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做律师的,动动嘴皮子就挣这么多钱?


你们做律师的,动动嘴皮子就挣这么多钱?


你好,我是杨颖。是西安的一名律师,执业11年了。


11年间做了许多的诉讼案件,承接了许多的法律顾问工作,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团队。


在我最开始干律师的时候,经常有人说:“你们就动动嘴皮子,收这么多钱?”


现在好一些,很多人逐渐对我们行业有了了解,也是社会环境的变化,大家对于各种咨询等行业有了更多的理解。


不过依然会有人说律师费的标准定得高什么的,但是我们行业确实不是动动嘴皮子就能吃饭的。

01


上周我没有开庭,本来以为能够轻松一点,结果很多突发的情况让我还是慌乱地对付了一周。


各种顾问单位的合同那都是日常必修课,一天好几份都是正常的。


但是上周三我本来是安排了去看守所会见一个当事人,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我却没有见到人。


之前一直是可以正常会见的,突然我去的时候就要求出具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并且要求穿防护服,我两样都没有准备,只好回来重新准备下次会见。


又驱车一个多小时回了西安,一个咨询的当事人已经在办公室等着我了。


因为第二天还要出差,所以咨询完我赶紧回家收拾东西,把家里的狗子蛋卷儿送去朋友家里寄养。


你们做律师的,动动嘴皮子就挣这么多钱?


出差定了8点多的高铁,去高铁站还要一个多小时,所以6点钟我就起床了。


不过所幸是交通工具是高铁,车上还可以做点工作,于是写了周五要更新的稿子。


如果是自己开车去,就四五个小时什么也干不成了。


因为出差地是子长,是延安市下属的一个县级市,所以高铁只有一趟,下午办完事就赶不上回西安的车了,只能周五又赶了早班车回西安。


12点半到西安,下午2点已经有当事人在办公室等着我了。我只好迅速打车回办公室,路上稍微垫吧了一口饭。


下午接待了两拨当事人,晚上去烤肉摊领回了因为妈妈出差被迫加班的狗子,9点就上床睡觉了,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8点。


好在我一直睡眠质量比较高,从来都是有什么睡一觉就好了,一直也不知道失眠是个啥,所以又可以迅速地回血了。


短时间内经历这么多事情,大概只有一个好处,就是小米超级羡慕的,素材多。


你们做律师的,动动嘴皮子就挣这么多钱?


02


这次去出差的这个案子在子长,我已经去了四次了。


子长离西安高铁车程单趟3个半小时,如果开车的话单趟需要5个小时,没有办法当天往返。


这是一个环境污染的刑事案件,也是子长当地第一个因为本罪名被检察机关公诉的刑事案件,所以还比较有代表意义,而我代理的又是第一被告,相对工作任务就比较重。


常有人问,你明知道他是坏人,也会为他辩护吗?


是的,因为我们的辩护并不是像有些人以为的就是把黑的说成白的。


案件讲的是证据,只要证据充足,凭借一个律师就能颠倒是非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那么为什么还要请律师呢,是因为律师的任务是保证他作为被告人应有的权利


即便是一个犯了罪的人,他也有受到法律公平公正审判的权利,我们的任务就在这里。


我们首先从程序上保证他有人权地受到审判,其次我们从实体上保证他受到的刑罚和他犯的罪行相一致,提出他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被害人有过错等等从轻量刑的建议。


因为法官检察官也是人,是人就有考虑不全面的时候,所以律师的任务就是站在一个与他们不同的角度,来提出不同的观点,以供法官参考。


从而尽最大可能阻止冤案的发生,也保证有罪的人得到适当的应有惩罚,而不是一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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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这个案子我接手的时候已经到了法院审理阶段了,一般的刑事案件分为公安机关负责的侦查阶段,检察院负责的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负责的审理阶段三个阶段。


而这其中一个阶段的办理,我就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跑了四趟,这还不算文案工作。


