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檐水,点点滴(8):天凭日月,人凭良心

文/肖行


屋檐水,点点滴(8):天凭日月,人凭良心

俗话说:天凭日月,人凭良心。达尔文也曾指出:“良心是人类所有属性中最高尚的一种属性。”一个人只要心好,其良心就能处处规范其言行举止,他就能与人为善,绝不会去做伤天害理的事。相反,一个人如果良心意识淡薄,或是“良心被狗给吃了”,道德、法规就会置若罔闻,就会蛮横无理地胡作非为,邪念丛生。 “人要心好,树要根好”,要“常念人好,常帮人难”。父母从小就教育我们要做一个有良心的人。因为只有根好的树才能长成参天大树,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恒久远。除口口相传外,我的父母更是“心之所向,素履以往”。我的父母经常用自己的方式去帮助别人,东家有困难帮一帮,西家有个婚丧嫁娶免费帮人家写写对联主主事,村里修桥铺路建学校盖庙宇当当主持,四处张罗,费钱费物,费心费力。最终因村里修“观音桥”还缺几根木料,我可亲可敬可爱的,年过古稀的父亲亲自跑回自家去扛,在扛木料第二个来回的路上,被乡邻称赞为“好人”的父亲在为善的路上皈依了尘土。

良心是人类最古老的伦理范畴,也是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道德观念。“良心”一词源于《孟子·尽心上》:“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孟子用树木来比喻良心,如果人们不去砍伐,真心拥有,世界才会非常的美丽,并以此来劝导人们不要放弃良心。人们为什么不能放弃自己的良心呢?


屋檐水,点点滴(8):天凭日月,人凭良心

01.良心发端于人的羞耻心,是人之为人的基本

孟子指出:“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在孟子看来,良心就是人的本性,发端于人的羞恶之心。孟子还认为,“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意思就是说,不知羞耻就不是人。朱熹也认为,“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心也。有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故所系甚大。”(朱熹:《孟子集注》)所以,朱熹强调“天理良心”,认为知耻之心是良心的基本要求。陆九渊则认为,“夫人之患莫大乎无耻,人而无耻,果何为人哉?”(《陆九渊集·人不可以无耻》)在陆九渊看来,羞耻心是人之为人的根本。羞耻心是人的心灵的第一层关卡,是人之为人,异于禽兽的一种尊严之心。羞耻心是道德主体自觉遵守法律、道德规范的前提。任何人如果有了羞耻心,则会自觉地遵守法律、道德规范;人们如果一旦丧失了羞耻心这个基础,任何脸面都不要了的话,道德、法律就变成了一纸空文,都会失去应有的约束力,他们就犹如脱缰的野马,我行我素、肆无忌惮、无所顾忌。

马克思指出:“羞耻就是一种内向的愤怒。”[1]羞耻心是形成良心的一种重要的道德情感,它通过道德主体对自身“非”所产生的一种否定的态度体验,是沉淀内心深处的一种憎恶向善驱动力,是人们选择或放弃某种行为,最终表现出向善从善的内在约束力。常见的“扪心自问”、“自我反思”、“问心无愧”、“对得起天地良心”等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羞耻心是人类一种宝贵的良知,是维护人的尊严的一道屏障,是人的精神世界里的一种抗体,是人之为人不能突破的底线。所以,古人把羞耻心看得比人的生命还重。我国最早的诗歌典藉《诗经》云:“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孟子也指出:“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意思就是说,人不可以没有羞耻之心,人能懂得羞耻之心,就不会再有耻辱了。毛泽东指出:“羞耻之心,人皆有之,人不害羞,事情就难办了”[2]。羞耻心,实为向善之心。所以,顾炎武也说:“廉耻,立人之大节。”(顾炎武:《廉耻》)

羞耻心既是一种对恶的抑止力,又是一种对善的激发力,是人们祛恶为善的一种内驱力。羞耻心是提高人的道德境界的基础,任何一种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都不能无视它的价值。可以说,没有羞耻心就不可能有良心的存在。俄罗斯哲学家索罗维耶夫通过对文化人类学的细致考察,认为羞耻心是人类道德发生的最重要的原始材料之一。周敦颐也认为,“必有耻,则可教。”(《通书·幸》)羞耻心是人们反观自身之后而产生的一种道德情感的内心准则,是激发人性中一种旷日持久、难以置信、催人向上的的内在驱动力。“才能知耻,即是上进”(吴麟徵:《家诫要言》),“人有耻而后能向上”(康有为:《论语注》)说的就是这个理。“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司马迁:《报任安书》)人有了羞耻心,就会自觉去珍惜和维护自身尊严,就会知耻而后勇,成就一番事业。


