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换人生”案的焦点就在那些被涂改的面目全非的病历上,持“错换”论和“偷换”论的不同观点的博弈也主要集中在这个最大的疑点之中。
起初,“错换”论者试图以当年医护人员的工作疏忽来解释病历的涂改,但有专业人士仔细梳理解读,将一项又一项的足够说明属于人为故意的有力证据摆在公众面前时,这些声音逐渐低落了。
不过,持“错换”论者的阵营现在又冒出来另外一种声音,给涂改病历者开脱,这些话很可能会成为将来医护人员面对庭审时的托词。
他们认为这些医护人员之所以要涂改病历,很可能是因为发现了两个孩子被“错换”的迹象,因担心被其父母以及单位发现后追责,所以悄悄进行了涂改。
这个责任虽然比所谓的工作疏忽导致涂改病历重,但要是和“偷换”这样一个触犯刑律的性质相比,两者之间就有天壤之别了。
这个说法能够解释为什么这些病历呈现出人为故意涂改,又能依旧归类于“错换”的范畴,还是属于民事的领域。
可是,如果这起事件的确是有人策划,那么岂不是会用这个借口来个金蝉脱壳,巧妙地遮掩了真实的用心吗?
持“偷换”论观点者一定会站出来反驳,在病历当中没有任何血型方面的记述,在那个DNA检测技术还没有问世的时代,孩子的亲生父母共同生活了20多年都没有发现孩子非亲生,这些医护人员怎么可能发现孩子被互换了?而且恰恰就是杜新芝和许敏两个人的病历被改,这说明涂改者知情。
听起来确实有道理,不过人家也会反驳,别忘了1995年的时候许家发现姚策患病,许妈的母亲曾经到淮河医院去质询,他们会以此为由,说医护人员可能是通过姚策患有和杜新枝同样的病,意识到了当年两个孩子的“错换”。
这是为了避免被当事人和自己的单位发现后被处理,悄悄地对病历进行涂改,掩盖工作失误。
这个说法听起来是不是合情合理,似乎还有点无法辩驳?除非能够通过鉴定证明病历涂改时间和上述时间点不同。
但问题在于,从综合的现象来分析,病历涂改的时间还真有可能正好在许家找医院之后。
如果这一借口真能成为某些人的挡箭牌,来掩盖真相事实,就没有揭穿假象的办法了吗?
持“错换”论者疏忽了一个关键问题,在那些病历当中真真假假,其中也存在好多真实的信息。根据记录的未涂改的情况,也暴露出来了好多疑点和问题,例如杜新枝当年在腹中孩子脐带绕颈,在足月情况下,极为反常的不按照常规立即进行剖腹产手术。
还有给许妈注射过量安定、提前拆线、给杜新枝这样一个乙肝大三阳患者不隔离,和其他正常产妇同居一病房,在进行手术之后却立即换床调到其他病房的诸多疑点。这些就无法用上述的理由来解释了。
更何况,还有杜新芝一家人所办的假出生证等一系列的疑点呼应,用这样的借口来掩饰,可谓是按下葫芦起了瓢,顾头不顾腚,遮住了这边,那边又暴露了问题,徒增笑耳!
页面更新:2024-03-12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