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麻城冤案

《麻城文化丛书》文选75

清代麻城冤案

文/金 木

清代麻城冤案

清代雍正八年,湖北麻城一个普通农妇的离奇失踪,导致婆家和娘家争讼,谁也不曾料到,尽管诉讼的双方都没有官场背景,但这场糊涂官司,竟然一打就打得昏天黑地,旷日持久,终至酿成惊天冤狱。此案诉讼时间之久,涉案官民之多,蒙屈冤情之深,逼供刑讯之酷,一时震惊朝野。直到雍正十三年秋,雍正皇帝还没有来得及处理此案,就已驾崩,乾隆皇帝即位后命吏部尚书史贻直任湖广总督,率同多位官员会审,此案才最终大白于天下。

关于此案,流传最广的记载,出自清代名士袁枚的《书麻城狱》(载于《小仓山房文集》),后世记载此案的文章极多,或作野史笔记,或作小说传奇,却均是拾袁枚余唾,从《书麻城狱》中衍生出来而已,与事实有相当出入。

历史有如一件被打碎的精美瓷器。尘埃落定之后,我们小心地拾起那些遗落的碎片,然后拼合修复,尽最大的可能再现它的原貌。而历史又是一门遗憾的学科,正如修复后的瓷器,或许再也看不清那些精致的花纹,或许还会有些豁口,但,我们总算还能看出它原来大致的轮廓。那么,让我们穿越历史的时空,去探求这个冤案的真相。

一 愚妇出走,疑为命案兴诉讼

这是雍正八年正月二十四的上午。新年的热闹逐渐远去,用麻城话说是“年过月半尽”。 在白杲杨家铺到涂家墩的小路上,走着年轻的杨家兄妹。哥哥叫杨五荣,一路上照应着虽然已经出嫁了但仍然有些娇气的妹妹杨氏。

杨五荣之妹杨氏,小时候就作为王廷亮之子王祖儿的童养媳聘到王家,可王祖儿未等到圆房就病故了,于是,颇有几分姿色的杨氏再嫁涂家墩的小伙子涂如松。已经过门一年多了,两人的相处仍在磨合之中,经常吵架。涂王两家相距不过数里,杨氏每次回娘家总要经过王廷亮家,而且常常像女主人一样在王家住宿。

雍正八年正月十三,杨氏去娘家拜年,拜完年之后就腻在娘家不走。直到正月二十四这天,五荣怕涂家母子有想法,才劝动妹妹,将她送回婆家。

涂如松的母亲许氏早年丧夫,守着寡历尽艰辛将涂如松拉扯大。儿子成婚后,许氏本来疼爱儿媳,将杨氏视为己出,平日里小两口争吵时,许氏总是阻拦儿子。这天杨氏回来时正巧涂如松不在家。许氏觉得儿媳回娘家时间太长了,况且外面也有些风言风语,说杨氏回家时常常在原来的婆家王家住宿,是因为与王祖儿的表兄(王廷亮的妻侄)冯大有些不清不白。

许氏想到这些,便忍不住唠叨了几句,责备杨氏回来晚了。杨氏不服气,顶了几句嘴,婆媳由此争吵了一场。

如松自幼与母亲相依为命,对母亲极为孝顺。如松回家后,知道了婆媳争吵的缘由,便将杨氏大骂了一通,并顺手抄起扁担要打杨氏,被母亲夺过去了。如松忿忿不平地走出家门,直到晚上才回家。一回家,如松又一头钻进母亲的房间,一边烘火,一边陪母亲聊天,将杨氏一个人冷落在房间里。

杨氏本来白天就觉得受了涂家母子的气,再看如松到了晚上对自己仍不理不睬,觉得非常委屈,便拉开房门,在浓浓的夜色中,不声不响地往娘家方向奔去。走到箭场(今白果箭场岗),正遇上王廷亮的妻侄冯大。

早在王家当童养媳时,杨氏便与冯大勾搭在一起。这冯大一打听,知道杨氏是与丈夫吵架之后偷跑出来的,便打起了歪主意。他装作打抱不平地对杨氏挑拨说:“这涂家母子也太欺负人了!婆婆恶,丈夫凶,一个骂,一个打,妹妹你这日子可怎么过呀!”杨氏哭诉一番,不免怨自己命苦,对冯大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这苦命什么时候才能出头啊!”冯大便趁机说:“要我说啊,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你出了涂家门就不要回去了。你先跟我找个地方躲几天,过段时间我再跟你找个好人家,嫁一个家境好、脾气好的男人,还不强似跟涂如松那小子窝窝囊囊地过一生?”冯大一番花言巧语,把杨氏的心说活了,她便跟冯大一起来到冯大的叔父家。

冯大的叔父早就去世了,婶婶罗氏守寡,一过了年,接待完拜年的亲戚就回娘家去了。走时罗氏就将钥匙给了冯大,让冯大照看家门。冯大和杨氏便在这里放心大胆地双宿双飞,俨然一对夫妻。

再说杨氏偷跑的那天晚上,涂如松在母亲房里烘了一会儿火,回到自己的房中,不见杨氏,到左邻右舍找了一遍,仍无踪影,便以为杨氏偷跑回娘家去了。如松去告诉母亲之后,终究有些不放心,就出门邀上邻居戴九思等人,不顾时已夜深,一路寻到杨家铺杨氏的娘家中。

涂如松和戴九思等人连夜寻到杨家铺后,谁知杨家人竟说杨氏并未回来。于是都有些发慌。杨五荣顾不得理论谁是谁非,也跟着涂如松等连夜在涂家墩和杨家铺之间奔走寻找。他们哪里知道,这时的杨氏正与冯大相拥而眠呢?自然是到处见不到踪影。

次日,涂杨两家仍发动邻居亲友,四处寻找,一连几天,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竟然一点线索都没有。直到正月二十八日,杨五荣与堂叔杨在佑寻找到九口塘(今白果九家凉亭村)时,两人在一起议论,猜测杨氏的去向,并怀疑是不是被涂如松打死了。这番话刚好被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赵当儿听到了,他来到一个叫黄孔文的人家中玩耍,正碰到杨五荣的族兄杨同范与黄孔文谈杨氏失踪的事情。赵当儿便信口开河地说:“我晓得杨氏的下落,她被涂如松打死了。”

杨同范一听赵当儿像个知情人,赶忙先将赵当儿稳住,然后许给他一两银子,一点点地套问。这赵当儿舍不得这一两银子的好处,便硬着头皮编出一通瞎话:“正月二十四日晚上,我在涂家墩碰到涂如松和涂方木、蔡秉乾、蔡三、蔡五、李四几个人,他们一起抬着什么东西慌慌张张地出去,我看到像是抬的一个人,上前去问,涂方木说抬的是木料。第二天我听说杨氏不见了,就去问涂如松,涂如松说要给我一千文钱,叫我不要跟外人说。”赵当儿所说的人中,蔡秉乾年老眼瞎,蔡三是个跛足,应该说,这个谎编的并不圆。可听了这番漏洞百出的鬼话,杨同范竟然如获至宝,要赵当儿为杨家作证人去县衙打官司。

原来,杨同范的父亲杨震嗣是个秀才,还是杨家的户长。杨同范也是个秀才,埋头读书教馆,有意功名,不问世事。杨氏失踪后,杨五荣便去找杨同范的父亲哭诉,以妹妹被涂家谋害为由要到县衙控告。

听了杨五荣的哭诉,杨震嗣以年迈为由,没有参与其事。 杨五荣又到族中长老家中哭诉,说妹妹被涂如松打死,连尸都找不到,想打官司户长又不管,真是有理无处说,有冤不能申。

族中长者气愤不已,便纷纷站出来准备帮忙打官司。但是,打官司是大事,没有读书人领头可不行。于是,他们让个老太婆每天到杨震嗣门前怒骂,说族中立户长是为了保护族人的利益,现在族人中有这么大的冤屈,你们父子都是秀才却不管,那要户长有什么用呢?在这个让人左右为难的当口,赵当儿的出现让杨震嗣和杨同范父子下了趟这趟浑水的决心。杨同范将杨氏被打死的消息告诉给杨五荣、杨在佑,并委托岳父武秀才刘存鲁写下了一纸状子,于二月初一统领本族十八人联名告状,并将因心虚而死活不肯去作证的赵当儿强行扭到了县衙。

