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行政拘留五天。还可以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吗?

很荣幸能够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根据你的描述,醉驾被行政拘留,这一点就存在一些疑问,我们都知道醉酒驾驶的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罪,那么驾驶员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既然是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就不可能再被行政拘留,应该是刑事拘留才对,也就是关押在看守所了,而不是拘留所里。

再就是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那么这个驾驶员就有了犯罪记录,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前科,可以想象,公务员或者事业编招录的时候,都是需要对考生本人以及他的三代以内直系家属进行政治审查,很明显他有了犯罪记录,直接是要进行一票否决的,所以说这种情况下是不会被录用的。

至于说能不能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很明显是可以报考的,在报名的时候是没有对前科情况的约束的,随便报,但是即使你进入了面试并且通过了,因为你是有犯罪记录了,也是不会被录用的,你报名也就是自己浪费那个报名费。所以说,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还是不要犯醉驾这种低级的错误,不要去触碰法律的权威,否则后悔莫及。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自己的一些看法,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关注我,我们一起交流学习,谢谢!




你好,不管是《公务员法》或是刚刚公布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都非常明确,有醉驾经历的一律不得录用,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是酒驾被行政拘留,一般的岗位可以报考,但机要保密岗位、政法安全岗位除外

首先,纠正一下你的一个错误,醉驾不可能是“行政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简单来说,醉驾不光是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不可能处以行政拘留,如果真的发生这种情况,办案的公安机关及民警都吃不了兜着走!

正常而言,发生醉驾行为的,会直接被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调查清楚后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

如果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检察院可以决定免予起诉。例如浙江2019年出台规定,酒精含量小于170mg/100ml,认罪悔罪,无从重情节,可以不予起诉。

如果检察院决定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轻重,决定是否实施拘役行为,或是免予刑事处罚。

不管是哪一种,只要发生醉驾行为,就肯定会进入个人档案,影响一生!

正常来说,会行政拘留五天的应该是二次酒驾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这里的十日以下拘留就是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作出,可以不计入个人档案。

其次,介绍一下“醉驾”对公务员报考的影响。

目前,录用一名公务员一般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报名与资格审查;2、笔试、面试;3、体检;4、考察;5、公示;6、审批(备案)。

其中,考察俗称为“政审”,根据2021年9月17日中组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考察组要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方面地审查,具体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报名资料真实性、回避情形等等。

其中,“遵纪守法”就是要考察考生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依法依规办事等情况

如果考生有过醉驾行为,并且被判处了拘役等刑事处罚,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肯定是一票否决的,100%过不了考察(政审)。

如果考生有过醉驾行为,但情节轻微,法院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是否可以录用呢?

答案也是否定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第九条明确,“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综上所述,只要是酒驾,考察(政审)这一环节是100%通过不了的,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都是如此。

最后,介绍一下“酒驾”对公务员报考的影响。

目前,酒驾是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并不入刑,如果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最严重的也就是行政拘留10天。

而公务员考察(政审)一般是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单纯的酒驾影响并不大,是否可以通过考察(政审)与多个因素有关:

一、如果你报考的是机要保密岗位、政法安全岗位,那基本上是没戏的。

这些岗位的要求很高,要延伸考察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自身有违法行为就更说不过去了。

二、如果你报考的是普通岗位,是否可以通过主要取决于考察组人员的态度。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第九条,“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而社会公德、道德品行是一个很主观的评价,如果考察组人员比较严格,认为酒驾者的道德品行较差,违反社会公德,不予录用也说得过去;如果考察组人员没有那么严格,认为酒驾不用上升到那种高度,通过考察的例子也有发生。


终上所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应该仅仅停留在一句口号上,为了自己的前途考虑,为了家庭的和谐安定,为了别人的生命安全,酒后真的不要去碰车。

其实,大家算一下经济账就知道了,叫个代驾最多就百来块,而酒驾、醉驾却要用一生去弥补,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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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直强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杨哥却撞到了枪口上,不仅丢掉了工作,还连累了领导被处分。


杨哥是镇政府一名职工,编外人员,平日里喜欢喝点小酒。

那一段时间里,整个县严查公职人员酒驾问题,镇里也一再提醒,不能酒后驾车。

恰好杨哥的战友过来了,几个人在农庄吃饭,喝得面红耳赤,喝完还约着一起去唱K。

战友提醒杨哥,喝了酒不要开车,叫代驾过去。

杨哥是个好面子的人,拍着胸脯跟战友说自己没醉,还说交警中队的人都很熟悉,KTV又离得近,在镇的范围内不用怕。

于是几个人坐着同一辆车,杨哥开车,从农庄去KTV。

说来也巧,杨哥一路都顺利,眼看就要到KTV了,在路口的时候遇到了交警查车。

杨哥想着交警中队的人都很熟悉,也都知道杨哥的车牌,想调头也来不及了,硬着头皮开过去,希望不要查到他的车。

几个辅警看着杨哥的车过来,正准备放他过去,角落里一个领导发话了,叫交警把杨哥的车拦下来。

杨哥吓得魂飞魄散,酒醒了一大半,不敢开车门,连车窗都不敢放下来,赶紧在车里打电话给交警中队的队长,队长没接电话,又赶紧打电话给分管领导翟副镇长。

因为平日里杨哥工作表现也还可以,翟副镇长就马上打电话给交警中队队长。

队长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电话,刚说了两句,就被角落里的领导阻止了,几个记者的长枪短炮对着队长。

原来,这一次的交警查酒驾,是市交警支队派人过来,现场还有记者,杨哥、队长、翟副镇长都撞到了枪口上。

结果,杨哥被测出来是酒驾,酒精浓度差一点就是醉驾了,被开除,队长只是接了个电话,没有答应翟副镇长放人,被诫勉谈话,翟副镇长则被记了大过。



回到问题本身。

一,醉驾要追究刑事责任,是犯罪,不可能是行政拘留。酒驾是违法,才可能是行政拘留。醉驾和酒驾的区别在酒精浓度。

二,如果是醉驾,刑事责任要记录在档案里的,绝对不能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政治审查一定过不了。不仅不能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应征入伍也不行,当辅警都不行。不仅自己不能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自己的子女也不能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对后代的前途影响很大。

三,如果是酒驾,属于违法,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政治审查环节会有很多变数。如果是涉密岗位,基本上没戏;如果是公检法等政法岗位,大概率不能通过;如果是普通岗位,也要看政审工作人员的态度。如果政审工作人员将酒驾上升到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的层次,认为有违社会公德,不录用也是可以的。



所以说,喝酒开车害人害己,连累后代。

政府工作人员,不管有编没编,因为酒驾被开除的案例比比皆是。

叫个代驾不就解决了吗?




拘留就有案底了。公务员考试通过后,需要体检政审,政审中其中之一就是需要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如果有案底那就没有办法,无法通过政审,不能录取。




醉驾,被行政拘留5天,属于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案件,一般的公务员岗位或者一般的事业单位是可以报考的。但是,如果涉嫌刑事案件,留下案底,那就不能够报考了。另外,在公务员招考公告中,比如像人民警察类、国家安全类、等一些特殊性岗位是要求很高的,即使是行政拘留处罚也是不可以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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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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