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死刑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它只会让社会陷入更大的混乱。
慎杀当然是对的,慎杀可以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但慎杀不是不杀,也不是少杀,该杀还是要杀,只是在判处或执行死刑时要有足够的证据。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在做出死刑判决的时候,执法部门一定要慎之又慎,证据链必须完整可信。如果疏忽大意甚至玩忽职守,那就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造成无辜之人被冤枉,就像内蒙古小伙呼格吉勒图就因为办案人员的玩忽职守而被冤杀。
同样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对那些故意或者蓄意非法剥夺人的生命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必须用极刑才能展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如果废除了死刑,犯罪分子杀了人还能活着,那公平正义何在?还有对那些犯下社会危害巨大的罪行的犯罪分子也应施行极刑,如贩毒、叛国、绑架、贩卖人口,酒驾造成重大伤亡等。死刑是对犯罪分子最大的震慑,正因为有了死刑,才能让一部分犯罪分子心存畏惧,不敢以身试法。这样就减少了大部分的恶性犯罪。
死刑的存在是公平正义的要求。对于那些犯下贩毒、杀人、叛国等罪行穷凶极恶的罪犯或首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给受害者一个公平的交代,不杀不足以威慑那些内心邪恶的人。
同时死刑也起到了净化社会风气,增强人们安全感的作用,把穷凶极恶的坏人都杀了,社会风气肯定变好,人们也更安全了。
实际上目前死刑不但不能废除,还应该加强,某些罪行的社会危害极大,足够将犯罪分子碎尸万段,但目前尚未执行死刑。比如我上面提到的贩卖人口罪和酒后驾驶造成重大伤亡罪。人贩子造成了多少家庭悲剧,有的人贩子会故意把被拐的儿童弄成残疾去乞讨,甚至有些人贩子还会残忍杀害儿童,然后把儿童的器官拿去贩卖,把这些人凌迟处死都不过分。
同样毒驾或酒后驾驶造成伤亡的也应该按照故意杀人或者故意杀人未遂来处理才是合理的。如果毒驾或酒驾造成重大伤亡,死刑才能平息民愤和体现公平正义。
所以说,废除死刑是误国误民的做法。
废除死刑仅仅是给官僚权贵以及财阀们带来了更多的作恶机会,它对社会的稳定进步没有一点好处!至于慎杀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难道不该杀的案件都可以草率结案吗?
另一方面,任何事情的处理过程都离不开人心的公平正义,人心若坏了,废除死刑所带来的危害其实会更大!
废除死刑根本就是祸国殃民的愚蠢提议。
第一,它的来源本身就是宗教,神爱世人这种逻辑在我国根本就行不通。
第二,废死带来的结果是欧洲很多国家治安恶化,很多已经废死国家的人民都在呼吁恢复死刑,足见废死是失败政策。
第三,我国是多种族人口大国,地区发展不均衡,很多地区人口素质底下,死刑可以直接解决严重的治安问题,降低维安成本。
第四,很多被西方洗脑的学者,把容易误杀的概念与死刑挂钩,这是故意混淆逻辑。一个是司法技术程序问题,一个是量刑问题,完全不同的概念,这是在耍语言腐败。
最后,我国文化坚持杀人偿命。西方假仁慈真强盗的逻辑在我国行不通,一旦对极恶之徒实施轻判,会倒逼受害者家属采取复仇手段来维护正义,刑事案件会增加,很多无辜者会被逼成为罪犯。
综上所述,废除死刑之日即国家灭亡开始倒计时!
都不是好的,都是在为死刑犯开脱的借口
死刑是震懾罪犯並保护绝大多数好人的!如果废除死刑则罪犯会滋生更多更猖獗!等于放纵犯罪,残害人民!所以存在死刑只有好处而没有害处!慎杀是经过周密调查方可裁定杀与否!
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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