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二娘做人肉包子,为什么吃饭的客人没感觉到口味不对?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看看武松怎么发现是人肉的。

书中写:武松取一个拍开看了,叫道:“酒家,这馒头是人肉的,是狗肉的?”那妇人嘻嘻笑道:“客官,休要取笑。清平世界,荡荡乾坤,那里有人肉的馒头,狗肉的滋味。我家馒头积祖是黄牛的。”武松道:“我从来走江湖上,多听得人说道: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那妇人道:“客官,那得这话?这是你自捏出来的。”武松道:“我见这馒头馅内有几根毛——一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以此疑忌。”

看看,武松之所以能够识破,主要是2点。



第一,武松早就听说过孙二娘这处店铺,是江湖有名的黑店。

如果不是听过这家黑店杀人卖包子,武松说不定也变包子了,毕竟鲁智深武功这么高都被放倒了。

第二,孙二娘这伙人做人肉包子水平不够,让武松竟然吃出几根阴毛。

大家可能不知道,人类的阴毛是比较特殊的,其他任何动物没有类似样子的毛。

如果是混入几根头发,还可以说是狗毛、猪鬃之类,但这种阴毛就是人类独有。

所以武松一眼就识破了,知道这是人肉包子。




张青和孙二娘一伙,其实是丧心病狂的歹徒。

张青自己说:城里怎地住得,只得依旧来此间盖些草屋,卖酒为生;实是只等客商过住,有那些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小人每日也挑些去村里卖。如此度日。




大家看看,一般黑店是谋财害命,将客人弄死了以后抢走财物。

张青孙二娘比普通黑店还要狠毒,抢走了财物不算,连尸体都不浪费,做成人肉包子。

其实,你就去村里买些肉,又能花几个钱?




那么,为什么孙二娘卖了这么久人肉包子,没有被人发现呢?

第一,他们酒店位置比较偏僻。

这个大树坡酒店,只是大道上面的一家乡间酒店,很不起眼。

这就类似于公路旁边的小饭馆,远离城镇,甚至远离村子。平时除了来往司机以外,也没什么人注意这种小饭店。

古人很少长距离旅行,也只有武松这样的发配囚犯、上任的官吏、做生意的商人、僧道、走江湖卖艺或者妓女等极少数人。

那么,能够在孙二娘酒店吃饭的人也不多,即便有人突然失踪了,一般人也怀疑不到这里来。




第二,他们的手法比较隐蔽。

孙二娘他们动手都是仔细选择的,不是见谁都下手。一般是选择携带盘缠多的,瞅准了没有其他客人,这才下蒙汗药。

杀完人以后,不但财物和衣服都处理掉,连尸体都做包子了。

这种犯罪手法隐蔽,但是也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者,就算包青天来了也未必知道是怎么回事。




第三,普通人哪里分辨出人肉和牛肉。

孙二娘一伙很狡诈的,并不是一味把人肉当作某一种肉卖:这个鸟大汉却也会戏弄老娘!这等肥胖,好做黄牛肉卖。那两个瘦蛮子只好做水牛肉卖。扛进去先开剥这厮用!

看看,比较魁梧肥胖的武松,荣幸地被当作比较好吃的黄牛肉。

两个差役身上没肉,只能被当作水牛肉卖。

这说明为了避免食客怀疑,孙二娘一伙还是有区别卖人肉的,防止被人识破。

其实,宋代民间吃牛肉极少,因为耕牛是重要的劳动工具,虽然一段时期官府允许杀牛,但杀得也非常少。

所以,大部分食客也是偶尔吃吃牛肉,而且他们绝对没吃过人肉,当然分辨不出来。

试问,现在给看文章的诸位吃几个人肉包子,你能知道这是人肉?

刘备这么聪明的人,猎户刘安杀了妻子将人肉给他吃,刘备也只认为是狼肉而已。




其实,孙二娘这一伙也够了,连基本食品安全意识都没有,做包子都能搞出几根阴毛来。

就算这是牛肉包子,武松一吃发现有几根人的阴毛,恐怕直接掀桌子、砸板凳,大闹一场了。



太他吗不专业了!做人肉包子都不专业!




