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退休以后犯法判刑,服刑期满以后可以继续申领养老保险吗?

本人从事人员惩戒工作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在年满60岁退休之后因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之后能否领到基本养老金,因本人退休之前具体身份的不同而完全不同。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谈一下被判刑人员的身份问题。在我国,能够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并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始终是社会保险政策意义上的城镇职工。详细说来:包括了四大类人员,分别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使用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为主体,当然也有一些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了事业编制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人员;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还有灵活就业人员

这里必须特别强调的是:因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处刑罚的方式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主体,肯定会涉及到各种不同具体身份的居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有可能被判刑,企业职工也有可能被判刑。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判刑的时间节点上说,又有在职期间被判刑退休之后被判刑两种情况,在具体的处理上是完全不同的。本文仅回答退休之后被判刑这一特殊情况。

其次,不同身份人员被判刑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情况下,被判刑人员因本人具体身份的不同,适用的政务或政纪处分法规就完全不同。也就是说: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体制内工作人员,无论是在在职期间还是退休之后,都必经严格地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一旦被判处刑罚,即使已经退休了,都必须按照相关的处分法规确定处分档次,然后以处分档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而判处了刑罚的体制内退休人员,其应给予的处分往往是开除公职。具体来说:

1、退休公务员。毫无疑问:退休公务员依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即:已退休公务员虽然不再给予处分,但要确定处分档次,并按处分档次来降低或者取消基本养老金。即:适用的处分法规和在职公务员完全一样。《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说:即使是已退休的公务员,一旦被判处刑罚,肯定一律是开除,这在2021年7月1日之前,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2、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然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 明确规定:“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这个规定,与公务员处分规定其实是完全一样的。同时,《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说到底: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实际到监狱服刑的已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应给予的处分肯定是开除。

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随着我国第一部统一政务处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务处分,统一纳入到这部法律之中。对于已退休的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这与以上两个规定的内容基本一致。关于具体的处分,倒是有一些变化,凡是判处了实刑的,以开除为一般原则,以不开除为特殊安排,并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和报批程序,必须经过上级机关的批准。尤其要强制的是:这部法律从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凡是在此之前被判刑的已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要按以前的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这是法律不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极为重要,很多人恰恰就完全忘记或忽略了这一关键问题。

简单地概括一下,就是:凡是在退休之后被判刑并到监狱服刑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上都会按开除处分来落实退休待遇,即:取消退休待遇,停发基本养老金。

3、已退休的企业职工。关于企业职工的行政处分,原来有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依据,但仅适用于国有企业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出台实施之后,国务院明令于2008年1月15日起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由此,企业职工的奖惩问题成为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一部分,企业职工因违法违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用人企业可以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终止雇佣关系。说到底:从2008年9月起,企业一般就不再处分职工。但值得注意的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六十五条又明确地授权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要制定国有企业中的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法规。这说明针对国有企业中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肯定马上又要回来了。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60岁退休以后犯法判刑,服刑期满以后可以继续申领养老保险吗?毫无疑问,从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到具体落实相关的待遇,要经过一层又一层十分具体的详细政策。具体来说:

1、被判刑的已退休公务员。中组部、人社部、原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中明确规定:“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2、被判刑的已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11月,中组部、人社部、原监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很清楚:凡是在退休之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原公务员、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原机关工人,一律彻底地取消退休费待遇。刑满释放之后,可以由原单位酌情发给生活待遇。总之一句话:退休待遇被彻底地取消了,仅可享受一定标准的基本生活费。这是目前最新的政策规定。

我曾经专门去当地社保局咨询过,目前给服刑期满的已退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大约每人每月1000元左右。与正常情况下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说到底:即使已经退休了,原公职人员的犯罪成本仍然是极为高昂的。

3、被判刑的已退休企业职工。关于被依法判刑的已退休企业职工,在服刑期满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中十分明确地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即:服刑期间彻底停发;期满之后,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也不影响以后基本养老金正常的年度调整。

非常明显:国家对公职人员的惩处措施,要比企业职工严厉得多。可谓是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退休前被判刑和退休后被判刑,基本上是两种概念。

退休前被判刑。

退休前被判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有关连续工龄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这种连续工龄会全部被清零。养老保险缴费从2014年10月开始,这一部分缴费记录才不会被判清零。

