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也开始搞末位淘汰制,该淘汰谁呢?

因为国企改革确实引起很多人关注,毕竟这关系到饭碗。人就是这样,对自已无关的改革很上劲,一旦渉及自身利益,动力立刻变阻力。

因为对华为的推崇,很多国企去借鉴华为的管理经验,比如又重新登上舞台的末位淘汰。

每次改革引用素材就是《杰克·韦尔奇自传》,写道:“不断裁掉公司里最差的10%员工,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目前实行末位淘汰制,是在国内民营中竞争激烈的高科技公司内实行的较多,如华为、中兴。

今天我们聊聊对于GDP贡献较大的国企,是否也能实施末位淘汰制呢?

最近一些朋友私聊我说到,他们一入职,领导就把末尾淘汰制挂在嘴边,就怕新员工不知道一样,感觉这个制度就是给新员工准备的。

多的不说,国企对劳动法律制度的遵守肯定是要比民营企业更加严格的,末尾淘汰这种做法确定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么?劳动法对不能胜任岗位的员工的规定是应由用人单位合理安排。末尾淘汰意味着企业总是要淘汰最后一名员工,而最后一名员工的和业绩评估可能是合格的。而且,任何一个团队必有最后末尾。这种制度的存在本身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

很多国企公司化改制,严重制约了公司的活力。对于已经上了较“好”岗位又是老员工的人士来说,反正也下不来,无后顾之忧;对于最底层的一些优秀员工来说,反正也上不去。因此造成一些安于现状、工作打折的现象。每个公司都有老员工,就算没有做出什么成绩,也做到了陪伴公司成长,多少带点感情,所以淘汰轮不到。对于新员工,因为不稳定,刚来对业务接触不久,考核也是一年制,当你还没站稳脚跟,做出成绩来,你就可能被淘汰了,毕竟评分是人为打的,打多少分就是你上级决定的。

听说了很多形式上的考核,比如每个季度是制定工作目标,满分一百,季度结束之后会统计分数,每个人都按目标完成了,分数没有差异,但是必须分出等级,便于淘汰使用。结果并没有按分数执行,最终排名都能猜得到,资深老员工轮着得优秀,低层员工轮着得待改进。最好当年有主动离职的,没有的话必须找一个人出来末位淘汰。

对末位淘汰,我在多数时候持反对态度,道理很简单,因果相悖。比如,在学校的尖子班,满分一百,考99分都可能是末位,下次该如何淘汰,全部满分再用计时淘汰吗?最烦的是以前企业的一句囗号,今日工作不努力,明曰努力找工作。再比如财务部门,按照职责设立岗位,因为有职责分离、内部监督的要求,有的岗位不能同一个兼任,日常性、事务性工作偏多,都能按时完成,但还必须评出最后一名,然后淘汰一名员工,再招一个新员工,不知道改善了哪里?正常的结论不应该是:企业员工只要完成了目标责位,就应全薪甚或奖励,而末尾淘汰只能在冗员较多的官僚部门进行,在企业行不通的。

国企也开始搞末位淘汰制,该淘汰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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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标签:国企   华为   末尾   劳动法   满分   新员工   季度   分数   职责   岗位   员工   目标   财经   工作   企业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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