屋檐水,点点滴(8):天凭日月,人凭良心

02.良心表现为人的同情心,是培养美德的基石

虽然良心的内容是客观的和社会化的,但是,其表现形式却是主观的、纯个性化的,其最具个性化的表现就是一种同情之心、怜悯之心和关爱之心。所谓同情心,就是由于对他人的不幸遭遇或处境在情感上产生了共鸣,因而产生了一种力图在道义上支持或物质上帮助他人的一种心理反应。同情心是人性中一种固有的良好的道德品质,是人类亲社会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基础和开端。它不仅表现为设身处地、感同身受、比较准确地感知他人的感受,而且表现为不期望回报地、心甘情愿地主动付出和给予,以减轻他人痛苦。同情心是从人的内心滋生的一种爱心,是一种人类普世的美好的情感,有了它就有了助人为乐,就有了扶危济困,就有了与人为善;有了它人的胸怀就会更加宽广,道德水准就会进一步得到提升,人的心智就会更加文明理性;有了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能更加亲密和友好,家庭就能更加充满着温馨和关爱,社会发展就能进一步和谐与发展。正如冰心老人在《赠葛洛》曾说过的:“爱在左,同情在右。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季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

从人的道德情感角度来说,同情心是谦让、分享、助人等高级情感产生的基础,富有同情心、能理解别人的感情、关注别人的需要和感受是良好品质的核心。孟子曰:“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在孟子看来,同情心是所有仁义之举、善良之行的开始。培根的“同情在一切内在的道德和尊严中为最高的美德”,孟德斯鸠的“同情是善良心所启发的一种情感之反映”, 康德的“内在善良”,休谟的“道德来自自然情感”等命题,都一一强调了同情心与关爱心是人类生活中可以推广或延伸的一种情感和需要,它是个体道德生发的原点,也是个体道德成长的基石,更是群体道德蕴育的前提。这种情感若能得到持续的肯定,就会使身在其中的每位成员养成与人为善的态度,并进而形成关爱他人的品质。所以,人不可无同情心,同情心可以使人变得可亲可敬,变得更加崇高伟大。现代道德发展心理学也再三强调,同情心是人类道德发展的基础,是个体道德情感的核心要素。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就曾经说过:“同情行为在家庭里在社会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美德。若家庭里没有同情行为,那父不父、母不母、子不子,家庭就不成为家庭;若社会里没有同情行为,尔虞我诈、人人自利,社会也不成社会了。”

19世纪末,西伯利亚小镇上的居民,经常富有同情心地在深夜屋外的窗台上放着酸奶、面包和旧衣服,以供那些从流亡地逃跑的十二月党人食用,一些著名的十二月党人,就是靠着这些食物和衣服才逃出了冰天雪地的西伯利亚。小镇居民的名字至今也无人不知晓,更没有载入史册,可他们的善举,不仅温暖了饥寒交迫的十二月党人,至今还温暖着我们的心田。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的情感因人而异。同情心的最大天敌是贪欲,贪欲膨胀必然导致良心的泯灭。那些将自己幸福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为了一己私利的所谓的位子(官位)、票子、房子、车子、孩子、面子等,不惜损人利己、损人不利己、损公肥私、损公不肥私;不惜同室操戈兄弟阋墙、甚至不惜落井下石谋财害命的人,无不如此。一个没有同情心的人,是一个冷酷残忍的人,道德败坏的人;一个没有同情心的社会,是一个冷漠可怕的社会。同情心不会自发产生,同情心要靠精心培植和维护,每个人只有在心灵里播下爱的种子,才能长成同情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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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良心体现为人的是非心,是透视正邪的明镜

