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考已经开始两天了,不少参加报名的小伙伴们看到一些岗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但很多人不是很明白何为“基层工作经历”?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和它是如何计算的?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明确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
从上述规定我们知道了以下六类经历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一类: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过的经历。
也就是如果你是在县委或县里甚者是乡镇的某些机关单位工作过,都可以算基层工作经历。
第二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的经历。
换句话说,只要是在国企工作过,不管是央企还是央企的下属地方部门,都可以算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类: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过的经历。
这类的范围就太大了,也就是说除了第一类和第二类及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外,其他所有工作经历都可以算作基层工作经历。
第四类: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这两类人很容易理解,这里就不展开解释了!
第五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六类: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这一点规定跟前五类不同,它招考的职位由于平台高,因此基层工作经历的平台也相应提高到地市级。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当然,以上六类经历不是空口说有就有的,那么该如何证明和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呢?
一是根据劳动合同和离职协议。
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就是你基层工作经历的开始日期,离职协议的签订日期就是你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如果还没离职,那就根据公告算到2020年10月份。
二是根据社保数据。
现阶段招考单位最常用的就是查询你缴纳的社保,缴纳的社保可以很好的证明你的工作经验。
三是特殊情况。
你如果是自主创业或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的颁发之日就是你的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点,没有的需要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开具自谋职业的证明。
总之,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有时复杂、有时简单,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否则到时临时抱佛脚不赶趟。在这里,希望大家都能成功报名自己心仪的岗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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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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