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最掉价的行为是什么?

朋友研究生学历,不顾家人的反对,嫁给了一个没有学历的离婚男人。结婚后她老公搬进了她的房子里住,接下来发生的一连串事情,不知道算不算掉价。

朋友小燕既漂亮学历又高,工作也不错,还有自己的公司。小燕一直不找对象,家人也着急,小燕对我说过,在大学谈了一个男朋友。两个人感情特别好,男朋友劈腿了,分手后小燕发现怀孕了,当时她面临着分手的痛苦,又发现怀孕了,不敢对任何人说,自己选择了药物流产。

由于没有流干净,自己在家肚子疼了三天,开始流血,去到医院开始大出血,大夫给清宫做手术,导致了以后不能怀孕。所以小燕对男朋友恨之入骨,发誓不再碰感情。

接着小燕又去读研,读研期间,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刘强,送外卖的男人。第一次给小燕送外卖,刘强因为儿子在学校出事了,耽误了送外卖。刘强好像很细心,又在附近饭店给小燕重新点了一份送过去。

外卖送到小燕手里,刘强一个劲的赔礼道歉,小燕感觉这个男人很贴心,没有怪罪他,刘强说:以后想吃什么,直接给我打电话,我给你送过来。

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个人熟悉了,刘强好像很懂女人,经常给小燕送一些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到了饭点就给小燕送饭过去,从来没要过钱。小燕读研究生的生活费都是刘强给她的,因为刘强觉得小燕不容易,学习忙还要赚钱读书,于是刘强让小燕别兼职,好好学习,一切有他。

小燕问刘强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刘强说:因为我也是农村人,我一直在社会最底层打拼,我吃够了苦!现在我有能力,能帮助到你,我愿意尽一点微薄之力,你把我当成大哥就行,我没有别的想法,你放心。我离婚了,老婆嫌我穷,我独自带着儿子,还有身体不好的双亲,我只有初中学历,你不要有压力,我纯属是想让你好好学习,我知道知识的重要性。

刘强倒是挺坦诚,小燕要去日本实习一年,刘强为了给小燕凑钱,他的父亲重病,他选择了放弃给父亲治疗,让小燕去日本,他觉得小燕的前途更重要。小燕从日本回来后,顺利的进了外企,真正的高级白领。

刘强还是送外卖养家糊口,不幸的是,他唯一的儿子出车祸去世了,让这个铁铮铮的男人彻底倒下了,消沉了三个月,生活还得继续,还有老母亲需要自己。小燕看着刘强,感觉这些年欠刘强的太多,小燕对刘强说:一切有我,我愿意嫁给你。

刘强认为小燕在开玩笑,拿他开涮,刘强刻意躲着小燕,越是躲着小燕,小燕越要粘着刘强,刘强说:你找一个好男人,我配不上你。你要对你自己负责,你学历高,能力强,我只是一个文盲,没有体面的工作,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一直把你当妹妹。

小燕铁了心,一心要和他在一起。刘强看出小燕是认真的,两个人在一起了,小燕准备和朋友合伙开公司,资金不够,小燕到处筹钱,刘强心疼小燕,二话不说,拿出儿子的赔偿款60万,给小燕创业 。小燕感动不已,公司筹备好后,小燕和刘强登记结婚了,家人朋友都反对,小燕不顾大家的反对,没有办婚礼。

结婚后,小燕既忙工作又忙公司,基本很少回家。小燕叫刘强搬到她家住,小燕的母亲和小燕住一起,一直类风湿,腿脚不方便,需要人照顾。丈母娘本来就不同意刘强做她女婿,刘强住进来,更是对刘强各种看不起和鄙视。

刘强都忍了,她理解丈母娘的心情。小燕工作忙,刘强担心小燕吃不好,还是和以前一样,给小燕送饭过去。久而久之,同事都奇怪,为什么这个男人经常给小燕送饭,大家问小燕,小燕却说:我雇用的他,按时按点给我送饭。

再后来,小燕叫刘强不要给她送饭,被同事看见了不好。刘强不问为什么,很自觉,再没给小燕送饭。小燕偶尔回家,拖着疲惫的身体,刘强是正常男人,想和小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但是小燕拒绝了,以太累为理由。

