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如果最后被害者家属谅解没判死刑,他会真心悔过吗?

我的一个战友,就因为死刑犯的眼泪,最终丢掉了自己女儿的一条命。下面,我将这件事情给大家讲一下,用这个真实的案子说明一下:很多死刑犯的眼泪,简直就是鳄鱼的眼泪,丝毫就不值得人同情。至于表现出来的什么悔过以及求原谅,基本上都是源于对死刑的恐惧而出现的表演。

我的这个武警战友,转业回来以后,到了地方当上了一名光荣的警察。他在一次行动当中,抓到了一个年仅20岁的小伙子,那个小伙子贩卖害人的玩意儿,而且数量比较大,在当时可以说是妥妥的死刑。

但是这名战友,当时也是二十几岁的年纪,刚刚参加警察的工作。看见小伙子比较年轻,加上那个小伙子被抓以后,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又是磕头又是悔过的,于是这名战友就动了恻隐之心,四处收集材料,不仅将他定性为主动交代坦积极坦白,还尽量将他定性为初次从犯,又是让他交代线索深挖什么的,总之就是用尽了一切手段替他求情,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战友的努力下,这名年仅20岁的小伙子,被判处了死缓,捡回了一条小命。

在这个小伙子服刑期间,我战友还经常去看他,还为他买过衣服。差不多过了18年左右,那小伙子就出来了。结果不到一个月,这名小伙子因为受不了社会的歧视以及适应不了新的环境,居然产生了报复的念头。后来,居然跟踪我这个战友,并残忍的杀害了我战友的女儿以及一个无辜的邻居。

所以,对于那些穷凶极恶的人,就该施以极刑。毕竟在我国,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里面,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对于一些穷凶极恶的人,我们不应该同情,就应该让他受到法律的严惩。




个人认为:杀人犯心里己经埋下了仇恨,对死刑判决在所难免。求生愿望是有与绝望并存。家属愿凉死刑犯,没判死刑。死刑犯也不会真心悔过,心里的阴影始终存在,死刑变无期徒刑也是没有任何希望,只能活着。




杀人犯:要分情况,有多种多样的,自卫、反杀、激情、予谋、仇杀,等等等等。有的前面刚杀过人就后悔了。那就有一种人,我叫它坏人、这样的人永远都不会悔过,像这样的人如果杀了人,就算被害家属收了钱,谅解了也得枪毙,或者无期永远不要让它出来,或者就是放狼归山(只能说是狼、因为安不配为虎),危害社会。




这个问题必须一分为二的看:

一、有的犯人经过改造后,能真心实意的悔过。这类犯人平素为人不过份,也从无主观故意,之所以杀人多半出于一时冲动或防卫过当造成,犯罪后他本身也在悔恨当中,这类人经教育改造后能重新作人。

二、有一部分犯罪分子,把坐牢当资本。他们在牢里从不认真改造,不认罪不悔罪,一旦释放后他会变本加厉的为非作歹,打击报复他人。他们习惯了不是仇恨社会,就是与人为恶。在他们看来,所有的错都在对方,对方家属的谅解是因为他自己有愧,因此对这些人的宽大只能是养虎为患,助纣为虐。

三、建议我们的司法机关在考虑给死刑犯减刑时一定要认真调查,深入研究,别让假象迷惑了双眼。

感谢你的阅读。个人观点,不对处请批评。(图片来自网络,介绍的是鄂州市普法宣传瞬间)









感谢邀请!关于杀人犯也要分什么样的杀人犯。有生性毒辣,良心眠灭蓄意杀人的,有的是本性不坏一时冲动杀人的,还有的是过失杀人的。前者就是原凉他他也不会大彻大悟真心悔过的。后两者要是原凉他,大概率会真心悔过的。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杀人犯如果是过失杀人,那么他有可能是个善良的人,他也不想这样的结果,这是个意外,不管被害者的家人,原不原谅他,他心里一直都是自责的,当然是真心悔过。




谢谢平台邀请。

首先这个问题须这样分析,若杀人犯受到被害者家属的谅解,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被害者很大可能是有错在先,杀人犯也极有可能是失手杀了人。

若杀人犯存在过失致人死亡,即使得不到被害者家属谅解,法院有确凿证据证明是过失杀人,那定当采信,也会从轻判处杀人者的,例如,见义勇为时的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当然,从轻要争取到被害者家属谅解,须作出民事赔偿。


不然,被害者亲属咋会谅解一个杀人犯呢?