杨家这边的动静早已有人告诉涂家。涂家便委托蔡秉乾、蔡三的族人蔡灿代写诉状,先行一步到县衙告状。涂家的诉状中说,当日杨五荣将杨氏只送到涂家堂屋门口,并未进屋,许氏抱病在床,并未见到杨氏,将杨氏失踪的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

县令杨思溥升堂,在两家互相指控的情况下,细加审讯,杨家以赵当儿为人证,说涂家打死杨氏,藏尸有据;而涂家坚称系“真拐诬命”——即被人拐跑却诬为被人害命,并找到赵当儿的父亲赵碧山当堂证明,赵当儿是被杨家哄骗去大吃大喝一通,又许以银钱,诱其作伪证,其证言不足为凭。

杨思溥难辩真假,但以人命为重,少不了对涂如松刑讯。涂如松畏刑,承认是自己在争吵中将杨氏失手打死,沉尸塘中。杨思溥命人将涂家墩周围水塘全部车干,却没有找到杨氏的尸首。(涂家墩村边的小河现在叫“闹市河”,据村民们说,这就是从“捞尸河”讹变过来的。)

一晃半年过去了,破案工作却没有进展,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涂如松刑具加身便乱指藏尸之处,不用刑就立刻翻供;杨家虽坚称杨氏被杀,却又找不到有力的证据,更找不到埋尸之所。而涂家又请蔡灿代写了“假命奇冤”的诉状让许氏于七月奔赴黄州知府衙门告状,八月又去主管一省司法的臬司衙门告状。省府两级官员批转下来,杨思溥也觉得杨氏被打死的说法难以坐实,便将涂如松等取保释放,令其访查杨氏下落。

清代审案期限极为严格,这让本就人手不足的地方官员,总是措手不及。据《清史稿·刑法志》:寻常命案限6个月,其中州县须3月内结案解送府州,府州一月内解送臬司衙门,臬司一月内解送督抚,督抚一月内向皇帝咨题;盗劫及情重命案、钦部事件并抢夺掘坟一切杂案,时限更短,仅4个月,其中州县须2月内解送府州,府州20日内解送臬司,臬司20日内解送督抚,督抚20日内咨题。重大案件的结案时限,反而比普通案件还短。官员若违反审转的一参期限,将直接面临“罚俸”、“降级”等行政处罚;若上司体谅下情,放宽审理时限,到二参限满,仍无结果,便会再遭弹劾,受到更严厉的处分。

转眼间,杨思溥的审案期限到了,案子的侦破工作却仍是毫无头绪,于是被一本参下来罢免了职务,懊丧地卷铺盖回家了。然而,他若知道这案子日后竟然成了连累多人的惊天大案,那么,他该会是多么惊喜啊!因为,他尽管是涉及此案的官员中的第一个牺牲品,但,毕竟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这一点,却是后来的汤应求等人求之不得的。

现在,让我们记住一个悲剧性人物的名字——汤应求。他是广西灵川人,举人,候选知县,雍正五年被挑选到湖广理水利事务,雍正八年十月十七日,作为试用知县来到麻城上任。

应该说,汤应求是一个工作效率很高的人。一上任,汤应求便接手审这件棘手的案子。前任是因为此案而罢官的,他自然小心谨慎。他将原告和被告逐一细审之后,对案件洞若观火。公堂上,赵当儿将杨同范贿嘱诬证情由和盘托出,五荣也直认不讳,汤应求从而断定杨氏被打死是捕风捉影。同时,涂如松供述王廷亮的妻侄冯大与杨氏有私通之情,可在审讯王廷亮时,王廷亮称并无其事。又据涂母许氏称僧人能辙同罗坤玉送信,说王一携带一个妇女,藏在刘五家中,疑为杨氏。结果查明王一所携是自己的妻子,罗坤玉又否认送信说王一拐杨氏之事。再查到涂家墩,发现涂家居住的地方并不是独居一隅,如若藏尸,怎么会无人看见?况且涂如松在那天晚上先是到邻居各家去问,后又同戴九思等人寻至杨家,又怎么能分身去藏尸?再说据查许氏青年时开始守寡,视媳妇如亲生女,即使涂如松耍横,他母亲又怎么会坐视不管?由此,汤应求断定,杨氏被打死之说并不可信,而杨氏被拐逃已是显而易见的。汤应求严令涂如松、杨五荣、王廷亮三人再加寻找。

雍正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汤应求将审案的结果行文报告黄州知府,希望上司能宽限,待查访有据,另行归结。在呈文中,汤应求又指出,此案原告被告,都是普通农民, 此案不能结的根子在杨同范、刘存鲁身上。

清代的制度,对有功名的读书人,是颇为优待的。如触犯刑律,须先剥夺功名,才能审讯。为了打击读书人将功名当作护身符包揽词讼的刁风,以利地方风化,汤应求呈请知府照例先将两生员衣顶(秀才的青衿衣着)转请提学暂时革除。

汤应求的请求得到了上司黄州知府康忱的支持,涂杨两家的诉讼,一时得到暂时的平息。

接着,汤应求又出了一榜告示,缉拿杨氏。

那么此时,杨氏躲在哪里呢?那天,冯大将杨氏带到婶婶家,乘婶婶去娘家未归之机,与杨氏在婶婶家鬼混。过了一个月,罗氏回家,冯大解释说杨氏被丈夫打出家门,在这里暂住数日,待涂如松气消了就回去。罗氏立刻吵嚷起来,逼杨氏走人,否则要告官。于是,冯大托王廷亮带信给杨五荣,杨五荣于三月初五到罗氏家中找到杨氏。冯大害怕吃官司,给了杨五荣八两银子,求他不要告官。

可这时涂杨两家官司已经打起来了,其势不能轻易罢休,杨五荣那里敢将冯大告官,暴露杨氏的行踪呢?况且大清法律极为苛酷,杨家告涂家杀人若定为诬告,按律要重处。杨五荣便把妹妹杨氏带到杨同范家中躲藏,希求杨同范的秀才身份可以遮人耳目,同时也好应付官府的搜查。从这时起,杨家已经是明知杨氏人在,却仍坚持诬告涂家杀人了。原来《大清律》规定,诬告反坐罪加二等,诬人死罪罪加三等,平心而论,杨家将错就错,继续诬告涂家,并非故意昧良心,实在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涂杨两家之间的互讼因双方均无实据,相持不下,一段时间之后,实际上成了冷战,表面上得到了一时的平静。

清代麻城冤案

二 沙滩现尸 酷吏滥刑成冤狱

雍正九年三月初三,黄州知府发文催审,汤应求具文详复,请求待查访到杨氏下落后再行审理。三月二十六、二十九等日,涂如松又赴黄州府和湖北省按察司等处续控,两级上司均批示查案。四月二十六日,黄州府将本案案卷汇送臬司(即按察司),说明前段时间因农忙停讼(清制,因故停讼的时间可以从规定的审案期限中扣除)。署臬司荆南道高某作了详细的批示,一面要求县里究查杨氏,一面准备报请斥革杨同范和刘存鲁的功名。

形势对杨家是越来越不利了,尤其是杨同范和刘存鲁两个有功名的读书人,很有可能因此而前功尽弃。他们的焦急与懊恼可想而知,他们的手足无措也可想而知。直到五月二十三日这一天,杨家终于找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表面上的平静终于在这一天被打破。

五月二十三日这一天,亭川乡沙井区保正刘兆唐在城里办事,其子带着牌头(清代保甲制度,每十户为一牌,设长一人,谓之牌头)赵巨年赶来报信,说赵家河滩边被狗爬出一具尸首,忙带人去查验,并于次日向县衙呈报。

明清法律都强调州县长官要亲自勘查盗案、命案的现场,并且亲自主持验尸。这合称“勘察”,是明清州县长官的一大重任。 在接报人命案件时,州县长官要在当天动身前往现场验尸。如若迟延一日即降调用,迟延三日或捏报亲临者,革职罢官。

勘查的一般做法是带上捕快衙役到现场搜索,并盘问事主及附近邻居。大多数省份还要求画出勘查现场图。勘查结束后要立即填写“通报文”详细报知上司,简称“通详”。正是因为历代朝廷对勘查和证据的重视,官府在办案的过程中才力求追查物证,特别重视犯罪人作案的凶器等物证。