一次刘强对小燕说:我们结婚这么久了,你不让我碰,这不像是夫妻。我们年龄都不小了,要个孩子吧!我妈年纪大了,天天催我。

小燕说:要孩子?你拿什么养孩子?真会开玩笑,以后再说。等我公司稳定了再说,你把我妈照顾好就行,钱不够对我说,我给你。

小燕从来就没给过钱,刘强照顾丈母娘都是他掏钱,去医院看病也是刘强掏钱从来没惊动小燕,刘强知道小燕工作忙,让她专心忙工作。自己的工作反正没什么出息,耽误了也无所谓。

一次刘强去饭店取餐,看见小燕和一个陌生男人手挽手进饭店吃饭,刘强吓得落荒而逃。小燕回家,刘强刻意问了小燕,小燕生气了,说刘强跟踪他,不要脸。

刘强一听小燕说他不要脸,满腹委屈和侮辱涌上心头,那天刘强强行和小燕过了夫妻生活,刘强又提起要孩子的事情。

小燕当时在气头上,说了自己不能生孩子,刘强以为小燕开玩笑,小燕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刘强,刘强问小燕:以前为什么不告诉我?

小燕说:告诉你做什么?你一个离婚的男人,要啥没啥,会在意这个事情吗?

刘强知道小燕看不起他,刘强说:为什么选择嫁给我?

小燕说:嫁给你错了吗?是看得起你!

刘强再次无语,啥也不想说了,整天喝得醉醺醺的,让小燕必须每天回家,小燕回家像造到强J一样,小燕骂刘强无耻。小燕越是骂,刘强越是使劲在小燕身上发泄。

刘强说:谁无耻?为了你,我父亲的救命钱给你出国,为了你创业,儿子用命换来的钱,全部给你,为了支持你的工作,我用心照顾你妈,在你们眼里,我连佣人都不如,你妈瞧不起我,你更瞧不起我。

小燕的母亲听见他们争吵,坐着轮椅拿着拐杖,给刘强一顿暴打,丈母娘对刘强说:我早就想收拾你了,一直看你不顺眼,你算什么东西?凭什么欺负我闺女?你也不看看你是什么出身?你配呆在我家吗?

丈母娘提出让他们离婚,刘强不想离,已经失去过一次婚姻,刘强特别珍惜这次婚姻,害怕再次失去,刘强只好服软,向丈母娘认错,向小燕道歉。但是丈母娘不接受道歉,让刘强搬出去。

小燕也表示让刘强搬出去,不要让她母亲生气,刘强无奈之下,搬出去了,这一搬走,再也回不来了。小燕躲着刘强不见面,去家里丈母娘不让进门,刘强跑去单位找小燕,又惹恼了小燕,小燕提出离婚。

刘强不同意,各种好话说尽,小燕铁了心。刘强对小燕说:你白有一身学历和知识,自命清高,你有啥?不会下蛋的母鸡,对我各种欺骗,利用我的真心,掏空我,又想一脚蹬了我,离婚可以,给我100万,我不会来打扰你。

小燕肯定不同意,一直躲着刘强,刘强再次闹到小燕的单位去了,单位同事都知道了。小燕当着刘强对同事说:他就是疯子,穷疯了,想讹我。他讹我100万,觉得可能吗?他一直死皮赖脸地追我,我不同意,他不甘心,恼羞成怒,想毁我的名声。

刘强拿出他们的结婚证,小燕说是假的,刘强为了达到目的,想方设法欺骗她和欺骗大家,让大家不要相信刘强的话。刘强一气之下,拉着小燕往大马路上跑,两个人同归于尽。被同事阻止住了,刘强找小燕要钱,丈母娘说:要钱没有,要我的老命有一条,有本事你拿去。

小燕说:你如果不闹到我单位去,我准备原谅你。你既然不顾情面,让我难堪,我原谅不了你。

刘强则说:不要继续当我是傻子,还在给你自己找借口,我任由你摆布,你照应踹我。既然你到现在还是这个态度,我无话可说了,你如果有良知,就把我儿子用命换来的钱还给我。

刘强说完走了,再也没打扰过小燕,小燕也没把钱还给刘强。他们一直没离婚,小燕之所以和刘强结婚,是为了继续和前男友在一起,前男友自己有家庭,怕小燕破坏他的家庭,小燕让前男友安心,只好自己成家。

