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乐不宜过分



爽口之味,皆烂肠腐骨之药,五分便无殃;快心之事,悉败身丧德之媒,五分便无悔。~(菜根谭》


享乐不宜过分

那些能予人味觉享受的食品,都像腐骨烂肠的毒药一般,容易使人吃过量而危害身体,所以,必须加以节制;同样的,能够使人非常兴奋的事,都很容易让人着迷,甚至因此而堕落,故应适可而止!

《道德经》第十二章有言: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

这是说:以红、黄、蓝、白、黑五色搭配而成的衣裳、装饰品容易令人眼花撩乱;听多了宫商、角、徵、羽五音配成的音乐,久而久之,会失去分辨正音的能力;吃多了酸、甜、苦、辣、咸五味调和成的食品,会使人的味觉不再敏锐;骑马打猎等娱乐,容易使人过度兴奋;奇珍异宝,会引诱人犯下罪行,因此,圣人只求最起码的温饱,而不追求浮华!老子标榜的是清心寡欲,故劝世人禁欲!


享乐不宜过分

所谓“五分便无殃、无悔”,是遵守儒家所提倡的“中庸之道”。儒家基于欲望是天生的,而不反对人们设法去满足,只是劝人不要超越限度,否则,将为自己招来不幸!

其次,本文提到“快心之事”是“败身丧德”的媒介。虽然,令人兴奋的事有许多种,但过度放纵色欲,则是最具有危险性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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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2

标签:菜根谭   道德经   儒家   正音   人味   奇珍异宝   清心寡欲   色欲   中庸之道   人犯   适可而止   爽口   圣人   美文   过分   兴奋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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