良心是人们内心的“是非律”,是人们对是非曲直的一种最本能的甄别和判断,是一切道德观念的最终依据。良心是判断是非的标准,这种标准是以人类普遍遵循的符合大多数人的公共价值为准则,而不是以眼前的、即时的功利标准来论是非。是非心是良心的最基本的组成成分之一,一个有良心的人一定是一个具有是非心的人。明代唯心主义哲学家王阳明指出:“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善便存,恶便去,他这里何等稳当快乐。”(《传习录·上》)这里所说的“良知”,具有识别善恶的能力,是指导、评价个体行为的准则。教育思想家洛克认为良心是“自己对于自己行为的德性或堕落所抱的一种意见或判断”[3]。马克思则认为,良心“不是神或理性的创造物,也不是与生俱有的生理事实,既不是天赋的理念或原则,也不是个人情感的简单流露,良心是人所特有的道德意识和道德情感,也是人对其行为的自我评价能力,这种道德意识、道德情感和自我评价能力是人们在社会生活或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是一定社会关系和利益的反映。”[4]虽然这些观点有“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的天赋论与“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决定的”[5]后天形成论之区别,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承认良心在道德的自我评价中起着明辨是非的作用。

是非心,也就是求实之心。良心不允许事实被歪曲,它的品格就像一面镜子,即使摔成了碎片也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也要透视世间的正邪善恶。人们能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一方面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主要是受到自己良心的支配。良心所体现出来的是非心是人内在的道德判断与道德评价的体系,是道德认识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指导、监督、评价和判断等作用。是非心就像良心的“底账”,谁都可以骗,单单就是骗不了自己的良心。它不仅告知我们“何为是”、“何为非”,而且指导我们如何“好善”与“恶恶”。

英国现代作家毛姆曾说过:“良心是我们每个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执勤站岗,监督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6]所以,人们常把良心比作心灵的“道德天平”、“一杆称”、“心灵的看护人”等。对那些符合道德要求的情感、意志和信念及行动的方式方法,良心会予以支持、激励和强化。特别是对“自以为是”、自认为善的行为,即使是困难重重,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良心也会促使道德主体毫不退缩,永不言弃,自觉地保持自己的正直人格,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行。对那些不符合道德要求的情感、欲念或冲动,良心会告诫道德主体保持克制,并给予及时的纠正和弱化,监督道德主体按照良心的要求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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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良心外露为人的责任心,是灵魂安抚的“良方”

良心是善良之心,美好之心,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的反映,也是人们在履行社会义务中所表现出来的责任心。

责任心,亦称责任感,是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对自身的社会角色以及角色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的认知和理解,而产生的情感体验和做出的相应行为,是人的良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一个有良心的人,心中总会装着他人、社会和集体,并自觉要求自己的行为对他人、对社会负责任。一个有良心的人,人品是高尚的,本质是好的,是可以信赖和依靠的。虽然,有时由于受到自身状况、自然条件、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有责任心的人并不一定都能尽到自己应有的责任。如由于工作的原因耽误了子女的教育,由于身体不佳未能给工作带来应有的成效等。但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最起码做任何事都一定会尽心尽力,因为其良心会表现为一种道德自制力与道德责任心。

责任是我们每个人必须承担和无法逃避的,因为每个人都在充当这样那样的社会角色。所以,康德认为,“每一个在道德上有价值的人,都要有所承担,不负任何责任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物。”虽然我们在承担责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各种各样的压力和困难,人只有知道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责任是一种负重,但责任使得我们的人生变得更有意义、有价值,没有责任的人生是苍白且乏善可陈的。“一个人一旦了解他的地位无可替代,自然容易尽最大心力为自己的存在负起最大责任。他只要知道自己有责任为某件尚待完成的工作或某个殷盼他早归的人而善自珍重,必定无法抛弃生命。”[7]爱国主义诗人屈原在《九章·涉江》里写道:“鸟死返故乡兮,狐死必首丘。”意为鸟飞千里,最终会回到自己的老巢;狐狸将死时,头总是朝向出生的小山头。每个人若能以社会角色的姿态反观自己的生命,则能自觉地承担社会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

良心除外在表现为责任心之外,还表现为感恩之心和正直之心等,其实,感恩之心和正直之心也是责任心之使然。良心是一种自我道德评价,它非常“铁面无私”,这种评价的深刻与持久性是任何其他外在的评价都无法比拟的。

“天地良心”,一个人若对得起良心,其灵魂将有所安抚;若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不管其最终有没有良心发现,都将受到良心的谴责,一辈子都将内疚、不安、惭愧,甚至是悔恨。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07.

[2] 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108-109.

[3] [英]洛克.人类理解论(上册) [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33.

[4] 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9,456.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52.

[6]唐能赋.道德范畴论[M].重庆:重庆出版社, 1994, 225.

[7] [奥]维克多·弗兰克.活出意义来[M].北京:三联书店,199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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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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