小燕的同事都说刘强太掉价,不像个男人,居然讹女人,不是一个男人该干的事情!小燕的母亲更是对别人说刘强的各种不是,把刘强说得一点人味都没有。说刘强一直吃软饭,啥也没做,偶尔做点小事情,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逼着小燕对他千恩万谢,到处张扬,掉价的行为太没素质。

小燕则认为刘强不止掉价,还是渣男,逼迫她不愿意做的事情,粗鲁没教养,不尊重她。而且小家子气,心胸狭窄,为女人花钱很正常,刘强不该把钱挂嘴巴,更不应该让她还钱,她学历高又是黄花大闺女,和刘强一个二手男在一起,她吃亏了。刘强没有上进心,一无所有,小燕认为刘强和她在一起,刘强应该感恩戴德。

男人这一辈子,会为人、会处事。先做人,后做事,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应该如此。小燕和她母亲包括同事口中的掉价,我总感觉他们对掉价这个词理解错误。自始至终,我并没有感觉刘强有掉价的地方,虽说他有的做法不妥,也是被逼的,谈不上掉价。




男人最掉价的行为是什么?

男人最掉价的行为不过是让自己看起来不是个男人。

那男人的什么行为看起不是个男人呢?以下给大家解答一下,相信大家看了之后,心中就会有个谱了。

1.软骨头的行为。

对!软骨头的男人让人很看不起,自然也就很掉价。什么样的男人是软骨头的男人呢?比如见人点头哈腰,不管是谁都一味讨好。有时去办一点事情,明明可以正常的按照规矩来办,却要一副奴才样。别人给他办事只是自己的本份工作,可是在他看来好像给了他天大的恩情一样。这样的男人自掉身价,甘当奴才,是其奴性使然,让人看不起。

2.不懂得自爱的行为

不懂得自爱,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很掉价的。比如有些女人名声不好,人人都躲着,可他却偏偏往上凑。他虽然与对方清清白白,却把自己弄得满城风雨,一地鸡毛。有时还会损己娱人,把自己弄得跟小丑一样,只为了图别人一笑。结果别人就真的把他当成了小丑,根本就不把他一回事。

3.四处巴结的行为。

这个世界,巴结别人是免不了的,但男人膝下有黄金,非万般无奈之事,无需去巴结别人。但有些男人这个也巴结,那个也巴结。只要看到对方有点权势,就先巴结再说,以为总有一天会用到。结果精力都用在巴结别人上,真正碰到事情也没有人愿意帮他。因为巴结的人,本身就让人看不起。一个让人看不起的人,谁愿意去帮他。

3.不要尊严行为。

有些男人就是不要尊严,或者说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尊严。为一点点小利益,任人驱使,他们可以为一件鸡毛蒜皮的事和老人打架,和女人扯皮。为一点蝇头小利可以出卖租宗,出卖亲人,此种不算掉价,因为他一文不值,何来价可掉?

总结以上几种,都是男人最掉价的行为。




看到过二十三四岁的孩子上完一天班,进地铁前在几十万的车面前整理发型,却没注意指甲缝中的污垢;

看到过背上背着孩子,左手拎着皮箱,右手牵着媳妇儿,左碰右撞的农民工;

看到过地铁上为了护着女朋友,青筋暴起的双手撑着墙,满头是汗;

看到过给人发二十几块的烟,自己却抽5块白沙的毕业生;

看到过大学舍友满宿舍蹭饭就为省钱给女朋友买生日礼物;

看到过在外打工的孩子过年回家自己破衣烂衫,却给家人每人一套新衣服;

看到过因为分手傍晚在天桥上穿着西装一个人拎罐啤酒边走边抹眼泪的上班族;

看到过程序员经历一天无数个BUG下班后话都不想多说一句,回到家却故作轻松强颜欢笑;

二十几岁的男生,要什么没什么,拼命维护自己那脆弱的自尊心,却一个个破绽百出;

他们何曾不想快马扬鞭,仗剑江湖,快意恩仇?

看到过手术室内男医生从死神手中抢回一条生命离开手术室后腰瞬间弯了下去;

看到过消防队员奔赴火海时脸上的决然与任务完成后脸上浑浊的汗水;

看到过厨师颠勺时扶着长期劳损的腰可脸上却时刻关注着锅中的饭菜;

看到过理发店老哥蓄起了胡须生意好了手艺好了手上却磨出了老茧隐隐作痛;

看到过电影中昔日先辈忍辱负重热血杀敌誓死保家卫国面对强敌寸土不让;

他们何曾忘记儿时的梦想?不过是换个阵地罢了!