至于原国企职工,由于1991年开始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至今已经近30年,有关职工工龄清零的企业职工奖惩规定已经废止。主要看地方有没有相应的处理规定了,如果还有,连续工龄也会被清零。如果没有,对于退休的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是不受到影响的。

退休后被判刑。

退休后被判刑,主要还是看刑罚的种类,立足的根本事实是否失去自由。

如果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制度已废止)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

服刑期满以后,可以按照服刑或者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服刑期间,基本养老金不调整。服刑期满以后,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2021年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4.5%,平均每人每月也涨130多元。如果错过几年的养老金调整,确实这一辈子的养老金水平会低不少。

如果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每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这也是相对惩罚的手段。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毕竟他们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处理可能会更严格一些。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取消元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一般还是会继续发放的。

如果是说被采取强制措施,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如果以参加养老保险并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其待遇处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也就是参照企业工人的方式执行了。




是这样的,60岁如果已经办理了养老退休,但判刑入狱了,那么期间的养老金就会暂停发放,也不会参与养老金的正常调整。等到刑满释放后再继续发放,个人的养老金领取资格也会恢复。

但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由于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处罚上一般会更严格一些,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可能会有所降低。

这是针对办理了养老退休的人员来说,如果到了60岁没有办理退休手续,那么就需要在服刑期满后去办理,像公职人员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话,那么这段视同缴费年限可能会清零,需要按照本人实际的缴费年限来计算养老金,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并不长,那么就可能面临延迟退休,需要个人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至缴满15年后再领取养老金了。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被判刑的犯人在职的则将开公职,其单位也就不会再给其账户交社保了。已退休的在服刑期显然会中止养老金的发放。刑满释放后,成为正常公民。我想由于其己交过了社保,作为社会保险当然应恢复其社保养老金的发放。




从应然的视角来看:退休后不因个体犯罪来改变退休保险金的领取。理由是:退休保险金是劳动者一辈子劳动付出的对价;对退休保险金的剥夺是对人权的侵害;犯罪只能承担刑事责任,不能无限的扩大到民事权利范畴!




60岁退休后犯法服刑,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期满以后,企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养老金,而公务员则不能!




6O岁退休以后犯法判刑,既停发:养老金,服刑期满以后可以继续申领养老保险吗?可以的,因为你是普通公民了,继续发放养老金的!




不可能啊!退休人员犯法判刑期间就停发一切工资养老金,刑满释放后第一个月开始发放基本最低生活保障,这是对这类人员的一种合理安排,不可能恢复原退休待遇,也不能按退休人员每年增加退休费。我单位一位退休干部就是犯法监外执行三年,因80岁以上,纪委监委查出后执行最低生活保障,之后一段时间后病故。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退休人员违法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缴费满15年以上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服刑期满后,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

政策依据:2001年3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规定精神。

一、领取养老金人员

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并且不得参加养老金调整。

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且可以参加下一年度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二、领取退休费的退休人员

领取退休费的退休人员,退休后违法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后,未给予取消退休待遇的。

(一)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停发退休费,发给生活费,并且不得参加退休费调整;刑满恢复退休费的发给,并且可以参加下一年度以后的退休费调整。

(二)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停发退休费,并且不得参加退休费调整,刑满后恢复退休费的发给,可以降低退休费额度,并且可以参加下一年度以后的退休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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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退休以后犯法、获罪、蹲狱,刑滿释放以后、是否能继续享受养老金待遇?:

一:如果你是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退休之后犯罪,被判刑、蹲狱的,刑满释放以后、可申请继续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①:服刑期间没领取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②:服刑期间的养老金,也不会补涨、补差;

③:属于干部管理的,养老金下降至普通职工的同等水平;

二: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

①:2014年10月以前的退休金部分,按普通工作人员的待遇、可继续领取;

②:服刑期间:停发、停涨退休金;刑满释放以后,不予补发、不予补涨;

③:犯罪严重、态度恶劣、继续犯罪的,将去销2014年10月以前的退休金待遇;

④:2014年10月以后的退休金部分、:基础退休金(统筹、职务、职级的)的部分,根据罪行轻重、认罪程度、悔改表现,做降职、降级的处理;

⑤:2014年以后、个人交费的养老金部分、维持原来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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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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