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到精神科就诊的患者都有这样的担心:吃这药有依赖性吗?吃了就停不了?其实,“药不能停”只是表象。
大部分精神疾病属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我们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类似,是需要长期治疗的,另外有少数精神疾病需要终身治疗。抑郁症(轻度抑郁症除外)首次药物治疗一般建议总疗程(急性期治疗、巩固期治疗及维持期治疗)在1-2年左右。精神分裂症的建议疗程至少5年,只有不足2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最终可能停药。加上有很多患者随意自行停药,这很容易导致疾病复发。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患者在停药后出现的一系列症状并非“对药物有依赖性”,而是撤药反应。撤药反应也与病情复发不是一回事,可以通过调整撤药方案达到停药目的。
缓慢撤药:撤药反应多见于治疗突然中断时,一般缓慢减量过程中很少发生。
酌情减量:根据所用药物的特点和患者的特质酌情减量。同时联用多种精神类药物时不宜同时停药。
换用药物:对于代谢产物无活性的药物、撤药反应较大的药物,可以酌情考虑换用另一种撤药反应小的药物,再逐渐减量或停药。
精神安慰:一旦出现撤药反应,轻者可以精神安慰,给予放松训练。重者可给予抗胆碱能等药物治疗,如出现严重反应需恢复使用原有药物,然后进一步放慢撤药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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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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