轻易原谅杀人者,就不能告慰被害者,亲属对这是头脑清醒的。

还有一种可能,即是杀人者是未成年,按法规,未成年人杀人者,未达到法定可以执行死刑者,往往以死缓判之,被判死缓,就有生还的很大机率。

只要未成年者杀人,即使未取得被害者亲属谅解,也不会被判死。

要不就是杀人犯对被害者家属进行了巨额赔偿,换来了谅解书,从而也会得以没判死刑。

综上,被害者家属对杀人者谅解,往往都是不得已而为之,有的是为了求得杀人者赔偿,有的可能是杀人者为未成年——这很无奈。

即使杀人犯没判死刑,但他会真心悔过吗?

相信杀人犯,都已得到被害者亲属谅解了,其悔过可能性特小。

杀人犯激情犯罪者有之,情杀的有之,仇杀者亦有之,若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那杀人者即心安了,心安会理得,后悔的可能性小了。

但杀人者如幸免一死,虽死罪可免,活罪却难逃,身陷囹圄是最终归属,杀人后,侥幸不判死刑者微乎其微,所以遵纪守法才是一个公民必须得遵循的。




我可以这样说,真正的真心悔过的杀人犯极少,甚至罕见。所以我们善良的人们不能轻信一些恶人的悔过和道歉,乃至承诺。




不一定,有可能就是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也有可能会真心地悔过。

这要区分来看,如果是激情犯罪,也就是因为一时冲动或因为一时性急失手杀人,那这种情况下能够得到死者家属谅解,他一定会真的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

如果是那种蓄谋已久再实施的杀人行为,就一定不值得原谅,因为在他的心里,早就已经种下了仇恨的种子,即使你原谅了他,他的内心依然充满了恨意。这样的人,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才能够重新唤起他做人的良知。




这个情况,很难说。

杀人犯,有悔过的。也有死不悔改的。还有,悔过之后又犯罪的。

很难说。

是的。

有一个真实的事例,一个过去娇生惯养、恶劣自私、凶恶自利的中学同学孙永泉,性格反复无常、自私利己、毫无教养。

中学时,全班同学都与之断绝来往、避而远之。

过去,它经常花钱教唆痞子、小混混惹是生非,招惹是非。

中学毕业后,大家都上了大学,大家工作之后,它孙永泉还是作恶多端。它还是恶名远扬,无人与之交往。

后来,他父亲为了他开了铁匠铺,多挣钱。结果,违法操作煤气罐气焊,发生爆炸,恶鬼孙永泉被炸瞎了一只眼睛和一条腿,它父亲胸部重伤。

在医院里,孙永泉满口生殖器、满口淫脏、满口艹它妈,恶毒谩骂它的父亲,它的父亲无奈,当场在医院自杀了。

它,孙永泉,没有一个人去看它。没有一个人去帮助它。

我也是同情心、博爱心太泛滥了。摒弃前嫌,以德报怨。被它家人请求和其他人请求,去探望它,去实心帮助它。

到头来,结果,还是被这个恶人恶鬼孙永泉,无缘无故、疯狗翻脸,可能是莫名其妙的嫉妒、妒嫉、妒火中烧,突然发疯,疯狗乱咬人,“东山豺狼反口要吃东郭先生”,“恶狗疯咬吕洞宾”,恶毒地,它满口“生殖器,淫秽,淫艹”,攻击谩骂恩人。

这是一个气愤填膺的事情。

若不是这个孙永泉已经被自己炸瞎了眼睛、炸断了腿,它是个残废,我一定会盛怒之下暴打这个孙永泉恶鬼!教训这个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孙永泉恶魔!

现在,这也是人生经历中的一个严重经验告诫。

记住“疯狗的窝里,好心铺不得暖草”,“冻僵的毒蛇,好心暖不得怀里”。

爱心❤,决不可泛滥!


所以,杀人犯,也有死不改悔的!还有恶贯满盈的!还有继续杀人作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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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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