姑且

再等等,等他们长大,他们终将奔赴适合他们自己的战场,奋勇杀敌!

再看看,这些苟且不堪究竟是你看到的还是你赋予的?

再想想,远方是不是还有砥砺前行,破釜沉舟,知耻而后勇,金盆洗手?

掉价?

我始终抵触这个词儿!

总觉得带着一丝世俗的铜臭味儿与坐井观天的庸俗。

不觉得嘲讽么?

谁容易?

谁想掉价?




26岁小伙,爱上比自己母亲还要大两岁的62岁大妈,同居后发现大妈并未离婚,他也不肯放手。期间,大妈一次次跑回老家,想要回归家庭,小伙却一路死缠烂打,甚至上门提亲。大妈忍无可忍:“我就是孤独终老,也不会和你在一起。”一席话惹得小伙悲痛欲绝。


26岁的云南小伙朱晶芳,在杭州打工时,偶然认识了在西湖边摆摊的吴大妈。要不是后来熟悉起来,知道吴大妈已经62岁,朱晶芳怎么看,都觉得她顶多4、50岁。因为吴大妈的那张脸,长得实在显年轻,而她又经常化着精致的淡妆。



吴大妈告诉朱晶芳,她和老公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两个儿子也都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她才会孤身一人来到杭州谋生。她实在太明白一个人身在异乡的艰难和寂寞,因此,她对同样独自在杭州打拼的朱晶芳,格外照顾。


一来二去,两个人的距离就悄悄拉近了,等回过神来时,两人已不知不觉处成了恋爱般的关系。朱晶芳此前从未谈过恋爱,但和吴大妈在一起后,他很是享受这种被照顾的感觉,更深刻感受到恋爱带来的幸福和甜蜜,于是,他便顾不了那么多,很快就和吴大妈搬到了一起住。


但半年后的一天,吴大妈突然一言不发,带着自己的行李就离开了。这让朱晶芳感到慌乱不已,在他看来,吴大妈是自己的第一个女人,他是真的把她当作未来妻子看待的,也是真的想和她过一辈子,甚至不介意她生不了孩子,却怎么都没想过,吴大妈会率先离开他的生活。


因为吴大妈的无故离开,电话又怎么都打不通,朱晶芳好几天吃喝不下,寝食难安,最后,他决定按照吴大妈之前给他的老家地址,去湘潭寻找她。



然而,当他找到吴大妈家中去时,才发现,原来她一直没有离婚,仍和丈夫生活在一起。


吴大妈告诉朱晶芳:“我们之间没可能的,我也不会和你结婚,即使我不管外人会怎么说我们,我自己都过不了自己这一关。现在我要回归家庭了,你还年轻,趁早放手吧。”


相比吴大妈的冷静,正处在热恋期的朱晶芳,却一句话都听不进去,他坚信吴大妈是爱自己的,一定是迫于家庭的压力,害怕世俗偏见、流言蜚语,才会忍痛和自己分开。


所以,无论吴大妈怎么劝他离开,他都不肯走,还在吴大妈门前打起了地铺,大有想靠自己的诚心打动对方的意思。


但吴大妈和她的丈夫却感觉不胜其扰,期间左右邻里的议论声,也让吴大妈感到无地自容。最后,吴大妈还是妥协了,跟着朱晶芳一起回到杭州。



一边,朱晶芳为自己终于挽回爱人而喜不自禁,另一边的吴大妈,内心却弥漫着说不出的苦楚。


在和朱晶芳同居的初期,吴大妈确实感受到了久违的甜蜜与激情,但随着两人朝夕相处下来,朱晶芳的缺点也开始一一浮现。


他丝毫没有年轻人的朝气和上进心,成天好吃懒做,一份保安的工作也干得懒懒散散,从没想过干点别的。因为赚钱太少,两人的生活过得很是拮据,吴大妈为了补贴生活,还时常要去外面找点针线活来干。



而最让吴大妈感到不能忍受的,还是朱晶芳极强的控制欲。吴大妈因为摆摊,常常要和来来往往的人打交道,一次她和一位男性顾客多聊了几句,回到家后就遭到了朱晶芳的一通盘问,质问她和那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吴大妈解释好久,朱晶芳才勉强放下心来。


