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作为,居民拒交物业费,物业将居民告上法庭,居民该怎么办?

居民可以想办法捣鼓物业公司,让物业公司以后会损失的十分惨重。下面,咱们一步步的来捣鼓物业。

第一,继续不交物业费,等着法院传票。等着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后,还可以及时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之前,一审判决让你交物业费的法律文书不发生法律效力。等着二审法院做出判决和裁定后,你再及时缴纳物业费,避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业主难道以后物业费按月及时主动缴纳吗?显然不是,只缴纳法院生效的文书要求你缴纳的。比如,物业起诉你缴纳2021年之前的物业费,等着二审法院做出生效判决裁定后,及时缴纳2021年之前的物业费。与法院起诉无关的物业费不交,换句话说,以后的物业费先不交,有本事以后再起诉。

二是投诉物业公司。通过12345和人民网领导留言投诉。投诉消防安全隐患、电梯安全隐患和小区环境卫生等,只要是物业有任何做的不对的地方就投诉物业。让物业在这里整天处理这些事情,弄得他们焦头烂额。

三是整天没事儿给物业各个办公电话拨打电话咨询,让他们物业公司整天无法正常运行。不催收,不放贷,不骂人。就是整天咨询问题,整天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方式。让物业难以正常工作和运转。

关注我,对付物业的方法有的是。




既然已经认定物业公司不作为了,业主应该:

第一、组织起来几个人为代表的召集人,

第二、发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议题就是罢免物业公司,

第三、然后收集小区总业主20%以上的支持罢免物业公司的业主房产证,

第四、收齐后,若小区有业委会的,向业委会申报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表决。

若没有业委会的,向街道或者社区提交申请,议题同样。

第五、认真准备做好临时业主大会的成功表决。

第六、一旦表决成功就按罢免程序进行,表决失败,就请这个物业公司继续服务。业主可以从新回到起点,当然有些地方政府有规定大致就是:同一议题未通过一年内不得再提议。

第七、业主失败回到起点就是:从新收集物业不作为证据后、多次对物业公司提出整改,同时报告街道或者房管局,一旦多次不改,时间一到业主又发起罢免议题,当然业主这次一定就有经验了,也许就成功了!

最后告知:业主选择不交物业费唯一能受法律支持的条件就是:业委会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后不改,业委会明确告示提出降低物业费后,物业公司不同意。




取消物业是解决矛盾的唯一出路,物业危害业主,为什么取消物业那么困难?[捂脸][捂脸][捂脸]




不请自来的物业,有利可图,披着合法外衣,只图利益。不本份地做着本质的工作,扫楼外包,该解决的事,不做。只收费哦!

物业应由街道,居委会,管理!




强烈要求取消住宅物业!物业不请自来,非选择性强制消费。物业就是披着合法外衣的社会毒瘤。现有法规偏向物业公司,不利于居民维护权益。

      物业已经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制造者,物业和居民矛盾日益严重。物业老板躺着赚钱,空手套白狼,无本万利。

       有人会说没有物业会怎样怎样,把物业说的多重要,好像救苦救难菩萨一样。我们很奇怪,以前没有物业居民是怎样活过来的?卫生有环卫,绿化有园林部门,其他有城建部门,消防有消防队,治安有派出所,水电煤气供暖有专门公司或部门,所谓的物业难道掌握了居民生活所需的独家核心技术?是不可或缺的?太可笑了吧。

       强烈建议取消居民小区物业!物业就是强加在居民头上的枷锁。大家可以通过两种渠道向国家反映。说的人多了,才会引起国家重视。

(1)关注《国家信访局》微信公众号,点“网上信访”-建议征集-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物业服务。

(2)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左下角有一个政民互动栏,里面有“我向总理说句话”,在这里反映。

1,物业收费高,居民有苦难言。

      从居民拿到钥匙开始,物业就是开发商指定或者就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居民无从选择,物业定多钱就收多钱。一个小区物业费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而支出呢,就雇几个保安和打扫卫生的大爷大妈,能给他们多钱工资?水电煤气供暖有专门公司和部门负责,物业是干啥的?值这么多钱吗?

      这还不算小区里的停车费和广告收入。我们不明白,属于居民的小区,平白无故来个物业公司就可以在地面画框来收取停车费?我们买的地下产权车位,每个月还要收150元所谓车位管理费?凭什么收这么多,仅仅是地下车库有照明灯和打扫卫生了吗?

     对于一般家庭,物业费是很大一笔支出,有的相当于家庭一个多月收入,比水电煤气费之和还多,甚至几倍。居民房贷车贷等压力已经很大,最后还要承受所谓的物业费这么大一个支出,负担太重了。一个虚无的物业公司,挣的钱比自来水,电业局,煤气公司收入之和还高,这不太可怕了吗?这就是少数人通过投机垄断占有大量财富的原因。

      2,成立业主委员会难。

     按现在的规定,居民不满意物业可以成立业委会和物业协商或者解聘物业,选聘新的物业。可实际操作很难。

      首先,业主就是一盘散沙,怎么成立业委会?谁有时间精力把大家召集起来?就是有时间精力,可这是和物业做对的事,谁又能毫无顾虑的去这样做?居民每天上班养家糊口,也没时间和精力。再说,物业就是打击报复组织者,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其次,就算有人带头组织,可还要面对层层阻拦和繁琐程序。社区,街道有关人员也早被物业买通,没有他们批准,也不可能成立业委会。

      再次,就算有人不畏艰难,很幸运成立业委会。可接下来又会是怎样的情形呢?业委会初心是代表业主利益的。去和物业协商,要求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而物业是以赢利最大化为基础的,自然会通过贿赂业委会的人,给他们减免物业费甚至给予金钱物品。有几个经能受住这样的诱惑?他们本来就不是挣工资的,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就是义务的。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最后慢慢就和物业沦为一伙,甚至成为物业的帮凶。

