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买了农村宅基地,有土地证,有房产证,不给确权,怎么办?

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你在买宅基地前你是本地农业户口,而且没有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可以通过集体开会通过买卖取得宅基地,再取得宅基地之后,如果没来得及办理确权登记就将户口转到城镇,可以通过派出所出具转户证明,再办理登记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是做这方面工作的,我来从专业角度来给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并进一步为您从政策演变的角度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先对您的问题作一个明确的解答:你的情况能确权和不能确权的概率是均等的。接下来重点给你说说不能确权的原因和“能确权的办法”

首先对于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性质是一直没有变的,使用权和取得资格属于集体成员的性质也是不变的。就是说有资格有宅基地的人至少要求必须具有农业户口。一直以来只要是非农户口购买宅基地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这个主要的政策规定您必须先要搞清楚。

您的情况你属于城镇户口,具体来说就是非农性质,买卖宅基地的行为本身不合法。但是通过您的表述您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从历史遗留问题角度判断您取得土地证件必然有人为因素和部门管理不规范衔接的原因,所以即使非农你也拿到了土地证。在宅基地确权之前强调的是房是房、地是地,无论怎么样您的宅基地和房产的产权已经是“合理合法”的,这是在宅基地确权之前来说。

宅基地确权这个新政策实施以后,实际上走的就是“不动产登记”的思路。从强调“房是房、地是地”转变为强调“房地一体”,具体来说的一个变化是从过去的两本证书合并变为一本证书。但是从这个角度分析,地、房都是有“合法产权”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确权呢?原因就可能出现在你的户籍上,因为您的户籍是“非农属性”

在近期国家曾下发相关文件,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意思是说相对于城镇户籍(非农身份)的人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途径就是通过继承,其他途径来源能否认定合理合法就需要进一步考证。在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时,您是非农身份,需要有清晰合法的权属来源来证明您的产权清晰合法,否则您得非农身份取得行为就难以从政策上认定,有被驳回的可能。所以户籍属性取得宅基地资格是否从政策上说是否合理合法可能是造成不能确权的原因。

上边说了不能确权的原因,其实如果想确权的概率实际上也是均等的,我再来给您解读一下如果想确权该怎么办!

虽然从户籍属性上说是不可能有土地证的,但是既然您拿到土地证,明显是政策衔接和实际部门管理执行时出现了问题,这就叫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管理因素。

这种情况如果想要确权办法也是有的,首先您要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能够查询到权属证明材料,从历史权属方案认定资料中查询进一步判定权属的来龙去脉,这是能够查询和证明原始权属来源的依据。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的就是政策层面的审定权。

第二土地证(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性质,因为您是城镇非农户口,所以必须要有村集体的证明,村集体必须承认你的土地证有效才行,如果集体不承认用政策去反驳你,那么追究起来可能土地证的来源合法性就得深究。所以想确权更重要的一步必须是村集体能够给你出具证明。

大体上虽然您具有土地证、房产证不能确权的原因,就是因为您城镇户籍的属性,根源上就是非农城镇户籍取得土地和证件是是否真的“合理合法、真实有效”。

但一般基于“基于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您的情况在完善好相关“证明”手续以后,是可以给确权的,这就是常说的历史遗留问题。




城镇户口买了农村宅基地,有 土地证,那是别人名下的土地证,是别人已经确过权了的土地证,也只能证明了,你买了这块土地是别人确权的宅基地!

有房产证,那也是别人的房产证,是别人已经确过权了的房产证,也只能证明了,你买的房屋是别人已经确了权的房屋!

这个问题可以分开来说,首先说宅基地的问题,宅基地的土地是集体的土地,集体的土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买卖土地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行为,你违法购买了农村的宅基地,不但你购买的宅基地不能再给你确权,实际上也不叫再确权,而是不能给你更改宅基地的名字,所以,你违法购买的宅基地,可能被村里随时收回去, 这也就是说,你不管花多少钱买的宅基地,都是违法的,都是不能再给你确权的!

