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跑得够快,心脏病就追不上我

只要我跑得够快,心脏病就追不上我

01

受言情电视剧的荼毒,小时候我一直以为自己自带主角光环。

好比流星花园里的女主角杉菜患有白血病,我拥有“更高级”的疾病——先天性心脏病

这是一个从三年级小屁孩嘴里说出口,可以吓到五年级小屁孩的高级词汇。

正因如此,我一直满足于自己“柔弱少年”的人设。打从记事起,几乎很少剧烈运动。

直到三年级的一天中午,我舔着小布丁悠哉游哉走在回学校的路上。

午后刮来一阵清风,我舒服得眯上了眼。突然感觉脚下有一滩软趴趴的不明物体。低下头,是一条翻肚的长蛇,和我穿着凉鞋露出的脚趾亲密接触。

我吓得两眼翻白,把啃了一半的小布丁一甩,撒开脚丫死命地跑。一口气跑到学校门口,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心脏在胸腔里剧烈地跳个不停,舒缓后的心情却格外惬意。

弱不禁风的我,感受到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或许还混杂着微微的兴奋。

那是我第1次感受到跑步的乐趣,之后再也停不下来。

我会绕着学校的操场跑步,会绕着院子和小路跑步,就算待在家里写作业,也会突然丢下一笔跑上一两圈。

只要我跑得够快,心脏病就追不上我

有一次,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路上遇到三五个比我高的学生,他们叫我过去,我走到一半突然感觉到不对劲,于是开始撒丫子狂奔。

我以为我会甩开他们,就像后来在电影中看到阿甘甩开欺负他的人一样。

我才明白,我不是主角。

瘦弱的我很轻易地被追上,被玩弄了几句最终还是放掉。

那时的我瘦弱又迷茫,就像一根扎根在黑暗中的豆芽缺乏营养。

阿甘正传中有一句话:“向前跑,别的什么也不用管。”

那时的我不清楚人生的方向,却也是这样做的。

02

三年后,我自然而然地考上一所寄宿初中,学校对成绩的要求很严。就连体育课,也不再允许我们划水,每次上课前要长跑两圈。

第1节体育课,我因为是病号,虽然迟到,但只用看着其他迟到同学趴在地上做俯卧撑。

我心里并没有特别骄傲,却感到一种无形的隔阂。自那以后我也没有借着“体质原因”不上课。

一次长跑中,我一口气冲到底,硬生生甩开我的同学半圈。我听见耳边传来同学的惊呼,心里带着一种报复心的快乐。

我的性子里有一股不服输的劲,从那以后,每一次长跑我都拼尽全力。

一直到中考前,我们需要体测,其中有一项是1千米长跑。

学校的操场400米一圈,总共要跑两圈半。跑第1圈的时候,腿会发软;跑第2圈的时候,嗓子会冒出血腥味,等到了最后半圈,每个人都在加快速度。

我感觉到了双腿不属于我自己,它又酸又痛,嗓子也好像吞下了铁片,火辣辣地疼。

每全力跑一次,对我的心脏都算是一次负担。

因为心脏病,我可以申请病假,但这样也意味着我比其他同学少拿10分,所以我拒绝了。

每次跑完步,我都要摊在操场上,过了很久才站起来,晃晃悠悠地离开。

只要我跑得够快,心脏病就追不上我

有天我测试完,照旧缓慢地在操场上边走边休息。

同班一个胖女生看到我累成狗的样子,懒洋洋地对我说:你不是有心脏病么,为什么要这么拼?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她。

那个胖女生,家境优渥。也是一个很聪明的学生,就像每次跑步,她都慢吞吞地跑在最后,所以从来都不会累到。

无论老师怎么叫骂,她依旧只管自己,而我总是在老师甩脸色前就乖乖就范。

我的体育测验不算理想,所幸长跑是满分。

而那个女生,直到最后也没有拼尽全力。她在体育场上被远远地落在后面,脸上却没有一丝难过。

不是所有人眼中,坚持都有意义,有的人想要成功,有的人成功叫“舒服”。

这是我那时还不懂得道理。

03

我跨进了高中的大门,有一天军训后坐在石板凳后休息。

就像言情剧一样 一个女生从我面前走过,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

她叫张,个子小小的,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在我们那所学风并不好的学校,就像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