人吃人这种事情,根据传说是有的,发生这种事情,背景都比较特殊。有的是灾荒年份,人饿被逼无奈。有的是生啖熟煮仇人,发泄怨恨。

一般情况下,人是不会吃人的,因为,多数人认为,人是有灵魂的,因果报应不爽,吃人将来下地狱,阎王会算老帐。所以,人一般不吃人,一般人都没有吃过人肉。人不吃人,有谁能知道人肉的滋味呢?

古代人吃肉,特别是穷乡僻壤之地,少吃家禽畜猪,多吃山林野味。野味众多味杂,人为充饥而食之,遑不必多想哩。

《水浒传》里,孙二娘做人肉包子,一般的客人,都没有吃过人,不知道人肉的味道。孙二娘开店,为了生意好,包子馅里会加很多佐料,能起到遮掩异味的效果。所以,没有什么人,对包子人肉馅,有所怀疑。

武松发配孟州,经过十字坡,孙二娘小店里,人肉包子尝一尝。任武松行走江湖多年,经历丰富,武松吃人肉包子,他也没有感觉到口味不对。武松感觉不对的原因,是因为发现包子里有人体私部毛发,才知道的,否则就没有后续故事了。

头条问题,千奇百怪,胡说几句,谨作搪塞。就这吧!




孙二娘卖的是真牛肉,并没有卖人肉包子,因而,客人吃的就是真牛肉,肯定不会感到口味不对。

但是,《水浒传》中又千真万确地说:“实是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难道过往客商都是卖牛的,孙二娘杀了人,然后把他们的牛宰了牛肉包子?

这其中,大有蹊跷,否则,为何吃饭的客人没有感觉到口味不对?究竟为什么,且容我徐徐道来。



先从朱贵卖羓子说起

林冲雪夜上梁山,在梁山对岸的酒店里遇到了朱贵。旱地忽律朱贵也是一个开黑店,以蒙汗药谋杀客人,肥的点灯,瘦的卖肉。但是,朱贵并没有把人肉当做牛肉卖,而是“将精肉片为羓子”。

什么是“羓子”?羓,是一种名贵的羊,羓子,就是羊肉干。羊肉的膻味很重,假如孙二娘的牛肉都被客人吃出了味道,朱贵的“羓子”又如何卖得出去呢?

其实,“羓子”隐藏的是死去了的朱标。朱标生于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这一年干支乙未,朱标就是属羊的。《水浒传》隐藏的核心故事就是靖难之役,此时,朱标已死去多年,当然成了“羓子”了。

这样讲是不是很牵强呢?读书论书,同样不能凭“孤证”下结论,得找出旁证来。就在林冲遇朱贵的这段故事中,施耐庵有这样的描写:

林冲看那人时,头戴深檐暖帽,身穿貂鼠皮袄,脚着一双獐皮窄靿靴,身材长大,貌相魁宏,双拳骨脸,三叉黄须,只把头来摸着看雪。



这段描写中,暗藏了明朝的三个皇帝:獐皮之獐,即朱元璋之璋,貂鼠之鼠,则是朱棣的属相,低着头了摸雪之雪,就是建文帝。加上“羓子”,这一家涉及靖难之役的人物悉数登场了。

其实,早在“洪太尉误走妖魔”这回书中,这四个人物已经同场亮相。洪太尉,其实就是朱洪武,在龙虎山上遇见的白额锦毛虎,就是燕王朱棣,这个隐喻要与清风山三个寨主对看,锦毛虎就是燕顺,此人与王英、郑天寿合起来就是“燕王英武真天授”。“燕王英武”四个字,出自《明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

锦毛虎走后,又是雪花大蛇出来。这条雪花大蛇,说的是出生于丁巳蛇年大雪节的朱允炆。



从龙虎山下来的第二天,伏魔之殿大门上又出现了朱标:“正面两扇朱红隔子,门上使着肐膊大锁锁着,交叉上面贴着十数道封皮,封皮上又是重重迭迭使着朱印”。这些使者朱印的封皮,总共八九道,就是朱重八、赵九重。而朱印是朱家皇帝的印信,就是“洪(红)信”、“皇(黄)信”。朱印以朱膘钤印,丧门剑客镇三山黄信暗藏的是被剥夺了皇帝尊号的朱标。

从这些文本信息来理解,《水浒传》中的生肖以及家畜家禽都是有隐喻的。因此,孙二娘以人肉做牛肉卖,与朱贵把人肉制成“羓子”,都是暗藏的历史人物。

朱贵卖羓子隐藏的是朱标,孙二娘卖人肉包子,又是什么隐喻呢?