接到刘兆唐的报呈,汤应求即于五月二十五日带刑房书办李宪宗和仵作李荣前往赵家河验尸。刑房书办是衙门中处理刑事案件的文书,而仵作则相当于现在的法医。

汤应求等赶到赵家河时,天气非常恶劣,狂风骤雨,不便验尸。于是,汤应求命两岸乡勇数十人看守着,说次日再验尸。不料次日又碰上鲁台报有自缢命案。于是,五月二十七日才到沙滩查验。仵作李荣是个生手,虽然做事认真,但验尸水平确实不怎么样。他验尸时,见尸首皮肉都已腐烂,竟然一时无法确定是男尸还是女尸。

根据现场发现,汤应求修改了刘兆唐的报呈。五月二十四日刘兆唐给县衙的报呈,称“赵家河沙滩边被犬爬出一尸,周身并无皮肉,止有一手背尚有皮包骨,腰上有朽烂两点白布,尸系仰面,不知何时窖埋,系何方人氏”。在给上级的报呈中,汤应求说明了赵家河沙滩尸首的发现经过,记明“赵家河沙滩边被犬爬出一尸,周身并无皮肉,止有破烂布衫一件,破蓝白布里夹袄一件,蓝面白里夹被一床……据仵作回称尸骨并无皮肉,有无伤痕,无凭相验。讯据保正邻人等,俱不知何方人氏,是何年月日埋藏等语。卑职诚恐山水暴涨,将尸骸冲去,当即备棺收存封固浅厝,召示尸亲认领。查明有无别故,另文具报外理合通详。”但是汤应求疏忽了,没有注明修改原报呈的理由是据现场相验的结果而填写,也未注明与原报呈有别之处,为日后别人冤枉自己留下了一个把柄。

报呈送上去之后,从总督至巡抚、巡按、臬司、道、府各级上司批复,均要求查清尸骸是男是女,有无伤痕,并速查明死因。

无主尸骸发现后,杨家敏感的神经受到了刺激。杨同范等人鼓动杨五荣于六月二十三日借尸上控,说县令“不知何故,两次相验。以为男身,男从何来?以为女身,女在何处?显有疑情,伏祈饬究。”

应该说,杨家的这份诉状写得很高明,既将己方所谓的冤情全部显露,又把河滩上的无名尸体同杨氏联系起来,虽未直接指认此尸即杨氏尸首,然而又抓住了官府两次相验,未辨男女的痛处。在这份诉状上巡抚和臬司均批示要确查杨氏是死是逃,孤洲死尸是男是女。黄州知府批示按《洗冤录》滴血认亲之法认定是否为杨氏尸首。

《洗冤集录》是以断案严明而闻名史册的大宋提刑官宋慈所作,系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

明清时的法律规定,每名仵作发给一部《洗冤集录》,在衙门的书吏中选择一名能够讲这本书的人,给仵作们仔细讲解。讲的人、听的仵作都要造册报告上级备案。上级官府每年要对所管州县任意抽取几个仵作进行考试,考试方法是抽取一段《洗冤集录》的文字,要他们讲解,讲不出的就要受责罚,实在讲得不通的,就不准再充任仵作。因此《洗冤集录》既是仵作学习的基本教材,也是官府断案的工具书。

宋慈在法医名著《洗冤集录》一书中也提到了“滴骨认亲”的具体操作方法:

检滴骨亲法,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俗云“滴骨亲”,盖谓此也。

连宋慈这位法医学的鼻祖都肯定这种鉴定方法,这说明至少直到宋代,这个滴血认亲的方法还是很流行的。

那么,“滴血”真的可以“认亲”吗?其实,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古人所谓滴血渗入骸骨,实际上是受人的操作影响的。一般来说,如果骸骨中留有油脂,没有洗干净,无论滴谁的血都会流走,即使是滴在骨密度高的骨干部位也都会流走;但是假如是滴在骨密度低的骨结部位,在大多数情况下无论是否是亲属的血都会渗入进去。

可见,“滴血认亲”这一屡屡被官府运用来破案的方法并没有真正的合理性,不过由于大家都相信,而且罪犯在看到结果后,知道自己再也掩饰不了,所以招认,倒也算得上是一种心理战术。而真正依靠“滴血”来认祖归宗,就不足为凭了。

接到上司批示,汤应求命仵作李荣仔细查验判断,最后确定为男尸,有发辫为证。保甲长均无异词。然而杨家欺藐汤应求系署事(暂时代理)知县,五荣抗不到案。于是汤应求让涂如松当堂具结,情愿滴血检验尸骨,尸首如系杨氏,涂如松甘愿抵命。汤应求一面命人继续分头查访杨氏下落,一面呈报黄州知府,请求勒令五荣之母到案,因杨氏无子女,故准备刺其母之血检验。在呈报文书后面,汤应求仍然极力请求斥革杨同范和刘存鲁的功名

汤应求的请求,得到了总督、巡抚等各级官员批示,由提学批允将杨同范、刘存鲁衣顶暂革。因五荣继续呈控,坚称此尸系女尸,不服汤应求验审,黄州知府康忱又呈请督抚批示,请求委派官员滴血验尸,并推荐说广济县高人杰堪当此任。请求命其带精练仵作速赴麻城,限期查明真相。

得到黄州知府呈请委派官员检验的消息后,汤应求于九月初一呈文请求由麻城县主持滴血检验,称不必另派官员会检,以免案子被讼棍操纵。然而上司不知出于何种考虑,命汤应求停职,并委任李作室为麻城县令,同时委派广济县令高人杰赴麻城主持尸检。李作室按知府的批示,通知汤应求于二十三日会同高人杰三方会检,汤应求说卸事之员,无会检之责,且恐将来被杨五荣等借机复控,故称自己不愿亦不便参与会检。

雍正九年十月二十四日,高人杰不等李作室到场,即带领黄冈县仵作薛必奇擅自进行尸检,草率地下了结论,称系女尸,右后肋有伤。上司命高人杰会同李作室审办此案。于是,悲剧随着高人杰的到来正式拉开了序幕。

高人杰,陕西兴平人,举人功名,雍正六年署理广济县令。他认定是女尸后,便开始对涂如松等人严刑拷打。打得他们脚踝骨都露出来了,还是得不到所要的口供。气急败坏的高人杰用了一个阴毒的狠招,将铁链烧红,铺在地上,叫衙役将他们一把按倒在铁链上跪着,烫得皮肉冒烟出声。最后他们受不住拷打,都被迫招认了。但是那具死尸本来就是男人,没有留发,没有女人缠足受折变形的脚指骨,没有带血的女裙裤。高人杰就又强迫涂如松写认罪书,逼他找出头发、脚指骨和血裙裤等物证。涂如松被搞得晕头转向,就乱说一气以求搪塞一会。高人杰带人跟着涂如松到处掘墓寻找。开始掘了一个坟墓,找到烂掉的几十片棺木;再掘一个,连棺木也没有,有的是长须大鞋,也不知是哪家的男尸。最后找到了一个尸体是着弓鞋的小脚女人,主办官吏很高兴,可是仔细一看,头骨上有许多白头发,又惊慌地丢掉了。麻城县无主的坟墓,被挖掘了上百座。每次找不到,就又用火烤如松。如松的母亲许氏,可怜儿子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便哭哭啼啼地同受到牵连的几个人的家属商量说:“看来这冤枉没办法分辩了,干脆我们想办法把官府要他们去找的证据造出来凑齐,再偷偷告诉他们带领衙役去找,也可以让他们少受点活罪。”于是许氏剪下自己的头发,从中摘除白发,扎在一块;刑房书办李献宗的老婆刺破胳臂染红了裙裤,县衙捕快陈文之母袁氏用斧头劈开早先死去的儿子的棺材,取出脚指骨,把几样东西拼凑在一起,自己埋在河滩上,暗中告诉如松埋藏地点,让他随后带着公差去掘,果然得到各种证物,案子总算了结了。

于是,涂如松承认了这样的作案经过:

