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哥前儿媳带父母去看望大衣哥朱之文,是想求复合吗?

讲讲定,不行的话,赔偿亚男精神损失费和玩弄费等等,多提到清单上。




我觉得,不管大衣哥前儿媳还是后儿媳是带父母还是带其他人去看望大衣哥,也不管是想复合还是有其他意图都是人家的私事,有必要整天盯着去讨论来讨论去吗?有这个精力多去关注一下那些为国为民默默做出巨大贡献的科研工作者,人民解放军,武警…行不?大衣哥前儿媳就是复合与否对国家对我们有啥影响吗?还是让我们多为那些国家和人民的功臣,守卫者,建设者…多关注,点赞,加油才是正道。




对于大衣哥一家子的事,个人觉得:不管他们的目的和动机如何,作为吃瓜群体而言,应泡上一壶好茶和适量的瓜子观看他们的表演就行了。[笑哭][笑哭][笑哭][偷笑]




1.没协议离婚,亚楠还是老朱的儿媳妇。说前儿媳表述不准确。

2.朱之文明知小伟不够法定结婚年龄,牵强与够结婚年龄的亚楠结婚,无视婚姻大法,已形成骗婚。应追究主婚人法律责任。

3.理论上没签离婚协议前,老朱急于想给儿子再婚。涉嫌重婚。给全国的不够结婚年龄的青年人做了个恶劣的列子。有钱也不能无视婚姻大法。奉劝老朱,今后做事要三思。




这是人家的私事,别人最好不要八卦人家的事,年轻人分分合合闹点矛盾很正常。




吃饱了撑的,关心这些人的家事,一地鸡毛乱窜的。有时间想想怎么多挣点钱,把自已日子过好。实在爱八卦,就去街头墙根下跟大妈唠磕去,还能挑个事看个热闹。




因为朱之文的公子朱小伟还未到结婚年龄,他和陈亚楠的婚事,说白了就是个男女同居而已,各人对对方谈不到什么应尽的法律责任或者义务。觉得对方顺眼,就接着同居,觉得活不下去了,一拍两散就行,谁也不用对谁负责,因为同居不但两个当事人同意,双方家长也是大力支持的,而且为了他们同居还大摆筵席。

现在,因多种原因同居不下去了,分开就行了,任何一方都没有必要死缠硬磨下去,。两个人都还小,赶紧去找自己的幸福即可。朱小伟才十几岁,心智不成熟,大衣哥就急着让他去享受人生,实在是有点操之过急,弄成这样,为人之父应该惭愧。

陈亚楠再赴朱楼村,无论处于什么目的,都没有必要苛责,因为她也是此次同居事件的受害者,和一个不爱的人同居,结果被众多网络关注者搞的名誉扫地,恐怕一辈子都会留下阴影。

事已至此,复合恐怕难上加难,倒不如早做打算,另觅佳偶。




陈亚楠可能是想向大衣朱要求赔偿青春精神损失费?




陈亚男带父毌看大衣哥朱之文不讲人情,连召呼没打,小单就不在家,自古一句老话有手不打上门客,不关有件么天天事旣然来了,应该看看陈家父母怎么说止事,给了陈家一个下马尾所以站3一会饭也没吃就走人啦,在恾也不能样做事,,这分絲比亲家母和儿媳重要,这下子大家看出朱之文厚到,老实,仁凭是什么!




谢谢邀请。请不要给我推送这样的八卦问题,他家的事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不想关心也不想看到。烦烦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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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标签:儿媳   列子   大衣   马尾   人民解放军   亲家母   主婚人   父母   目的   精神损失费   私事   大法   法律责任   年龄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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