张青为何挑了一担柴进店

武松识破了孙二娘的奸谋,迅速将她制服,母夜叉当即“杀猪也似叫将起来”。注意,此处出现了“猪”。正当孙二娘求饶之时,张青“挑一担柴,歇在门首”。

短短的几行文字中,施耐庵就隐伏了与卖牛肉有关的两段历史。首先说“柴”,这个“柴”暗指的是属牛的柴宗训,然后是朱洪武家的二代皇子,朱元璋的儿子们都是“木字辈”。朱洪武为了应天承运,以“金木水火土”给子孙们确定了辈分,朱棣就是木字辈的典型。

孙二娘发出杀猪般的嚎叫,说的是属猪的赵匡胤兄弟夺了属牛的柴宗训皇位,这就是《水浒传》中的一处杀牛、卖牛肉隐喻。细读原著,柴大官人庄上是从来不吃牛肉的。

“猪”又谐音“朱”,当然说的是朱家的事。那么,朱家又是哪个人属牛呢?这个疑问咱们下文再讲。



《水浒传》中暗藏了北宋速亡的“强媒硬保、虚钱实契”,也就是“宋金海上之盟”,联合金国夹攻辽国。这层隐喻散落在“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两打曾头市等故事中。比如,鲁达打死的是一个杀猪卖猪肉的屠户,他是“狗一般的人”。

《水浒传》中真正的镇关西是童贯,童贯是“宋金海上之盟”的始作俑者之一,这个盟约灭掉了辽国,大宋也被“赶打出来”,葬送半壁江山。狗,暗喻的是属狗的宋徽宗,童贯就是“狗一般的人”。狗一般的人杀猪卖猪肉,岂不就是出卖赵匡胤、赵光义的祖业吗?

杨志在东京卖刀杀牛二,同样是隐喻了辽国的灭亡。牛二,其实是辽国的萧太后。萧燕燕与柴宗训同庚,都是属牛的。二,为阴数,牛二既是柴宗训,又是萧燕燕的隐喻符码。

因此,孙二娘杀人,把人肉当做牛肉卖,其实就是一种隐喻寓意,绝不是真的卖人肉包子。如此,客人还能吃出人肉味吗?



牛在《水浒传》中隐藏着难以置信的玄机

“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故事中,张天师被写成了骑在黄牛背山横吹铁笛的牧童。这一笔,寓意简直太深刻了。

这个张天师是宋徽宗时期穿越过去的虚靖先生,《嗣汉张天师世家》中说,虚靖先生九岁嗣教,十一岁时奉诏赴阙,以雷法杀死了盐池怪蛟。虚靖先生曾经应宋徽宗之诏,在皇宫内廷设罗天大醮。这样的形象,原本十分契合《水浒传》中张天师。但是,虚靖先生却从来没有做过牧童。朱洪武少年时,却是做过放牛娃的。

因此,“牛”就与朱元璋对上了,黄牛其实也是“皇牛”。杀牛,意味着朱棣反了朱洪武立孙子做皇帝。然而,朱洪武虽然做过放牛娃,却没有那般闲情骑在皇牛背上横吹铁笛。

后来的故事中,黄门山有铁笛仙马麟,这就照应了黄牛背山横吹铁笛的虚靖先生,也就是朱洪武。这是什么样的隐喻玄机呢?



