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降低了存款利率,那么未到期存款的利息会有变化吗

银行的确降低了定期存款的利率,实施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其实,银行要降低定期存款利率的事情至少在5月份的时候就在市场上传开了,但是具体的实施时间并没有明确。

那些有闲钱的储户就开始把活期存款和一年以内的短期存款转换成三年的定额存款和三年的大额存单,以此来获得更多更稳定的利息收入。

一个朋友在2019年的时候卖了一套30多平米的楼房,得款670万元,从中拿出300万元又买了一套60平米的楼房,剩余的350万元就到银行购买了三年期限的大额存单,年化收益率为4.125%,银行每月支付的利率就高达12000元。

虽然理财工具多如牛毛,但是适合老百姓且什么风险的工具也就是定期存款、国债和大额存单了。

虽然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都标榜无风险,保本保息,但实际上可能只保本,并不保息。

基金,这两三年可以说是非常之火,好像没了基金就跟白捡钱似的,可现实中并非如此,我们所看到的都是夸大其词的虚假宣传,把赚了一块钱,说成轻松赚了十块钱。

今年春节之后,基金的连续下跌,又给众多的老百姓上了一堂生动的风险课,基金可不是好玩儿的。

既然把握不好基金和股票的震荡,那就乖乖地在银行办个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大额存单就行了。

办理定期存款和购买大额存单都属于储蓄行为。

《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全部支取活期储蓄存款,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储蓄管理条例》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从中不难看出:银行虽然降低了存款利率,但是对于未到期存款的利息并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比如办理存款业务的时候三年大额定期存款利率为3.85%,虽然现在三年定期大额存款利率降至3.25%,但是这笔三年大额定期存款的利率还是实现确定的3.85%,而不是降低之后的3.25%。

商业银行利率浮动的机制由原来的“基准利率X倍数”调整为“基准利率+基点”。

假设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之前上浮为50%,那么现在就是上浮75个基点,老方案是做乘法,所以基准利率越高,乘以倍数后涨幅就更高;新方案是做加法,增加相同的基点,长期利率的利息相对较高,但是实际上涨幅却是最低的。这一调整对定期储蓄利率影响并不算大,但它对于一年期以上的长期储蓄下降幅度却是十分大的。(原创:周凤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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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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