     所以目前规定的可以成立业委会代表业主利益,想着挺好,实际上不太可能。

  3,物业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基础上的。

      如果说物业是市场化的,那么就应该由居民来自己定价和选择物业公司。有人可能会说居民定价会低。这就是市场化,物业服务说白了就像保姆一样,哪有保姆自己给自己定工资的?不可能保姆说我要一万,我要两万雇主就要支付一万两万。这不很可笑吗?你觉得低,亏了,那你可以离开呀,居民没有强迫你留下服务。而现在就是这种可笑荒诞的状态,物业赖着不走,自己定收费标准。低收入家庭有可能生活本身就很困难,还要支付这不合理强加的所谓服务。自己都生活困难了,家里难道还要强加雇个保姆吗?所以目前的物业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框架下的。

      4,物业缺乏有效监管和制约。居民投诉无门,维权成本大。现有法规偏向物业公司,不利居民利益。

     没有几个居民能说清楚物业由哪个部门监管。即使投诉也毫无用处。回复就是让居民个人去申请成立业委会去和物业协商。而这个问题在上面2中已经说了,不可能实现。这就是目前症结所在。物业处于缺乏监管制约,自我独霸的状态。

       综上,只有由政府的社区街道管理才能解决。所需费用经过科学合理计算,加入居民水(电或煤气)中,或者单独收取。雇人打扫卫生或交由环卫部门。这样既减轻了居民负担,又可以给没有工作的困难人群提供公益岗位,体现政府温暖。而不应是目前这种私人盈利的物业模式。




如果你想与物业公司搏一搏,那就要认真的应诉,这里建议从程序与实体上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先提“管辖权异议”申请,争取应诉时间。

从你收到法院送达的诉状到开庭顶多20天至一个月的时间,较为仓促,难以做好充分准备。

为此,当你收到诉状之日,直接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要求将该案移送其他法院审理。

只要你提交,该案就会暂停实体审理,法院会先审查其到底有无管辖权。

如果认为你的异议成立,就会将该案件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开庭时间由新法院另行通知。

如果驳回你的申请,你可以直接上诉至中院,无需缴纳上诉费。如此,该案的再次开庭就可能遥遥无期,你就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了!


当然,这只是合理利用程序为自己争取时间而已,但是也向物业公司表明了态度:

你并非他们眼中无理拒交的刁民,而是一位懂法用法的优秀业主。


二、了解诉讼程序,恶补相关物业法规,准备答辩状,全方位收集证据。

物业在与业主的诉讼中总能占据压倒性的优势,原因是多方面的。要想实现逆袭,变被动为主动,你必须做好全面的准备。利用争取到的时间:


1、你要了解开庭审理的程序,知道原被告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发言、答辩、举证质证的先后次序,遵守法庭纪律。

2、你要通晓相关物业法规,懂得抓住案件的焦点,切忌信口开河,盲目发言。

3、准备一份严谨的答辩状(副本两份),将物业的不作为论述清楚。

注意,你的答辩中不可出现物业服务有“瑕疵”这个字眼,所谓“瑕疵”,那是美玉的斑点而已。用这个字眼,恰好说明物业的服务总体是好的,只需在小的细节做改进,这不是印证了物业公司的观点吗?

4、证据收集方面,这是决定本案胜败的关键因素,可以采用照片,影像,证人证言,报纸媒体的关于本小区物业服务的负面报道等等形式。

但需要注意的是,你必须要保证在采集上述证据过程中的合法性。


三、开庭举证质证过程。

1、对物业公司举证的证据进行全方位的质证。

重点质证物业方提交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合同)的有效性。

例如有无业主大会的决议,是否存在违反法规的约定等等。

此外注意对方是否提交了价格部门的收费许可。


2、最大限度的提交证据证实你自身的主张。

物业不作为,这是个含糊的表达,你要通过证据证明其在:

维护小区秩序、维护小区环境、维护共用设施设备及综合管理方面全部存在相关问题或重大过失,以致于构成了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完全根本违约。

或者,因物业的不作为,致使你个人的人身及财产受到了相关的侵害。


要证明这一点很难,这个举证负担相对非常沉重。

但你必须去做,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现场调查。


四、其他注意问题。

你可在答辩状中或开庭辩论过程中提出以下相关抗辩意见:

1、物业公司未履行业委会督促程序及书面催交程序,而是直接将你起诉至法院,此举违反了

《物业管理条例》第67条以及最高法《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因此要求驳回物业公司的起诉。


2、如果物业方诉求的物业费超过2年(最新规定是3年)诉讼时效,你必须在答辩中提出要求:

对于超出诉讼时效范围内的诉权不予支持。




物业这种职业,不应交由赢利公司去做,应是政府下属的服务类不赢利机构来承担,还能安排些低收入困难人囗替地方政府减轻负担,让业主减轻高物业费负担




当前不遵守规则的物业,应该退出历史舞台,还业主的自主支配权,业主巨资购房为何要接受物业的剥削与所谓的管理呢,而且还是让业主心烦的物业...




物业是开发商强行安插入驻小区的,没有得到全体业主的许可,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属于"三不管"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没有服务意识,长期逍遥法外。

物业的本质是强买强卖,非法经营。物业属于强制消费不得人心。取消物业刻不容缓!取消物业天下太平!







坚决不交物业费。把物业公司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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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标签:不作为   居民   物业   管辖权   议题   煤气   证据   业主   法院   负担   街道   部门   小区   时间   程序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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