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前上岗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李某通过A公司面试后,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A公司派遣到B公司工作,B公司因为人员紧缺在未通知A公司的情况下,直接通知李某到B公司提前上岗。李某在B公司工作时因操作机器不慎将手指割伤,由于李某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未生效,所以A公司未帮李某购买社保,此种情况下李某能否被认定工伤?

员工提前上岗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我们前面有文章《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对工伤的具体认定已经有了明确的分析,所以我们在这就不重复,只对此种情况下李某能否被认定工伤,或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做出具体分析。



员工提前上岗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李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在工作场内,因工作操作机器不慎导致手指被割伤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因为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事实还是书面的,劳动者是在劳动期间受伤并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由于李某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未正式生效,同时B公司提前通知李某上班也未通知A公司,所以A公司在此案例中是没有过错的。B公司虽然是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B公司与李某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但由于B公司擅自突破了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界限,直接导致B公司与李某在李某与A公司劳动合同生效之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所以B公司应对李某的工伤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本案例中B公司未帮助李某购买工伤保险,李某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也未生效,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提前要求李某到岗,李某在此期间因工作受到的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B公司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承担责任。正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员工因工受伤的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员工提前上岗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法有趣君建议读者朋友们,如果有用工企业的,一定要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正常用工,如果需要提前要求派遣员工到岗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期限提前,原则就是用工开始之日必须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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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6

标签:工伤   员工   劳动合同   劳动者   劳务   工伤保险   期限   手指   保险条例   事实   机器   案例   通知   工作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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