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国产化不宜被大公司绑架

此前,由于很多人觉得国产化是大蛋糕,一些皮包公司扎堆进来,但是后来被发现实力不行,造成了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于是出台相关政策,提高门槛,毕竟信息安全并非儿戏,建立软硬生态不是很简单的事,所以对芯片厂商、集成商、品牌商以及方案的提供商来说要有一定的要求。

只不过,意见稿出来的条件不是太科学,有一点矫枉过正,过犹不及。虽然改过一次,但还是存在误杀队友的情况。一位朋友告知,最近入围厂商征集意见稿好多条件都是某寡头加进去的,因为这些条款简直就是量身定制的,堪称“萝卜招聘”。

信息技术国产化不宜被大公司绑架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利益集团具备很强的影响力。就这一点来说,美国也有类似情况,大公司都有自己的游说集团,对政府决策具有很强的影响力。

科技创新最具活力的往往是小公司

从硅谷的发展史上看,最具活力,敢于创新的往往是小公司。大公司往往因为大企业病,或者决策趋于保守,在一些历史机遇把握上反应偏慢,或决策偏向保守,反而贻误战机。

信息技术国产化不宜被大公司绑架

就这一点来说,微软就是很好的例子,在发展初期,IBM、苹果都是微软所不能抗衡的寡头,但在操作系统上,最后胜出的却是微软,原因就在于IBM虽然体量巨大,研发能力很强,但暮气沉沉,决策上偏保守,机遇把握能力不如微软。甲骨文能够在数据库上超越IBM,也是小公司更具活力的良好体现。在微软成为巨头之后,曾经IBM犯过的错误,微软又重新走了一遍,以至于在移动操作系统上,微软被谷歌逆袭,安卓称霸,而WP则沦为历史的尘埃。

钱伯斯对于大企业病和小公司更具活力有非常深刻的认知,因而鼓励思科老员工出去创新,思科还给予一笔风险投资,并签订协议将来思科具有优先收购权。然后形成了老员工出去创业,搞出新技术,然后思科把公司收购回来的模式。其实,这也是当下欧美的主流创新模式,小公司去创新,大公司把小公司收购,然后推广这些收购回来的新技术。

信息技术国产化不宜被大公司绑架


相关创新市场定制化要求较多

虽然一些人谈起相关创新市场,会觉得是大肥肉,很容易赚钱,但实际上,相关创新市场也有自己的的市场特色,那就是每个批量都不大,而且定制化需求特别多。

虽然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但在办公软件上,并没有一套从中央到乡镇统一的软件,而是非常复杂多样化的。就办公助手和平台来说,很多地级市都不一样,只能实现地级市内统一。

就省厅到市局到县局再到乡镇站所这条线上,各个系统的办公软件和平台也不一样,比如党群系统有一些自己特有的东西,政法系统一些自己特有的东西、财税系统有一些自己特有的东西。即便同一个系统内各家单位,办公软件也有差异化,比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局都属于政法系统,但对办公软件的需求也是有很大差异。

一个单位内部的一些信息系统,也各自不兼容。像党建、人事、财务、采购等软件或平台,往往是各用各的,有的按照条线统一到省一级,有的只统一到市一级......这导致党政单位有较大的定制化需求。

小公司更加适合相关创新市场 大公司反而店大欺客

对于做惯了运营商超级大单的国内寡头来说,XX单位这种每一单量不算大(相对于运营商以亿为单位的超级大单而言),但各种定制化要求却非常多,这使xx单位的项目在国内寡头内部优先级排名上会比较靠后,加上大公司内部决策流程冗长,接受信息到做出反馈会比小公司慢一些,最终表现出来就会显得大公司有点“店大欺客”。

相比之下,中小公司更具活力,市场反馈更加迅速,像运营商等超级客户的单子小公司也很难拿到,只能在市场上能找到什么活就干什么活,在这方面会有点显得“饥不择食”,可以被业主当成“孙子”使唤。由于好干的事情往往会被掌握优质资源的大企业吃下,剩下的往往是不太好干的活,但小公司只能为了生存硬着头皮上,反而有助于解决XX单位软件适配方面的一些老大难问题。

信息技术国产化不宜被大公司绑架

大公司用行政手段树立门槛排挤中小公司并非福音

据小道消息称,最近出了一个征求意见稿,就入围厂商进行了规定,其中的一些条件,就是为大企业量身定制的,大家都能看出来这几乎是“萝卜招聘”,但可怕的就在于,根本没人敢反驳。如果说是对门槛进行限制,让自主技术入围,把马甲技术排除出去,这倒是能理解。但问题是一些条件对企业规模和资质进行限制,变相导致只有大企业能进,中小企业进不来,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铁流认为,如果真的是要实现不受制于人,那么,就应该把真正自主的技术入围,而把其他受制于人的技术拒之门外。政策设定门槛不能有让一家独大的嫌疑,特别是ARM不宜被标榜为自主。如今ARM的支持者攻击X86不可控,惶然不顾国内企业多次被ARM制裁,这是非常值得商榷的。如果是立足于扶持本国产业,让各家都有饭吃,让各家都能成长。那么,只要技术团队是本土化的,就都给个机会。

信息技术国产化不宜被大公司绑架

诚然,现在好多人看到这块蛋糕,一些皮包公司都要进来分一杯羹,但是做到最后发现有的问题根本没有实力解决,所以门槛也是需要的。只不过,这个门槛设立的科学性有问题。

按照个别大企业提供的意见,在赶走皮包公司的同时,把具有很强活力和潜力的中小公司也一并排挤出去了,可以说是过犹不及。这种门槛只服务于特定大企业的利益,无助于实现信息技术自己掌握。只会耗费大量资金和宝贵的时间“培养”出新时代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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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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