这还只是个开端,之后朱晶芳的疑心病和对吴大妈的控制,愈发严重。他自己的事情也不做了,整日守在吴大妈身边,不许她和男顾客说一句话。每天还要检查吴大妈的手机,查看各种通话、消息记录,生怕她和丈夫或是其他男人有任何联系。


但朱晶芳在控制吴大妈的同时,却对自己毫无要求,经常当着吴大妈的面,和其他女人眉来眼去,在汽车上、大街上,各种公众场所,他总是毫无顾忌地把目光投射到年轻女孩身上。吴大妈好多次看到,朱晶芳的视线就追着别的女人的屁股后面跑。


有一天,吴大妈在摆摊时,和朱晶芳起了冲突,朱晶芳暴怒起来,竟拿起竹竿将摊位的帐篷戳了个稀巴烂,还用眼神威胁吴大妈,把吴大妈吓得连忙骑车离开了。


而第一次妥协,被朱晶芳带回杭州后,吴大妈的处境也变得更加艰难,只要她试图联系家人,朱晶芳就会对她非打即骂。



之后,吴大妈为了逃离朱晶芳的控制,好几次偷偷逃回湘潭老家,但每次都被朱晶芳带回杭州。原因并不是吴大妈对朱晶芳余情未了,而是她实在受不了朱晶芳在找不到她时,一遍遍打电话、发短信,甚至是上门骚扰她的家人。


为了保全自己和家人的脸面,吴大妈只能一次次委曲求全,硬着头皮跟朱晶芳继续纠缠在一起。


后来,连吴大妈的亲戚都看不过眼了,他们劝朱晶芳:“人与人之间的恋爱,都需要有一个过程,如果觉得不合适了就只能分开,就算是为了彼此的幸福对不对?现在她已经是个老人了,经不起你这么折腾了,你就放她过她想过的生活吧。”



但朱晶芳却摇摇头,掏出手机,调出他和吴大妈的短信往来记录。上面显示,朱晶芳问吴大妈“你还爱我吗?”吴大妈回道:“这你应该心里知道。”


就是这条不明不白的信息,让朱晶芳坚持认为吴大妈是爱着自己的,因为她之前跟自己有过承诺,说自己离婚后会嫁给自己。



吴大妈却说,自己这段时间早已清醒过来,她决定回归家庭,哪怕继续回到和丈夫名存实亡,搭伙过日子一样的婚姻里,她也要和朱晶芳一刀两断。


为了彻底摆脱朱晶芳的纠缠,吴大妈甚至一度逃到了广东深圳的大儿子家,在那边呆了3个多月后,她以为朱晶芳无论如何都该放手了,才敢返回湘潭。


却没想到,她都这样坚决了,朱晶芳还是找了过来。无奈之下的吴大妈,甚至报警叫来了警察,向居委会求助,但朱晶芳也仅仅只是收敛了些,不再睡在吴大妈门口守着她,却依然不肯离开湘潭。


不管大家怎么劝说,朱晶芳都自顾自沉浸在自己一厢情愿的爱恋中,并声称:“我不管她到底变成什么样,但是我一定不会变,我会一直爱她、等她、陪她一辈子!”



之后,在听说吴大妈已经和丈夫正式离婚后,朱晶芳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竟不惜对父母以死相逼,说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娶吴大妈为妻。得知“未来儿媳”竟比自己还要大上两岁,朱晶芳的母亲当场气昏过去。


但朱晶芳却说,如果家里人不让他去吴大妈家提亲,他就算死,也要死在湘潭。朱家人对于朱晶芳的固执,同样也是无计可施。


最后,在父母表示管不了他之后,朱晶芳拉着表哥一起,去往吴大妈家提亲。


这时,吴大妈和朱晶芳的事早已在当地传遍了,自家亲戚都从电视上看到了相关报道,弄得吴大妈在外都抬不起头,只好每天躲在家里闭门不出。


对于朱晶芳的上门提亲,吴大妈无论如何也不肯再露面,直接让小儿子给挡了回去。她让人带话给朱晶芳,说:“我就是孤独终老,也绝对不会和你在一起了。”



至于朱晶芳之后还会不会继续闹下去,吴大妈也不想管了。


一个男人最掉价的行为是什么?