我接手案件以后,第一时间当然就去给法官送手续,并且去会见当事人,但是因为法院还没有办理换押手续,所以并没有能够会见成。


这个换押手续打乱了我的全部计划,那什么是“换押”呢?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没有审判之前,都是待在看守所的,判刑以后才会去监狱服刑,我们行话叫“投牢”。


在每一个阶段,都由每个阶段的办案机关向看守所送交羁押手续。


而案件到了下一个办理阶段,就会由下一个阶段的办案机关重新递交羁押手续,这个过程就叫“换押”。


我代理的这个案件,因为只办理了法院审理阶段的委托手续,而法院没有换押,所以看守所认为这个案件的办案机关还是检察院,我又没有检察院的手续,就不能让我会见。


毕竟没有经过审判的刑事案件都属于国家机密,会见是十分严格的。


没有见成也没有办法,第二天我只好就悻悻地返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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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第二次就是换押结束去会见了。


这次是大清早7点出发,中午1点多到了,吃了口饭下午就去会见了。


会见结束,当天返程,但是半路因为太累了,所以住在了延安,第二天早上继续出发,然后中午到了西安。


因为会见了被告人,所以听过他的供述以后就对案件有了一个了解。也复制了案件的卷宗,回来就是根据他的供述和案件中的证据综合制定辩护的策略


这个案件并不复杂,所以卷宗不太多,也就是三四本,几千页。


我办过最多卷宗的一个案件,136本卷,检察院专门安排了一辆五菱宏光把卷送到了法院。


我们在看卷的过程中,会自己整理阅卷笔录,因为开庭的时候自己心里没有数,没有自己整理出来的辩护提纲,根本来不及一页页地翻找。


第三次去是开庭,开庭时间安排在周一,而开庭前辩护人必须去见一下被告人,因为要给他讲一下庭审的流程,帮助他顺利度过庭审,这个过程叫庭前辅导。


为了这次庭前辅导的会见,我周五就去了,周六周日窝在宾馆又看了两天卷,想了想案子,周一开庭。


开完庭下午坐火车,晚上8点多才到了西安。


第二天,我赶紧写了辩护词,很多律师会提前写好辩护词或者代理词,但是我的习惯是庭前准备一份,然后根据开庭的情况对它进行侧重调整,开完庭还会再写一份交给法院。


这个案件因为路程比较远,所以我跟法官沟通后,通过快递的方式交给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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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这次是第四次去会见了,因为已经判决了,我去会见他看是否要上诉。


这个案件因为我一直没有收到快递的判决,所以根本不知道案件的判决思路。


刑事案件的上诉期只有十天,所以最早家属告知我要上诉的时候,我建议被告人自己先写一个上诉状上诉。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上诉状相对比较重要,因为民事案件只要你自己不提出来说不服,法官都不会审理的。


但是刑事案件是不管你上诉的理由是什么,法官都要对案件进行全案审查。


也许你上诉的理由是,有一个自首的从轻情节被一审法院忽略了,但是二审法院审查出来的是事实没有查清,你可能无罪,就直接发回重审了。


而且如果是一个案件四五个被告人同时被起诉的,只要有其中一个被告人上诉,其余的被告人就算没有上诉,法院也会一起审查。


上诉的被告人没有被改判从轻,而另一个没有上诉的被告人被改判轻了几个月,这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刑事案件的上诉状写什么内容完全不重要,只要提起这个程序就可以了。


我建议被告人可以自己写上诉状,可是被告人说他不会写,于是我又去了一次,去法院领了判决以后去见被告人。


可是给他和家属解释了判决以后,他们才知道法院的审判也是合法合理的,上诉其实意义不大,最终决定不上诉了。


我去签上诉状,可是没签成,坐了两天车又回来啦。


回来还因为外地返程西安,被社区电话盘问了五遍,要求十四天自我监测体温,随时汇报。


因为大部分当事人对法律规定并不了解,所以我们的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给当事人解释,包括法律规定,审判惯例等等。