麟,就是麒麟,郑和下西洋曾经带回一只长颈鹿,朱棣以为这就是天降祥瑞的麒麟。故此,书中的麒麟,包括“北海玉麒麟”,玉麒麟卢俊义隐喻之一就是朱棣。比如卢俊义“目炯双瞳,眉分八字,身躯九尺如银。威风凛凛,仪表似天神”,这几句话中,也暗藏着朱重八、朱棣。《明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中,这样描述朱棣的容貌:“龙颜天表,凤姿日章,重瞳隆准,太平天子也”。燕王岂不就是“重瞳、仪表似天神”吗?卢俊义推着太平车上梁山,玉麒麟果然是“太平天子”。

古代神话中,麒麟是牛与龙交配所产的四灵之一。马麟,其实是牛以马替,马与龙只诞龙马。故此,铁笛仙马麟,暗藏着朱棣的身世,也就是朱棣是一个属牛的女人与朱元璋生下的皇子。

如此,《水浒传》中不断写杀牛吃牛肉就有多重隐喻了。赵宋家得的是柴宗训的江山,当然是吃牛肉了。朱洪武牧牛,是放牛娃做了皇帝,还是吃牛肉。而朱棣的身世之谜,同样是大明王朝吃牛肉,把人肉当成了牛肉。



那么,朱棣的生母究竟是谁,我在此提出这样的疑问,敬请历史学者们祥加考证。




读过水浒传的朋友,都应该知道一个人,这个人没有露过脸,但是武松却穿了他的衣服,拿着他的护照,用着他的双刀,这个人就是一个行脚僧人。被孙二娘给害死了,按理说,一个出家的僧人,与世无争,为什么会死在一个女人之手?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据野史记载,这个头陀是个披着僧人衣服的强盗,为啥说他是杀人越货的强盗?你看他胸前的串珠,是用人头骨做成的,这样的人能是出家人吗?这个人武功高强,善使双刀,江湖人称玉面韦陀王锡正。

这个人是个老江湖了,有一次他在十字坡点了10盘包子,刚吃了一个,他就发觉不对劲,因为他的一生杀人无数,饿了的时候也吃人肉,就如同黑旋风李逵一样,他拿起包子仔细的闻了闻,对,就是自己熟悉的味道 ,可是他今天不想吃人肉,他想吃牛肉包子,店家这是挂牛头卖人肉,王锡正本来就是火爆脾气,他哪能忍受的了别人的欺骗。

于是他大步流星地来到了前台,找到了孙二娘就开始理论,孙二娘抱着好汉不吃眼前亏,说了无数的软话,抛了好几百个媚眼,送出了一堆银子,这是才算是摆平。

孙二娘既然号称是母夜叉,看来也不是等闲之辈,她越想越窝囊,凭本事自己打不过他,难道就不能智取吗?

于是孙二娘提着一壶酒,敞开了胸怀,千娇百媚的来到王锡正的身边,假情假意的陪着她喝酒,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王锡正也不例外,就这样,他被孙二娘连灌了三大碗蒙汗酒,然后就不省人事了。

接下来,那就是包包子了,但是从这以后,孙二娘立下了一个规矩,凡是发现包子不对劲,当场剁翻,就地取材。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必删)




这是小说,这是小说中的情节,至于能不能吃出人肉味那是作者的编排,吃出也好吃不出也好,还不是作者说了算。至于人肉是什么味,只有吃过的才能知道,我们这些读者,看出毛病,只能是瞎猜,谁也不能把死了几百年的作者挖出来进行采访吧。




孙二娘真的卖人肉包子的话,一定不是纯人肉的,一定会混杂牛肉或羊肉,而名为牛肉包或羊肉包。从古自今谁知道人肉是什么特色的味?吃草牛羊的肉味鲜美是都知道的,何况吃粮吃鱼肉人的肉呢?肯定不会比牛羊差,若混以牛羊肉,人肉包则带有牛羊味,又比牛羊肉包好吃,人又不知人肉啥昧,好吃就行了,谁会去计较?要是纯人肉,不含牛羊肉,没有牛羊肉味,若客人问是什么肉,不好回答,也易使客人犯疑。所以别听小说说的纯人肉包之说,孙二娘又不傻,不会犯这错。