上文中,26岁年轻小伙朱晶芳的行为,无疑是很掉价的。


首先,他真的像他说的那样,真的爱吴大妈爱到不能自拨吗?答案显然不是,他说这样的话,不过是在美化自己曾经的冲动和激情,与其说他爱吴大妈,不如说他是贪念吴大妈曾带给他的母亲一样的关爱,和从未有过的情感体验。



他自己也说,吴大妈是他的第一个女人,证明在此之前他并没有和其他女孩有过亲密接触。但这并不代表他不想,很可能是,他想也想不到。这一点吴大妈也说过,他的目光常常会肆无忌惮地跟着其他女人跑。


并且,他在和吴大妈同居期间,对吴大妈动辄打骂、严加管控的举动,也不可能是正常爱人的行为,更像是在宣泄自己心里的阴郁和扭曲。


其次,他不厌其烦地、一次次追着吴大妈跑,甚至不惜闹得吴大妈在亲戚、邻里眼中抬不起头,这些种种他自认为痴情、追爱的行为,其实更像是一种作秀。


这一点,在他面对媒体采访时的神情也能看出,他很乐意把自己包装成人们眼里的情圣、痴情男人,哪怕女主角是比他母亲还要大的女人,他也无所谓。这种跳梁小丑的行为,很可能是因为他想要在人群中出名。


最后,吴大妈还说,他这个人毫无志气,没有半点上进心,年纪轻轻,还需要62岁的吴大妈在外接针线活,才能勉强过日子。


就是这样一个既没经济能力,又好吃懒做,甚至都负担不起自己生活的男人,让人怎么相信,他会真正爱上另一个人,对人家好呢?与其说是追爱,不如说是想找个成熟的女人,来负担他的生活。


一个男人最掉价的行为,无非就是上面说的这些:没有能力又不求上进,打着爱人的旗号却做尽伤人的事情,以及,把自己的尊严丢在脚下。




我有一个熟人,姓王,就称王某吧,他就常常作一些掉价的事情。看了他的事情,或许你会认为,没有最掉价,只有更掉价。

这里,我来说说他作的那些事:

那一年六月,正赶上当地一个县城集会,这是这个县城的传统,会期有半个月。

我们到达县城时,是上午十点多,当时的人流量很大,可以说是摩肩接踵。

大街的两边,全部都是从外地来的作生意的摊贩,一家挨着一家。因为人太多了,我们想走也走不了,只好随着人流缓缓移动,遇到感兴趣的物品,也会停下来看看问问。

到了中午一点多,大家都感觉肚子饿了,便找了一家饭铺坐了下来。之所以称为“饭铺”,是因为这里是一家饭店的门外,由于人太多了,饭店是坐不下,老板便在店外搭了一个帆布大棚,摆上六七张方桌,饭菜还是从饭店里端出来的。

我们坐好之后,便有服务员出来点菜,点好之后,大家一边喝茶,一边等待。

这时候,王某变戏法一般地从兜里掏出几双袜子,每人扔给我们一双。

我们的确经过好几个卖祙子的摊点,但我清楚的记得,王某根本就没有买过,难道是……?

大家可能和我的想法一样,谁也没有收下这些袜子,都扔还给了王某。

因为人实在是太多了,饭店上菜的速度很慢很慢,往往是吃完了前一道,后一道还迟迟出不来。大家也没有办法,只好一边干喝酒,一边等待。我们几个还好,提前买了一份熟肉,不至于无菜下酒。

王某是个急性子,喊了几次上菜无果后,便抓起桌上的醋瓶给我们每人倒了半碗,又把桌上的辣椒油也分了。

一顿饭吃完,已经是三点多了,整个吃饭期间,王某都是骂骂咧咧的。

在另一个朋友结账的空间,王某拿起桌上的几个酒杯和一把筷子,在我们的惊愕中放进自己的包里。

整个下午,天气非常的闷热,我们盲目地转了一阵,什么也没有玩,最后,大家一致决定,先找个宾馆住下。

那时候的宾馆,是非常简陋的,几个人的大通铺,没有热水器,甚至连毛巾牙刷都不提供。我们凑合着洗了一把脸,洗了一下脚。因为没有毛巾,只好坐在铺上控水。王某是最后一个洗的,洗好之后,直接拉过枕巾擦了脸,又擦了脚,随后直接把枕巾扔到了地上。

在县城玩了两天,王某总是作出一些惊人之举,让我们几个倍感惊讶,又觉得十分掉价,已致于在后来,我们都不敢和他一块出去了,用另一个朋友的话说:“咱丢不起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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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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