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真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吗?

刚刚遇到一个87岁的老人在小区里走步,我问她还自己做饭吗,她说当然是自己做饭,因为是自己一个人居住,里里外外的都是自己一个人打理,星期天儿子回来可以帮她拖拖地。她说一个居住惯了,如果孩子们回来住,睡觉时间不一样,反而会影响她的生活。我说你这么大岁数了万一有个什么事,身边没个人怎么办,她说这个问题早就想好了,万一有什么不测就赶紧走,不要瘫在床上不能自理了,如果那样的话自己受罪不说,还给家人造成负担。她说她的老伙伴们都是这样想的。谁也不愿意那样子的活法!




题目所说的是老年人吧?“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话用在不能自理的老人身上,不是那么恰当吧,老人本身不能自理了,老人明白不糊涂的情况下,他她也不想拖累儿女,不希望自己活着。

但是,一般情况下,人老了几乎都有些糊涂了,而且老人即使是长期不能自理,但是老人还是活着,谁也不能剥夺老人活着的权利。所说的好死不如赖活着,并不是老人所愿。


这时儿女们还是要尽力伺候老人吧,或者雇保姆来伺候老人,或者兄弟姐妹轮班伺候老人,总不能老人还活着就让老人去死吧。

老人过去生养儿女,拉扯儿女长大也是不容易。儿女们这时,就应该是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时候了,还是好好善待父母吧。


谁都有老的那一天,对于老父母来说,儿女要多多尽孝才是,给自己儿女做一个榜样来,一辈传一辈将来自己老了,自己的儿女也能对自己有份孝心的。

题目用“好死不如赖活着”来形容老人是不恰当的,老人这时候只能“赖活着”了只要老人还有一口气,我们做儿女的就有义务赡养老人,直到老人自然的生命终止,这才是儿女应该做到的。




听过那个什么喝金的外国人类吗?

残疾人的程度很少超过他。

他的幻想经过金钱的操控下,几乎成神。

人,普通的人,谁都不愿意死!因为这个世界充满太多的不确定性,运气,机遇,希望。

每一天都有一个新希望,谁又会愿意在希望中破灭?

能活,就活!相信明天!




没有质量的生活,不如早点解脱,这是我的观点。




在自然界的动物如果失去了捕猎的能力,就将面临死亡。人类不同于动物,人类有聪明的智慧,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解决部分丧失的功能。我们都知道残疾人由于部分功能失去,但并没有影响其正常的生活。甚至还可以参加工作。而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人,除了还有生命体征,其他功能基本失去。如果没有外部的营养输入,生命将终结。这样的好死不如赖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赖活的意思不是这样理解的,是对那些忍受屈辱的人,所处的生存状态。一个完全不能自理的人,根本就不是生活,充其量就是维持生命体征而已。人类社会有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只要个体生命没有被确定死亡,就需要维持下去。这和社会意义上的活着已经没有关系了。




人活到不能自理的时候,如果有孝顺的儿女还好,否则,就没有什么尊严可讲了。尤其现在都是独生子女,他们本身工作和生活压力就很大,要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还要兼顾四位老人,就是有心也难周全。人老了一但失去了自理能力,无论是老人自己还是子女,都是一件非常艰难煎熬和痛苦的事情。对于经济条件困难又去不了养老院,也请不起保姆,又失去另一半的老人,老年生活会更加凄凉,根本谈不上什么生活质量和尊严。

活着,不能只追求生命的长度,却忽略了它的宽度。

我到了那时候,如果国家还没有实施安乐死,我就会自行解决,绝不能为了苟活而增加自己和家人的痛苦,只求那种情况来的不要太突然,让我措手不及……




人的生死都是有定数的,无论相信不相信,老话说:生有时,死有地,一个人的阳寿未到,无论遇到什么事儿,都会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对于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他的痛苦和家人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遥无可期,病痛的折磨让病人生不如死,毫无尊严可讲,也给家人带来无尽的麻烦和沉重负担。所说没质量的活,不如有尊严的死更为好,往往,这种事儿都不是认为所及,听天由命,阎王让你三更死,绝不留你到五更,信不信由你。




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须然是活受罪,但生命可贵,还是尽人事,听天命較好。




反正治不了,不如痛快死。

但人的求生欲,以及夲人难以自主,又无奈煎熬着…




我自己觉得,如果长期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磨难。说句难听的话,还不如死了好。

2011年中秋节前,七十四岁的岳父,因为身患结肠癌术后转移到肝部,形成了小碗大的肿瘤组织。临终前因为肿瘤破裂,内脏大出血而去世。从此和相依为命四十多年的岳母,阴阳两隔了。

安葬了岳父之后,岳母的养老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在五个子女中,大姨子就嫁在本村,两家相距不到百米。

两个小舅子,一个在前院,一个在本院。只有我老婆和小姨子,一个在县城里,一个在省城。相距都较远。

两个小舅子意见完全一致:老人生养了五个子女。五家都必须轮流赡养。一家一个月,从大姨子家开始。

大姨子表示反对。理由有两点:

一是父亲生病住院治疗时,实际花费是她出了两成(我花了五成,小姨子花了三成)。儿子们一分钱都没有出(住院报销的费用,两个儿子分享了);

二是老人的家产,两个儿子一人一半瓜分了。女儿们没份儿。有鉴于此,因此她认为老人应该是儿子们轮流赡养。女儿们随心就是了。

我认为赡养老人,与分不分家产无关。都得管。最后是岳母痛哭了一场之后,这才接受了轮流赡养的提法。第二个月,老婆就又是请假,又是雇人。折腾了一个月。总算是过去了。

轮到小姨子的时候,她在省城做小买卖。那个租来的摊位一年几十万。回来伺候,损失巨大。因此她和两个哥哥商量,能不能自己出钱,雇他们帮忙照料母亲?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终于成交了。这下我明白了——之所以不同意调整伺候的时间到学校里放假的那两个月,原来是想要钱!明着说,不就是了?

所以第二年的时候,我们也比照小姨子的费用,交给了他们兄弟两个。然后抽空去探望探望,给岳母点儿钱,还有她爱吃的东西。

到了第三年,岳母因为腿疼,就不下床活动了。结果是卧床半年后,平时又没有人陪伴聊天。语言功能严重退化。到了年底,基本上就不能正常交流了。连人也不认识了,偶尔也会发出叫“妈”的声音。

此后的六年里,除了吃喝拉撒之外,基本上就和植物人没有多少区别了。每次我和老婆买上好吃的,去看望和喂她的时候,都得小心一些。防止咬了手指头:吃的时候,狼吞虎咽……

在回来的路上,我和老婆说,我终于明白,你妈为什么去年从炕上滚下来,自己爬到大街上了……

2020年元旦那天,岳母在孤独中,被发现去世了。享年八十三岁。她生命中最后的八年,我认为是黑暗的。至少最后的六年,活得没有任何的生活质量。

你们还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吗”?我是不赞成这个说法的。如果没有生活质量地苟活,远不如自行了断。

虽然在岳母岀殡的当天,老婆的舅舅们朝两个外甥子出了一顿恶气。但是人已经去世了,再“作主”也于事无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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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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