再说你买的房屋问题,房屋是别人的私有财产,还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因为你是城镇户口,别人已经确权了的房屋产权,也是不能给你再确权的,实际上也就是说,不能给你更名的,因为别人已经确权的房屋是别人的私有财产,你买了别人的已经确权的房屋,也可以算做你的私人财产,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的,不能给你确权,或者说不能给你更名,由于宅基地的权属是集体的,你在集体的土地上购买的房屋,只能算一个空中楼阁!

所以,你购买的宅基地,你购买的房屋都是不能给你再确权的,也就是不能给你更名的!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如今有政策,城镇户口可以到农村买卖宅基地了。

2019年8月全国人大审核通过修定的《土地法》是这样说的,符合地方土地规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益设施用地和宅基地,可从跟国有土地一样,同价同权进入市场交易。并规定2020年1月I日起开始执行。首先你要审查你所买宅基地的交易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前购得,不符合政策,不给确权是应当的。

还有其它附加条件。不得购耕地良田,不得购即将被征收的土地,不得购买公路两边及街道规划内的土地。你要看看你所购宅基地是否在以上禁止买卖之列。如正好在其范围之内也是不给确权的。

再有一项规定,在你交纳土地购买金时,是否向村集体交纳了土地出让金!

在以上条件确定全符合之后,让村委会出具一份"符合条件证明书",到乡镇土地所办理新证。当以上条件完成之后,按理是应当给确权的。如符合政策而不予确权,应到有关部门申诉。




今天又看到了这个话题,其实之前我的头条号文章多次写了有关这方面的问题,但今天还是有必要再说一说。

说起来房屋从古至今,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无论你是工人还是农民,只要你有钱,只要你愿意,只要有人出让自己的房屋土地,都会有合适的人选合适的价位与你进行交易。都会有合法的部门或人选进行签字盖章做以公证,在这点上从未有过争议。

可自从房价开始上涨以来,有个别卖出去宅基地的农民觉得后悔了吃亏了上当了,因而在利益面前选择了放弃诚信,放弃合同,放弃人格,失信他人,失信自己,妄想着要把自己卖出去的宅基地再索要回来。于是,就堂而皇之地打起了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这块招牌来,好像"集体”二字就是"农民",“农民”就是"自已",于是就美其名曰的把"自己"当成了"集体”的化身以此大做文章。

可是这类人偏偏忘了一点那就是,这个农民并没有把卖出去的宅基地钱交给集体,却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你说这不是非常地滑稽可笑可笑吗?这不是自相矛盾,又是什么?

所以在白雪姐姐看来,不管你是农村人购买城市里的房屋,还是你城市之人去购买农村的房屋(宅基地),只要你有合法的手续,只要你有正式的合同,只要你是自愿的买卖不存在着强买强卖的欺诈,就根本无需担心。国家会为你做主,人民也会为你做主的。因为即便是有个别人反悔,国家的大印大章不会反悔,这一点你大可以放心。他确权也好,不确权也罢,你手中的房契就是最有力的证据说明。

除非当初你的合同有些遗漏,除非当初你买后的姓名没有更改,那么这里就很容易让一些违心之人钻空子,打你个擦边球。这样遇上诚信之人还好,不然你可就算遇上碰瓷的了。不过也无关紧要,顶多过户时给他些过户费用好了。

当然,这接下来的解决方法如何才能做到更妥当那就看你的能力如何?是如何发挥了。我经常所说的事在人为,在这里就是最好的体现和验证,谁也帮不了你了。


多谢阅读若你是城市人,买了农村的房屋你可以关注我看头条号之前我的有关文章,或许对你能有些帮助,不同观点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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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标签:确权   土地证   宅基地   房产证   户口   城镇   农村   合理合法   权属   户籍   集体   土地   买卖   政策   房屋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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