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小龙在广西北海一家餐馆点4道菜花费974元怀疑被收高价引关注。账单显示,小龙等3人共点了4道海鲜。6日,商家回应称油螺、沙虫是较贵的海鲜,均明码标价138元每斤,且称重后小龙签字确认。记者搜索发现,该店评论栏不少网友提到被“宰”。
强制消费:
强制消费是指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思,采用垄断的市场地位或其他方面的优势,强迫、胁迫消费者进行消费的行为。
强制消费可以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天价账单可以洗,可以用签字糊弄过去!
1.不明码标价。
2.缺斤少两。
3.强制消费。
4.以次充好。
以上几点如果成立,则市场监管就需要介入。
但从新闻报导上看,该店是做到了明码标价,也没有缺斤少两。消费单上有客户确认签字。应该说不存在这个问题。
有疑义,就应该当场提出,并拒绝消费。而吃完后再来说这个问题,大家都觉得,前三点都不成立,后一点,无法确认。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管是否明确告知,另行收取餐具消毒或使用费都于法无据,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根据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法定义务。
消费者到餐馆、酒店就餐时,购买的标的既包括食物,也包括餐饮企业的服务。
而餐饮企业是否提供安全卫生的用餐条件,直接关系到消费目的的实现与否。
因此,不管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的是自己清洗消毒过的餐具,还是从外购进的消毒餐具,都不得向消费者收取费用,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页面更新: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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