杨氏回家后,涂母许氏责备杨氏归迟,杨氏回言顶撞,当晚如松回家后便给了杨氏一巴掌,杨氏将纺线车举起向前殴打,如松夺取纺线车击伤杨氏右肋,杨氏回身扭打,涂如松将杨氏推开,又将纺线车打去,恰中杨氏小腹。因杨氏有四月身孕,被殴伤胎,旋即殒命。于是如松与族叔涂方木商量后,邀集蔡秉乾、蔡三、蔡五、李四至家,以钱粮相许,将尸抬至门前三升田菜园内埋藏。然后又称杨氏出走,邀邻居戴九思、涂大美、涂新等人连夜赴杨家寻找。不料赵当儿于当晚路遇秉乾等人抬尸,如松又以钱相许,令其不要泄密。次日赵当儿索钱一千文未得,便去告知杨五荣和杨同范的岳父武生刘存鲁。官司打起之后,涂如松又于三月内约蔡秉乾、蔡五移尸江家凹破窑内,至八月又约他二人将尸埋于赵家河沙滩。雍正九年五月二十一日,沙滩忽露出一手,被县衙捕快陈文得知,疑为杨氏,告知刑房书吏李宪宗,二人向涂如松探问,如松承认实情,行贿希求遮掩。李宪宗便令其携带男人衣袄,用被横裹,又将头发仅留一绺,以充男人发辫,并将脚掌骨同所取头发及尸身烂血布二块另处掩埋,将尸仍用沙掩盖。宪宗受贿银八钱,陈文受贿银二两二钱。至五月二十三日尸首被狗爬出,案情才露端倪。

请注意,这份供词虽然尚未牵涉到原县令汤应求,但已牵涉到李宪宗和陈文两个公门中人。

靠刑讯逼供得来的这份漏洞百出的供词,令高人杰如获至宝。

高人杰首先呈请将为涂家写诉状的秀才蔡灿革除衣顶,批复下来之前,由儒学交保户邓茂芝看管。这蔡灿知道大清律例,意识到大事不好,大狱既成,百口难辩,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便同保户邓茂芝一起跑了。革除功名的批文下来之后,高人杰找不到蔡灿,只得行文严加通缉。

雍正十年七月,高人杰将审理的案情及拟判结果上报黄州府。除蔡灿因在逃尚未拟判,涂如松拟判绞监候,秋后处决;涂方木、蔡秉乾、蔡三、蔡五、李四、赵碧山、赵当山、李宪宗、李荣(称其初验不分男女,将乱发一撮当男人发辫,依检验不实判杖责)、刘兆唐、赵巨年、丁宗劳、丁宗先(可怜这四人只因发现尸首并认定男人发辩而获罪)等人各拟判流放、杖责等刑。并请将杨同范、刘存鲁衣顶开复。呈报中提到汤应求对刑书李宪宗和捕头陈文受贿作弊并不知情,只负失察衙役之责。还提到涂如松之母许氏守寡三十余年,仅生如松一子,又未生孙,其情可悯,能否援照留祀之例,免其死罪。

从所拟判词看,这时的高人杰尚存一丝人性,大约也知道此案系刑讯逼供,难免冤枉,不欲致汤应求于死地,涂如松也还有活命的机会。

这时,黄州知府康忱已经卸任,由蕲州知州蒋嘉年护理黄州府事。所谓护理,亦即署理,不过是专指下级官员暂时代理上级官职,护理知府蒋嘉年此时被称为“护府”。

蒋嘉年在对待麻城涂杨两家这个案子上,不仅仅表现得聪颖伶俐,更表现出处事极其严谨稳当。

蒋嘉年接到高人杰的呈报后,并未例行公事地照转上司,而是速提一干人犯到府亲讯,并连下四道驳牌,指出案情中的名处疑点。他首先指出:“查承审人命重案,务必供情吻合,证据确凿,毫无渗漏,方能办成铁案。”然后指出涂如松等人在府中讯问时都说是屈打成招。并说蔡秉乾、蔡三一盲一跛,与涂家又非亲非故,住地并不相挨,涂如松为何深夜请他二人抬尸?而且几易埋尸之处,为何他二人一抬再抬?验看起获血布,坚固如新,撕扯不断,沙洲潮地,皮肉既消,为何血布不朽?杨氏死后,既要遮掩真情,涂如松为何将杨氏尸骨一移再移,为何不扛去水边让她漂走?尸身显露之后,为何不将尸骨全部取出抛入河心,而要将尸发与脚骨分埋几处?包括对裹尸篾折、草绳等物证和对未到府的证人赵当儿等人,蒋嘉年都一一提出质疑,质疑之处,都是审案的关键。四次驳牌,显示出了蒋嘉年的精明、严谨和沉稳,更显示出了他的正直、善良和坦诚,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的清官形象。

而这时的汤应求如果像前任卸事县令杨溥一样,远离是非之地,对涂杨一案不置一词,就有可能不再趟进浑水,卷入诉讼的漩涡。然而,汤应求是一个良知未泯的官员,加上踏入官场时间不长,不谙世故,不知明哲保身,虽已卸任,仍然关注涂杨一案,并不时发表意见。据记载,于麻城任卸事后,汤应求还曾短暂署理过南漳县令,不久又卸事。卸事原因不详,应该仍是因为他惹火烧身,卷入了此案。

蒋嘉年的四次驳牌,让高人杰和参与会审的李作室又惊又怕,审案二参期限的逼近更让他们坐立不安,而总在关注此案的汤应求又让他们恼羞成怒。终于,雍正十年八月初八日(距二参限满日八月二十四日仅剩十六天),他们再次出手,继续利用严刑逼供,让涂如松、李宪宗、陈文、李荣等人,自泼污水,编造新的杀人和埋尸的谎言,一面弥补蒋嘉年四次驳牌指出的漏洞,一面将汤应求扯进浑水,成为“指使书役,粧点尸形,假作男尸”的主谋。

雍正十年八月初八日,高、李二县令通详前署麻城县汤应求主使书役,粧点尸形,假作男尸,改呈捏详,揭请参审。在这份呈文中,高、李二人先解释了蔡秉乾、蔡三二人虽一盲一跛,然而抬尸之时,其目尚明,其足能步,而且目前残疾的情形也有些做作。赵当儿反复无常也是为了替父脱罪。然后说他们的供述并非通过刑罚而取得。只是李宪宗等人供称,从前起获的血布系畏刑捏造,其头发是如松之母将自己的头发剪落,而脚骨系陈文之母从早夭的儿子棺内取出,同头发一并携至沙洲埋藏,以待追究时搪塞。其尸身原换下之烂衣与头发、脚骨当晚已丢弃在水中。

呈文中,高人杰和李作室提供了从李宪宗等人口中得来的最新供述:将女尸着上男装,变为男尸是由汤应求主谋的,不光粧点尸形,他还擅自在通报文内将刘兆唐的报呈作了改动,以与粧点尸形相符。原因是因为此案他报请斥革了杨同范、刘存鲁的功名,恐其翻案。为了将案情继续查清,高李二人提请将汤应求参革,然后到案质审。

这是一招杀手锏。因为事关重大,各级主管部门均批复要将汤应求参革质审,将蔡灿缉拿到案,将案情进一步审理清楚。

八月十六日,汤应求具词呈诉,指斥高人杰、李作室“滥刑逼勒架捏抵参,毁成法而废王章,丧良心以灭天理”,“畏二参之限已满,处分甚严,复逼李宪宗改供”,“详屡驳而屡易,供愈改而愈幻。……今日之冤详,实非该犯等畏惧滥刑,乃该员等之逼勒成招”,并提出“或另委贤员复加检审,则真伪可以立剖,不特卑职免遭冤揭,即国法亦可常伸矣”!

雍正十年九月,臬司唐继祖行文,督抚均批示黄州府提汤应求到案质审。

雍正十年九月初十日,黄州府报告高人杰、李作室承审迟逾二参期限十六日。

雍正十年九月二十八日,汤应求赴黄州府质审,并连续向府司申诉。特别指出:为何自去年十月以来,各犯从未供认与自己有关,何至现在竟牵扯到自己?扯起这个弥天大谎就是因为二参限满,审理官员欲图尽快结案!

