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的案件难点在哪里呢,为何审判过程这么长?

当年法子英已经把所有的罪行都一人承担下来了,并且执法部门也采纳了他的供词,法子英也判了死刑被枪毙了。而这种情况在现实案件中并不是个案,从一定法理上说,劳荣枝已经不是主犯或者从犯了。现在劳荣枝换了律师,明显的抓住了这个漏洞,从死无对证上下手,造成了公诉部门的被动。法官也很纠结,判死刑符合民意,不判死刑符合法理。一审法官只能判死刑,让劳荣枝上诉,把这个难题交给二审。二审也不会很快宣判。所以大概率一年之内劳荣枝还死不了。




我认为,本案並没有难点。6起绑架杀人案,劳荣枝全部都积极参加了。只凭其中的一起,就可以判其死刑。现在辩护的焦点在于,劳荣枝是不是主犯,辩护方的策略是将劳荣枝定格为从犯或胁从犯,然后比照主犯法子英减轻处罚,让其免死。为此,辩护方充分利用法子英已死,无以对证,把一切都往法子英一人身上推,纠缠所谓必须有“劳荣枝杀人的直接证据”。我认为,给劳荣枝定罪的证据已经确实充分了,不需要所谓“直接证据”。既然辩护方认为劳荣枝没有杀人,辩护方应该负有举证责任,提供劳荣枝没有杀人的证据。受害人中有一人侥倖没死,不能证明劳荣枝没有杀人;劳荣枝自述没有杀人的供词也不能作为证据采纳。

其次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本案已过了二十余年,还有没有必要判死刑。我认为完全有必要。首先,本案涉及的人命很多,没有轻判的理由。其次,本案被告已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二十多年来一直被通辑,不存在刑事诉讼时效问题。再次,劳荣枝没有悔罪表现,二十多年来她完全有机会投案,却一直逃亡,其亲属也极力包庇;被捕后继续不认罪,宣称自己是“好人”。因此,尽管本案已过了20年,仍应该判处劳荣枝死刑。

本案正在二审,,劳荣枝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不能改变一审的判决,维持原判是笃定的。




第一,法子英把所有罪基本都扛了,第二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劳动手了,第三,时间太久远了,第四,法律环境发生变化,




这个案子真的不好判

判死吧,和我国的法律精神不符,重证据,轻口供,到现在为止除了一些间接的证据和口供外,几乎没有什么什么直接证据

判死缓么,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事她就是主动参与的




该案发生的时间久远,部分人证物证缺失,不扎实,案情复杂多变,审理难度大。但是法律是注重事实和证据,不能只凭口供和主观推理来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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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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