2万,13头牛26万,这不是“讹人”吗?双方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不得已报了警。

交警在赶到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事后认定养牛户赶牛上国道有不妥之处,也未尽到观察往来车辆、安全通过的义务;而大车司机有超速驾驶、注意力不集中之嫌疑,最终判定双方都有过错,各承担50%的责任。

既然已经责任已经划分明确了,那么到底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赔偿呢?2万/头还是1万/头?

最终在交警的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8000元/头的赔偿价格,但是死牛依然归养牛户所有,大车司机不得带走。

司机在电话中征得保险公司的认可后,拍了现场照片,代为支付了10余万的赔偿款后便驾车离开了。

司机离开后,养牛户现场卖牛,因为肉质新鲜,本来市场价是35元/斤,现在只卖25元/斤,很快就被附近的村民一购而空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自己的损失。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死牛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呢?

其实之所以有这样的矛盾,关键在于没有理解“损害赔偿”和“商业购买”两者之间的区别。

“损害赔偿”是过错一方因为过错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以经济方式给对方以弥补,这是建立在损害行为之上的,不以获得死牛的“处置权”为回报;而“商业购买”则是双方之间的“等价交换”,双方本身都没有过错,之所以发生经济往来,完全出于自愿,本质上是商业行为,购买一方同时获得了对物的“处置权”。

交通事故中,司机把养牛户的牛撞死了,如果司机全责,这是对农户利益的一种侵害,司机有义务有责任对农户作出经济赔偿,属于“损害赔偿”的范畴。

但是,对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事故来说,在司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本质上又属于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的赔偿又是可以双方自行协商的,协商结果只要双方都自愿、都满意即可。

也就是说,在这种案例中,司机一方给予的“经济补偿”,既可以认为是“损害赔偿”,又可以认为是变相的“商业购买”行为,关键看双方之间是如何协商的。

说到这里,“死牛该归谁所有”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1,如果照市场价赔偿了1.5万元是双方协商的“损害赔偿”,那么司机依然对死牛没有处置权,他就不能带走;

2,如果双方协商的基础是“购买行为”,那么司机给出1.5万的同时也获得了对死牛的处置权,此时带走、丢弃、送人都是他的权利,与养牛户不再有瓜葛。

当然,这里所说的“市场价1.5万元”也是相对的“市场价”,是当下活牛的市场价,而未来预期市场价有涨也有跌的可能性,并非一成不变,所以与其以“1.5万元的赔偿价格足不足值”来讨论死牛能不能带走,还不如以双方的“协商结果”为准来判断能不能把死牛带走。

说得更直白一点,双方之前协商的结果是“1.5万元并把牛带走”,那你就带走;如果协商结果是“1.5万元是损害赔偿,残值(死牛)不能带走”,那自然就不能带走。

产生这种矛盾的原因是双方前期理解上有分歧,一方理解成了“损害赔偿”,一方理解成了“变相购买”,这才导致在“处置权”的归属上争执不下。

其实在处置这类问题上,最简单省心的办法就是报保险,由保险公司出面协商解决,如此才能省去很多后续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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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开车把牧民的牛撞死了,要我们赔10000,我说赔钱可以,我们要把牛拿走,牧民不同意,双方都争执不下,我提了一个建议,不但我们没赔钱,牧民还赚了。

我和先生开车去草原上放风,走到国道路口,突然蹿出来一群牛,先生刹车时已经晚了,一头牛被撞飞,牧民坐地上伤心的哭喊。

我们下车一看,牛没气了,牧民老实巴交的说:我们养点牲畜容易吗?你开车看着点了哇,好好的一头牛没了,我还等着买个好价钱呢!牛没了,你们给我赔钱,至少10000块钱,不然我告你们!

一旁还有一只小牛犊子,脚撞跛了,我说:大叔你放牧没人说你,这是国道你肆意的赶着牲口像自己的路似的,你本身就错了,这条路不是为你开,是国道,禁止放牧的,你上哪告去?我还想有个说理的地方呢!

先生见牧民老实巴交的,我这样一说他结结巴巴的啥也说不出来,先生说:人家是老实人,不要为难人家,该多少钱我们赔就是了!

我说:行呢,给钱吧!但是这牛我们咋拿走唉?

牧民说:甚?要把牛拿走?凭甚?牛是我养的,凭甚拿走?

我说:牛是我花钱买的,为啥是你的?如果你不要我赔偿,牛就是你的。

牧民死活不同意我把牛拿走,先生说:你要这么个死牛干嘛?给人家,本来就是人家的牛,我们不要。

我说:你不要我要,我把剃了吃肉!我辗转一想,自己提醒了自己,为啥不把牛拿来卖肉,刚撞的牛是新鲜的,没有疾病啥的,完全可以吃。

我对牧民说:大叔,你会打整牛吗?你把剃下来,前面就服务区,我把肉拿前面卖去,我保证给你卖个好价钱,我保证只会超出10000,不会低于10000,低于10000我赔你,但是你不能让我赔牛行吗?不然这头牛你拿回去也是浪费,大不了每家亲戚送点。

牧民答应了,于是他回去找家伙,不一会儿不牛打整好,我们去到服务区,我把车上的垫子拿下来铺地上,然后把牛肉摆好。我大声的吆喝:买牛肉了买牛肉了,现杀新鲜的牧区牛肉,外面50一斤,我这卖40一斤。机会难得,仅此一头牛,卖完了想卖没了。

大家一听新鲜的牧区牛肉,大家都过来买,我记忆最深刻是一个货车司机,一下买了100斤,他带回去给家人各家分点,其他的最少是20斤,不一会儿,一头牛卖光了,还有人要卖牛肉,我把我的名片留给他们,需要牛肉给我打电话。

一头牛卖了12500多,牧民高兴得合不拢嘴,牧民说:你刚才为什么不留我的电话,你留你的电话,你没有肉咋办?

我笑笑不语,我凭啥留你的电话?我牧场几百头牛,我缺的就不是肉,我缺客户!后来接到好多要牛羊肉的客户的电话!牧民没有食言,没让我赔牛,他自己赚钱了,开开心心的数钱。

其实这种情况,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既然赔钱了,撞下的东西肯定是归赔偿者拥有,可是有时为了这些小事,难得去争论!当时的确不是我们的全责,让我赔10000我肯定不服气,但是撞死别人的牛是事实,对于养牧的人来说,的确不容易,只能理解。

我不能眼巴巴的掏出去10000吧!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我只能把损失降到最少,没想到这招果真好使。其实遇事不要认死理,随机应变,人是活得,重要的是不能让别人牵着鼻子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每个人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到不坑人不害人就行。




从理论上讲,牛值一万五,你赔了一万五,也就是说这牛你买下来了,那么,这牛应该是你的了,但是农户不准你拉走,说这牛是他家的一个主要劳动力,耕田耙田全靠它,要我卖我就是八万十万也不会卖的,你就赔这点钱能算是你啦,假如撞死个人,你赔了钱,那撞死们人你能拉走吗?死人能归你吗?再说你要吗?

不过,人和畜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吧,畜生终归是畜生,本来就是市场卖买的东西,我想 既然司机赔了,那么这牛理应归司机了,前几天我看到了一个人拿着工具在路上走,不小心把路人的衣服割破了,没办法,照价赔偿,那人的衣服脱下来给了赔钱的人,也就是说这衣服买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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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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