雍正十年十月,护理黄州知府蒋嘉年通详犯证供情翻异,请委派官员复检。在这份呈文中,蒋嘉年通报亲自质审各犯证,各犯证均翻供,并坚认沙洲之尸确系男尸,并无粧点尸形之事;又呈明汤应求承认添改过报呈的事实,只是汤应求说明是据实填写,并未主使粧点尸形。案情复杂,请求派员再检原尸骨,核实男女,以免冤枉好人。从这份通详后面的批复看,奉批之前,蒋嘉年已交卸府事,仍回蕲州本任。臬司特委其赴麻城再次验尸。

汤应求于雍正十年十月内又呈文新任黄州府李天祥,陈明案情始末,看来汤应求的行动尚在自由之中,此时对他尚未收审。然而他的伤心和愤怒已经达到极点,致使他薰香沐浴,顶礼膜拜,祭天地鬼神,希求雪冤除奸。

蒋嘉年十月初九交卸府事,十月十一日奉命赴麻城再次检验沙洲之尸。他带领蕲水仵作高忠和原检尸仵作薛必奇,同高人杰、李作室一起,从牢中提出陈文、涂如松、李宪宗等人,先比对作为物证起获的脚指骨。高忠鉴定为男人脚骨,开棺验陈文已故之兄陈四儿之尸,脚骨与其尸骨相合,说明此脚骨确系陈文之母袁氏为作伪证从棺内取出。次日,蒋嘉年会同高人杰、李作室、汤应求带领高忠、薛必奇以及涂杨两家涉案案犯证人等前往白杲赵家河沙洲,开棺验尸。尸棺原系沙土掩埋,土上生有杂草,贴棺原有席子搭盖,朽烂如泥。开棺看,骨殖上原有衣被已烂成黑泥。据薛必奇当场指认,系原检尸骨无误。高忠细加洗检,见尸骸原检时所穿铁丝和所夹篾片俱在,便细细检验,大声喝报每片骨殖的名称、数目及特征,最终验明此尸确系男尸,全身并无伤痕。薛必奇估计自己难以脱罪,竟然自刎,被抢救下后,又胡称,所检尸骸,头系原头,身非原身!这等胡搅蛮缠的话后来竟然既成了高人杰保官的护符,又成了置汤应求于死地的罪状。真是眼看柳暗花明,谁知却又山重水复!

蒋嘉年据实将案情上报之后,黄州府新任知府李天祥及臬司巡抚均具文将高人杰、李作室详参。批复尚未下达,高人杰连上呈文,以薛必奇说的鬼话为据,告称三检时原来的尸身已被人掉包盗换。

臬司请上司改派黄冈知县畅于熊、蕲水知县汪歙质审。

不久,巡抚、臬司俱已易人。雍正十一年二月十五日,汤应求呈文向新巡抚德龄和新按察使王某陈明案情。

雍正十一年三月十一日,吏部关于高人杰和李作室承审违限的处分下达,因前巡抚称此案案情复杂,故照例将二人革职留任,再限四个月审结。

雍正十一年二月,黄冈、蕲水二县令畅于熊、汪歙来麻城会审。五月初一日,二县令呈文上司,将汤应求试用知县职衔参革,称其改换报呈,不吐实情。这份呈文并未提出实质性的问题,被高人杰呈文攻击为隐匿紧要情节,为汤应求代为开脱。

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巡抚德龄题参汤应求玩视人命,删改报呈,请将其职衔革除严审。

因高、汤二人都认定复检尸骨的头颅骨并未被人调换,畅于熊、汪歙二县令便呈请上司派人再检头骨,与另案检过的男人头颅进行比较。臬司详请委派黄陂县令黄奭中会同高人杰、李作室、畅于熊、汪歙再检头骨,与另案男人头骨对比,看是否确系男人头骨。然而尚未来得及再检,李作室通报赵家河沙洲所埋尸骨因山洪爆发,被大水冲去,捞起骨殖十八件,头颅一个。委派来麻城会检的黄陂、黄冈、蕲水三县令查验后通报,尸骸不全,且捞起的头颅并非原检骸骨。案情进一步复杂化。

雍正十一年八月初二,吏部奉旨将汤应求革除职衔究审。汤应求最后一道护符被剥夺,已完全成为刀俎之下的鱼肉。湖广督抚以黄冈、蕲水二县令(值得注意的是,此二人良知尚存,且已向上司呈文揭参高人杰)系原揭参之员,未便承审,再委派咸宁县令邹允焕、黄陂县令黄奭中会审。而这时,原来为涂家写诉讼的蔡灿被从安徽缉拿,上司委武(汉)、汉(阳)、黄(州)道台朱三雷、武昌府知府马灵阿督同黄奭中审讯。他们参照高人杰原来审的结论,严刑拷打,致使蔡灿诬认主使行贿挖坟换骨,汤应求也自认受贿包庇。黄奭中等又将涂如松等人一一拷问,只要供述不合意,便用酷刑,终于将供述统一,变成与高人杰前审一致且细节更为离奇的案情。

据供,涂如松用纺车木心(原来只说是纺车)打死杨氏之后,涂如松与蔡秉乾等人几易埋尸之所。杨家告官,涂家亦请蔡灿以假命奇冤为词具诉。杨思溥卸事,汤应求到任后,蔡灿(实际上此人与汤应求素不相识!)贿请汤应求将杨同范、刘存鲁革除功名。雍正九年五月二十二日,赵家河沙滩尸露,涂如松和蔡灿贿求李宪宗、李荣,先是让汤应求缓验尸骨,以乘隙将尸衣改换男装,脚骨打断丢弃,头发仅留一撮为男人发辫,李荣验尸时故意不分男女。在杨家上告,高人杰带薛必奇复检为女尸后,李宪宗又同蔡灿设计,让蔡家仆人何成、万贵盗挖七里岗韩择吉父之坟,请李荣将原检女尸头骨与盗来男尸身骨用铁丝串为一体,希图日后翻案。众犯到案后,串通家人假造血布、尸发、尸脚骨等物证拖延时日。至雍正十年七月,蔡灿因汤应求署理南漳卸事回省,便潜逃到汤公馆,商议希求复检。汤应求先送盘费让蔡灿继续潜逃,然后呈文请求复检。此时坟土杂草丛生,已看不出盗换痕迹。因此,蕲州知州蒋嘉年带高忠所检结果确系男尸。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案情最后是在雍正十二年十月呈报上司的,上面写明于雍正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审明,此时“逾限未及一月”。实际上这份呈文中无意透露出的信息是:黄奭中等人跟高人杰一样,因审案限期已到,为保头上的红顶子,不惜酷刑逼勒,草菅人命,才审出这样荒诞不经的案情!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酷刑之下,又何辞不得!

涂杨一案,波澜叠起,冤狱既成,汤应求,涂如松等人看起来难以再见天日了。

清代麻城冤案

三 杨氏现身 扑朔迷离惊天听

涂杨一案,一波三折,此时看来,汤应求、涂如松、蔡灿已经只有坐以待毙,而无回天之力了。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涂杨一案在即将冤沉海底之际,又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应该说,此案的最终昭雪,功劳最大的是新任湖北署理巡抚吴应棻和新任麻城知县陈鼎。据迈柱在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上给雍正皇帝的奏折,在雍正十二年八月,原湖北巡抚德龄去任,迈柱署理湖北巡抚两个月,黄奭中就在这个期间(九月二十六日)审完此案,十月呈报上司,新任署湖北巡抚杨馝十月到任,走走过场地在此案上留下批示(这一批示应当得到了迈柱的支持,甚至出自迈柱的授意。因为杨馝在次年与吴应棻一起上奏雍正皇帝,指斥湖北“历年尘案不结”。)此案从发案到审结,迈柱一直在湖广总督任上,而最后结案的关键时刻,他还兼任署理湖北巡抚,也就是说,对于涂杨一案,按察司之上,最终负有直接责任的上司,除了迈柱,还是迈柱!

