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梦播报:孙杨回应禁赛处罚《一封令人难以信服的裁决书》一文

上个月,孙杨抗检尘埃落定,他被国际泳协判处4年3个月,之前的8年好了不少。


耳梦播报:孙杨回应禁赛处罚《一封令人难以信服的裁决书》一文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事后再说这样的话,无非还是想给自己的人设,找一点面子罢了。

这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但是,他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气到我了,是这样写的。

综观全案,孙杨和FINA作为共同被申请人,对事实和法律问题的梳理与回应可谓清楚严密,有理有据,在通常情况下,任何一个独立公正的中立裁判者,都不至于作出像本案这样如此偏颇的裁决书,出现如此之多的疏漏和谬误。个中缘由不得而知,只能说,当前国际形势的波谲云诡,不幸也反映在国际体育界,更集中体现在本案之中。

这段话给群众三层信息表达:

1 :孙杨是有理的,无辜的。2:裁判是不公的。

3:裁判的不公来自于国际局势。

讲道理,第三点是最让人可恨的,这又是境外势力干扰,又是西方作祟?

耳梦播报:孙杨回应禁赛处罚《一封令人难以信服的裁决书》一文


可以说,孙杨真是拿国家给自己遮羞的好手。

还记得孙杨被霍顿拒绝合影后,就对大声嘶吼:“你可以不尊重我,但你必须尊重中国。”

耳梦播报:孙杨回应禁赛处罚《一封令人难以信服的裁决书》一文


当时很多人都说,太霸气了好样的。

但我却觉得不对劲,孙杨是中国游泳健将没错,但怎么就能代表中国了呢?

在回应“药检门”时,他也说了类似的话:我在维护所有人权益,不应该被侮辱诋毁。

耳梦播报:孙杨回应禁赛处罚《一封令人难以信服的裁决书》一文

第一点:血检助手BCA和尿检助手DCA是否应向运动员出示其官方认证和授权文件?

不需要。ISTI有出示要求的条款只有5.3.3其他都是只要求授权。1,有授权,2,有授权文件,3,需出示授权文件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3个概念。

5.3.3 Sample Collection Personnel shall have official documentation, provided by the 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 evidencing their authority to collect a Sample from the Athlete, such as an authorisation letter from the Testing Authority. DCOs shall also carry complementary identification which includes their name and i. e. , identification card from the 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 driver's licence, health card, passport or similar valid identification) and the expiry date of the identification.

而5.3.3只要求DCOs出示。(注意,这边有s是因为药检小组的配置要求是2人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名DCO,也就是说一个小组是可能出现2名DCO及以上DCO的,所以得用DCOs,有杨粉会拿这个杜撰)

第二点:尿检助手DCA是否经过适当的培训并有资格收集运动员的尿液?

直接去中国反兴奋中心网站上实际看看检测流程就知道了,DCA的工作内容,只有看着孙杨自己把上衣拉到胸口,把裤子脱到膝盖以下,然后看着孙杨自己尿出来,孙杨自己装瓶子,孙杨自己封装完成后将瓶子倒置在放有纸的台子上。确认无泄漏。此时DCA再打开一副未拆封的手套,确认瓶子确实已经封装。就结束了。就这活你觉得得培训多久?

至于如何保密如何保护隐私用官方语言那是话很多。但用白话文说起来其实就一句话,药检所有信息不得外泄,药检无关的信息都不要问不要看不要记。

第三点:血检助手BCA是否有资格异地采血?

压根没法规禁止异地采血,只禁止异地执业。进行诊疗技术规范里的护理活动才是护士执业。“诊疗活动'的定义包括三大要素,一是“检查';二是“方法',即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三是“目的',即对患者做出各种处理措施,如疾病判断、缓解病情、减轻痛苦等活动。兴奋剂检测不满足目的要求不是诊疗→不是诊疗技术规范的护理活动→不是执业。

证据就是上海卫健委没处理护士。

别跟我说采血就是诊疗的笑话。

卫生部可发过卫生部关于静脉采血进行隐性血栓检测属于诊疗活动的批复卫医政函〔2008〕 490号

要采血就是诊疗了,卫生部还单独批复一个静脉采血进行隐性血栓检测属于诊疗活动?

第四点:各方是否就放弃样品采集行动达成了合意?

这就更是笑话了,按药检的有关规定,运动员如对药检有质疑,应写在DCF(兴奋剂检查表)的运动员反馈中,所有采样人员都得签字确认收到运动员的这个反馈。并不表示认同运动员方描述。

那么为啥这次没写在DCF上呢?

因为孙杨把DCF撕了。(按杨粉的说法是孙杨以为DCF没用了就撕了)

这就很神奇了,你单方面以为没用了就能撕程序文件了?撕完自己拿张纸顶替专门的程序文件不算,甚至还扩大了签字的效力?说好的孙杨注重程序呢?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06

标签:卫生部   裁决书   尿检   目的   药检   血栓   兴奋剂   隐性   静脉   异地   中国   裁判   运动员   助手   文件   程序   孙杨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