她是我们班学习委员,但我们却没有什么交流;我喜欢她,但却不敢告诉她;

我和她的两个闺蜜也都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她们很认真地跟我说,张是那种要一心一意努力考大学的女生,之前已经拒绝过很多男生。

所以我没敢告白。

也许命运真的是巧合,高二后我们分在了同一个班级,她很自然地当上了班长。

就像是树叶上的毛虫在仰望蝴蝶:你们隔得很远,又好像距离很近,你想要一点点走近她。伴着这种动力,我开始努力。

学习之余,那时的我爱上跑步和写作

每天晚自习,我都会抽出时间写文章,等下课铃响后塞到文学社老师的邮箱。

放学后,我会和朋友们一起在操场慢跑。我们聊着对未来的憧憬,比如理想的大学和未来生活。

我压抑的自信被写作重新点燃,学校里的校报每天都会发表我的文章,嗅着墨香,我把报纸收集成厚厚一沓。

只要我跑得够快,心脏病就追不上我

高中时保留的校报和作文

我的稿子越写越多,间或夹杂一些作文奖状和样刊。

有一天,张来到我的座位前,满是真诚地说道:你的文章写得真好。

我把我的小说给她看,意外地再次得到赞赏。从那以后,我更加笔耕不辍。

高中运动会,因为听说她会给长跑的同学加油,我报名了3000米。说来也巧,那时的我除了跑步,其他项目也并不擅长。

枪响之后的第1圈,我就看见她像跳蚤一样在人群中努力蹦跶着。我忍不住加快了速度,处在中上的位置。随着圈数不断增加,我被逐渐落后。

长跑的痛苦就像在体内炼丹,时间越久,药效越大。

到最后两圈的时候,赛场上只剩下七八个选手,大家脸上都是痛不欲生的表情,而我大概处于倒数第三的位置。

我实在跑不动,开始边跑边走,甚至想过故意摔一跤,这样就可以被同学抬走。

然而每跑一步,守岗的同学都极其认真地鼓励我坚持下去,导致我实在不好意思在他们面前倒下,硬是坚持到了最后,被其他同学抱离了现场。

后来,我们的数学老师还在课堂上吐槽了这件事:一个运动会硬生生变成“比惨大会”,真是一届不如一届。

运动会后,我们很快就高三了。

我的暗恋就像那一场长跑,跨过终点的时无疾而终。

只要我跑得够快,心脏病就追不上我

高中毕业后,她去了湖南,而我因为填错了志愿,来到了江西。

暑假里,我开始认真写作。每次动笔前,我都会跑上几圈酝酿情绪。

在此之前,虽然一直坚持跑步,但我并没有感受到跑步的优点。

我的体质依旧差,被人追很容易挨打;我的速度也不快,跑到最后也很痛苦;我也没有拥有小说里的剧情:因为长跑变得优秀,拥有属于自己的爱情......

可是,就像一个人坚持很多年早起,早起的基因就会刻进他的血液里。跑步于我,也是如此。

说来很意外,就在我对一切不图回报时,惊喜却一个接一个来临……

做完心脏手术之后的几年里,我很少再生病,不用像小时候一样经常生病打针。

那个暑假,坚持写作的我发表了第1篇稿件,赚到了第1笔4位数的稿费。

之后,随性报名了省内一个非常有名的文学赛事,在近万人的竞争中竟然拿到了一等奖。

再后来和张还有几个老同学聚餐,我们依旧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04

进入大学后的我变得外向,可是依旧保持着跑步的习惯。

有时是一次昼夜颠倒的游戏之后,有时是不满近段时间的沉沦,于是用跑步改变自己……

在一次次长跑之后的气喘吁吁中,我仿佛都在和曾经的自己对话:原来坚持,并不一定要等到当下的答案,坚持最重要的,或许还是他本来的意义。

如果说坚持跑步对我有什么正向作用,最大的就是那一股劲。

你知道你不适合跑步,但你还是肆无忌惮地起步;

你知道你不会拿到第一,可你依然会冲到最后;

年轻最重要的莫过于一股无所畏惧的勇气和迷之自信。

就像明明除了病什么也没有,也坚信自己是生活的主角。


THE END

作者:夜阑卧雨

编辑:北楼8层女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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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6

标签:优渥   心脏病   布丁   体育课   长跑   美文   操场   口气   心脏   主角   速度   努力   高中   同学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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