杨馝在署理湖北巡抚任上只呆了数月,雍正十二年底即调任陕西巡抚。

据《满汉名臣传》记载,雍正十三年正月,朝廷命吴应棻署湖北巡抚,五月即上疏言“湖北吏治废弛,案件迟延不结”。雍正下旨,命迈柱说明原因。迈柱也曾自辩过。雍正就此事命前任湖北巡抚杨馝回奏,杨馝回奏中备言“湖北吏治废弛,怠玩处不可枚举”。看完杨馝上奏后,雍正已得出结论:“似此则从前迈柱回奏之支饰显然矣。”并命大学士张廷玉“可将杨馝奏折抄录寄与迈柱,看伊又以为何如”。

七月十二日张廷玉将杨馝的奏折及雍正的谕旨转给迈柱。迈柱的惊慌可想而知。应该说,迈柱是一个颇受雍正重用的官员,不仅任至封疆大吏,而且多次受到雍正的奖赏,为此他多次上奏折谢恩。而他在湖广的权势,自然也炙手可热。在楚八年,竟至七易巡抚,从侧面亦可见其专横跋扈。杨馝与吴应棻任湖北巡抚时间皆不足半年即与迈柱有了摩擦。以常情论,杨、吴二人皆系汉员,又系下属,既肯与迈柱撕破脸皮,向皇帝告上了御状,除了有些书生意气,自然也能让人感悟到他们公理在握的底气,同时也让人感受到他们施展无方的无奈。清廷中,汉员受满员的挟制与排挤本是常事,敢与上司抗争,确实需要几分勇气。当然,一旦得到了皇帝关注,又何尝不是寻到了转机?吴应棻告迈柱的时机把握得确实好,因为迈柱接到皇帝切责的谕旨时,刚好杨氏被新任麻城县令陈鼎拿获。

陈鼎,字致和,系浙江海盐监生。海盐这地方在汉代时曾短暂地建过海昌县治,故他在留下不多的文字中自称“海昌陈致和”。与汤应求一样,他也是因务水利有功,于雍正十二年底选授麻城县知县。雍正十三年四月抵任。上任后,正遇上麻城大旱,作为父母官的陈鼎自然焦急万分,便亲自带着僚属步行到五脑山去求雨。一连五天,仍不见下雨的迹象。在五脑山道观中,他便问同去拜神的下属,为何一片诚心,未能感动老天爷。下属无锡人杨敬斋便说:“这不是因为您心不够诚的缘故,而是因为县中有沉冤未雪,所以老天爷才借天灾示警。”陈鼎知道杨敬斋是个真诚、淳朴的人,便细问狱中有何冤案。杨敬斋告诉陈鼎说,涂如松杀妻一案,换了几个官员,反复检验审理,案子一直拖了五年,重刑用尽,才在去年底勉强得了个审理结果。但是听说杨氏还在世,狱中的人都是蒙冤的,供词都是屈打成招的结果。

傍晚,陈鼎回到县衙,连夜细阅涂杨一案的案卷,发现案中疑窦重重。看到案卷中原护理黄州知府蒋嘉年的四道驳牌,深深佩服他的洞若观火,可惜蒋嘉年署理府事不久,仍回蕲州知州任上,否则审理结果应该不会如此。而后来参与审理的官员多半是怀有私心,深怕因超过审理时限危及自己的前程,因而滥用刑罚,屈打成招,岂能不草菅人命!

心知此案必有冤情的陈鼎,便星夜派遣值得信任又办事稳妥的家丁和差役,从周边与麻城接壤的六安、光山等处一直到涂杨两家所在的白杲镇,四处密访。

正在踏破铁鞋无觅处之时,有个老太婆告发说杨氏尚在人间。

原来,红石堰有一个姓李的人,以捕鱼为生。李某是个六指。有天跟人闲谈此案,被杨氏族人听说,便告入官。这李某被拖进案内不久,死于狱中。过了一年,杨五荣的妻子生孩子,临产时到处找接生婆,恰恰一个老太婆找上门来说会接生,其实这就是李某的母亲,她大约是听到了杨氏还活在人世的风声,便以接生为名,来到杨家暗中侦察。等到杨氏嫂子临盆之际,蜡烛忽然灭了,情形紧迫,急需人帮忙,杨氏不得已从床后现身帮忙。孩子生下来了,左右手居然都是六指!看来是那冤死的渔人李某投胎来索命来了!

得知这个消息,陈鼎星夜率领差役赶到杨氏哥哥杨五荣家搜查,可是搜遍每个旮旯,并未发现杨氏的踪影。陈鼎记起接生婆说的话,终于在床后的仓套(麻城俗称仓,依一面墙壁所砌的小储物间,用以储粮物等,后文亦称仓圈)中,发现了龟缩在其中的杨氏。陈鼎当即令差役和家丁将杨氏及其母朱氏、其兄杨五荣一并拘押带回县衙审讯。走到五里墩(白杲与麻城之间)时,杨五荣自知大事不妙,乘人不注意,突往路边墙上撞击,当即受伤昏迷。陈鼎一边安排人为杨五荣验伤医治,一边加紧对杨氏等进行审讯。

当时,杨同范正在夫子河教私塾,儿女亲家跑去报信说杨氏已被抓获,杨同范当即昏死过去,很久才苏醒过来。

作为读书人,杨同范当然知道大事不好了。其他族人也如梦方醒,知道大祸临头。杨五荣被抓到官府后,为了推脱责任,便说族人其实都知道杨氏未死,是存心诬告涂家,并且诬陷杨同范是主谋。一时之间,杨氏家族险遭灭门之祸,族人四处躲藏,有躲到亲戚家去的,有躲到山中去的,也有跑到四川去的,最后还是有几十人被捉拿到县衙中去了。

据杨氏供称:雍正八年正月二十四日,杨氏与涂如松吵架后,从家中出走,躲藏在奸夫冯大家。被其兄杨五荣寻获后,因杨家已经将涂家以杀人罪到县控告,不便露面了,于是杨五荣将杨氏送到堂兄杨同范家藏匿。雍正十二年七月,听说案子已审完结,杨同范的妻子刘氏将杨氏送回杨五荣家,躲藏在床后的仓套中。杨氏的母亲朱氏的供词与杨氏相符。

陈鼎让涂杨两家亲属邻里到案辨认,都称该女是杨氏正身。为了慎重起见,以免因误认而使案情节外生枝,陈鼎又将本案涉案人员与别的盗贼案犯齐列堂下,让杨氏逐加指认,并说明谁是自己的丈夫涂如松。杨氏逐一认去,都说不是,认到涂如松面前时,杨氏面有愧色,低头不语;而涂如松则怒形于色,毛发尽竖。满堂人包括那些与本案无关的铁石心肠的盗贼,也都潸然泪下。陈鼎认为杨氏应系正身无疑,便速将杨同范、冯大等人火速拿获。陈鼎深知案情重大牵连甚广,不是自己一介七品县令所能担当的,七月二十四日便速将案情上报。

湖广总督迈柱与湖北巡抚吴应棻的矛盾此时已经激化,而导火索本来就是涂杨讼案。此时此际,拿获了杨氏,在湖北官场上造成的震动可想而知。形势明显有利于吴应棻而不利于迈柱。杨氏的出现,毫无疑问会让吴应棻欣喜若狂而让迈柱惶恐不安。

最尴尬的是,关于此案,七月十二日刑部已拟定将蔡灿依光棍罪处斩,将李宪宗依光棍罪、汤应求依藏匿罪人者照本犯原罪治罪、涂如松依殴妻致死罪,均拟绞刑,秋后处决,还有一大批官民拟领各种刑罚,连仵作李荣都判的是充军。而且七月十七日已奉旨意,原议已经得到皇帝的批准。批文此时虽然尚在驿路途中,但批文内容局中人谁不是心知肚明?人命关天的玩笑开到了皇帝的头上,如何得了!要知道,以雍正的酷苛,怎容得下这样荒唐的错失啊!可以想见,一旦雍正知晓此案实情,一大批官员直至迈柱这样的从一品大员,均将受到重处,不仅官帽可能被摘,连性命都可能不保。

在陈鼎于雍正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向上司的讯供通报上,督、抚、藩、臬、道、府各级官员留下的批示非常简单,俱“饬县拘齐杨同范等讯供,解省审办”。紧接着,七月二十八日陈鼎又将伤已愈的杨五荣提取审讯,并将供词记录向上通报。

有意思的是,这份案情续报上藩、臬、道、府的批示仍然是简单的一句:“俱饬县讯供,解省审办。”

而督抚二人的批示就耐人寻味了。总督迈柱批示道:“查此案情节变幻多端,虽据麻邑详报拿获杨氏,真伪未确,此等大案,若不立提人犯,带领能员会审,必致迟延月日,难以定拟。况该县陈令初获杨氏到案,其紧要口供并未查案诘问,亦难责以承审如此重案,仰北按察司即会同布政司速提一干人犯证到省分别羁禁,遴委贤能州县,该司带同武汉两府公同确审,仍照例招解,不得照寻常命案办理,致滋弊延干咎。”

很明显,迈柱的批示透露出的信息主要是两点,一是认为杨氏身份尚难确定,二是认为陈鼎难以承担审理此案的重任,必须将一干犯证提到省里,另选能员审理。

而巡抚吴应棻则批道:“仰按察司速饬查明原案,提齐有名各犯证,秉公研讯,明确按拟招解。至杨五荣供伊妹藏在床后仓圈内几年等语,床后何地,仓圈何物,而能将人藏至五六年之久,语太不经,显有别故,并饬该县细心推究,勿任含糊支饰。”吴应棻显然并不怀疑杨氏的身份,只是他更关注杨氏藏的处所等细节,不希望这些细节成为审理的漏洞。