这个问题要看怎么说,不是吃饭的客人尝不出什么是牛肉、什么是人肉。问题是普通的客人就是吃出了人肉,他敢说吗?还不是只有快点结账走人。能从孙二娘的客店里活着走出来,已是万幸,谁还敢当场揭穿,自找麻烦。只有武松这样的好汉,凭自己的一身武艺,连吊睛白额大虫都不怕的人,敢和她叫板外,谁有这个胆量。因此我认为不是客人吃不出来,是吃出来了敢不敢说的问题。




感觉不对味的第二天也就成包子了[抠鼻]肉包子还能分出什么肉馅的[捂脸]要是真能分出来,就不会有那么多以次充好,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了。地沟油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能分出来么!当然没问题,看到的时候都能分出来,加了调料,重口味盖住原来的味道就不好分辨了,再剁好了,然后包起来,看是看不出来的,能不能吃出来,应该没有人能吃出来。本来开店的地方就和一般地方不同,来的人不多,而且还需要货源,客人也是原料,第二天就包上了,还在乎味道不对么[捂脸]




武松在在发配的路上经过十字坡,在孙二娘的包子店吃包子,却在包子里吃出几跟阴毛,武松要杀孙二娘,幸好张青赶到,和武松化敌为友,烧了包子店一起出走梁山。

孙二娘把人肉包子说成是牛肉包,难道宋朝人没吃过牛肉吗?为啥一直没被发现呢?

在宋朝大多数人还真的分不清牛肉和人肉的味道,因为宋朝有法律规定是不可以随便宰杀牛的。所以平常能吃上牛肉的人很少的。史料记载的包拯巧断牛舌案,就是依据禁杀耕牛的法规来破案的。那么孙二娘卖牛肉包子不也犯法吗?当然犯法了,不过能吃出包子馅不正并提出质疑的基本上都变成第二天的包子馅了直到遇上了武松。我认为孙二娘一直做人肉馅包子没事发的原因有:

人肉包子馅被其它调料所覆盖

孙二娘用人肉馅做包子其目的是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在加入人肉前肯定也是做过多次实验的。就像几年前报道的用纸箱粉碎充当包子馅一样,没有暗访和爆内幕顾客是很难发现的,你吃过纸箱馅包子吗?

十字坡位置特殊,消费群体大为路过的外乡人,很少有本地人消费。

不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开店做生意都是往人多的地方去,而孙二娘的包子店却位置偏僻远离村镇基本上接待的都是一次性的客户。如江湖艺人,过往商人,赶考举人,发配犯人等。就像我们现在国道旁的路边店一样专门服务过往司机的。

法律监管缺失的古代,就算顾客吃出不对劲也是忍了。

古代没有110,出门在外谁也不想惹事,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吗,强龙不压地头蛇,并且哪儿来那么多强龙啊,离开自己的一亩三份地大都是能忍则忍。近代网络还未兴起之前,不是也有一些人在景区,景点被黑吗?如某地大虾,某地雪乡等,更甚者在古代。

宋代时期法律规定禁止宰杀耕牛,把人肉说成牛肉可以蒙混过关。

宋朝非常重视农业,耕牛算是农家的重要劳力,所以朝廷颁布了一律例不准私自宰杀耕牛若杀了一律按死罪论处,这也是为了保证生产力的一项措施。从此可以看出宋朝普通人很难吃到牛肉,所以人肉牛肉还是傻傻的分不清的。

总之孙二娘一伙很狡猾做事也很圆滑,人肉包子也是看人下菜碟的,直到遇上武松犯了一个低级的错误把人体的阴毛都没弄干净一齐给包上了,又碰上了不怕事儿的武松这回翻车了。




孙二娘肯定有自己的独家秘法,去腥的佐料,再者也不是所有人都得吃人肉包子。能吃人肉包子的基本也就是下次的包子馅了,有暴露风险,这人也就活不成了。

孙二娘的店我分析不可能都是人肉,肯定也有做门面的鲜肉,好牛羊猪肉,张青有原则只杀贪官和为富不仁之流。

大树十字坡那么多过往客商,也不是每人都要被杀,被杀的只是坏人。既然是坏人就算吃了人肉包子,也得死,消息自然传不到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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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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