像这个案件就是除了跑了这四趟和阅卷的文字工作,还经常接到家属的咨询电话,要给他们解释清楚。


这个对法律的翻译工作十分重要,而且并不容易。


因为解释不清就会导致家属不认可法律规定,会认为自己冤枉,更有甚者会误会自己的律师是替别人说话的。


其实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每个人都只愿意听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和规定,但是法律的规定是中立的,所以这个解释的过程就很难。


不但要有一个化繁为简,把法律解释清楚的过程,还需要极大的耐心,因为他们会提出一些只从自己角度出发的问题。


比如我有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我给他解释,《婚姻法》规定的有过错,是长期与他人同居,而不是偶尔的一次出轨。他却问我说:“那她今天睡了这个,明天睡了那个,天天不在家,这又不是一个人,这是不是与他人同居?”


这个时候就需要律师不但有耐心,而且思路要清晰,要能跳脱出来思考问题,如果我跟着他的思路走,就在极端情况里绕圈圈了。


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我反问他:“那你媳妇是这种情况吗?”他说:“那倒没有,我就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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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律师不光要解释清楚法律,还承担了部分疏导当事人心理的工作。


平时谁家有喜事的时候是想不到找律师的,能来找律师的都是碰到了烦心事。


所以经常也有当事人来了先哭上十几二十分钟,然后再说他的事情。


一方面要注意说话的尺度不能让他的情绪被激怒,另一方面又得抚慰情绪到他能够清晰说出事实的状态,这也是很考验律师的能力了。


而每天接触各种负面的情绪和事实,自己能够有一个好的心理疏导也是很重要的。


所以我会特别喜欢看喜剧,再就是救命的巧克力冰淇淋,接触了心理学团体工作坊以后也迷上了这个,以前还有喝酒,现在年纪大了不太喝了,这些都是我疗愈自己的手段。


前几天我状态非常差,案子不断地上,团队的新人顶不上,还有各种生活中复杂的人际关系要处理,我明显感觉到我处理事情时情绪已经占了主导。


调整不过来,我抽了个时间看了看自己的内心,发现根本问题是觉得自己被别人和情势牵着鼻子走,太听话了导致忽略了内心的感受。


于是我就干了点不听话的事,大半夜一个人去吃了个火锅喝了点酒,找一贯看不顺眼的人吵了一架,还因为懒拒绝一些本来可以赴约的邀约,放任自己了一下,情绪好多了。


这可能也是我处理负面情绪的一个特殊方法,察觉内心当下的需要,挑一些能够承受后果的事情,放任自己去实现一下。


除了能够处理情绪,我们平时还有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能够随时切换。


因为不可能一天只处理一个事,来了三四个当事人,事情都不一样,有时候这边正在接待离婚咨询,一个电话打进来咨询欠款,那就得在几个案件中间实现法律关系的自由切换。


另外就是永远拥抱不确定性了,就像这个出差的案子,没有一步是在我的规划里的,要么是去了见不到人,要么是周末被安排了,要么是签上诉状去了人家不上诉了。


这还只是一个案子,通常手上都会有七八个案子同时进行,那就要在各种不确定性中间不停地调整应对了。


所以我们看上去是靠着嘴皮子挣钱的,但是实际是在多年的法学专业教育之后获得扎实的专业功底,还需要有很强的抗压能力,和应对各种突发困难的处理能力。


你们做律师的,动动嘴皮子就挣这么多钱?


时间和精力都是我们行业最宝贵的东西了。


而不巧的是这两个东西都是很有限的,而且没办法在这两个资源上实现拓展,所以律师的收费自然不能是白菜价了。


而且其实我很喜欢小米的一句话,她跟我说:“付费是最低的成本。”因为付费了就可以获得价值相当的服务,而不付费可能付出的是人情、质量下降等等各种代价。


凡事都要付出代价,区别只是你知道和你不知道而已。


*作者:杨颖,律师,自2009年入行至今,每年办理很多各种类型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想要通过普法告诉大家,法律人也是有温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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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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