陈鼎在侦获杨氏后旋即将杨氏堂兄生员杨同范、举人杨龙光、杨氏奸夫冯大等人密拿到案,讯供通报后,巡抚吴应棻即以杨氏已获,案须另审为由上奏题报,请将原拟定案中斩犯暂行停决。

八月八日,刑部原来关于此案的判决公文送达湖北,迈柱、吴应棻均咨请刑部停决。此议得到皇帝的批准。经总督委派,署汉阳县县令金某前往麻城县杨五荣家查勘杨氏藏匿处所,绘图通报,并提一干犯证赴省审办。

杨氏被拿获后,杨家自然一片慌乱,但很快又想出新招。杨同范的哥哥杨维楫到湖北省按察司呈诉,说县差七月二十三日去杨家抓走的并不是杨氏,而是一名流妇。流妇,本是一个中性词,指流离失所的妇女,从后来官方文书中看,已经等同于流娼的意义了。这份诉状以杨五荣为告状人,称是“党奸设计,买通流妇,突于七月二十三日晚至家,县差随拥入室,独将流妇锁去,冒称杨氏,复将蚁(蚁,谦称,即蚁民,小人)母威拿,严刑勒认流妇是女,全家俱遭锁禁。可怜蚁妹果存,蚁前受刑应供。今一旦突出流妇,变乱国法。流妇设系蚁妹,地方宁无保邻乎!”臬司袁承宠批示道:“杨氏已据报获,又经三面质认,经县讯供,通报饬审在案,据控前情,显有讼棍主持,仰黄州府严查速报。”

雍正十三年的八月,注定令迈柱寝食不安。雍正皇帝七月的上谕尚未来得及容迈柱自辩,杨氏的被捕又给了迈柱当头一棒。他把杨五荣的诉词当作了救命稻草,命麻城县令火速将杨氏及全案犯证都押解到省,令藩臬两司督同在省各守令公同验审(此时恰逢三年一度的乡试,巡抚吴应棻已入闱(乡试试场)监临(监临指自上而下地监督视察),没有办法抽身来干预此案的全审。尽管杨氏再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而且杨五荣也承认,指认杨氏为流妇也是杨同范的主意,但,迈柱仍不愿面对真相,至此,涂杨两家普通百姓的争讼,已经上升为督抚之争了。其他大小官员谁又敢淌这趟浑水呢?尤其是巡抚的缺席,更使此案注定不能就此完结。

八月二十一日,迈柱连上两道奏章,矛头都是指向吴应棻的。第一道奏折中迈柱说,乡试重地,有考生“未发题目之先,即在监临前递呈,公请广额(增加录取名额)”。考试重地,带进公呈说明搜检不严,因为既然考生能带进公呈,就能带进舞弊的文字。并说“举子固干法纪,监试诚难辞咎”。明眼一看就知这道奏章的真意所在。清代乡试一般设在交通便利的省城。主考官由皇帝亲自委派。而监临官则由各省的巡抚担任,他必须对考场秩序全面负责,包括对主考官进行监督。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同一天,迈柱终于不得不就吴应棻和杨馝所上奏章和雍正的批示再次为自己辩解了。这份奏折写得较长,表达的意思无非是自己任湖广总督期间,吏治甚严,除麻城涂杨一案因案情复杂外,再无未结积案。前署抚臣杨馝和吴应棻在任时间短,所言不实。但是这份奏折无论如何,都写不出“身正不拍影子歪”的那种底气。

应该说迈柱真走运。这份奏折是他于八月二十一日呈上的,具体哪天呈到皇帝手中,我们已不知道,但我们知道的是,雍正皇帝并没有看到这道奏折,而且永远也看不到这道奏折了,因为八月二十三日夜或八月二十四日凌晨,雍正皇帝突然驾崩了!于是,乾隆皇帝登基,这一年仍沿用雍正十三年年号,只是从此时起主子易人了,这真是迈柱的福音!而且,不光只是迈柱的福音,它还是高人杰、杨同范、杨五荣等人的福音。一则是因为较雍正而言,乾隆待人处事要宽仁一些;二则是因为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大赦的时限是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也就是说,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前犯事的案犯可以法外施恩,这个期限恰恰把涂杨讼案框住了,因此后来被拟以光棍为首罪判绞立决的杨同范和光棍罪拟判绞的杨五荣才得以保全性命。

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留下的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乾隆皇帝在迈柱八月二十一所呈的两道奏折上的批示。

第一道奏折只批了寥寥几字:“应听监临查明定夺”。看来,乾隆并未听信迈柱的话而迁怒于吴应棻。

第二道奏折批语为:“此卿陈奏皇考之折,已无及矣。朕展阅,恸入五中。卿才品优长,老成练达,仰蒙圣恩深重,简入纶扉。近因黔苗事宜须人料理,特命张广泗前往,仍留卿楚督之任,卿当仰遵圣训,实心实政,整理封疆,勿为署理为暂时之计,稍涉因循也。从前既有吏治废弛之论,切当自返,与署抚臣和衷料理一切事务可耳。”

我们可以看到,尽管麻城命案历经六年尚未完结,且杨氏已被拿获,与原审情节严重不符,但乾隆完全未作任何批评,反倒对迈柱大加安抚,命其“实心实政整理封疆,勿谓署理为暂时之计,稍涉因循也。”虽然轻描淡写地说了句“从前既有吏治废弛之论,切当自返与署抚臣和衷料理一切事务可耳”,但,前面的安抚总算给迈柱吃了一颗定心丸。

乾隆当然不是糊涂人,这段批语恰恰可看出他的御人权术。初登宝座,根基未稳,他当然需要得到地方大员的支持,尤其是像迈柱这样手握重权的满臣中的封疆大吏!

或许就是因为乾隆的这颗定心丸给了迈柱以底气,尽管杨氏身份已经大白,而且臬司袁承宪也已审明杨五荣指控杨氏为流妇是出自杨同范指使而作的诬告,但,迈柱仍然不认账,决意同吴应棻把这官司胡搅蛮缠地在乾隆面前继续打到底。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刑部行文湖北巡抚速严查此案,并于十一月十九日准将案内军徒各犯暂停发解。

十一月二十二日,吴应棻将已调任天门县知县的高人杰用密折参奏。应该说,密奏弹劾高人杰是吴应棻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本来八月吴应棻就准备参高人杰和黄奭中的,因为任乡试监临而暂止。

乡试完毕,吴应棻将弹章写好,准备露章参奏(即公开参奏)。按清制,巡抚露章参奏属下必须经过总督画题,相当于签字同意,吴应棻已充分估计到迈柱必定不会同意画题,但他仍然按程序将弹章送到总督衙门,请总督过目画题。果然不出所料,迈柱不肯画题,因为否定了高人杰等,就是否定了迈柱自己。这样,就麻城涂杨两家打起来的这场假命案官司,巡抚与总督两个地方大员,分别代表着要揭盖子和要捂盖子的两个集团,拉锯样较量起来了。这不仅是汉满大臣之间的意气之争,更重要的是,这是真与假之争,这是善与恶之争,这是官场良心与一已私利之争,涂杨一案,只是恰逢其会地成了他们交锋的一颗棋子罢了。若非如此,世代务农的涂杨两家各自又怎会寻得到这样硬的靠山!

