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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农村一大关注事件,宅基地建房更是农民关注的重要事件。但围绕宅基地建房却引发了不少的争端。例如像之前发生的莆田案就是因为盖房与邻居产生纠纷,引发了惨案。类似事件其实还有很多,像今年7月时河南一户农民居住的房子因为暴雨坍塌了一半,实在无法居住,但在原址进行翻建时却发现,不是一般的难。村民不让建,一直争执不下。至今也没有盖上房,一家人只能挤在仓库里。
农村翻盖新房确实产生不少矛盾,但其中最惹争议的一条就是,在自家原址翻建房屋,为啥总要牵扯到邻居同不同意?很多人就纳闷:自己盖房子为啥要邻居同意?如果邻居不同意,难道这房子就不能建了吗?
这得从宅基地的申请以及审批管理来说,宅基地申请和建房审批有相关的流程:
首先,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要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的理由、拟用地的位置和面积、拟建房的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后,再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进行审查。而在审查中,其中提到重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的规划,以及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的意见等。审查通过以后,报送到乡镇政府。
这其中提到的“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涉及的就是我们说的“邻居”。
正是因为流程中涉及到了“相邻权”的概念,所以邻居就出现在了建房流程中,并且成为了重要的一环。
那么什么是“相邻权”呢?其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建房之所以会涉及到邻居,指的是在建房过程中涉及到邻居的用水、排水以及采光、噪音等方面不能影响到邻居的正常生活,也是针对以前农村出现的“违法乱建”现象的一个规范。但物权法也同时规定,当建造和修缮建筑物需要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燃气等,必须要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时,邻居也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也就是说,相邻权其实是相互约束的,而并不是只对邻居有利。但为什么在农村建房时,邻居的阻碍这么大呢?
大概是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过去农村缺乏管理,法制意识不强,往往依靠人情关系,而一旦和邻居相处不好,产生纠纷,往往在建房时邻居就会阻挠。而另一方面,村里往往是宗族关系比较多,农村外来的独户往往特别受排挤,类似事件就会难上加难。
有很多朋友反应,在实际中就是由于邻居不同意不签字,自己明明有宅基地但房子就是建不起来,甚至一拖就拖了好几年。很多人对此很头痛,这该怎么解决呢?
一般来说,大多数农村的处理办法是要找一个“中间人”来调节,这个中间人往往是在村里有一定话语权的人,有一定声望的人,来给两家进行调节、协调,缓和双方的关系。二是找村干部,尽量做到提前沟通,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率。
不过因为农村的法制和法规正在不断完善,有些问题解决还没那么及时。希望随着农村法制法规的不断完善,农民建房问题能妥善处理,使真正需要盖房的人,不再为邻居同不同意而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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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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