吴应棻随即准备绕过迈柱,直接给乾隆上密折参奏高人杰。密奏,则可以不经总督画题,这是清制允许的,它也是清朝统治中用以使官员互相牵制的一个手段。

迈柱当然知道吴应棻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有密折上奏乾隆,于是在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便上奏,预先说明不肯在吴应棻弹章画题的理由。在密折中,迈柱为高人杰辩护,认为不该让高人杰一人承担错误。并且说麻城所缉获的杨氏身份真伪还需确认,杨家现在又有新说法——所谓杨氏,不过买来的流妇。

蹊跷的是,这份奏章乾隆居然未批一字!同一天,迈柱还上了一个“恭报瑞雪情形”的折子,大拍乾隆皇帝马屁说:“皇上践膺宝位以来,仁覆同天,爱民如子,用是上感天心,瑞雪应时而降。”

紧接着,在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吴应棻密奏参高人杰,并说了迈柱不肯在弹章上画题的事。

在这份奏章上,乾隆简单地批了一句:“览,已有旨召汝来京陛见矣。”

是的,乾隆此时初登九五宝座,根基尚未扎稳;是的,乾隆此时年轻,处理朝政的经验尚不足。但是,如果谁把乾隆当作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伙,当成仍是不谙朝政的皇子,或当成一个虽不糊涂却无主见的庸君,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只能说,那样后果虽然没有乾隆执政中晚期时严重,但同样是吃不到好果子的。迈柱马上就会知道年轻的新主子并不好对付。

清代麻城冤案

四 冤案昭雪 历史教训发人思

乾隆在吴应棻的折子上的批语已经表明了他对这个案子的关注。

乾隆用了一招釜底抽薪,把迈柱和吴应棻都召进京都,迈柱作为大学士兼吏部尚书不再署理湖广总督,吴应棻则谕令回兵部右侍郎任。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乾隆在召回迈柱后,命户部尚书史贻直署湖广总督。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八,乾隆就涂杨一案作了重要批示:“麻城县民杨五荣控告涂如松打死伊妹杨氏一案,该省督抚各持意见。今该督抚俱已奉旨来京,此案着暂停查审,候户部尚书史贻直到任后秉公审讯,具奏。钦此。”

史贻直到任后,即召藩司、臬司商议,决定另行委派府县中能员审讯。经按察司委派孝感县知县金虞、荆门州知州张镇秉公审拟,由荆州府邓士灿会同署汉阳府胡振组审拟转解,并请将题参高人杰之案与此案并案审拟。

世上事最怕“认真”二字。史贻直当然是一个认真的人,何况麻城讼案系新皇帝登基后亲自关注的案子,也不由史贻直不更加认真。于是,真相很快大白,杨氏确系正身无误。杨氏既然未死,从前对蔡灿、汤应求、涂如松等人的判决也就因失去法理基础而显然错误。而沙滩上的那具尸首也找到了尸源,原来是白杲附近的一个孤老董斋公死后,被其侄子卢三儿草草埋葬在这里。而当尸首被人发现,引起更大的纠纷后,卢三儿因为怕受到牵连,一直不敢说明真相。

很快,此案的审拟结果报到臬司,臬司袁承宠照案勘转,乾隆元年六月十八日,经过署理湖广总督史贻直慎重地审拟具题,七月十七日奉旨,三法司核拟具奏。

杨五荣被抓到官府后,为了推脱责任,便说族人其实都知道杨氏未死,是存心诬告涂家,并称杨同范是主谋。史贻直的具题中,对杨同范是这样定性的:“查杨同范即杨维模,藏匿杨氏,扛帮诬告人命,案延数载,陷累多人,无辜之尸,屡遭蒸检,迨杨氏既获之后,犹以流娼具控,以图淆惑案情,刁恶已极,律无正条。查康熙三十九前督臣郭题定条例,内开楚省各属,不逞之徒,狼狈为奸,遇事生风,代人架捏虚词,包告包准,扛帮硬证,此等讼棍,均照光棍例定拟斩等语,杨同范应比照此例为首拟斩立决,杨五荣照为从例拟绞监候,仍照例请旨定夺。”

这个拟定的结果刚好同以前蔡灿、李宪宗二人冤获的刑罚一样。

乾隆元年十二月初七日谕旨:“杨同范着改为应斩,杨五荣依拟应绞,俱着监候,秋后处决,余依议。”

在这里,乾隆还是网开一面,将杨同范由斩立决改为了缓决。

要介绍清楚“缓决”一词,需要进一步阐述清代的秋审制度。秋审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将被审录的在押监候死刑犯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等几大类,也就是决定哪些罪犯的死刑应该执行,哪些可以减缓或免于处死等等。情实、缓决两项最多,后两者较少。情实在明朝和清初曾被称为“情真”,意思是“情真罪当”。雍正朝因避雍正帝胤禛之名,改称“情实”。情实是秋审人犯罪情最重的,人情实,大都要勾决,未被勾到算侥幸,所以,人情实就意味着所拟死刑要执行。勾决由皇帝亲自进行,“勾到的”,刑部咨行各省,对犯人执行死刑; “未勾的”,又可缓决一年。从法律上来说,在清代,皇帝才有生杀予夺的大权。秋审案犯中罪行较轻的就可以入“缓决”,若干次缓决后就可以减等。缓决后的罪犯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减等,时期不同,规定有异。乾隆四十二年(1777),乾隆帝规定,缓决三次后才准减等,以后渐渐成为惯例。如果情罪较重,就不准奏请减等,只有在特赦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奏请减等。

所谓“余依议”,指上至原任总督迈柱、原任巡抚杨馝、原任署按察司事道朱雷、原任汉阳知府张廷庆、原任武昌知府马灵阿以及原广济县令高人杰等十几位官员,下至薛必奇、杨氏、杨龙光、冯大、王廷亮、刘兆唐、杨维楫、杨廷占、卢三儿等数十位百姓,均因事犯在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大赦以前,免于刑罚。因此,此案最后只追究了杨同范和杨五荣二人的刑事责任,其余官民人等均赦免议。而杨同范和杨五荣之所以未被赦免(尽管杨同范比原议之罪减了一等),是因为清朝特别不满于读书人以“讼棍”的形式干预官府审案。

其实,杨同范是个悲剧性的人物。对于冤案的形成,他当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笔者还是相信,杨同范无论如何不会是一个大奸大恶的人,更不可能是一个像后来的学者袁枚在记载此案的《书麻城狱》中所写的那样,好色到连堂妹都不放过的无耻之徒。在狱中,杨同范写下了不少诗,后编为《狱中诗草》。其诗在《杨氏宗谱》中尚有残存,各篇才情略见差异,但每涉冤事,不乏警句。且诗中透出一股读书人的忠厚气,与宗谱对他的记载可相印证。他的悲剧,其实是时代的悲剧,他是清代立法制度和执法制度的牺牲品。不知是杨同范的运气是在不幸中遇上大幸,还是乾隆心存一丝怜悯,每年勾决时,居然总未勾到杨同范。而若干次缓决之后,可以减等,也就是相当现在的司法实践中从死缓减刑为无期徒刑,这样,杨同范虽终身监禁,总算没有刀斧加身,在狱中度过了残年。

杨五荣也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亲情,让他不得不管妹妹的生死,而官司打起来之后,妹妹生还,他同杨同范等一样,只能由着命运的裹挟向前走了。《杨氏宗谱》中残留的杨同范狱中诗,有一首《独坐感怀》是这样的:“爰书已定真无策,终日歔欷唤奈何。鱼反优游鸿入网,兔偏安稳雉离罗。长唯信鸟因羁索,公岂疑兄竟荷戈。事变人情诚叵测,英雄千载泪滂沱。”“鱼反优游鸿入网,兔偏安稳雉离罗”两句隐含的信息是,杨五荣最终也出了牢笼,只有杨同范独系囹圄。不过,杨五荣出狱是兄弟荷戈相向,以出卖杨同范为筹码的。而杨五荣出狱后,遭到族人的谴责,甚至不让他这一支的子孙参与杨氏的祭祖活动,也就是不承认其为杨氏子孙。至今,《杨氏宗谱》已查不到杨五荣的名字了。

冤案昭雪后,汤应求自然得到平反。乾隆二年三月六日,湖北巡抚钟保行文咨请吏部将汤应求革参的知县衔开复,继续留楚试用,得到吏部批准。汤应求后来补任利川县令,政声很好,得到上官的器重,升为同知,卒于任上。

一场近十年的讼案,惊动雍正和乾隆皇帝,牵动地方各级几任官员,是悲剧还是闹剧?冤狱的酿成,是因执法的苛酷,还是立法的错谬?作为历史的旁观者,我们今天可以说,这场离奇的冤案,将当时官场的黑暗,律法的漏洞以及人性的弱点,尽情地展现在我们眼前。天理、人情、法律,构成一张大网,无论你是平民还是高官,一入网中,便无奈地毕现真相。然而,即使是冤案昭雪之后,曾经悲情演出过的主角配角们,谁又能说自己是真正的赢家?沉重的历史,留给我们沉重的思考。

清代麻城冤案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5

标签:麻城   湖广   雍正   呈文   仵作   乾隆   冤案   巡抚   知府   县令   人杰   总督   湖北   案情   此案   清代   美文   上司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